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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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 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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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常青转而心喜,自己的哥哥能够娶到如此貌美的女子,也算是一种福分。

    说来,哥哥余常顺得以同貌美的嫂子结为夫妻,还得多亏了鲁长官。

    那天,鲁长官见母亲和哥哥在集市上卖豆子,于是就随意问到前一任嫂子的事。母亲是个老实人,都一五一十地说与鲁长官听。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找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诚恳老实,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周嫂子垂头丧气地撒腿坐下,周叔有所忌惮地问:“高太太,到底怎么回事吗,这么大一笔钱,说没就没了。”

第174章 : 签字() 
风水先生表情变得很严肃,说明他在思考,他在回忆高太太跟他说过的没一句话,努力从中找出线索:“我知道了,高太太是要买艘大船。”

    买大船?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不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旁,还感概东流逝水呢。那又算得了什么,比起父亲的去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还有什么时刻是比现在更加痛苦的,儿子不孝哪。常青恨不得就在脚下挖个洞,钻进去,永远的消失。

    明显,这过于理想化。哪能这么容易逃避痛苦,接下来的酸楚还得常青来逐一承受。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抛开一切的一切,痛苦地哭一场。

    泪水像黄河水一样滔滔不绝的流出眼眶,常青也顾不得去擦拭,弄得脸上、嘴上、脖子上,衣领上都是。屋子里载满了沉沉的哀痛。

    “好了,好了,都这么大了,别老像个小孩似的。”母亲走过来,用手帕轻轻擦拭常青脸上的泪水。

    此刻的常青似乎又回到儿时,被母亲抱在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照料着,那时候什么都不懂,过得好生安逸。那么,那时候,除了现在的母亲疼爱自己之外,还有一位慈爱的父亲的,不是吗?

    想到这儿,止不住的泪水又流出来。

    “还就停不下来了,啊?”母亲嗔怪道:“快出去给你大哥搭把手。”

    常青勉强站起来,还不打算出去。问道:“妈,那爸的灵位呢,为什么不摆了?”按村里的习俗,一旦有人去世,除了年纪较小的以外,一般都会立个灵位,放置于正堂上留作纪念。那父亲的灵位就该立在这里的,可是常青起来看了看,并未见着。

    “这里平时人来人往的,我不放心,所以就把你父亲的灵位搬到我屋子里去了。”母亲解说道。

    常青“嗷”了一声,擦干眼泪,走出去。本该拜一拜父亲的灵位的,既然搬到母亲房里去了,那自己也不太方便进去,改天再去到父亲的坟头祭拜吧。

    殊不知,并非是母亲不放心,而是嫂子说什么把灵位放在家里,出入天天看得到,实在不吉利,非说要扔掉。母亲无奈之下才偷偷搬到自己的屋里。

    “芳芳,这是你二叔,快叫二叔好。”哥哥常顺洗了莴笋,脱了鸡毛,正在垫板上切鸡肉。他见常青出来,一时也不知到该说什么为好,正要让刚起床的女儿向常青问候。

    然而,芳芳却什么也不想听到,根本不当一回事。看都不看继父常顺一眼,多半是她压根就不认这个父亲。

    常顺偷看常青一眼,只好尴尬地埋下头去干自己的活,就当自己什么都没说。

    芳芳光着一只脚,背对着常青,手里在不停地玩弄着一个崭新的小玩具。

    “芳芳,睡醒了!”常青走向前去,讨好似的说道。

    芳芳抱着玩具,扭过头来,毫无表情地看向常青,像是在观赏自己的一个新玩具一样,毫不拘束。她大概是因为听到了陌生的声音,感到奇怪,才扭过头来的。

    “什么人啊?真是的,都把孩子给吵醒了。”嫂子手里拿上另一只鞋,嘴里埋怨着从屋里走出来。常青猜测嫂子应该是在怨恨自己刚刚那一场大哭,把芳芳给吵醒了。

    想到这儿,常青心酸起来,又隐约蒙上一丝可悲的愧疚之情,或许自己应该忍住哭泣的,这样也就不会吵醒你女儿了。

    “来,芳芳,把鞋子穿上再玩。这是你二叔,叫二叔好了没?快叫二叔好。”嫂子一边低着头给芳芳穿鞋,一边说。她注意到自己说的话被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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