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尾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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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尾GL-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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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这样啊,不好意思。”温言轻松的说道:“因为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狼牙也寓意着忠贞,所以……啊,不过我送给你是因为部落给了我们几颗呢,这次之所以这么顺利还是多亏了你跟他们交流愉快,没有其他意思。”

    温言是个很贴心且交流让人如沐春风的一位学者,顾瑾瑜感受到她的细心,感叹道:“你跟你哥哥真的差别挺大的。”

    温言笑道:“我们『性』格差很多,不过感情很好。”

    “看出来了。”顾瑾瑜说道,跟温容熟悉之后,会发现他三句话离不开妹妹,简直是个宠妹狂魔。

    回程的飞机有十几个小时,顾瑾瑜好好补了个觉,比起在森林里天天住帐篷,飞机柔软的商务舱简直是享受。顾瑾瑜足足睡了十个小时,她觉得自己可能被林欢传染了,变得这么能睡。

    她拉起遮光板,看向窗外,云海在身下翻腾,她在想,林欢现在应该起床了吧,两个多月不见,有没有变瘦呢?她想了好多,都是关于林欢,她翻了翻身子,想到马上要看见小朋友,忍不住勾了勾嘴角。

第28章() 
顾瑾瑜的飞机是第二天上午十点到,林欢考完期末考试第二天就放寒假,在陆家吃完晚饭刚回到家,收到了程灵枫的消息。

    “我十分钟后到你家,咱们去老地方,今天可好玩了。”

    林欢眨眼:“我不去,明天我姐回来了,我要去接她。”

    黄『毛』丫头:“那就更要去了,你姐回来了你还能陪我去吗?最后一次,快收拾收拾,我马上到了。”

    见到程灵枫,林欢严肃的说道:“先说好,我们十一点前要回来,不然我不去。”

    “好好好,乖宝宝,你看我带了什么。”程灵枫坐在副驾驶,示意林欢往后座看。

    林欢拉开车门坐了进去,说道:“你带个吉他做什么?”

    “嘿嘿。”程灵枫扒着椅背,转过身子跟她说道:“今天那儿有个蒙面唱歌比赛,我准备去大展身手,你看我连道具都准备好了。”她从背包里掏出两个面具,丢了一个给林欢。

    拿着猪八戒的面具,林欢看看她手里的,不服:“凭什么你是齐天大圣?”

    “就凭这面具是我买的。”

    “……”无话可说。

    到了目的地,那酒吧进进出出还真有许多带着面具的人,不过人家要么是精致的半截面具,要么是美艳的羽『毛』面具,或者冷酷的黑白面具,林欢忍不住对程灵枫说道:“你挑面具的眼光真是跟你来酒吧点橙汁一样一样的。”

    程灵枫不以为意,欢天喜地的带上齐天大圣,拉着猪八戒昂首挺胸的往里走。

    里面座无虚席,好不容易才找了一个黑暗隐蔽的位置坐下,程灵枫四处观察着,时不时发现一些眼熟的驻唱歌手,忙指给林欢看。

    “这带了面具跟没带似的,谁不知道他是谁啊。”

    “哎哎哎,那个好像是唱夜香的小姐姐,哇,腿真长。”

    直到主持人上台,程灵枫才停下呱噪,林欢掏了掏耳朵,终于清净些了。

    “各位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晚上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神秘之夜,今晚是我们暮『色』酒吧一年一度的狂欢节,有许多的歌手以及歌唱爱好者来到了现场,大家都可以上台演唱,每人一首歌的时间。在座各位手里都有一朵玫瑰花,当你觉得这位演唱者唱得好,请问你们要这么做?”

    “扔花给他!”震耳欲聋的背景音乐声里,大家齐声吼道。

    “是的!当然,如果您不止觉得一个歌手符合您的心意,我们吧台还有玫瑰花出售,让您今晚扔个够。”大家齐声笑了出来,主持人也笑了,他用有些沙哑的声音继续说道:“最终获得最多玫瑰花的人将获得由我们酒吧提供的神秘大奖,欢迎各位踊跃登台!”

