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5-永恒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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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5-永恒如歌-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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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Rob头昏得很厉害,甚至连孤独都感受不到。在一团炙热而干燥的漆黑中,他突然听到细微的声响,房门开了,透进走廊里的灯光。    
    房间里的灯亮了,小波站在床前,脸上冻的通红,浑身散发着除夕夜的寒气。    
    这寒气让Rob感到无比受用。他在小波转身去倒水拿药时看了一眼床头的电子钟。晚上九点而已,除夕之夜才刚刚开始。    
    没多久之后。Rob闭着眼却并没有入睡。他能感到大床轻轻的震动。小波好像一只胆小的兔子,再次蜷缩在大床的边缘。    
    除夕之夜,千家万户共度良宵。每扇窗户里都闪烁着温暖而热烈的灯火。只有香格里拉饭店的这间房间里,没有灯光,也没有任何声音,如窗外午夜之前,那冷清得令人意外的北京街道一般。    
    两个人,躺在大床的两侧。在漆黑之中,仿佛隔着一条在黑暗中奔流的宽阔的河流。    
    然而就在几秒钟之后,一只冰凉如玉的手,轻轻落在Rob滚烫的额头上。    
    3    
    Rob再次见到桌上的电话机,是晚上九点的事了。在Rob的办公室里,在唐人街某家店铺的二楼,在曼哈顿的大街上,时间总是稍纵即逝,丝毫不留情面。    
    然而在同一座城市里,遥望未来的时间,却又好像绵延不断的山脉,永远看不见尽头。    
    所以说,纽约是一座充满矛盾的奇妙之城。到下次跳上飞机,逃离这座令他喘不过气的城市还有多久呢?    
    一周,一百六十个小时。    
    有时,比如此刻,Rob突然会有一种冲动,想摔点儿什么。    
    他脱掉外衣,光着膀子,把脊背贴在冰凉的椅背上。来冷却他胸中那团熊熊的火焰。    
    Rob胸中有团火焰,每时每刻都在燃烧着。    
    特别是每天晚上,当他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却又为明天的工作而计划时,那团火便火星飞溅。他的员工都知道他不苟言笑,铁面无私。但员工只需把工作做好,只要走出公司的大门,便可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然而他的小波,却无处可逃。    
    这一切Rob都知道。可他无法克制自己。那团燃烧于胸的火焰,就是他握在掌心的命运,那里有他自己的命运,也有小波的命运。那是他的一部分,永不能分割。    
    Rob闭上双眼,用牙齿使劲儿磨了磨舌头上的口疮。又酸又痒,令腮畔的肌肉也跟着抽搐了几下儿。    
    好大一个泡,就在舌头底下。起码一年了!是那团火焰烧出来的起泡。    
    Rob再睁开眼,看见办公桌上的电话机。     
    这屋里的一切都是他的。电话机也一样。属于他的东西很多,他没时间细数。但只要是他的东西,就应该由他来判断,在什么时候被他看见,或者被他忽视。    
    晚上九点。北京的早上九点。不知那只蜷缩在床边睡觉的兔子有没有起床。    
    Rob突然很想知道,当他在六千英里之外的时候,小波是不是也用同样的姿势在睡觉。    
    但Rob看不到小波。他看到的是桌上的电话机。此刻,当一天的繁乱被他丢在脑后之时,他看到了电话机。    
    于是,他给广州打了个电话,找Lydia。    
    Lydia是姨妈的女儿,也是Rob最好的朋友。    
    Lydia也是贪睡的人。不过九点不早了,她该起了。这个懒猫似的女人,难怪她三十大几岁了,还找不到老公。    
    Rob通知Lydia,他下周不去广州了。还是按照原计划,直接去北京,然后再去云南。Lydia没反对。她只回答知道了。声音里听不出不高兴,当然也听不出高兴。她认识Rob太多年了。她知道Rob需要什么样的朋友。    
    接着,他们聊了些广州新近的消息。比如新开的时装店,上市的房地产,还有最近在热播的电视剧。这些都是他们共同的兴趣,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可以聊,二十多年的朋友,可以积累许许多多的共同语言。    
    和Lydia聊天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Lydia是Rob唯一的知己。这就是知己的作用。    
    所以当Rob再给小波打电话时,他的心情其实很平静。    
    但和小波的电话,短短的两分钟,原本恬静之夜,一下子风雨大作。    
    小波说:还是按你的意思,去广州吧。    
    Rob说:什么叫我的意思?我已经把票定好了,去云南!    
