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你终将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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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终将离去-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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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郁是人群之首,他身上总是有股异于我们的成熟,偏偏又夹杂着放浪不羁与阴郁的气息,至少在当时的我看来,他非常迷人。

    我在认识他不久后,就开始了我的乐队生涯。

    余染曾经问过我为什么爱唱歌,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爱吗,大概那时我也不明白热爱一样事物是什么感觉,有时候想起多年之前的自己,曾经切肤生动的感受反倒显得可笑了。然而那时候的我,确实是除了唱歌,不愿意认真做任何事的。

    在苏郁的影响下,我开始没日没夜地听唱片,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靠激荡的音乐麻痹躁动不安的心,而门外,是父母一如既往的大声争吵。在那段日子里,我变本加厉地把生活推向一个难以掌控的境地,我承认自己的缺失,然后拼了命地想用什么将自己填满。

    苏郁找到我后,很快地向我介绍了贝斯手张奕弋与鼓手立晖。但我们都十分清楚,这个乐队还需要一个键盘手,以此来弥补我在节奏感上的不足。

    我一直是一个节奏感很差的人,不论唱歌,还是生活。

    而在所有的人眼里,似乎长此以往,我与苏郁自然而然地走在一起也是无可变更的结局,即使那个年纪里,我曾坚定又幼稚地以为,爱情实在是这世上最不可信的事情了。

    既然无事可期待,那就抓紧手中唯一的稻草,唱下去,不管不顾。

    我那样以为着,像每一个信誓旦旦的乐队主唱,想象有一天站上音乐节的主舞台,台下千千万万观众对我举起手势呐喊,我的声音会通过音箱传到遥远的地方。

    十三岁的唐林孤只是单纯地想要唱歌,想拥有着自己的乐队,能够不让生活颓败得一无是处。所以她从未想过会遇到李念钦,更不会想到,这个人有一天能毁掉了她所有的幻想。

    苏郁并不着急着排练,除了每天教我吉他外,他一直在致力于寻找键盘手。直到那天,他对我说:“林孤,我问到了,听说你们班有个叫李念钦的,钢琴弹得超级棒,如果他来做键盘一定没问题。”他的语气带着激动,眼里散发着灼热的光芒,那种兴奋的色彩,就和他第一次听到我唱歌时一模一样。

    关于李念钦这个名字,我想任何一个我们班的同学都不会陌生。它出现在每一次考试成绩排行榜的最顶端,出现在许许多多奖状上,在每一堂课的老师口中,他被不厌其烦地赞扬着。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所谓优等生。

    所以当我递给他那张写着“放学天台见”的纸条后,我有了一种莫大的侮辱感。那来自于一个以听话乖巧为耻的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同学发自内心的鄙视,大概我们这两种人,永远都在不断地互相抵触,罢了,我甚至觉得他根本不会来。

    但是那天,他来了。

    我坐在天台的栏杆上等他,他安静地走过来,面无表情地问:“你找我?”我甚至在他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冷淡与漠然,或者应该说,轻蔑。

    “听说你会弹钢琴,有没有兴趣做乐队?我们很期待你加入。”我向他伸出手,挤出好看又牵强的笑容。

    他显然没有想到我找他会是这个原因,只好有些窘迫地站在我面前,半天说不出话来。终于,他在我的目光下犹豫地点了点头,又很快地转身往楼下跑,留下我不明所以地站在天台。

    那个晚上我一直心神不定,有一种焦虑地紧张感,就仿佛第二天有一场盛大的演出,又像是马上要完成什么重要的事,我就在睁眼闭眼间一次又一次想起他。

    没有想到的是,在第二天出门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李念钦。

    那一刻我发现他是那么瘦,眼底里有些与所有资优生不同的冷漠,他对我招了招手,生怕我没有看见他。

    “你在等我?”

    他点了点头,“唐林孤,对不起,我昨天回家问了我妈妈,她不同意我跟你们一起玩乐队。”他似乎很沮丧。

    “你不是吧,这种事情也要经过你妈同意?”我瞬时犯上一股厌恶,不太耐烦地看着他,“你干嘛要告诉她,你不说她又不会知道。”

    那个从小到大的乖学生显然没有想到我会这般作答,愣愣地看着我,不知费了多大的劲,支支吾吾地问:“请问,和你们一起,我可以每天都有琴练吗?”

