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闺秀:王妃太凶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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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闺秀:王妃太凶悍- 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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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钱不多,是个意思,等、等后天我来拿货的时候,再一并给。”

    顾采荞丝毫不介意,大方的收过钱,揣进了荷包里,忽然想起上次在那石头上看到的东西,这一个月她盼下雨都盼疯了,今儿终于给下下来了。那东西那块儿的石头上有,没准儿别处的石头上,或者田坎上也有。瞧这蒋峰确实挺拮据的,不如她去捡些那东西来,卖给他家去做一盘菜也不错。

    转念又一想,还是算了吧,那东西收拾起来太慢了,还是先去弄点儿来自己尝个鲜就行了。

    事情谈完,顾采荞本打算留二人吃饭,可蒋峰愣是觉得不好意思,拉着李万千就要走。顾采荞想起答应过李万千的事儿,忙偷偷的用纸包包了两份猪头肉和猪大骨,递与二人。

    “这是家里剩下的,不多,请二位先尝个鲜。”

    二人拿了东西,兴冲冲的就走了。

    二人刚走不久,柳氏和顾贤南都围了上来,拉着顾采荞询问不休。

    “采荞,你为啥要给他俩白送一份呀?看那分量,可是不轻,起码得有一斤呐。”

    “娘,这是我与那大叔事先商量好的,他给我拉客人来,我就给他一些好处。他是我第一个客人,虽然最后也没买我东西,但是他今天到底给我带了生意来,一斤就一斤呗,总能从蒋叔叔身上捞回来。”她无法跟柳氏解释这个就叫做营销策略,只能浅显粗露的说一说,她懂与不懂,她也无能为力。

    ……

    迟来的大雨,落了整整一天,将整个村子给浇了个透湿,直到第二天晌午,才淅淅沥沥的慢慢收住。

    这雨后出门,进出都是一脚泥,但却没人皱一下眉头。村子里要种植鬼芋的人家都已经种下去了,就等着来一场瓢泼大雨给地里浇个透彻。而且其他的庄稼,也到了播种的季节,之前天干,土地都晒得又硬又干巴,这一场雨下来,田地都好耕犁了不说,就是水,也不会缺了。

    顾采荞一早就与顾贤南,王兴忠一起进了城,买好了一切支应摊子需要的用品,花了二两银子,可把她给心疼了好一阵儿。

    这下午雨停了,她就开始期待着小白赶紧回家,好跟她一起去村中的石头上捡那东西。

    顾君白心里也记着这事儿,这不,刚刚写完字,就开始收拾起纸笔,准备溜之大吉。

    比他进度稍慢的顾君友见了,不禁好奇,不是还要念书一个时辰,练武一个时辰的吗?“君白,你这是要干嘛?”

    “小荞让我今天早点回去,跟她去做点事情,我早上已经跟师傅说过了。”

    “哦,那需不需要我帮忙?要不我也跟你一起走吧,这天指不定还要下雨,多一个人也能干得快点。”

    瞅着顾君友也准备收拾东西,顾君白忙抬手阻止,“你难得有这全天的时间学习,就不要跟我一起走了,趁着有空,多学一点儿是一点儿。等摊子支应起来了,你也就可以跟我一起上下学,等明年开春,咱俩一起下场试试。”他不会告诉他,其实他本身已有秀才之名,只是如今他改名换姓,一切都需要重头来过,他不能泄露了行踪。

    说起下场考试,顾君友是既激动又失落。

    “我都快十五岁了才开始念书,下场考试怕是晚了,能多学一点儿知识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不敢指望考出个名堂来。”

    “谁说考试就一定要考中才算?谁说读书早就一定是那块料?二郎哥,有时间想这些没用的,不如多看几本书,多写几个字,我先走了,你好好学习,晚些回家咱俩再一起讨论文章。”因为他们母子三人的入住,顾君白现在跟顾君友住同一个房间,韩仲谦的屋子里要放太多的药材,所以就让他一个人住着。这同床共枕之下,二人的感情也可以说是与日俱增,所以顾君白难得的对他也算和颜悦色一些。