    小波说:干吗定这么快呢?我不是说了去广州吗?    
    Rob喊道:可你想去广州吗?你想什么我心里不知道么?    
    小波说:我干吗不想去广州呢?我说过我不想去了吗?    
    一端沉默之后。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二章  起点(3)

    Rob不等小波把话说完,就把电话摔在地上。用不着等,他知道那句话是什么。那是:    
    对不起,别生我的气,是我不好!    
    Rob恨不得伸手到电话机里,抓住那双长耳朵,把那只胆小的兔子揪出来,盯住他的眼睛,一直看到他心里。    
    可他捉不到。所以他把电话机扔掉。    
    电话机落地时发出清脆的声音。Rob却突然一阵委屈——那是只表面懦弱,实际上阴险的兔子。永远是他承认错误,是他不好,是他弱小而善良。于是,Rob便永远是蛮横无理的人。是Rob发火,是Rob挂断电话,最终却是Rob如愿,去广州。    
    博士本该是有教养的,暴发户也本来就是蛮横无理的。    
    博士也本该不看重财富,不看重一切Rob拥有的东西。    
    这一切都好像是圈套。其实那只兔子并不弱小。他真的很强大。    
    不是么?Rob不是终于说出口:“又改?改票不要花钱么?为什么每次我都得多花冤枉钱?”    
    钱是什么?登上珠穆朗玛峰,却仍要仰着脸看月亮。    
    旅行社小姐还曾经嗲嗲地说:好令人羡慕耶!祝您和江先生旅途愉快!    
    如果飞机票已经到手,Rob一定会把它撕得粉碎。    
    4    
    但Rob并没读过多少书。所以他没有多少大道理来遵循。他唯一需要遵循的,只有自己的直觉,而直觉往往是顽固的,它只来自最早的感受。    
    而小波带给Rob的最初印象,既不是狡猾,也不是懦弱。    
    在那最初印象里,小波有一张白净儒雅的面孔,有自信而单纯的微笑,还有一双令Rob永不能忘的大眼睛,眼神如水,清澈见底。    
    最初的印象,包含两个镜头。第一个就在那天晚上,在芝加哥的中餐馆里。    
    其实Rob并没什么期望。小波并非他通过网络认识的第一人,而对于网友见面这种事,谁又能给予厚望呢?    
    Rob又不是孩子。他三十四岁,在纽约奋斗了快二十年,有两家特别赚钱的店铺。他坚信命运只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也相信缘分天定,不能强求。    
    所以除了小波之外,他还约了几个以前见过的朋友。和老朋友吃饭是主题,顺便认识一个在网上新认识的小孩子,最多也只是为多少有些枯燥的老友聚会增添一点新鲜感罢了。    
    何况过了半个小时还没见人。Rob是最讨厌别人迟到的。    
    老朋友们并不常聚,但聊起来却很是随便。全饭馆的男人都被他们指点遍了。    
    其实Rob并不觉得这馆子里有谁值得议论。一贯如此。别人认为有魅力的男人,他难得想要多看一眼。    
    有人说他挑剔,有人说他苛刻,还有人怀疑他到底是不是Gay。    
    他知道他是。他也知道他挑剔。他喜欢的都在杂志或电视上。    
    朋友们还在纷纷议论。他毫不在意,耳朵眼睛根本就没在饭桌上。    
    就在这时,他看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进餐厅来。高高瘦瘦的,皮肤白细,面色红润。    
    餐厅橘黄色的射灯落上年轻人的头发和额角。他完美无瑕,好像一块美玉。 Rob忍不住对朋友们说:看,这个还差不多。    
    大家同时扭头,向着门口张望。    
    Rob的朋友们并不完全赞同。有人说:还成吧,皮肤还好,可太瘦了,一点肌肉都没有。而且也不算年轻了。    
    还有人说:哎,这有什么稀罕,台北大街上一抓一大把。    
    Rob顾不得去反驳。他始终盯着门口的男孩儿。就好像电视屏幕上一闪而过的迷人面孔,转瞬即逝,多看一眼算一眼。    
    可男孩儿却径直走了过来。自信地微笑着,把目光洒向餐桌。他问:Robert?     
