昼川无辜道:“那是我小号,开来结个婚生个娃当宠物使的。”
一边说着一边不容甩开地一把将离自己远远的小姑娘拽过来,同时把手机塞到她眼皮子底下:“真的,就是我小号,伺候你一个在后面天天催稿的我都够累了哪还有心思再伺候另外一个——”
初礼掀起眼皮子扫了一眼,正好看到那个所谓的“小号”突然打字说话:‘老大,这副本刷完等下我要去吃饭啊。’
初礼:“”
小号还能开口说话?
当我傻子啊!!
初礼“嚯”地一下抬起头,瞪向昼川——
眼眶肉眼可见迅速泛红。
还好意思问我为什么在你面前老哭。
你踏马有本事,倒是别老欺负人。
坐在桌对面、同样在游戏队伍里亲眼目睹一切发生的江与诚直接笑出声,昼川则恨不得把手机扔进面前咕噜咕噜煮开的火锅里!
这个时候再跟她解释,这会儿其实就是午间日常他不在家就一个设备,所以让别的人帮忙开个小号,对面还是个糙老爷们
她大概也不会信。
昼川抬起手,想摸摸她的脸,却被初礼飞快躲开。
“算了,反正你又不是我什么人,”她低着头慢吞吞道,“我也管不着。”
昼川停顿了下,反问:“我不是你什么人?”
“啊,编辑与作者,房东与房客吧,”初礼抬起手揉揉眼睛,“可能还是闲暇无聊时候偶尔游戏的玩伴。”
昼川:“”
江与诚:“我是不是该去个洗手间什么的?”
昼川:“你就坐着,哪也不用去。”
昼川头也不抬,看都没看江与诚一眼,他语气突然变得严肃且低沉,一双眼就看着身边那个低着头揉眼睛的家伙
停顿了下,缓缓道:“玩伴?你见过闲暇无聊时玩一下还要把自己整个人赔进去的游戏?这话说得是不是有点可笑了?”
他的声音一改往日那懒洋洋不正经的强调,隐约含着淡淡怒意。
也是少见。
第275章()
——你见过闲暇无聊时玩一下还要把自己整个人赔进去的游戏?
初礼放在桌子下的手紧了紧,却什么也没抓住,只是徒劳似的在空中抓了下而已。
“出门在外,让一个朋友帮忙开下小号做任务而已,喏还是个作者,新盾社那边的,大家一起搞了个名叫‘富坚义博后援会’的帮会,共同繁荣脱稿事业”江与诚翘起二郎腿,帮忙打圆场,一边隔着桌子踢了昼川一脚,“哑巴了你?不知道解释?”
昼川没理他。
从头到尾只是看着初礼,在她揉揉眼睛转过头看着他时,心里除却有些着急之外,那怒火也变得越发明显,于是憋了半天憋出了一句大概不该这个时候说的话:“我都不知道她要什么,解释什么?”
这时候午餐被端上来,初礼动了动唇角,什么也没说,低下头埋头吃饭。
吃完饭后,她看了眼手机,找了个要去印厂看消失的游乐园封面的借口提前离开——大周末的印厂怕是鬼在上班,大家心知肚明,她只是找了个借口让“不欢而散”看上去没那么“不欢”而已。
初礼离开后。
昼川和江与诚换了个地方,找了个露天的茶室,喝茶外加抽烟——
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吞云吐雾,从头至尾只顾着蹙眉沉默的男人,江与诚懒洋洋地点燃了一只烟:“其实她就是缺乏安全感而已,男女认识的偏差在于此——有时候男人觉得,把该做的都做了,相安无事地过好日子便是一种承诺了;女人却认为,钻戒,鲜花以及一场珍重而浪漫的仪式同等重要,你不做,你就是在混日子,转个头随便找另外一个人也能过一样的生活。”
“”昼川捏着烟蒂,换了个坐姿,“我去哪找另外一个人?”
说话时语气气闷,怨气冲天。
“你们俩除了微博隔空告白了一下,有郑重其事地坐下来好好谈这件事吗?”江与诚问,“有郑重其事地向对方表明你们要在一起了吗”?”
微微一顿,昼川打从一个小时以前至现在,头一次掀起眼皮子扫了江与诚一眼。
江与诚笑道:“明显没有。”
昼川:“你又知道?”