    拍了拍他的肩头,身子一晃,就闪出了门。

    背后,顾君友不禁笑着摇了摇头。

    幸亏君白和荞妹都才八岁,否则的话,凭着君白这分急切的心,别人指不定会以为这小子对荞妹有什么别样的心思呢。

    不得不说,二郎哥,你真相了。

    顾君白出了门,沿着谭家的屋檐跑得飞快,忽然,转角处突然冒出来一个粉色身影,顾君白还来不及看清她的模样,就听到“砰”的一声,什么东西落了地,摔了个七零八碎。

    “啊!君白哥哥?”粉色影子被吓了一跳,就看到顾君白正要绕过自己走掉,忙伸手拉住了他的衣摆。

    顾君白一低头,就看到师傅的大女儿,他的大师妹谭秋晨正抬眼瞅着自己,一汪清泉碧波盈盈,一张脸,萌态十足。可顾君白的脸,依旧僵冷着,漠然的扯开了小丫头的手,淡淡道。

    “我回家有事。”

    “君白哥哥要走了?那、那我……”回过头瞅了一眼地上的碎片,她花了一个时辰熬出来的甜品,已经摔了,哎……“算了,你走吧,东西都砸了,没得吃咯。”

    顾君白点了点头,直接越过她,扬长而去。

    身后,谭秋晨望着他毫不迟疑的背影,眼中慢慢汇聚起更多的波光。

    君白哥哥,还是这么冷,到底要怎么做,才能焐热了你的心呢?

第221章 地木耳&酷刑() 
“我们到底要去干什么?不会又是去摘什么椿芽吧?”换了一身黑色长衫的顾君白拎着手里似曾相识的小篮子,跟在一身蓝色衣裳的顾采荞背后,想起上次摘椿芽的时候,顾采荞一不小心摸了一手毛的事情,就忍不住想勾唇角。

    而顾采荞一想起那一手毛,就觉得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我、我这辈子再也不摘椿芽了,毛毛虫什么的,太可怕了!我们去石堆那儿,捡些地木耳。”

    “地木耳?长在地上的木耳?”那是个什么东西?他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顾采荞空着双手背在背后,笑眯眯的转过身来,忍不住朝着顾君白竖了个大拇指,“我家小白就是聪明,你猜对了,就是长在地上的木耳。跟着姐姐组,等会儿你就可以见到它的英姿了。”

    地木耳,有名地皮菜,地皮儿,地菌等,是一种依附着岩石,草地生长的物种。耐干旱,干燥的环境下,它们就会休眠变成一些不起眼的黑褐色物体散落在不起眼的地方。等到雨季来临,它们便已惊人的速度繁殖蔓延开来,形成橄榄色透明卷曲状,形似木耳,又因为长在地上,因而得名地木耳。【粗略总结,求不深究。】

    因为下雨的关系,路上又被村民踩来踩去,变得泥泞不堪,两个人都不敢走得太快。生怕一个不小心,脚下一滑,摔伤一脚,肯定立马变成个泥人儿。

    所以,当他们走到地方的时候,已经是小半个时辰之后。

    顾采荞站在路边,猛地朝着石堆那一侧一跳,整个人稳稳的落在了草丛里,下一秒就听她失声惊呼。

    “完蛋了,我忘记了草丛里有水珠,该让你走前面的,这下好了,我鞋子湿透了。”嘴上想着该让顾君白来淌水,脚下却已经四处对着依旧悬挂着水珠的草地扫荡起来,将所有的水都给淌到地下去,省得小白跳过来的时候,也被打湿了。

    “好了,你跳过来吧。”

    腿轻轻一抬,修长高挑的顾君白就跟迈了一个大步似的,就越过了边上的小沟,与顾采荞站在了一起。

    因为下大雨,石堆附近的土地又不多,所以根本没有几个人来往。偶尔有一两个,都是路过的,要么扛着锄头去挖土的,要么是背着背篓不知道干什么的,左右没人会无缘无故的走进石堆里面。

    石堆里面,除了一些巨大的石块之外,还有许多细碎的小石头,一不小心很容易踩不稳而摔倒。所以顾君白固执的牵起了顾采荞的手,俩个人一起朝着那天她小解是靠着的大石板走去。

    “咦?这个不是你们前阵子常吃的红泡吗?这儿也有。”

    “第一次我跟娘就是在这儿摘的呀,不过我今天的目的不是它,喏,我们去那儿!”小手指一伸,自己也顺着手指头看过去,就看到石板上静静的躺着许多的地木耳,急得她忍不住松开了顾君白的手,朝着那边跑了过去。

    顾君白也紧跟了上去,与她一起蹲到了石板上,学着她小心翼翼的模样,拾起几块地木耳就要往篮子扔。

    一只小手,忙将他扯住,接过了他手里的东西,拿起来一点一点的翻看,将里面夹带的枯草,渣滓一一抖落,然后才放进篮子里。“这地木耳喜水,我们捡了之后,它没有水就会变得干巴,到时候就会把这些脏东西裹住,到时候再用水泡的话,可能这些渣滓什么的就裹在了里面,很难弄干净了。所以就趁现在捡的时候给抖落干净了,回家随便洗洗,就能下锅熬出一锅好汤来。”

    煞有介事的点了点头,顾君白又伸手捡了两个,学着她的模样抖落,却发现这活计,真不简单。

    “嘿嘿,这东西好吃不好弄,你是男孩子,自然没有我们女孩子耐心仔细。不如这样吧,你去那边给芙儿她们摘些红泡,我在这儿捡,好不好?”