    电视上的人也能从屏幕上走下来。活生生地站在Rob眼前。    
    那天晚上,Rob躺在五星级饭店舒适的大床上,失眠了整整一夜。    
    Rob是难得失眠的。他一向头一沾枕头就睡,一睡就昏天黑地。四个小时之后,他便生龙活虎,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    
    可芝加哥的那一夜,他失眠了。他仿佛一下子回到童年,他第一次跟着父亲到广州。他站在玩具商店的橱窗前,看着他最喜欢的玩具。一道透明的玻璃窗隔在他和玩具之间。使他最心爱的东西近在咫尺却远在天边。    
    多少年没感受过了,那种遥不可及的无助。    
    第二天清晨,Rob冲了一个凉水澡。冰凉的水从他头顶倾泻而下。    
    当他跳出浴室,站在镜子前,盯着自己的双眼时,他想: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既然你想要,那就是老天给你的。去拿吧!    
    所以他推迟了飞机票,开车穿过冰雪覆盖的芝加哥,找到小波的居所,并在车里等了整整一夜。    
    他打了许多电话,却没人应答。当晨曦再次投射在车窗玻璃上时,他又被绝望征服了。    
    他开车返回机场,穿过整个冰雪覆盖的芝加哥。他暗下决心,要忘掉这座城市。忘掉这城市里那近在眼前,却遥不可及的人。    
    然而只过了三天。Rob又站在小波家门外,手捧鲜花。那个清瘦的大男孩再次出现在他面前,肌肤如雪,面色却如朝霞。男孩的额角闪烁着汗珠,滚滚的白汽正从嘴里滚滚地冒出来。    
    男孩摊开一双冻得发紫的手,眼中闪烁着清澈而自信的光芒。    
    这就是小波在Rob脑海中留下的最初印象。两幅画面,芝加哥中餐馆里射灯下的小波,和小公寓楼前站在冰雪里的小波。    
    第一印象是那么深刻,漫长的岁月也无法将其淡化。只要Rob一回到纽约,他就随时能回忆起这第一印象来。尽管他心里知道,小波已不再是电视画面上稍纵即逝的影子。    
    小波早已走出电视,走进Rob的生活。其实更确切地说,是Rob硬把他拉进自己的生活。    
    然而一旦走入生活,他就变成活生生的人。拥有活生生的性格。    
    他不仅仅是一块无瑕的美玉,不仅仅是学问渊博的博士,不仅仅是多才多艺的靓仔,也不仅仅是懦弱而阴险的小鬼头。    
    但小波常睡在Rob身边,缩在床的最边缘,像只胆怯的兔子。Rob似乎都能听见小波在说:亲爱的别生气,我又没说什么。只要你高兴,就按你说的办。


《永恒如歌》 第一部分第三章  插曲(1)

    每当此时,Rob就分裂为两个自己。    
    一个想要把那胆小的兔子狠狠抱紧。    
    另一个想把那只兔子踢下床去。    
    可他又担心,那如玉的瘦弱身体,果真落在地上摔碎了。    
    清晨的微光,正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    
    在晨曦中的浮梦,仿佛灵魂出壳。短暂的时刻,亦幻亦真,转瞬即逝。当灵魂再度回到身体里,小波睁开眼,看见清晨的微光。    
    就在小波醒转前的一刻,Rob就躺在他身边,并把他拥在怀里。    
    Rob在小波耳边轻声说:I really really miss you,我的宝贝。    
    Rob口中的热气温暖小波的耳郭。平时严厉冷漠的声音,此刻变作最温柔的呢喃,如撒娇的孩子,拥着自己最珍爱的玩具。    
    小波睁开眼,看着窗帘缝隙里透进的白光。小波将手划过大床的另一半。空阔而凉爽,仿如深秋的旷野。    
    小波一跃而起。拉开窗帘。阳光瓢泼而入。原来清晨早已熟透了。    
    小波站在阳光里,光着身子,咽喉处闪烁着一点银色光芒。那是一颗白金铸成的心脏。和他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出自同一家商店。    
    去年夏天,Rob和小波并肩站在香港中环的那家商店的柜台前,同时买下了一大一小两颗白金戒指。当晚,Rob领着小波,来到太平山顶的西餐厅,坐在窗边的桌子边,把小的那颗,带上小波的无名指。    
    小波也把那大的一颗,带上Rob的无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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