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种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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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种地王- 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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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女神沈安歌() 
?    躺在沙漠中,沙漠中还残留着白日阳光的余温。

    陆离闭上眼睛享受着最后一缕阳光洒在身上的妩媚,他闭着眼睛说道:“酒香不怕巷子深,不过,威克多尔太土了,我准备给它起名叫安歌小镇了。”

    “还不如叫水蜜桃小镇好听,实在不行,风蚀蘑菇小镇,巨柱仙人掌小镇,一听这名字,我就想要来玩。”

    王胖子说着话,陆离又忍不住想要起来揍他。

    但是奔波了一天,他一点都不想动了。

    “就叫安歌小镇,王胖子,明天我准备去公路,这两天都没给沈安歌发短信了。”

    在这样的一个夜晚,陆离无比的想念沈安歌,要是在江宁的时候,他会准时的在傍晚的时候给下班了的沈安歌发一个短信,虽然,她从、来、都、没、有、回、复、过……

    一听陆离又要去找沈安歌,王胖子翻过身来瞅了瞅陆离说道:“陆哥,我看就算了吧,沈安歌从小在盛京长大,她又这么漂亮,她怎么可能会跟你在一起,你们压根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沈安歌说了,只要我能在首都买房,就会嫁给我。”

    陆离始终都不肯接受王胖子强加给他的现实。

    王胖子又摘了一个水蜜桃说道:“那就是敷衍,陆哥,她就是让你知难而退。还有,那个什么京城三少之一的王天宇,记得不?咱们租不下来未央的小店就是他搞的鬼。”

    王胖子说完,陆离睁开眼睛望着如血的夕阳,他突然有种躺在海滩的感觉。

    “我现在就去给她发短信,坚决不能便宜了王少那个王八蛋!”陆离说完,他起身就朝着华国公路走去。

    首都盛京市,傍晚的余晖撒进了透明的落地窗前,一天忙碌的工作就要结束了。

    沈安歌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装,她裸露出来的肌肤如雪,她的头发高高盘起,显得十分的干练。

    沈安歌,这位清北大学的外贸系的高才生,一毕业就被签入了这家国际种子贸易有限公司当外贸文员,她熟练的整理着资料,她纤细的手指抚摸着一叠叠的文书,突然间她看到了桌子旁的一支钢笔。

    沈安歌想,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送一支钢笔给心上人更加可笑的事情了吧!

    没错,这钢笔就是陆离送的!虽然,为了买这个钢笔,他整整吃了半年的泡面。

    “安歌,晚上一起吃饭去吧,正好庆祝一下咱们刚签的大单。”

    沈安歌抬起头,在宽敞的办公室里,迎面走来了京城三少之一的王天宇。王天宇穿着一身休闲的西装,他在销售部任副经理,当然,以他的才学,连个扫地都当不上。

    不过,谁让他有钱呢?他是京城最大的别墅房地产开发公司王氏庄园集团的未来继承人。

    沈安歌望着李天宇,李天宇烫着微卷的头发,他脸上也有些白皙,虽然不是很标致,但是那种坏坏的感觉也很讨女生喜欢。

    李天宇一身都是名牌,李师傅的手工西服,南美的鳄鱼皮鞋,欧洲的真皮皮带,随便便拿出来一件都是别人一年的工资。

    “不用了,我晚上约好人了。”

    沈安歌说完便一伸手将桌上的英雄钢笔握在了手中,然后放好文件后便朝着大门口走了过去。

    望着沈安歌走了,李天宇在身后又说道:“盛京大酒店牡丹厅,放心吧,总经理安排的,全部门的都去。”

    出了门,沈安歌走在车水马龙的国宾大道上,国宾大道,这是华国最出名,最奢华的一条大道。十车道的柏油路,柏油路两旁都是不下于八十层的高楼大厦。

    夜幕降下来了,华灯初上,盛京在北方,北方的春天还有些寒冷,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逛街的小情侣,沈安歌知道,这里是华国的购物天堂。

    已经两天了,每当这个时候,身在江宁的陆离都会给他发来一条问候的短信,似乎这已经整整持续了六年了吧!时间,不得不说,过的真如流水一般,转眼间,青春可能就从指间悄悄溜走了。

