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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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 第2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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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不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旁,还感概东流逝水呢。那又算得了什么,比起父亲的去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不过,老余常唠叨,这种绿高粱所酿制的酒比红高粱出的酒好喝许多。他把酒送给会喝酒的老人们品尝,大家也大多认可老余的观点。

    这就是老余家的田地为什么与别家不同的缘故。

    余常青站在院子外,目光顺着那一片绿高粱,环绕好几圈,好像是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

    噢,对了,今年这田地上的绿高粱比往年在家时所看到的少了好几片。怪不得看上去,这么不顺眼。心想,可能是父亲老余上了年纪,这绿高粱酒怕是,酿造得少了吧。

第350章 : 修订() 
“好了,好了,都这么大了,别老像个小孩似的。”母亲走过来,用手帕轻轻擦拭常青脸上的泪水。

    此刻的常青似乎又回到儿时,被母亲抱在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照料着,那时候什么都不懂,过得好生安逸。那么,那时候,除了现在的母亲疼爱自己之外,还有一位慈爱的父亲的,不是吗?

    余常青这么寻思着,一股梅花的香气穿过门缝徐徐散开而来。说是香气,其实,梅花有是有香味,不过这股香味却是淡之又淡的,你要不仔细留意这味道,或许就感觉不到。根本不像古人诗中所赞美的那般芳香愈浓。

    “嘎吱吱”的一声,没有敲门,余常青推开大门走了进去。这里的村民都很友善,虽然每家每户都有院子围墙,有大黄狗,还有老木门,但几乎不会有紧闭大门,并且牢牢上锁扣死的人家。

    余常青瞬间看到的变化是,这道木制的大门从根部到顶端,都露出明显暗自腐烂的痕迹。看吧,就连没有生命的木头,也是经不住岁月那无情的折磨哪,何况是人呢。

    这道木门上不知贴上又褪去多少层春联,一年复一年,红了又红。再过一久,等过大年了,余常青要把今年的喜庆春联,给亲自贴上去。

    余常青把眼睛从木门上转向院子内,竖起鼻子,寻着梅花香气往里走去。走得很慢很慢!

    因为走得很慢,很稳,大概是不会有人知晓院子里他的到来。突然,一声激烈的狗叫声猛地填满整个院子,余常青不会嫌它吵,相反,听起来是那么的振奋人心。

    这不是刺耳的警报,而是熟悉且难得的问候音。以前在家时,是不容易听到的,这可以算作是久别重逢的第一份礼物了吧。

    不用怀疑,这是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老花狗的叫音。想必它是闻到了儿时伙伴,也就是余常青身上那熟悉的味道,因而才高兴地大吼大叫。

    随即,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女人连忙从屋里走出来。

    可能是走得过急,险些跌脚摔下去。

    笨拙迟缓的身影,看得余常青差点笑出声来。余常青只是个单纯的男人,想笑他就会笑的,何况本身笑点就低,不过这回他还是忍得住。

    老女人上前移动几步,呆呆的立在余常青跟前,深情地看着他。

    “哎,是谁来了?这么吵?”一声女人的尖叫声从耳后方传来。

    在余常青听来,这一声疑问,有的不仅仅是陌生,更多的是一种硬生生的拷问,绝对的强势。听得他心生好奇。

    余常青不得不先扭过头,后转过身子去识别这个陌生的声音,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发出如此怪异的质疑。

    说话者,是一位三十出头的女人。

    古代战国时期的妇女发型,中锋的发髻垂涎在脑后,一条白色丝带在背后发尾处缠住打结。白嫩而又微微透红的一张脸上,满是睡意。

    对,就是睡意。还别说,这女人就是穿着睡衣跑出来的呢,左脚上套着本该属于右脚的拖鞋,一身蓝色睡衣包裹里外。

    余常青肚子里洋溢着无比的惊奇和疑问。身后年迈的老女人不认识,可能是亲戚来串门的。身前这个漂亮的女人,还是不认识呀。况且,她一定是在睡觉,刚从床上走下来。

    那么,这大白天的,谁家的女人会睡觉,这是谁的家?

    糟糕,走错了。

    是我走错了。余常青慌忙抬头巡视四周,围墙上的单页草,房檐下的燕子窝,角落里的小翠竹,没错,就是自己家的院子!