    “呜~~”台下一阵高声尖叫,让场子瞬间热了起来。

    很快,一位背着吉他的男子就跳了上去,这段时间经常来这儿的林欢和程灵枫知道这是暮『色』的驻唱歌手,一曲作罢,兴奋的人们朝他扔了许多玫瑰花,在这样的环境渲染下,几乎上台演唱的每位歌手,都能得到几十支玫瑰。

    而酒吧的侍者们提着一桶桶的玫瑰花在座位间穿梭,那些客人们买得停不下来,甚至有一扔就是十几支的豪客,酒吧老板站在吧台后面,笑得合不拢嘴。

    听了一个小时,程灵枫也坐不住了,摩拳擦掌的想上场,她捂着心口:“等这个唱完我就去。”

    “加油。”林欢往嘴里塞了根薯条,为她加油鼓劲,她也很喜欢这样的氛围,甚至有一个男生唱得不错,她把程灵枫的花也一齐扔了上去。

    “呼。”台上的歌声接近尾声,程灵枫长呼一口气,一手放在胸口前感受嘣嘣『乱』跳的心脏,一手握紧吉他的布带,慢慢往台前走。路上的人都善意的让了让,好让她走得更顺利些。

    林欢停下进食,黑『色』的眸子看着舞台,闪烁着微光,程灵枫已经上台了。她仿佛能看见程灵枫调整麦克风高度的颤抖的手,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登台演出的时候,似乎要追溯到小学时期了。她代表学校在市电视台节目上演唱了一首爱国歌曲,舞台是什么样子她已经忘记了。但她能记得当初自己的心情,紧张到无法呼吸,但是当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被台下千万双眼睛注视的那一刻,她又离奇的放松下来,仿佛她天生就适合这样的舞台,天生就适合在众人前绽放光彩。

    程灵枫选择的是她很喜欢的摇滚歌曲,少女沙哑的嗓音将气氛又推向了一个高『潮』,人们声嘶力竭的跟着一起嘶吼着,仿佛在发泄着平日的不满与郁气。

    接受完玫瑰花的洗礼,程灵枫背着吉他大步走了回来,林欢眼尖的看见她耳朵都变成了红『色』。

    “真爽。”程灵枫激动了好一会儿,她挥了挥拳:“这种感觉真是太棒了。”

    林欢为她鼓掌:“唱得真好。”

    程灵枫将吉他往她那边推了推,怂恿道:“你要去吗?”

    林欢有些心动,但还是摇头:“算了吧。”

    程灵枫就笑:“嘿嘿,是不是你唱歌五音不全?没事的,上帝为你开了一扇窗,肯定就会为你关上一扇门,我不会嘲笑你的,哈哈哈。”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林欢拿过吉他,朝人『潮』走去。

    “听着吧。”

    太多的歌手已经上去过了,而在这样的场合,大多选择的都是节奏强烈的歌曲,而刚刚程灵枫的选曲更是将气氛推向了高『潮』。人们有些审美疲劳,林欢逆流而上,安静的站上了舞台。

    聚光灯下的她,猪八戒的面具闪闪发光,人们发出善意的哄笑声,更有人举着手机拍照。

    面具下的嘴角轻轻一勾,林欢起手一个音符,温柔的音乐声在灯红酒绿的场景中漾开,有一种别扭的和谐。

    “我曾鲜衣怒马少年时,我曾在时光中见过你。”

    清冽的声音被麦克风放大,竟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台上的人已闭上了眼睛,偏着头,用音乐缓缓述说着。程灵枫『摸』了『摸』手臂,在她声音响起的那一瞬,自己竟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酒吧变得安静起来,所有人都在认真倾听,甚至有个女生问旁边的同伴:“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她的同伴同样茫然的摇头,从来没听过啊。

    “年月萧瑟在白发中,故人在何处。”

    林欢眼角微微湿润,低『吟』浅唱,是啊,故人在何处。

    一曲作罢,竟无人回神,过了差不多五秒才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玫瑰花如雪花一般的飞来,林欢举手握住半空中的一支,将吉他背在身后,微微鞠躬。

    “再唱一遍!”台下有年轻的少年在呼喊,随即许多人也跟着大喊道:“再唱一遍。”

    林欢笑得咧嘴,唱自己的歌原来是这样的感觉。不过她的笑隐藏在面具下面,在别人看来,那个戴着猪八戒面具的少女只是高冷的回到自己的座位,没有回应大家的呼喊。

    离得近的客人都好奇的打量着她们,甚至有一些男生女生端着酒杯过来要结识一翻。林欢催着程灵枫赶紧结账走了,她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面前的三杯橙汁,曾经的夜场小王子加猪八戒也是有尊严的。

    只是她没想到,有客人将她唱歌的录像发至网上,热度居高不下。

第29章() 
一段名为“本来以为是搞笑,结果让我开口跪”的视频在两日内火爆了网络,霸占了热门榜第一。

    林欢浑然不知,直到网瘾『妇』女陆景秀刷到这条围脖,对于听过林欢唱歌的她来说,视频里少女的声音真是太有辨识度了。她立马转发给林欢,问道:“这是你吗?”

