《清代八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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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八股文-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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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与回也孰愈】
  以孰愈问贤者,欲其自省也。
  夫子贡与颜渊,果孰俞耶,夫子岂不知之?乃以问之子贡,非欲其自省乎?
  若曰:女平时之善于方人也,吾尝以女为贤矣。夫在人者尚有比方之意,岂在己者转无衡量之思。明于观人者,必不昧于知己,窃愿举一人焉以相质也。
  夫女不与回并列吾门乎?
  德行之利,回也实居其首,则回必有所以为回者,而后无惭殆庶之称。
  言语之美,女也亦有专长。则女必有所以为女者,而后可为从政之选。
  然在回也,箪瓢陋巷之中,自守贫居之真乐,岂必与女相衡。
  即在女也,束锦请行以后,编交当代之名卿,岂必与回相较。
  而吾乃不能忘情于女,且不能忘情女之与回。
  今夫天之生人也,聪明材力.虽造物不能悉泯其参差,则其必有一愈焉;理也。
  令夫人之造诣也,高下浅深,虽师长不能尽窥其分量,则其不知孰愈焉;情也。
  将谓回愈于女乎?而女自一贯与问之后,亦既高出于同堂。
  将谓女愈于回乎?而回自三月不违以来,久已见称于吾党。
  将谓回不愈女,女不愈回乎?此可与论过犹不及之师,商而女之回也,固非其例。
  将谓回有时愈女,女有时愈回乎?此可与论退与兼人之由,求而女与回也,又非其伦。
  夫弟子之造就,函丈难欺,假令我出独见以定短长,回亦无不服也。女亦无不服也。然我言之,不如女决之也。孰高孰下,奚弗向长者而自陈。
  夫尔室之修为,旁观尽悉,假令人持公论以评优劣,岂不足以知回也,岂不足以知女也。然人论之,不如女断之也。孰轻孰轩,奚弗对同人而共白。
  吾不能忘情于女,且不能忘情于女之与回也。女与回也孰愈?
  〖释题〗:这是一个一句题,是一节书中的一句,原句是《论语·公冶长》篇第八章。全文是:“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问一以知十;赐也,问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孔子教育弟子,著名的教育方法是循循然善诱人,就是特别会按次序诱导人。这是诱导启发子贡的一段话。让他和最好的学生颜回比较,是否比得上颜回。子贡能正确地实事求是地认识自己。说明比不上颜回,而且回答很形象具体,一是“问一知十”、一是“问一知二”,差距很大。孔子也肯定了他回答的正确,语气上有赞许之意。用了两次“弗如也”,不唯加重语气,而且体现了《论语》语录体文字的感情成分。这章书在朱熹注解中,除“女”注音“汝”、“愈、胜也”等文字注解外,后面总注解说:“……问其与回孰愈,以观其自知之如何?闻一知十,上知之资,生知之亚也。问一知二,中人以上之资,学而知之之才也。子贡平日以己方回,见其不可企及,故喻之如此。夫子以其自知之明,而又不难于自屈,故既然之,又重许之;此其所以终问性与天道,不特问一知二而已也。”八股文对《四书》的理解与发挥,是以朱注为标准的。这个题目不出整章书,只出其中一句,作者不能犯上犯下,只能就这句话来思维、生发,叫做“尊题”。严格地针对题目展开思维,首先抓住要点,这句话用白话解释,就是“你和颜回比比谁超过谁?”以此为题,作如何展开思维呢?
  〖浅释〗:
  一、破题:作者认题、审题之后,抓住两个要点,就是“孰愈”、“自省”。前者是题中的实词,后者是朱注中的意思,即“观其自知之如何”?“孰愈”是比较子贡与颜渊,“自省”是启发子贡的认识,为什么要启发他等。全文就这个范围内展开。
  二、承题:点名子贡与颜渊,说明二人谁超过谁,孔子作老师的怎能不知道,而以“孰愈”问子贡,不是很明显要他自我反省吗?