    认识陆离,纯属一个意外,那是四年前的春天,也像现在一般,他们相遇在了国宾大道旁的盛京大酒店。不过,那时候,他们并不相识。

    按理说盛京大酒店,这是盛京最奢华的五星级大酒店,不是陆离这种人能进来的。但是陆离来,还真不是他自愿来的。

    那时候他刚大二,他是清北大学人人皆知的来自农村的学霸,在试验中,他发现了植物dna之间的一个秘密,从而破解了植物学界的一个大难题。

    为此,他的论文发表在了美米国著名的《植物学》期刊上,这论文发表后,引起了轰动,因此清北大学专门在盛京大酒店召开了一个专题研讨会。

    而沈安歌的爸爸就是参会的教授之一,他爸爸非得让她跟着一起去,没办法,她就这样跟着去了。

    事情偏偏很不巧,他的爸爸居然坐在了陆离导师的身边,那导师还跟沈安歌的爸爸是同事,当沈安歌爸爸对台上发表演讲的陆离赞口不绝时,导师见他这么喜欢陆离他在旁边笑着说道:“这么喜欢,让他当你女婿呗!”

    一提到这个,沈安歌刚想说打住呢,他爸爸沈教授一想,这陆离跟他女儿似乎同岁,而且又是校友,又未必不可以啊!而且陆离有才,他女儿有貌,正可谓是郎才女貌啊,天设地造的一对啊!

    于是,沈安歌的噩梦就开始……

    “安歌,你到了啊!来的真早!”

    正当沈安歌在街上一个人若有所思的走着呢,她最好的小姐妹宋嘉嘉突然就拉住了她。居然,不知不觉走到了盛京大酒店……

    “不,不,我,我不是来参加聚会的,我,我是路过。”

    沈安歌说着话就想走,但是宋嘉嘉拉着她朝着盛京酒店走了过去,她一边走一边说道:“安歌,走吧,总经理已经跟董事长打过申请了,咱们签了一个国外的大单,所以给咱们放两周的假,让咱们出去公费旅游一次作为奖励!”

    宋嘉嘉知道,他们之所以能出去,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总经理给王天宇面子,王天宇想跟沈安歌一起出去培养培养感情,所以,他们才能有了这么一个机会。

    如果沈安歌不去参加这个饭局,那她们所有的计划就都泡汤了呢。要知道,宋嘉嘉已经想去江南溪谷好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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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不会拉黑了吧() 
?    经不住小姐妹的恳求,沈安歌只能随着她一起进了盛京大酒店。反正这个时候,她也不愿意回家,省得一回去他老爹就在那里念叨:“跟陆离怎么样了?这孩子没少为你付出啊!”

    一提到这里,沈安歌就很抵触,她觉得这是一种道德绑架。

    沈教授他总觉得对不住陆离。

    那晚在讲台上认识了沈安歌之后,陆离瞬间就被眼前的高挑美丽又开朗的沈安歌吸引住了。

    他原本已经计划在清北这座华国最好的大学留校任教了,但是,听闻沈安歌去了恒远国际集团,他也毫不犹豫的就放弃了留校的名额,跟着沈安歌去了恒远国际集团。

    不光如此,沈教授听闻沈安歌居然让他在盛京买房,气的沈教授差点没认他这个女儿。要知道,盛京,那房价是普通人能承受的吗?

    而且,听闻为了买房,陆离还辞去了恒远集团的工作,居然跑去做生意,而且钱还被卷走了,好好的一个孩子就这么毁了,这让沈教授那个痛心啊!

    盛京饭店,旋转的大门,进去后,一楼奢华的大厅让人目眩眼花。高高的水晶吊灯,照的大厅如同色彩缤纷,宽敞的大厅里人来人往,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这是上流人的天堂。

    “请问您预订了吗?”

    一名高挑的前台小姐穿着旗袍,踩着高跟,她说话很是温柔,声音很是好听。能在这里当服务员,都是大美女。

    “有,牡丹厅。”

    宋嘉嘉踩着高跟鞋,穿着亮丽的裙子便说了起来,为了能够让自己美美的来这里,宋嘉嘉整整打扮了一个小时呢!