    嗷!明白了,肯定是家里人已经把院子卖给别人,搬到别的地方去了。

    那也不对,刚刚还听到了老花狗的叫声?难道他们连同院子一块儿给卖掉了?这也不至于,搬个家,怎么也不会把陪伴多年的老狗给卖掉的。

    不对,不对。这村庄的习俗里头尤其重视看家狗,无论如何,家人也不会把狗连同院子出售的。

    正当余常青紧蹙眉头在心里无声的琢磨猜测之时,女人又大叫起来:“余常顺,你出来,有人来了,快点。”

    “余常顺”,女人叫的正是余常青哥哥的名字,那就说明大哥就在此。看来,自己是没有走错,来的就是自己家。

    想到这儿,余常青是打心里松了一口气。

    一名中年男子迅速从屋内跑出来,看见余常青,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慌里慌张地说:“咦,常青回来了。”此人正是余常青的哥哥,余常顺。

    他还是老样子,穿的是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上面还有颗粒不一的大小灰尘,应该是正在屋里做什么活儿,被女人给叫了出来。常顺见兄弟回来了,脸上饰着一层含蓄的喜悦。

    话音刚落,余常青便干脆地放下行李,转身面向身后的老女人。

    他好像就在这一瞬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妈,您还好吗!”余常青颤抖着声音说道。一抹泪水不知是什么时候流出的,早已悬挂在他的眼角。

    眼前这位老女人,这位差点使自己发笑的老女人,正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余常青想上前去深深地抱住母亲,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但他没有,因为村庄里,民风虽很热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却是极其的委婉,内敛。要真的冲上去拥抱母亲,先别说母亲接受不了,就连余常青自己也会不自在的。

    母亲细细地打量着儿子余常青,半天没说一句话。

    一丝一丝雪白的细发杂乱地铺就在母亲瘦小的脑袋上,余常青不由地记恨起这雪白的颜色。深深浅浅的皱纹已经占据了母亲的额头,脸颊,甚至是一双沧桑的女人的老手。

    在儿子余常青的内心深处,早已苦不堪言!

    “儿啊,终于回来了,终于回来了!”母亲只是简简单单地说这么一句话。她正想再说什么,却被那位漂亮女人给打断了:

    “你给我闭嘴,你给我闭嘴。都叫嚷了这么半天,还叫什么叫。。。。。。”

    过后,传来一阵惨叫声,夹杂着可怜的哀求,那是老花狗。余常青这才察觉,自他进院子余常青扶着母亲进屋,自己给自己倒杯凉水喝。然后,坐下来静静地听母亲讲述。原来,刚刚那个漂亮女人正是哥哥余常顺的老婆,也就是余常青的现任嫂子。

    “妈,那之前的嫂子呢?”余常青不解地问道。在他离家之前,哥哥余常顺已经结了婚,“那女人呀,她嫌我们家穷,在你出去没到一个月,就跟着别的男人跑了。”母亲毫不在意地回答。

    听母亲说,余常青现在这位嫂子,可是邻村老王家的大小姐。比起老余家来,老王家那是家财万贯,金银满屋子。

    所以这位王家大小姐从小就娇生惯养,加之生来也有几分姿色的缘故,在该出嫁的时候,村里头,实在找不到她能看上眼的男人,婆家。

    后来费尽千辛万苦,通过他们村庄主介绍,嫁到城里一户人家。据说是在城里边做烟草生意的,头几年夫妻恩爱,小日子过得很幸福。

    想到这儿,止不住的泪水又流出来。

    “还就停不下来了,啊?”母亲嗔怪道:“快出去给你大哥搭把手。”

    常青勉强站起来,还不打算出去。问道:“妈,那爸的灵位呢,为什么不摆了?”按村里的习俗,一旦有人去世,除了年纪较小的以外,一般都会立个灵位,放置于正堂上留作纪念。那父亲的灵位就该立在这里的,可是常青起来看了看,并未见着。

第351章 : 修订() 
可是,这回就因缺一味药剂,能开的方子全都试过了,仍然无济于事,成大夫早已束手无策。

    日落西山,成大夫摊着双手在屋内来回踱步,急得面红耳赤。桌底趴一条小狗啃着骨头正发出慵懒的鼾声。

    成大夫抬腿朝小狗给上一脚,不耐烦地嚷道:“一天到晚就知道吃,给我滚!”

    麦勃的双脚走在碎石铺成的黑洞里,前面光线穿透力急剧下降,空气更加稀缺,得张开嘴来吸气,舌头和牙齿就可以感触到飘进来的小石子。随着烟雾被吸进气管内壁的尘土,呛得麦勃差点咳出来。脚上的动静变大了,石洞深处的路不太好走。

    “咯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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