    “当然,苏郁的哥哥是开琴行的,你不知道吗?”我有些狂妄的优越。

    他眼睛里突然绽放出了光芒,他开心地说,“那好,我不告诉我妈,你们也要帮我保密,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排练?”

    我有些木然,机械地说:“每天放学,你跟我一起走就好了。”

    他点了点头,扶了扶肩膀上快滑下的书包带,在我身边显得很兴奋。尽管他高出了我一个头,我仍然清楚地看到了他脸上冒出的属于那个年龄的小颗的痘,以及衬衣领子上因为多次洗涤而泛起的暗黄的毛球。我第一次在上学的路上觉得如此难堪,为与他这样的人走在一起而感到丢脸异常。

    那个十月,李念钦正式加入了我们,成为了乐队的键盘手。后来,我们终于知道,在那些夏天刚过去的日子里,我们远远低估了他的才华。

    李念钦,这个名字就像他弹奏的乐章,激荡地闯进了我的生活里。

    即使多年后,我开始学习钢琴,渐渐能信手拈来些许的曲调。我依旧会想念他弹奏的那些音符,他音乐里深远的灵魂,冰冷孤寂清凄。

    余染完全不需道歉,并非她无心提及才让我想起,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小远闻声从房间里跑出来,提着一袋子糖果左看右看,发现大家都在客厅看着电视后,热情地叫了余染一声,然后屁颠屁颠地把那一袋糖放在桌上

04。温情时分() 
她歪着头说:“昨天我班级表彰得了奖,这是老师奖励给我的,我留了好几天舍不得吃,染染姐姐林孤姐姐,我们一起吃吧!”

    她的脸蛋看上去红扑扑的,眼睛里闪着善良又纯真的色彩。

    “好,小远太疼姐姐们啦。”我把她抱起来,放在我和余染的中间。舅妈和舅舅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对着余染的妈妈和我父母说:“这群孩子关系真是好,要是今年逸丘也回来就好了。”

    “千万别,让他好好考试吧,看他每天被司考折磨得要死要活的。他回来在那看书的话,多扫我们兴。”我的母亲十分不合时宜地说了一句。我看到舅妈的脸一下子就尴尬地拉长在那,呈现出一种半青不白的颜色。

    我想我很习惯这种事,她永远都懂得如何在大家最开心的时候刻薄地泼上一杯冷水,而且自己丝毫察觉不到。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我的父亲在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那是一篇评价很高的文字,被排版在了扉页。我知道父亲曾是一名语文老师,即使如今他已经在银行这种与文字打不着边的单位,那一份对文字的热情与文艺青年骨子里的清高依旧不减。我兴致勃勃地与他讨论着,时不时夸赞着他不减当年的文笔,他红着脸故作谦虚却掩不住骄傲,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母亲从厨房端着饭碗走出来,瞟了一眼正在兴头上的我们,说:“那什么杂志,平时没见你们卖过啊,有人看吗?”

    我的父亲,在那一瞬间脸刷成惨白,他拿着筷子的手停在那里,我尴尬地看着他,生怕筷子会从他正在发抖的手上落下。但是很庆幸地,他什么也没有做,只是默默地把杂志收了起来,然后开始一言不发地吃饭,那一整个晚上,他也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小远又一次发挥了她的功力,她从我和余染的身上跳起来,扑在舅妈的身上,泪眼汪汪地说:“那姐姐什么时候回来啊,姐姐她说了要给我带全上海最漂亮衣服的,妈妈你打电话问问姐姐嘛。”

    我和余染心照不宣地对望了一眼,然后同时在心里又将小远膜拜了一遍。

    小远的亲姐姐陈柔,是我们这一辈中最年长的,比排在第二的许逸丘大三岁,今年二十七的她,已是上海一所国际金融证券公司的经理,同时拥有一个海归的未婚夫,她俨然已符合了这个家庭不成文的所有条款,无可争议地成为了所有家人标榜的对象,是舅妈最大的骄傲。

    而陈远就在这个时候不露痕迹地把话题转向了她的姐姐,顺便炫耀了她的经济实力一把,甚至还给正处于尴尬中的舅妈指了一条再好不过的路。舅妈果不其然骄傲地笑起来,一边安慰着小远,一边起身去拿她的手机,一边对着大家说了一句:“就你最皮,你姐姐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的。”

