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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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 第1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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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吗?有。那就是她的父亲,老成。

    想到这里,成芸像是被烫了手似的跳起来。

    猛地一下子跳起来,难道这个女人已经疯了吗?

    对,老爹,他怎么办?自己反正已经这样被人凌辱,又被人抛弃了,可是老成呢。他要是知道了,成芸该怎么去面对这位从小疼爱自己到结婚的父亲?

    父亲会无所谓吗?天哪,那怎么可能,养女出嫁,大婚之夜,失身受辱,村里人要是知道了,都会怎么说父亲,年老的父亲他怎么受得了村民们的闲言碎语?

    怎么办,一个受了辱,又被丈夫所摒弃的一个女人,她还有什么路子可以选择去走呀。

    成芸留着泪水,拖着这一身她自己认为肮脏的肉身,上面还留着被她深爱着的男人打她的掌印。她走啊走,走了好久好久,终于在一块清静的土地上停了下来。

    这里已经是曾生她养她的这个村庄的尽头。记得她小时候好几次请求老成带她来此看看,老成都没答应过她,说那是流放各种得了疾病无法治愈的家禽以及留在村庄里会伤及无辜的疯子的地方。

    当时老成还绘声绘色地给小成芸讲到,那里有藏在地下没有眼睛的疯狗,还有整天飞在空中没有头的老鹰,把小成芸给吓得真就不敢再说要去。

    “唉。。。。。。”成芸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来,一切的一切都即将在这一快清静的土地上得到解脱。原谅我吧,父亲,女儿不孝,不能给您养老送终了;感谢我吧,常青,不再有人知道你有过一个不干净的妻子,祝愿你有将一日再取良妻,与你长相厮守,终老一身。

    想到这里,成芸断绝了呼吸。她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可以想象出,有那么一天,陪伴着常青的那个女人,不再是自己。

    成芸在来之前都替自己想好了一切。如果跟常青离了婚,那东哥一定会来逼婚,就算可以埋葬掉与常青的那一段感情,重新生活,新婚再嫁,而且嫁给禽兽不如的东哥,如此不守妇道且违背良心的勾搭,成芸怎么可能做得出。

    如果不和常青离婚,那东哥指定就会威逼着狗尾巴把事情说开,到时候,真就像常青所想的那样既给老余家的家族史上写败笔,又让父亲老成蒙羞。

    所以,成芸在脑海中,再也没有任何一条路可以供她去尝试,她已经走投不路了。

    既然没有活路了,那就死去吧。只有自己一命呜呼,才可以恢复世界原来的面貌。人生呐,渺沧海之一粟,寄蜉蝣于天地,小小女子,死有何足惜。

    成芸知道,一旦自己死了,敢于剁手作承诺的老成肯定会大发雷霆,而被他击得一败涂地的东哥怎么也不敢把事情说出来。为了老余家的前世后续,常青也不可能对老成交代实话。这样,一件污浊的事情就可以天衣无缝的被隐藏在时空里,永远不被人们发现。

    事情会是成芸预期的样子吗?

    作为老成唯一的女儿,她哪里不知道父亲疼她,爱她,舍不得她委屈,见不得她受伤。她这么死去,父亲会不会也伤心而绝呢?兴许会吧。

    那你还要这么做吗?女儿?

    小成芸呀,从你母亲去世后,这个老男人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一点一点拉扯到达。小成芸,你还记得吗,小时候,你说你也要跟邻居小男孩们一样骑老黄牛,家里当时穷,买不起老黄牛,聪明的父亲就俯下高大的身子来,真的就像别人家的老黄牛一样四肢着地,小心翼翼地把你驼在背上,一驼就是整整一个早晨。

    那时候,你还高兴地告诉父亲,小男孩们也是这样在早上骑着老黄牛出去放牛的。可是小成芸你知道吗,别人家的小男孩骑老黄牛出去放牛,回来人家妈妈们就给做好饭菜了,而父亲驼了你一个早晨之后,还得给你做好吃的早饭的呀。而且父亲他一会儿还得出去干农活的呀。

    晚上父亲从田里干完活回来,你还记得见父亲后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吗?你哭着说要妈妈,父亲实在没有办法,慌里慌张地刮去胡子盖上毛巾,一边听你指挥左右摇摆,一边学着女人说话,那声音既怪异又难听,你不记得了吗?

    你还记得母亲刚刚去世后的那几个夜晚吗?你总是要父亲讲故事给你听,父亲就给你讲啊讲:从有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她住在一个小小的屋子里面,屋子是木头做的,里面还有一只可爱的小猫咪,小猫咪很听小女孩的话,小女孩就给小猫咪小鱼儿吃,小猫咪就给小女孩跳舞。。。。。。

    父亲也不会讲别的故事,就一直重复给你讲这样一个故事,可是父亲还没讲第二遍,你就睡着啦。

    小成芸,快点,不要做傻事,快点跟父亲回家。老成的面孔活生生出现在成芸的面前,他在对着女儿呵呵笑着。

    不,老爹。我宁愿您被活活气死,或者是伤心过度而亡,我也不要您羞愧而死,女儿不要您老了还被别人说闲话。我不能跟你回去,女儿不在您身边了,您要照顾好自己。

    不,成芸,我的妻子,你冷静下来听我说,好不好。我错了,是我一时糊涂,请你原谅我这一次,跟我回家,回我们共同新建立的温暖的小家。水缸里的鱼还没有吃完呢,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呀。你说你想在院子里种上沙树,我们明天就去挖;你说你想让孩子一出生就有一匹漂漂亮亮的木马骑在身上,这些都等我们回家,再一起一一完成,好吗?

    说好的要带你去看西厢记的呢,后天就要过年了,听说庙会的戏班子要先来聚义厅演,我们吃过年夜饭,再过去看,一定还能赶得上的。

    庄主就这么个胖光头儿子,担心得不得了,于是让夫人去叫其他人,自己提前抄近道奔老成家去。不妙的是,走到半路上就直接遭人绑了起来。当时,可把自己给吓坏了。以为是老成已经做掉了儿子,算到自己会来,就把人埋伏到半路,把自己也给钓住了。

第313章 : 果() 
麦相取下头盔,本想摔碎在场长跟前,可当着兄长麦勃的面,他把头盔掉在地上和成芸的滚到一起,“所长,是我闹的事,和他没关系。”

    “麦医生,我对不起你,不知道会是你啊。”场长拿走头盔,浸血的头发盘成一撮,像是腐烂的杂草。他当然不知道这个人是麦相麦医生,要不借他十个胆,他也不敢去顶撞。

    “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在里面动手?”麦勃问。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找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诚恳老实,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不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旁,还感概东流逝水呢。那又算得了什么,比起父亲的去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树欲静而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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