    一听牡丹厅,那形态自然又大方的前台小姐一伸手说道:“王公子预定的牡丹厅是吧,请跟我这边来。”

    她嘴中的王公子就是京城三少之一的王天宇。

    沿着汉白玉的地板一直走,走不多远便是盛京酒店的包间牡丹厅,牡丹厅是盛京饭店最贵的包间之一,来这里,最低消费也得六万起步,所以,这里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门轻轻的打开了,里面坐满了人,如果仔细数数的话就会发现这里有十几个人,整个部门里的人全部都到齐了,

    屋内最里面的位置坐着王天宇,王天宇正焦急的在旁边抽着烟等待着。

    望见沈安歌来了,他激动的突然站了起来,王少掐灭了烟对着服务员就说道:“人齐了,上你们最好的十六万八的那个套餐,再开两瓶82年的红酒。”

    王少说完,一群人哇一声叫唤了起来,京城三少果然不愧为京城三少啊!这一张嘴,就是他们一年的工资啊!或许,这是他们吃过最贵,最奢华的一顿饭了,而这一切,都得意于沈安歌。

    沈安歌坐下后,她伸手掏出了手机,她的手机除了王少每天无休止的骚扰外,许久都没响了。

    饭桌上很快便安静了下来,沈安歌翻看着手机,她不知不觉就打开了陆离发给她的短信,看着,看着沈安歌自己都笑了。

    2月4日,今天是有些冷,安歌,跟你说个好玩的事情,今天隔壁卖化肥的王婶……

    2月5日,今天很高兴,安歌,你知道吗?今天早上的时候我居然卖出了一袋价值十块钱的番茄种子!离我的梦想越来越近了……

    “那个,大家安静下,咱们签了一个大单,董事长放咱们半个月的假,王副经理请大家去旅游,你们都说说想去哪里?”

    饭桌上的总经理发话了,大家纷纷表态了起来:“王少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王少忍不住地点了点头,他转头望着身边不远的沈安歌问道:“安歌,你有喜欢的地方吗?”

    沈安歌已经陷入到了那个满是鸡毛蒜皮但是又满是生活趣味的江n县安歌种子店中去了。

    没错,陆离还用她的名字当了种子店的名字。

    “安歌。”

    王少又喊了一声,突然间沈安歌的手机叮铃一声响了,是短信的声音,沈安歌的心突然间就砰砰直跳了起来。

    “会是他吗?”

    沈安歌快速的打开了手机,果然,手机上弹出了一个标注为大傻瓜人的短信。

    点开短信,沈安歌看到了陆离发来的短信。

    “安歌,你还好吗?我想跟你打电话,但是沙漠里没有信号,我答应你的事情很快就能实现了。”

    沈安歌望着手机愣住了,陆离还在坚守着对他的诺言,世界每天都在日新月异的变化着,而唯独陆离对他的守护却始终未曾改变过。

    沈安歌并不傻,她知道谁是真的对她就好,这好不是用一顿十六万的饭就能买来的。

    这一连几天没见到陆离的短信,沈安歌一个人的时候总有些怅然所失。她以为她不缺少关心,特别是不缺少陆离这样一个乡巴佬的关心。

    但是当一个持续了四年的短信突然停下来后,沈安歌又总是心神不宁,似乎在冥冥之中,她已经习惯了陆离的每晚的问候。

    夜刚落下,沙漠中,陆离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望着满天的星斗睡不着。那闪闪眨着眼睛的星斗,它多像是沈安歌的眼睛啊!

    夜晚的风沙不停地吹着,远处的狼在星空下嗷嗷直叫着。

    王胖子冷的直哆嗦,他望着站在沙漠边华国公路尽头的不停举着手机四处找着信号陆离忍不住地说道:“陆哥,陆哥,你特么越界了!小心被抓到枪毙。”

    没错,在华国国道不远的地方,一处土山岗上,那里有一处废弃了的边防岗哨,没有人执勤。

    但是自从陆离接任哈沙国王王位后,他带着唯一的子民王胖子在沙漠边上出现后,华国便突然派遣了一支三人的边防军小分队又恢复了站岗执勤。

    这样一个寒冷的夜晚,王胖子不明白陆离为什么突然爬起来跑到公路来,他亦无须明白,因为谁让他是国王?

    陆离望着若有若无的信号,他又四处乱转了起来,不一会后,信息叮咚一声发出去后,陆离又挥舞着胳膊高兴的手舞足蹈的像个小孩似的。

    “耶!王胖子,发出去了,发出去啦!联动通信,有公路的地方就有我们的信号!果然牛!”

    陆离激动的都差点哭了,王胖子坐在被太阳炙烤的热乎乎的柏油公路上,他望着星空很不屑地说道:“发出去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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