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神养成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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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 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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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殇和星光灿烂融合之后的毒,正与我处于磨合当中,究竟是个怎般的情形,我还尚未有十分的了解。

    然而,红殇的毒,若是遇到阴雨天,尤其是遇到电闪雷鸣这般的天气,绝迹等同于雪上加霜。

    《具原书》中曾经记载过,有位用毒高手,中了红殇之后,原本毒已经被他给解去七七八八,令人遗憾的是,恰逢赶上此刻这般的天气,即便他后来使尽浑身解数,不出一盏茶的功夫,便毙命。

    这其中的缘由,《具原书》中未曾提及,但解决法子,倒是提过寥寥数语。

    待在房中,不要出门,不止如此,房中,最好放上炭盆或者暖炉一类的东西,既要保持房间的干燥通风,又要保持房间的温度适宜。

    这个法子,说起来容易,但操作起来,着实不易。

    所幸的是,公孙狗贼汝定侯那个身份放着,加上他姑母万贞儿一直得宠,想来,还是有几分可行性的。

    若不是顾念此,我何以会屁颠屁颠、心甘情愿跟他回府呢?

    待到达他的汝定侯府,雨下地愈大。

    不敢再有片刻的延误,一进门就开始叮嘱公孙狗贼帮我准备东西。

    公孙狗贼虽则有些讶然,但并未追问,而是爽快答应。

    公孙狗贼的办事效率,还是相当不赖的,短短不到半个时辰,我所要的东西,便悉数准备完毕,炭火盆也已然烧好。

    坐在火盆前,一边烤火,一边给自己捣药。

    公孙狗贼则坐在我的一旁,安安静静地观看,既不言语,也不打扰。

    相处时日长了,这狗贼倒真摸清了我的性子,知晓我在配药和捣药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搅。

    其实,昔年,我跟老妖精学毒术的时候,他只要一捣药,我就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个没完没了。

    老妖精也不哆嫌,只是一个劲无奈地笑,间或抬头搭语几句。

    如今回想起来,那些年,没有把他给烦死,简直就是好造化。

    不知晓自己就是千寻的时候,不知晓老妖精就是荣华的时候,我曾以为,一直都是自己自作多情,是自己一厢情愿,是自己单相思,是自己对老妖精的感情,远远超出了老妖精对自己的。

    后来才发现,在我和老妖精之间,原来是老妖精的付出更多一些,原来是老妖精爱我更多一些。

    知晓自己就是千寻,再知晓荣华就是公子刑天之后,回头再看这段感情,或许,从一开始,从许久许久之前,他就对我有了别样的心思。

    在我还处于懵懂,还对感情处于模糊不知的时候,他当时,看到那般的我,时常想的最多的,会是什么呢?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待药杵砸到手上,方才醒悟过来,嘴里没好气道:“狗贼,你发觉我分神,不知道提醒一句么?”

    你道公孙狗贼说什么,公孙狗贼答道:“打扰你想别的男人,你岂不又要对我下毒手?”

    不得不承认,公孙狗贼看透了我的心思,也颇为了解我的性子,一时之间,竟有些无言以对。

    这副反应,落入公孙狗贼眼里,顿时有了几分酸溜溜的意味,“我原是信口胡说,你还当真想别的男人了?”

    “不想别的男人,难道还想你这狗贼不成?”我答道。

    公孙狗贼默不作声,隔了许久才开口问道:“屋内的温度如何?还需要再加上几个火盆吗?”

    “不必,正好。”我如实回道,突然记起什么,问道:“方才,你为何不问问,我要炭火盆和这些东西作甚?”

    “虽不明所以,但约莫能猜出几分。”公孙狗贼答道,“想来,应该是与你的伤势有关。”

    回想起来,我不主动提及的东西,公孙狗贼从不过问,昔日,就连我的名字,他至始至终都从未问过。

    公孙狗贼如斯,老蒋如斯,朱佑樘亦如斯。

    这些男人,究竟是一早就知晓了我的身份,知晓了我的底细?还是那些东西,与他们而言,都无关紧要,无所谓呢?

    心思飞转之际,手下不忘继续捣药,如今,一心几用的本领,我是愈发得心应手了。

    蓦然想到,炭火盆虽好,但夜晚不易放在屋中。我不喜欢开着窗户睡觉,况且气候又潮湿,外加间或的打雷闪电声,岂能开着窗户?