  三、起讲:紧接欲其自省,进一步发挥,先呼应破题,点出“以女为贤矣”。接议“方人”、“量己”,先是对照设问:“在人……尚有”,“岂在己……转无”,接着肯定其贤,“明于观人”,“必不昧于知己”。愿举一人比较,八股文讲究在此处“入口气”,即由作者口气转入孔子说话的口气,即所谓“代圣人立言”,这里起讲:“窃愿举一人以相质也”,及前面“吾尝以女”,都已转入孔子口气,所以在承题中用“夫子”称孔子,起讲中用“吾”,就是孔子自称,完全自己语气了。
  四、提比:自“夫女不与回并列吾门乎”句下为提比,以孔子口气,比较颜回、子贡二人的不同。一大股,又成为两小股,互相对照,句法整齐,是专作“孰愈”二字。颜回在德行科、子贡在语言科,都是变化用《论语》中的原话。箪食瓢浆居陋巷,是颜回,即所谓“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子贡则是货殖专门,是孔子弟子中最有钱的。二人对照比较,不相上下。
  五、中比:从单作“孰愈”二字,纯客观比较,进一步作“女与回”三字。即写明孔子为什么要问子贡,文章重点写一个“问”字。先是一小股,说于理,必有一愈;于情,不知孰愈。不知孰愈,故有一问,紧接一大股,又是两小股对照发挥。“回愈于女”、“女愈于回”、“回不愈女”、“女不愈回”、“回有时愈女’、“女有时愈回”,两个方面,六种可能,反复对照,文字运用固然熟练,而更重要是这种周密的思想方法。面面都能想到,而想到这一面,就有另一面,都是对照的,而无孤立的。
  六、后比一大股,两两对照,落实到“欲其自省”上。全用启发式语气,一用“我言之,不如女决之”、一用“人论之,不如女断之”。“我”与“人”又分为二,以我为主的主观和以人为主的客观,又是两个方面对照说,可见八股之特征,首先是一分为二的对照思维。
  七、结尾一合,又归到“女与回也孰愈”上,简单明快。这篇文章,即使现代读者,也很容易理解。可以较清楚、明显地看八股文的章法。
  【不以规矩】
  规矩而不以也,惟恃此明与巧矣。
  夫规也、矩及,不可不以者也。不可不以而不以焉,殆深恃此明与巧乎?
  尝闻古之君子,周旋则中规,折旋则中矩,此固不必实有此规矩也。顾不必有者,矩规之寓于虚;而不可无者,规矩之形于实。奈之何、以审曲面势之人,而漫日舍旃、舍旃也。
  有如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诚哉明且巧矣。
  夫有其明,而明必有所丽,非可曰睨而视之已也。则所丽者何物也。
  夫有其巧,巧必有所凭、非可曰仰而思之已也。则所凭者何器也。
  亦曰规矩而已矣。
  大而言之,则天道为规,地道为矩,虽两仪离规矩而成形。
  小而言之,则袂必应规、袷必如矩,虽一衣不能舍规矩而从事。
  孰谓规矩而不可以哉?
  而或谓规矩非为离娄设也,彼目中明明有一规焉。明明有一矩焉,则有目中无定之规矩,何取乎手中有定之规矩。
  或而谓规矩非为公输子设也。彼意中隐隐有一规焉,隐隐有一矩也。则有意中无形之规矩,何取乎手中有形之规矩。
  诚如是也,则必无事于规而后可,则必无事于矩而后可,夫吾不规其规,何必以规;吾不矩其矩,何必以矩而不然者,虽明与巧有存乎规矩之外,如欲规而无规何?如欲矩而无矩何?
  诚如是也,则必有以代规而后可,则必有以代矩而后可。夫吾有不规而规者,何必以规,吾有不矩而矩者,何必以矩而不然者,虽明与巧有出乎规矩之上。如规而不规何?如矩而不矩何?
  夫人之于离娄,不称其规矩,称其明也。人之于公输,不称其规矩,称其巧也。则规矩诚为后起之端。
  然离娄之于人,止能以规矩示之,不能以明示之也。公输之于人,止能以规与之,不能以巧与之也。则规矩实为当循之准。
  不以规矩,何以成方圆哉?