    转眼,瞅着那边不大点儿的小红泡,又低头看了看石板上的地木耳,顾君白挫败的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将自己的鞋子给脱了下来。

    “你干嘛脱鞋?红泡树上都是刺,你不穿鞋子会被刺扎的,赶紧穿上!”

    “你穿,把你的湿鞋子脱了,把我的穿上。你是女孩子,凉着了对身体不好,我是男子汉,不怕凉。我不会从地上走,我直接趴在石头上去摘,那么多呢,我挑着站在石头上能够着的摘就是了。”说着,他已经脱掉了袜子塞在腰间,雪白的双脚,慢慢的踩到了凹凸不平的石板上。

    看着他那双比自己的脸还要白上几分的脚,顾采荞就觉得让它踩到石板上,简直就是虐待。可是他的性格她也十分清楚,向来说一不二,这不,她还没说什么,他已经转身朝着另一块石板上跳了过去。

    “小白,等会儿,你把篮子提着,摘了就放到其中一头。我在这里捡地木耳,我先放在干净处,等你摘好了,我再放进去就行了。”一双手,拿不住多少,难为他赤脚着地,能少走一步是一步。

    顾君白也没有客气,接过了篮子,转身就走。

    背对着顾采荞,他脸上的从容淡定立马消失不见,开始吱牙咧嘴,额间冒汗。

    他娘的,这痛苦简直比当初被人差点砍死的痛来得还要销魂几分,谁来告诉他为什么看着田间干活的那些大叔大爷赤脚乱踩那么的轻松,他一踩就觉得灵魂都在跟着打颤呀!

    脚下,就好似有人拿着一把绣花针,四处扎着他的脚底一下,疼得跟穿骨抽筋似的。

    其实顾采荞没看见他的脸,不代表她不知道他的痛苦。

    因为他撩起了裤腿,她背对着他,正好一低头就看到他渐行渐远的小腿肚子,正抖得跟筛糠似的。牙齿一惊,顾采荞只觉得自己都看不下眼了。

    臭小子以前是个富家少爷,别说赤脚踩满是石刺的石头了,就是家里的平地都没踩过。那细皮嫩肉的,一踩上去,个别尖锐的石刺肯定能刺破他的皮肤,渗出血来。这画面,简直太虐心了,顾采荞忙低下头,飞快的捡起地木耳来。

第222章 挑刺() 
快一点儿捡完,她家小白就能早一点结束酷刑。

    另一边,顾君白忍着剧痛飞快的走出了顾采荞的视线,就急急忙忙的跳下了石板,直接踩在了草地上。刺怕啥呀,这地上的刺只有红泡树上有,自己小心点儿不就得了。可是那石板上,简直一路都是刺,太痛苦了。

    本以为,两个人单独出来,能有一番温馨甜蜜的相处,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竟是一出如此惨绝人寰的酷刑。当顾君白坐在家里的椅子上,高抬贵脚让顾采荞给他挑刺上药的时候,他才猛然觉醒,当英雄的代价,是何其惨烈。

    而且他一惯都是潇洒自若,风度翩翩。就算脚底板上疼得钻心刺骨,他也做不出鬼哭神嚎的表情来。只能紧绷着一张越来越黑的脸,牙关紧咬,双手握着板凳指节泛白,额间冷汗涔涔。

    顾采荞坐在小凳子上,腿上横着顾君白的腿,脚刚好就搁到了她的一条腿上竖着,她一手把着他的脚,一手拿着采芸的绣花针,正睁大眼四处查看哪儿有木刺,哪儿有石刺,一点一点的替他挑着。

    每一次她下针,她都能感受到胳膊肘下的小腿猛然一硬,肯定很疼,她心不禁一疼,抬头轻声劝道,“你要是疼的话,可以叫出来,别忍着。”

    “没事儿,你挑吧,嘶——”

    “啧啧,瞧瞧疼成那个样子,我就说你俩没事找事做,这湿哒哒的天气,出去捡地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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