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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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 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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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哪,原来被手下人绑来的这个人并不是东哥所指定的常青,而是,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村庄的庄主马万千。

    声音刚从麻布口袋里一出,一时把东哥一伙人给吓退好几米。还说不让父亲知道自己绑票呢,谁知绑的正是父亲庄主大人。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合着庄主早就知道了东哥今天的行动,当时想阻止也阻止不了,也就顺着儿子,反正吃亏的是人家女子,又不是自己儿子。

    可庄主在家坐等了一整天,再等到深夜还未见东哥回来。心想老成这人不好对付,这么多年来,自己也是深深领教过的。难不成是这回,自己倒还好能回得来,儿子却年轻不懂事做过分事情,遭遇了老成的毒手。

    话说,多年前,老成正当年少时,村里发起了庄主之争。当时,庄主被任于向来蛮横的鲁姓世家,横到什么什么程度呢,就连流传至今的庄主看上的女子就必须服从的规矩都是那时的鲁庄主立下的。也就是鲁长官他们那一家族。争夺的一方为何姓家族。村民苦于鲁姓庄主的欺凌,大多偏向于何姓争夺者一方。

第279章 : 仍早来() 
“对呀,你应该是在做梦吧。不然,哪有大白天睡在床上,闭着眼睛说话的呢?这不是做梦说梦话,那是什么啊?”麦相替成芸细心分析着。

    成芸叹了一口气,还好只是一个梦。原来成芸的新娘子生子是在梦里的事情,现实当中还不到太糟糕的地步。还是好好面对生活吧,美梦不成,还给自己做出了如此荒谬的虚梦。“来,麦相,你快点给我打针吧。”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找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诚恳老实,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不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旁,还感概东流逝水呢。那又算得了什么,比起父亲的去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还有什么时刻是比现在更加痛苦的,儿子不孝哪。常青恨不得就在脚下挖个洞,钻进去,永远的消失。

    明显,这过于理想化。哪能这么容易逃避痛苦,接下来的酸楚还得常青来逐一承受。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抛开一切的一切,痛苦地哭一场。

    麦相坏笑着问成芸:“怎么,是不是想起来了?”

    “哎呀,你就快点嘛,我想不起来?”成芸把手伸过去,就等麦相插针。

    麦相在成芸的小臂内侧摸准静脉血管,把针头刺进去,“肯定是在做什么黄粱美梦,所以才不愿醒来。”

第280章 : 仍早来() 
“来,芳芳,把鞋子穿上再玩。这是你二叔,叫二叔好了没?快叫二叔好。”嫂子一边低着头给芳芳穿鞋,一边说。她注意到自己说的话被常青给听见了。

    “二叔好,二叔好、二叔好。”芳芳应声来了接连三句“二叔好”。这孩子不听爸爸常顺的话,合着妈妈的话还是会听的。

    “那哪儿行,不穿这个,去了厂区,你别想再回来了。”

    “啊?这么危险?”

    “对啊,我可没骗你。”麦相十分正式地说。

    成芸跟麦相说,既然要冒这么大的风险,那她不敢去了。

    “没有,没有,成芸,也没有那么夸张。但是,要去厂区,你得穿上这东西,这是所里的铁定法则。”麦相的脸笑着掉下来,一改先前的严肃。随机应变,看风使舵者,真君子。不管麦相承认不承认,那是他的拿手好戏。

    “噢,好吧,我穿上吧。”

    麦相说“好,等你。”他自己漫步在小竹房里,观察着成芸的起居生活。

    “麦相,你,穿上了?要不你也去穿上吧?”成芸婉转地示意麦相。

    麦相扯开胸口露出内衣里面的钢丝线,还弓背去撩起裤腿,让成芸监察自己真的已经穿上了。“那还用你说啊,我早就穿好了,等你呢。”

    “你都穿好了呀?”成芸有点心里堵得慌,不知道麦相是真傻还是假傻。

    “嗯,对呀,你也快点。”

    成芸没退路了,她跟麦相说:“麦相,你出去,我要换衣服。”

    麦相这才头脑开窍,红着脸出去。

    成芸拿起小竹房里那条独一的长凳把房门顶着,回到摇篮床上换穿钢丝保护层。床在竹条的张力下,左右摇晃着;柔弱的生命在成芸的肚子里,上下蹦跳着。成芸抚摸着鼓起的肚子,没这么快吧?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药物研究所进入到白天。麦相领着成芸走了比较远的一段路程,来到厂区门口。

    “对了,麦相,你说进我房间的时候,我在说梦话,那你听到我说什么了吗?”成芸问麦相。

    “当然,我全听见了。”

    “啊,那你为什么不叫醒我?”成芸有点后悔睡得这么沉。

    “我为什么要打扰你呀,那是你的公民权力,任何人无权干涉。”

    “那我都说些什么话啊?”

    麦相做了一个嘚瑟得要上天了的表情说,“你好像是在叫某一个人的名字”。

    成芸梦见的是和人成婚,梦里的那个人,可能是麦相,也有可能是麦勃。当她醒来之前听到的声音有一个是麦相的,还有一个是麦勃。要是自己真的说了梦话,还是某个人的名字。那这个人会是谁?为什么叫的不是两个人的名字呢?应该是两个才对呀。

    成芸还要问麦相自己到底是叫了谁的名字,可麦相说只是叫了一个人的名字,成芸又哪里愿意去戳破这层纸,非要看到真相不可。

    俩人先来到的是厂区的喂养场,里面用钢架分组排列,按上下层次,分别放着个头不等的虫子。

    这是一个稀奇的地方,架子里躺着一条条金黄色的大虫子,惺忪地啃食着木板。麦相说这种虫子本身呈金黄色,成品价值也与黄金一般珍贵,所以取名为黄金虫。

    黄金虫没有眼睛、没有尾巴、也没有腿。它们的身体由一节长长的虫肚和一个头组成。虫肚光滑油亮,可以直接把吃进去的木屑转化成肉身,其强度如铁块一般,坚硬无比。虫肚很硬,所以内部没有消化肠道。它的消化和呼吸都建立在一根特有的气管上,靠气管呼吸,也靠气管吸入食物,再通过气管把残渣排除体外。最后,到了寿命期限,黄金虫的气管就会枯竭,虫肚收缩把气体挤出。

    黄金虫吃得叫讲究,需要富含某种特殊物质的木材,且食物还得照它的生存习性来供给。对空气和光照要求也很苛刻,就得在这样的高峰怀抱之中,气候阴冷,光照昏暗。不过,从这里出的成品研制程序倒是轻易、便捷。只需要把死后的黄金虫自己脱落的头部除掉,留下虫肚进行几道清洁整理工序,原封不动地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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