江与诚:“从她字里行间以及眼里的不确定,我总觉得我还有机会,所以我知道,明显没有。”
昼川在烟灰缸里掐灭了烟草的星火,就好像此时此刻捏在他手里的烟蒂就是江与诚的脖子,男人鼻息之间是淡淡的烟草味,唇边呼出的白色烟雾让他的五官变得模糊了些,连带着仿佛烟蒂的阴郁也加深
“离她远点,已经是我的人了。”
江与诚放下手中的紫砂杯,指着昼川的鼻尖笑:“你要是能在初礼面前说出这句话,早没那么多屁事了,现在跟我充什么大象”
“说什么?”
“‘我是你男朋友’。”
“”
江与诚看着昼川一脸茫然,就差把“这他妈还要说”写在脸上于是连带着江与诚整个人也放松了下来——把这种感情智障当情敌都是他看不起自己男人摆了摆手:“算了,你别说了,就这样在沉默中死亡挺好的——我不给你支招,巴不得你快点被甩,我好上位。”
第276章()
“”
“不,估计在初礼的眼里你这甚至算不上被甩,顶多是:一场无疾而终的风花雪月。”
风花雪月?昼川拿起第二支烟草送到唇边的动作一顿,抬眼看了看坐在桌子对面笑得碍眼的家伙——从小到大他就处处压他一头,从学校到文坛,如今连女人都要和他抢,还大谈恋爱经验,一副“你这种人谈什么恋爱”的讨人厌模样
“喜欢你这种不食人间烟火到弱智程度的人,也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初礼喜欢的是我就好了,”江与诚说,“我会在微博兴高采烈地告诉全世界我脱团了,然后艾特一下呃,月光杂志官方微博?”
“”
还兴高采烈地告诉全世界脱团。
浮夸。
在一起是两个人的事。
宣告给全世界算什么东西?
又不是明星——
再加上你那些豺狼虎豹似的读者,知道真有这么一回事,非脑补出编辑借用职位之便勾搭男神作者的八点档狗血剧,非把她生吞活剥不可
昼川叼着烟哼了声,在心里骂了句“肤浅”,转而又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翘起唇角嘲讽:“确实万事俱备,可惜她不喜欢你。”
“没有什么是时间不能改变的。”
那自信的语气让昼川翘起的唇角放平
“你做梦。”
啧。
真想剪了他的舌头。
当晚昼川半逃避似的和江与诚胡扯到十点才回家。
回家的时候发现自己多虑了,因为家里黑漆漆的,二狗子躺在沙发上被饿得只剩下听见开门声抬起头看他一眼的力气
因为家里没人。所以没开暖气,脚踩在木地板上冷冰冰的男人关上门,甚至来不及换鞋,掏出手机给某个熟悉的号码发短信:在哪?
‘阿象家里,住两天。’
‘?’
‘消失的游乐园准备下印,有了小神仙的教训这次谁敢不跟全程?天天跑太麻烦了,阿象家离印厂就两站地铁,近早上还能多睡一会儿。’
她语气自然。
理由充分。
就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然后一言不合突然出去住,也不过是真的希望早上能够多睡一个小时
黑暗的房屋之中,男人站在玄关拿着手机,心里个不爽可以算得上是要掀翻了屋顶,想说就为这个狗你都不喂了你的良心不会痛吗;一言不合还离家出走了你踏马翅膀硬了啊;银行卡钱多了是吧,估计还是去年洛河神书大卖发的奖金
“”
可以。
这么看来,这笔“离家出走”的资金还是他本人亲自赞助的。
黑暗之中,男人被气得觉得自己发际线都上升了一毫米,然而绞尽脑汁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揭穿她——直到手背被湿润的狗鼻子拱了拱,二狗子哼哼唧唧地从耳朵蹭他,他这才回过神来似的
言简意赅地回了个“好”。
——殊不知这是他今天犯下的第二个错误。
——江与诚若是知道了怕是先要锤胸口下午跟你浪费几个小时科普女人“口是心非”都他妈左耳朵进右耳多出啦,然后下一秒又要欢欣鼓舞地鼓掌:作得好。
第277章()
可能是昼川的那一个‘好’言简意赅得过于精髓,初礼在气得差点把自己的宝贝iphone5s给撅了之后,抱着阿象的大腿,委委屈屈地在她床脚打了个地铺睡下了。
第二天扶着被昼川买的床宠坏导致睡了一夜地板差点断掉的老腰,上某宝买了个五十九块包邮的弹簧床,初礼的这个‘住两天’一下就是一个月。
而这一个月里,昼川从四月初的“不习惯”到四月底的“人不人鬼不鬼”,过得有点浑浑噩噩的要么怎么说由奢入俭难呢——
某人很不负责任地打乱了他过去二十八年来的放浪不羁生活作息,把他养成了早上七点准时醒来要吃早餐的胃。
然后一言不合地,每天准时供应的早餐突然不提供了。
昼川当然是不爽的。
连带反映就是每天的更新内容都把读者虐得哭天抢地,微博下横尸遍野
终于有一日,某读者被逼得飚脏话。
‘艹尼玛个香蕉船哟,这辣鸡作者怕是失恋了吧?’