    余染的妈妈听到这句后一下来了精神,她注视着拨电话的舅妈,等待从她的话里寻着关于她礼物的蛛丝马迹。我刷着微博,看到几秒前的一条新微博这样写着:百无聊赖的人生,大仙怎么还不回。

    我微微笑了一下,看着客厅里僵硬笑容的人们,突然升起一股厌烦,起了身走到阳台上,手机通讯录的特别分组第二排,上面写着罗雨嘉三个字,我哆嗦着伸出手指触了拨出键,然后迅速把手缩进了手套里。

    电话响了七下才接起。

    “哟哟哟,这不是唐林孤大仙儿吗。”

    “罗雨嘉同志,如果我没有猜错你此刻应该正在百无聊赖地玩手机,请问你让我站在寒风中等了你这么久才接起来是几个意思?”我平静地说完一大段话,感觉到了一丝温暖。

    “哈哈你没猜错,我这不是为了让你在拨出后有时间把手套戴上嘛,噢我实在是太聪明了啊哈哈哈。”罗雨嘉笑得花枝乱颤,我竟然也没忍住地笑出了声。

    “我回了,下午刚到的,内裤都没来得及换就连行李带人被捉来我舅家备战过年了。”

    “哈哈哈,你每年不都这样吗,还没习惯啊。我每天呆在家可无聊了,明儿去找你玩呗。”她的声音亮亮的,永远充满着朝气和生命力,光是听她说话都能想象到她笑得弯了腰的糗样。

    “诶哟,那我可恭候您大驾,现在就去洗干净盯着时间等天亮。”我打趣她。

    “哈哈哈,行了你别贫了,那明儿见啊,你别又睡到下午了。”

    挂了电话后,我站在阳台上,突然很想捏一把罗雨嘉那没什么肉的脸蛋。

    其实高中之前她一直叫罗依,后来她觉得这个名字太没诗意和个性,于是就在某一个自习课上缠着我给她重新取名,我以为她只是闹着玩,就没多在意地丢出几个名字给她。结果就在第三天,她大义凛然地把身份证甩在我面前,上面清晰印着的罗雨嘉三个大字,让我硬生生把满满一嘴的水全喷了出来。

    从此以后她就开始了她的罗雨嘉生涯,整个高中我都跟她混在一起,我转学,她就跟着我转学,我休学,她就每天放学跑来我家蹭吃蹭喝,我曾一度以为,她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个天使什么的,受了谁所托来捍卫我的人生,把我一次一次从泥潭里拉出来。一直到有次她自己滚落泥潭,我才恍然她不是无坚不摧的非人类,她与我一样,有着一颗脆弱无比又弹性十足的心,而且显然,她的弹性比我要好。

    外面的雪还在下,白茫茫的江城冷得我已经有点厌烦了。

    我摸了摸空空的口袋,即使已经戒烟两年,我依然改不掉这个习惯性的动作。此刻的小区只稀疏亮着几盏灯,我看了看手机,距离转钟还有十分钟。

    我想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去睡一个好觉。

    余染贴着面膜做出“嘘”的手势,向我示意大部分人都已经各自进了房间睡觉。

    “你跟我一起睡,小远每天要早起去上补习班,所以一个人先睡了。”她尽量把声音压得很低,又为了不让面膜掉下,控制着嘴型说话,看上去滑稽极了。

    “好,我马上就要睡了,明天得去找罗雨嘉。你呢,明天要干嘛?”我一边说着一边脱下臃肿的棉袄。

    “我答应了帮舅妈去办年货。”她指指关着门的房间,里面传来舅妈和舅舅小声说话的窸窣声。

    “好吧,为你默哀。”我把衣服丢在客厅的沙发上,走进了房间的浴室。

    再也没有什么事情会比奔波了一整天后洗完热水澡躺在干净的床上睡觉更幸福的了。

    阿门。

    这一觉如夜一般漫长,睡得格外安稳。

    我在迷迷糊糊中醒来的时候余染早已经不在身边了,抬起手看了看时间,才发现已经临近中午十一点半。我竟然没有做梦也没有在中途醒来。

    对于被失眠困扰多年的我而言,这实在是比中了彩票要更让人惊喜。

    与被窝战斗了五分钟之后,我终于穿好了我的两件毛衣和十分臃肿的棉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清楚地意识到我必须要和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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