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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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 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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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归正传,老成不指望马万千什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也没料到他竟会如此恩加仇报。内心的愤怒熊熊地燃烧着。“我的女儿不嫁,这是给你的承诺。”老成逼近庄主马万千,捧上自己血淋淋的一根断指。

    庄主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不该哭。他下身发抖,上身僵硬,眼泪和鼻涕一起停不住地流出来。

    “啊。。。。。。爹。。。。。。”成芸哭号着一把抱住老成。

    老成的双手被收住,紧紧抱着。他左手里的一根断指掉到地面上,庄主跟前,惊得庄主失魂倒了下去,正好压住断指,又“哇哇哇”地拼命跳起。

    老成右手上紧握的大砍刀垂直往下插入东哥侧边上的土石堆里。吓得东哥恢复了百分之百的精气神,猛地跑开去。

    “老爹,你这是做什么呀。。。。。。”成芸哀声痛哭着,一万个疑问,不知道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事的,没事的。”老成没受伤的一只老手轻抚着女儿的头发,就像平时那样的自如。

    “我们走吧,走吧。”众人经历了这一幕惊心动魄的演绎之后,都深深地被老成敢作敢当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只好一个个心服口服地红着脸离开,再也不去顾及迫使他们前来的庄主大人。

    “我跟你拼了。。。。。。”成芸拾起地上的砍刀,往东哥身上砍去。

    “好了,芸儿,我的手是我自己弄伤的。”老成拦住成芸。

    “为什么啊,老爹?”成芸依旧哭声缠着话语,豆大的眼泪硬是滔滔不绝。

    “他们。。。。。。是他们要来抢你回去做老婆。”一旁的狗尾巴愤然地说道。狗尾巴平常老是散漫奄奄一息的模样,毫无活力,像根枯涩的狗尾巴,才得“狗尾巴”之名。此刻的狗尾巴,为了要在精神层面上支持老成抵抗庄主,避免自己爱慕的成芸姐被抢走,所以精神大作,说出的话都十分有力度。

    东哥见自己险些成了成芸的刀下鬼,又一次被吓破了胆,正奋力提着受伤的肚子,打算及时逃去。

    “站住。”东哥被老成这么一喝,两条粗腿一软,直直地跪倒在地,一阵寒风从他的身后冷冷地灌进体内。

    “你还想要我女儿吗?”

    “不不不,不要了,我不要了。”东哥积极回答,不敢回头看老成。说完就再也不能等待地逃离了。

    “马庄主,我破坏了村庄里的规矩。今日我自断一指,作为补过。希望你成全。”老成对着身后的庄主说道。

    “都依你,都依你了。”庄主用颤抖的声音回答。

    虽然,老成自己砍断了自己一根手指,肉体上形成了不小的残缺。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却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女儿,这是一笔获利的交易。为了女儿成芸,一根手指根本不算什么。

    这一起由马万千庄主发起的争夺儿媳妇的战争,庄主一方简直是一败涂地,老成当之无愧地赢得了胜利。

    庄主作为失败者,最后一个逃离了战场。

    原本受伤的人是老成,这时却反过来是老成连同狗尾巴在安慰着成芸。

    “都怪我,都怪我。”回到家里后,成芸投入老成怀中,又是一阵哭泣和自责。

    “大姑娘家家的,哭什么呀哭。”一声苍老的声音拖得老长,从外头传进来。原来是鲁长官听到消息赶老成家来了。

    然,也不是谁都具备这样的身手,平时赖得下功夫的,这时候就很难保全性命于乱世了。一根长矛只从地里边走,不出来,像蛇一样地钻土前行。当它穿行了一段距离,触及地里的下一个机关的时候,像是一把蒙古弯刀,破土而起,矛头直刺上面的,成芸。

第259章 : 去头条() 
并非所有的高粱皆为“红高粱”,为什么说是“绿高粱”呢。高粱一般是春种秋收,到了金色的收割季节,成熟的高粱从果实到杆子、叶子也就都变成了红色。

    然而老余家的绿高粱并没有按着常理春种秋收,也不是秋种春收。那是得在立秋前际播种,刚到冬季过半就收割。

    石洞里只有黑暗,黑得就连空气也很稀薄。麦勃的强光手电不能照到很远,因为有太多被炸碎了的沙石粉末填塞整个石洞,还掺杂着浓烈的黑烟,宛如行走在一潭坏掉了的深水之中。

    麦勃步子走得很稳,每走一步都要先用手电照上去,再下脚。纵然是麦勃走得很轻,石壁也能传回他的脚步声,以及他的呼吸声。这里太安静了,仿佛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石洞越走越深,麦勃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不是火药,而是药物研究所里黄金虫的气味。走这么久,没触发机关暗器,也没有地雷炸弹。是自己太谨慎,绕过了算计吗。