  〖释题〗:这是一个单句题,这句话现在人们还常说。语出《孟子》。《离娄》篇章句上有这句话,原章云: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问,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
  原章书很长,在此不尽引。下章还接这一论点推论,就是:
  “孟子曰:规矩,方圆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
  《离娄》是孟子充分论述仁政、也就是儒家政治制度对国家的重要性,反其道而行之,甚则身弑国亡,不甚亦身危国削,虽孝子贤孙不能改。一上来用“规矩”作个生动的比喻,而且反复强调这一比喻,这里原文重在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而此文题只出“不以规矩”四字,作此题不能连下句一起说,只能在此四字上思维发挥。
  〖浅释〗:
  一、破题:破题只两句,先抓住“以”与“不以”正反两面,以靠规矩,不以靠什么,只是“明”与“巧”,用一“恃”字,便有文章可作了。
  二、承题:着重说不可不以而不以,突出“恃此明与巧”
  三、起讲:从分析规、矩入手,“不必有”、“不可无”、不必有是虚,不可无是实,“寓于虚”、“形于实”又是一个对立面。这也可看出八股文训练的思维方式,就是在任何小的、无话可说的情况下,也能不断思维出新的、各种角度、各种方面的对立面。这样就可以充分、全面、辩证地分析问题。起讲结尾用反问感叹语气,就是“为什么”或“怎么办呢”,以能够看出曲线、面对形象的人,而随便说“舍旃舍旃”呢?“舍旃舍旃”,就是“舍了罢”、“舍了罢”。这里用《诗经》典故原句,以增加文章文采。《诗经·唐风》中《采苓》篇:“舍旃舍旃”,同“之”字,即“舍之”、“舍之”。见《广韵、释言》。在一般文言文中,以“旃”字当“之”用的是少见的。这样用可见作者的学问,亦可博得阅卷官的赞赏。
  四、提比:这是《孟子》中的题目,入口气也入孟子口气。《孟子》的文章是长于辩论的。他曾说:“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所以作《孟子》的题目,也要善于说理辩论。何况这个题目,只是被否定的前一半,而重在必须以,不以不能成方圆。虽有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也不可以。因而此题从“不以”作起,从恃明与巧人手反作,才能否定题目。提比两小股。一论“明”与“巧”必须有物可凭,不是虚无的。何物可凭,只有“规矩”。二从大小言之,大到天地、小到襟袖,都离不开规矩。最后反问一句“孰谓规矩而不可以哉?”反面作此题,一问十分有力。中国传统自然观,认为“天圆地方”,所以说“天道为规,地道为矩”,自然这是错的。
  五、中比:中比两大股,衔接提比最后反问句而发。先论具体的规与矩,与人的明与巧的关系。用现代话说:就是主观与客观、思维与事物、人的聪明才智与具体落实的辩证关系。如何体现人的主观的明与不明、巧与不巧,均要看客观的效果。不用圆规便能画个圆,这个圆是否真圆,还要圆规的标准衡量。目中的规、意中的形,和手中的规矩,在逻辑上是不可分的。虽明与巧有出乎规矩之上,存乎规矩之外,但明与巧与规矩是无法分开的,两股四段,假设排斥,反复对照,论证明与巧与规矩的不可分割的关系。
  六、后比:一大股两段对照,一论人们称赞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而不称规矩,说明是先有人类之明与巧,而后有规矩,明与巧是第一位的、规矩是第二位的。二论示人只能示以规矩,不能示以明与巧。一切文化流传、教育制度、政治指示,均当作如是观。虽然人的因素起主要作用,而表现出来的却是客观的存在。“鸳鸯绣罢凭君看,莫把金针度与人”,“能示人以规矩,不能示人以巧”,作者把这种道理表现的十分清楚。
  七、经过反复分析论证,最后以一句话结束全文。完成了反面作法,有力地突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原意。
  【皆雅言也叶公】
  明圣训之有常,而楚大夫又可记矣。
  夫雅言而曰皆,则诗书礼之外,夫子固不言也。彼叶公者,又何以书哉?
  且圣人出一言为天下法,岂南蛮鳺舌之人,所可同日而语哉?虽然,衍洙泗之传,固征经训;而驰潇湘之誉,亦具卿材,吾党奉圣言为依归,而此外有人,未可以彼哉、彼哉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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