    倒是可以让公孙狗贼派名丫鬟帮我夜晚看着,然而,别说是不熟悉的陌生人,就连熟人,我都未必能放心得过。

    这可是关系到性命的攸关大事,绝迹不能含糊。

    说来也巧,不待我提说,公孙狗贼自个提说了这事,“待会,过来两名婢女伺候你。”

    “别介,像我这等穷命,见不惯人伺候。”我出语拒绝道。

    公孙狗贼沉思了片刻,道:“既是如此,那还是由孙子我亲自看着姑奶奶您吧!”

    万万没想到,公孙狗贼还有幽默的潜质,还有自黑的潜质。

    “你一个大男人,待在我的房中,即便没有礼教的约束,你觉得我能安然入睡吗?”我反问道。

    公孙狗贼答道:“你是觉得,我会觊觎你的美貌,对你做出什么不轨之事?”

    “是否觊觎我的美貌,我敢笃定,绝迹不会。别的本领我或许没有,可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就我这幅姿容,不敢以美貌自居。是否会做出不轨之事,只有你这狗贼自个心里最清楚不过。男人若能靠得住,那母猪都会上树。”一顿,我继续说道:“所谓的世俗礼教,我是不在乎,你若想趁人之危,若想对我做出一些禽兽不如的事情来,那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你若只是一心惦念我的安危,那烦请去门外守着。

    拖泥带水、磨磨唧唧,说话拐几道弯,这可绝迹不是我的风范,言简意赅、直截了当,省得耽误大家功夫。

    浪费别人的时间不要紧,紧要的是浪费自己的时间。

    公孙狗贼对于我这种干脆利落的豪爽性格,早已见怪不怪,自然不会有讶然与震惊,“姑奶奶,外头可是下着瓢泼大雨,还打雷闪电着,您是诚心不想让我活过今夜了么?”见我不作答,又叹了几口气,道:“也罢,除了在外头坐着,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事实上,并非是我对公孙狗贼缺乏信心,实乃我对自己缺乏信心。

    不出意外,我今夜又会做梦,梦中一如既往一般会梦到我的老妖精,会梦到荣华。

    昔日,做梦之际,曾经拉过公孙狗贼的手,前几日,又在浑浑噩噩当中扑倒了朱佑樘,今日,若是再做梦,兴许不是公孙狗贼占了我的清白,而是我占了他的清白。

    方才,想荣华想了许久,想了许久许久,这无疑是个极其危险的信号。

    在此般情景下,我岂敢再留男人在自己身边呢?

    公孙狗贼虽则面有怨色,但还是乖乖起身,搬了一把小板凳,坐在了门口的位置,面朝着滂沱大雨。

    无暇顾及到他,药已捣好,赶紧就着水服下。

    心神,渐渐平缓了不少,看来,《具原书》当真是个好东西。

第165章:绝迹不会是你() 
许是药物的作用,又许是这般的下雨天极其适合睡觉,不出两刻钟的功夫,我便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当中,听闻公孙狗贼文绉绉地念道:“可惜和风夜来雨,醉中虚度打窗声。"

    犹记得,这似乎是杜牧的诗句,原本欲睁眼问上一句,无奈死活睁不开眼,便作罢。

    蓦然记起,跟在公子刑天身边的时候,有一次去无常宫领命,结果去了之后,发觉公子刑天并不在宫内。

    闲得无聊,便在里头四处转悠,无意当中,见着桌上放着一本书,拿起一看,是本《辛稼轩诗词》。

    我虽是土库人,但打小,便对中土文化有几分热忱,阿爸也曾教我识得中土文字,还教过我一些诗词歌赋。

    许是如此,土库族人,虽则素来对我尊敬,但也仅仅只是尊敬,唯独阿古汗和塔娜与我算是较为亲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中土的那些诗人和词人,我虽不是个个熟识,但这位辛稼轩,还是听闻过的。

    信手翻了几页,恰逢翻到《青玉案元夕》这首词时,公子刑天从外头走了进来。于是我随口问了一句:“众里寻他千百度?我的名字千寻,是否出自此处呢?”