这一行别出心裁的脏话也不知道是哪几个字打动了昼川,在评论回复了几秒之后,就被很少回微博评论的昼川翻牌,男人留下轻描淡写的六个字:是啊,媳妇跑了。
然后仿佛一切都是上天的报应,这字字泣血的六个字被并没有当真的读者们纷纷回复无数串冷酷无情的“哈哈哈”以及“哈哈哈哈哈哈哈”以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昼川失恋了哈哈”迅速成为读者们之间调侃的话题——
昼川气得第二天没更新,只在微博发了个有点儿违背“温润如玉公子川”暴露本性的微笑表情包然后又惹来一阵残酷无情的新嘲笑巅峰。
直到下午。
一则比“昼川聚聚失恋了”更加吸引人眼球的爆炸性新闻从元月社官方微博公布:江与诚将会于五月一日在g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写作十余载后首次个人签售与读者见面会。
——此消息一出,可以说是文坛的小型爆炸,在公布消息的那一天开始,“江与诚”三个字以前所未有的强势之姿侵占人们眼球!
文学论坛里,曾经嘲讽江与诚从来不签售就是长得丑、信誓旦旦爆料江与诚是个残疾人的各种帖子都被挖坟顶起,下面一连串占位,坐等看楼主被啪啪打脸!
短时间内,文坛其他作者纷纷安静如鸡,因为这时候搞什么大新闻为自己的销量作势,都不会再比得过江与诚这一波搞得大了
——消失的游乐园关注度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比当年首次开启网络预售的洛河神书有过之,而无不及。
五月一日当天。
当初礼看着围绕着元月社展台,排队排得水泄不通甚至有点儿影响到正常通道使用的人群,一颗心算是落地——她站的远远的,看着读者们站在队伍里翘首以盼,星星眼似的看着铺天盖地打着消失的游乐园&新版月光杂志初号刊广告的元月社展位,展位里,已经有已经排到的本着“排那么久不多买几本都觉得亏”的心理,将新版月光杂志和消失的游乐园三套五套的往外搬
这样的气氛影响了许多原本只打算买一套的读者也拿了两套或者以上
梁冲浪因此乐得合不拢嘴,这会儿正打电话要求仓库那边再往这边弄点儿库存,那一句句“不够卖啦”“这才早上开始一个小时,存货都快被搬空了”,恨不得要拿个话筒咆哮给全宇宙听。
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是书展开始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当时,江与诚就站在初礼的身后。
而此时看着眼前的一切,男人就仿佛突然回到了七八年前,那个时候他的人气还在巅峰,新书预售时也是这般热闹,一大早,市中心的书店里排队都排到大街上,书商恨不得将广告横幅打到大马路上哪怕被城管追着打
他抬起手拍了拍初礼的肩,大手宽厚结实;
被他拍了肩的小姑娘感觉到肩头的沉重,愣了愣后回过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向他露出灿烂的笑容——
她说,她也想要成为电影里铂金斯那样的天才捕手,不逼迫作者写好卖的题材,不歧视还没那么有名气的或者已经过气的作者,不被世俗眼光拘束
只是用自己的眼睛。
自己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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