    林欢在上课没看手机,急得陆景秀抓耳挠腮,又听了好几遍。温医生今天好不容易有个假期,昨晚特别卖力,床头的指套散落一地。本想着今天醒来会看见枕边人娇羞满足的表情,最好再冲锋陷阵几次,毕竟在一起这么多年,陆景秀丰腴的身材还是让她爱不释手。

    可是,陆景秀已经靠着床头反复看一个视频很久了,连她叫她都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温医生眉头一皱,虽然她承认那个女生唱歌的声音很好听,但这也更让她不爽,伸手夺过手机,看着着急来抢的陆景秀,不悦道:“你在看谁?”

    她斜眼看去,昏暗的酒吧场景里,一个身穿简单白衬衣牛仔裤的削瘦少女背着大大的吉他,在聚光灯下安静的演唱,美得像是一幅画,如果忽略那个少女面部滑稽的猪八戒面具的话。

    陆景秀哪还不知道身边人作什么妖,在她额头上烙下一吻,说道:“这好像是小师妹。”

    温医生翻身将她压住,手掌附上一片柔软,轻轻的『揉』搓着,她另一只手将手机锁屏,房内陷入了安静,只剩两个女人微微的喘息声。

    林欢是在中午看见这个视频的,她不得不承认,拍这个视频的人角度选得很好,拍得她特别有仙气,她下意识忽略了那个面具。

    “是的。”她发给陆景秀,然后开始翻网上的评论。

    ‘哇,简直好听到怀孕。’

    ‘跪了,想问这首歌的名字,哪位大神听过?’

    ‘我要嫁给八戒,谁都别拦我。’

    ……

    好评如『潮』,林欢笑得很是灿烂,不厌其烦的一条一条翻着。

    陆景秀得到肯定的回复,立马打了个电话过来,说道:“这又是你的一首新歌吗?”虽然是疑问句,语气很是肯定。

    “嗯。”林欢故作淡定的说道:“这几天写的,师姐觉得怎么样?”

    陆景秀笑道:“看了网上的评论吗,还需要我评价吗?”

    林欢嘻嘻的笑着,陆景秀是一个很会经营自己的歌手,从她入行开始,每一步都堪称完美,是以看到林欢这个视频,她下意识的思量起来。

    “或许你可以利用这次机会。”

    “嗯?”林欢似懂非懂。

    陆正晟掌握着华夏最大的娱乐公司之一,陆景秀耳濡目染之下对于如何运作经营并不陌生,她挺喜欢自己这个小师妹,有才谦逊,她说道:“晚上我去琴房找你,跟你好好说说。”

    “好的,谢谢师姐。”林欢握着手机,真诚的道谢。这个世界上,能有人非亲非故的愿意帮你,真的是很值得感恩的一件事。

    她又回看了一遍视频,然后勾着嘴唇发给顾瑾瑜,她想让顾瑾瑜看看有那么多人夸她,她又有些不好意思,仿佛自己特别喜欢炫耀似的,于是又补上一串字:“这首歌好听吗?”

    “这是你?”顾瑾瑜的消息很快就发了过来,她没有那么敏感的耳朵,能够一下从歌声从听出是林欢,但只看着这身影,就觉得熟悉,熟悉到能让她立马确认。

    “嗯,好听吗?”

    得到林欢肯定的答复,顾瑾瑜在图书馆,刚才开得很小声放在耳边听的,现在她关了静音,虽然听不到其中的声音,但却一遍遍看着视频。

    她看见林欢一曲结束,无数的玫瑰花朝她飞去,她仿佛能听到全场的欢呼声。那个聚光灯下的身影,发着光,如同神子。她看见林欢展臂将空中的花握住,仿佛看见雄鹰展翅冲上云霄。

    她,天生就该站在舞台上,光芒万丈。顾瑾瑜看着书本上熟悉又陌生的文字,忽然有些透不过气。

    晚上在琴房,陆景秀与林欢席地而坐,散落一地的纸张,陆景秀给林欢规划了接下来的方向。

    “你的歌曲就是你的武器,完全不需要『露』脸。”陆景秀说道,让林欢重新注册一个围脖账号,并且约好了明天去录音室将这首歌录出来。

    “华夏音乐网每周都会有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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