    这首词,其实我以前看到过,但并未记住,当时也未曾细细留意,待此刻看到,心中的意境,幡然有所不同。

    公子刑天点了点头,道:“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是即是,非即非,岂有如此模棱两可的答案呢?

    原本欲追问,但见他脸色十分疲惫,猛然想到什么,问道:“秦广王又找上门来啦?”

    最近一段时日,秦广王可谓是几乎三天两头就找到昆仑山之巅来,每次,都是与公子刑天在外头的雪山之巅大战数百回合,每次都是旗鼓相当、不分胜负。

    事实上,严格来说,并非叫不分胜负,而叫两败俱伤,而叫谁也占不去谁的便宜。

    平心而论,对于这种状态,老实说,我是不甚理解,极其不甚理解。

    我是个功利主义者,准确来说,是结果主义者,凡事,首先最注重的,是结果,是目的是否能得以实现,而并非是过程。

    过程重要么?有时也是重要的,但相较结果而言,还是结果更为重要一些。

    此种个性,并非是天生,而是跟了公子刑天之后慢慢养成的,或者说,是遭逢到人生重大变故之后,性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年幼的时候,尤其是十五岁之前的时候,一直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女,以为这世间所有的东西都是美好,都是光明。

    那时的自己,单纯明净,容颜明媚,眼眸清澈,不敢自诩为不食人间烟火,但在外人眼里,诚然如斯。

    阿爸阿妈和阿哥被库尔班那禽兽不如的畜生给害死之后,我曾以为,自己不会幸免于难。

    殊不料,他并未要我的命,而是把我关在一座石洞内,让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生不如死。

    经历过那般暗无天日的生活之后,我的心态,虽有所改变,但并未发生重大转折。

    重大转折,始于族人的背叛,始于库尔班当着族里青年男女的面,让圣兽藏獒,对我做出那般侮辱的事情来。

    一个女子,最重要的东西,便是清白。

    ‘土库族,虽不像中土的女子那般保守,那般地位低下,但在贞洁这块,还是有着共同点。

    再则,我虽一直长在土库,骑马射箭亦都擅长,然而,性情当中,还是带着几分中土女子的个性,或许,那便是所谓的遗传吧!

    记不清楚当时是带着怎样的心理,只记得,当扑过去咬住库尔班脖颈的那一瞬间,体内所流淌的,不是人的血液,而是兽类的血液,而是嗜杀,而是仇恨,而是惊天动地的怨念。

    那一刹那,活了将近十六年的认知,发生了彻底的动摇,以往的三观,不复存在,新的三观,赫然建立。

    环境能把人逼成何样?环境能使得一个人变成另外一个人,环境能使得人变态,能使得人成魔成鬼。

    这是我用亲生经历,证明出的一条真理。

    昔日,见到鱼龙舞的时候,以为老妖精的心上人是肖克拉的时候,见过肖克拉画像的时候,曾经,心中生出了怎般的翻江倒海,何曾想到,自己的情敌,自己羡慕嫉妒恨的对象,竟然会是自己?何曾想到,那般天仙似的人物,会是自己?何曾想到,那个在外人眼里,已然死去十多年的人,会是自己?

    与其说造化弄人,倒不如套用荣华的话语,这世间上,有太多的事情,超出了我们的预计,更不在我们的掌控之内。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待回神过来,赶忙看向公子刑天。

    公子刑天不作答,而是看了我一眼,浅声问道:“如此时辰,你不在屋中睡觉,起这般早做甚?”

    “昨日的任务,已完成,特向您禀告一声。”嘴里答着,我将书放回了原处。

    公子刑天神情一怔,似乎思索了片刻,“就这事?”

    “嗯!”我答复道,想了想,问道:“受伤了么?”

    “受了一点轻功。”公子刑天答道:“并无大碍,不必担心。我要去里屋用功疗伤,你回去补觉去吧,晌午过后再来。”

    瞅着他离去的身影,心里,顿时五味杂陈,最后,并未走,而是站在门外守候。

    昨夜,快马加鞭回来之时,已过午夜,算着时辰,他应还未入睡,便来到无常宫,想告知他一声。

    来到他的卧房门口,正欲进门,耳旁忽听一道女子的声音传来:“怎么,你那小情人未归,担心了是吗?”

    步子,顿时止住,停在了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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