    麦勃的双脚走在碎石铺成的黑洞里,前面光线穿透力急剧下降,空气更加稀缺,得张开嘴来吸气,舌头和牙齿就可以感触到飘进来的小石子。随着烟雾被吸进气管内壁的尘土,呛得麦勃差点咳出来。脚上的动静变大了,石洞深处的路不太好走。

    “咯嗒”,有石头滑落的声音,从深沉的黑洞里飞来一颗子弹,直打爆麦勃手中的手电筒。

    这下什么也没有了,麦勃根本不敢乱动。但又是一颗子弹,麦勃听见耳根上有一股接着一股的黑风划过。他低下头来,捡起一块石头扔向右手边,发来“嗒”打到石壁上的清脆之声。

    这样,麦勃把子弹引向石壁上,也能确定自己能不能往右边躲。果然,石块刚落地,石壁上响起“噼里啪啦”无数子弹撞击的音响。

    麦勃摸着黑,向右靠过去,贴在壁沿上。

    “啪啪啪。。。。。。”石洞里一阵狂射,溅起的石头渣滓跟水似的,冲在麦勃的脸上。他提起袖子来抵挡,一面镜片被击破。

    又是一次猛攻,无的放矢地扫射,像是石洞里捆着一头狂野的怪兽,暴躁得要吃天。

    衣服紧,袖口窄,一只不够,麦勃蹲下来,两手遮脸。对手枪法应该不错,可以一枪打掉手电筒。只是他应该把握住小短距离,猜测着往手电周围打的,那样毙命的就是麦勃了。

    麦勃捡了石头扔向左边,石头落下了,洞里没什么动静,怕是这招已经被识破了。

    “咯嗒”,麦勃听见同样石头落地的声响,会不会也是对手借用过去的花招。麦勃不可以轻易暴露位置,可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嘣嘣嘣!”三连发,没光,也没人。麦勃却看见了零碎的火星。

    三连发是麦勃惯用的枪法,对手怎么也会,有点蹊跷。“嘣嘣”,“嘣嘣”,麦勃朝火星位置打出四发子弹,在石洞中快速变更两次位置。

    “怎么还没出来呀,所长他。。。。。。”

    “会不会是。。。。。。”

    “闭嘴!”围在石洞口的亲信们等着心都凉了,只能默默祈福,所长麦勃平安归来。

    第一次双方火拼之后,洞里又恢复了平静,死去了什么重要人物一样的岑寂。麦勃在想,对面的人是不是已经死了。

    “呲呲呲。。。。。。”,是火线在燃烧,增添上一道火烧的气息。麦勃先是立住一动不动,一只手罩在耳朵上去听,然后瞪眼去寻找哪里在冒火光。空气太污浊了,根本听不见也看不着。不好,“呼”的声音倏然而至,一道火光一闪而过,麦勃扑上去,抓起火线,还未掐断,“嗖”的一声,手里只剩一抹灰,火光一蹭飞了出去。

    要是没能灭掉火线,麦勃将要葬身于此,他有点慌了,胸腔里发出“嗯”的呻吟。就在这瞬间,麦勃伸开右腿,右手同步反勾着侧身往前一跃,借着左腿蹬地之力于半空中连翻两跟斗,一把抓起飞逝中的火线,直接塞进嘴里“咔哧”咬断。

    火线没了,自己算是活了下来,因为速度之快,用力之猛,尤其是心太慌,麦勃张着大嘴在喘气,而且不敢喘出声来,但他感觉自己的嘴里甜甜的,流出血来。

    因为刚刚去抓火线的时候,生怕没抓住,手上太使劲,抓起火线的指头全被地上的碎石给割破,鲜血淋漓,当火线送进嘴里咬断的时候,嘴里满是手指头流出的鲜血。

    麦勃把嘴里的血擦掉,活动手指,去握腰间的飞刀。不好,又是火线燃烧的声音,跟之前那根一个方向,一条线,原来这是双线引擎,麦勃早该想到的。平时药物研究所炸山的时候,用的都是双线引擎,同时点燃两根引线,一般情况是第一根线就能引爆炸弹,但要是第一根线出意外没能引爆的话,会有第二根火线来引爆,达到十分之十爆破。

    那就是说,要麦勃再次重复刚才那样手抓火线,拿嘴咬断的苦差事。麦勃握着飞刀的手还在滴血,嘴里尽是鲜血和碎石,他有点犹豫,为什么要在被炸死和手再次抓火线再次被割破二者之间难以选择了呢,麦勃自己都想不通。

    “呲呲呲”地上的火线逼近了,麦勃有点茫然,他那受伤的手一甩,“咻”的一道白光斩下去,然后麦勃的头不自然地也垂下来。

    因为在他的刀子刚刚碰到引线的霎时,七股燃着火焰的引线从刀尖下分叉,顺向自己的双脚,延伸而去。

    是的,这种双引擎炸弹,就是不能用刀割,不然会加速引爆,因为特质尼龙青结成的引线,只要有刀口摩擦就能起火。而且,原本结成一条的火线,一旦被割破,分散开来的多股细线,燃烧速度会提升至少七倍。

    “嘭!”麦勃被一团烈焰炸飞了起来。

    “轰隆隆!”石洞口的亲信们跟着地动山摇抖了一下,“不好!”一条黑色的青烟从石洞内部喷出来,“唦唦唦”,石块和土壤从烟雾里面掉下来。“保护成芸”,几个人撑起身上的衣服,盖成好几层挡在成芸头顶之上。

    此时的手电根本不是用来照路的,所有的电光统统直射向前。强大的光线参透浑浊的空气,笔直刺向石洞底端。假设允许假设的话,亲信们所聚集的亮光就是一把锋利的上方宝剑,上可杀虎,下可屠龙,石洞里区区一只小鬼,岂在话下。

    但是,假设,这里还有之前那样的扫射的话,那这些人都够死上七百回了。

    “把枪放下!快把枪放下!”石洞里强光聚射,喊杀声四起。

    “怎么会是你们?”聚光灯下的一只人头鬼向众人走过来。

    “不许动,把枪放下!”杂乱的子弹射击在那只人头鬼的脚边。

    “找到没有?”

    “没有!”

    “那边呢?”

    “也没有啊?”

    有人上前去,用枪顶着喝问:“我们所长去哪了?说?”

    一个全黑的物体从众人上空的石壁上坠落,“我在这儿呢。”

    众人一下子提起神,枪口一致对准那个黑色落体:“别动!”

    如此,高粱的生长期可就大大的缩减,多亏村庄里常年气候湿热,基本上能够解决生长期间所需的水分和热量。但,这高粱生长到成熟的季度是从深秋到初冬季节,期间缺少足够多的光照。于是乎,就成了“绿高粱”。

第260章 : 去头条() 
余常青家院子外围的田地里,可就与村庄里别的景观大有不同。因为父亲老余热爱酿造高粱酒,同时也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所以,自家田地上,一旦换季到了冬天就要种上大片大片的绿高粱。以便自己酿酒,喝酒。

    并非所有的高粱皆为“红高粱”,为什么说是“绿高粱”呢。高粱一般是春种秋收,到了金色的收割季节,成熟的高粱从果实到杆子、叶子也就都变成了红色。

    然而老余家的绿高粱并没有按着常理春种秋收,也不是秋种春收。那是得在立秋前际播种,刚到冬季过半就收割。

    如此,高粱的生长期可就大大的缩减,多亏村庄里常年气候湿热,基本上能够解决生长期间所需的水分和热量。但,这高粱生长到成熟的季度是从深秋到初冬季节,期间缺少足够多的光照。于是乎,就成了“绿高粱”。

    不过,老余常唠叨,这种绿高粱所酿制的酒比红高粱出的酒好喝许多。他把酒送给庄上会喝酒的老人们品尝,大家也大多认可老余的观点。

    这就是老余家的田地为什么与别家不同的缘故。

    余常青站在院子外,目光顺着那一片绿高粱,环绕好几圈,好像是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

    噢,对了,今年这田地上的绿高粱比往年在家时所看到的少了好几片。怪不得看上去,这么不顺眼。心想,可能是父亲老余上了年纪,这绿高粱酒怕是酿造得少了吧。

    余常青这么寻思着,一股梅花的香气穿过门缝徐徐散开而来。说是香气,其实,梅花有是有香味,不过这股香味却是淡之又淡,你要不仔细留意这味道,或许根本就感觉不到。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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