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神养成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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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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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家大院的建筑风格,并不算金碧辉煌,也不算宏伟壮观,而是极为大方优雅,犹如一位大家闺秀一般。

    大户人家的府邸,一般前院是居住的院落,后院是花园池塘一类。而乔家大院恰恰相反。

    进入乔家大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成群的假山,其次是花园和池塘,再次是迂回的亭宇,最后才是居住的院子。

    乔家大院的规模,诚然比不上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但比汝定侯府小不了多少。

    乔玠把乔家大院做为自己的偏院,由此可见,他的财富当真已经达到富可敌国的程度。

    一路走来,并未发现奴仆和下人,觉得甚是奇怪、

    “你不觉得这乔家大院有什么古怪吗?”我问大魔头。

    大魔头眼神一定,问道:“古怪?何处古怪?”

    “一个人都没有啊,难道你没有发觉吗?”我讶然道。

    我都察觉到的事情,大魔头断然不会没有察觉。既然如此,那他这是明知故问呢?还是装傻充愣呢?

    闻言之后,大魔头仿佛随即有所领悟,“我不喜欢人太多的环境,只留了两个。”

    换而言之,他不喜欢人多的环境,所以才让乔玠遣散走了那些奴仆和丫鬟。

    人多的环境,容易喧闹,其实我也不喜欢。

    大魔头如此一来,倒也替我省了不少麻烦事。

    自打我前年在扁鹊山庄投机倒把之后,从此迈上了鸡鸣狗盗这条不归路。

    如今,但凡我走到一户大院,首先会做的,并不是欣赏美景,而是四处找寻,看看是否有值得挖走的奇花和药草。

    这不,走到花坛的时候,我是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瞅了好几遍,然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事实上,我不想离去,极为不情愿离去,但碍于大魔头在一旁监督着,我自然不好光明正大地下手。

    乔家大院花坛所种的花,大多都是寻常文人雅士所喜爱的雅花,譬如像兰花,梅花、玉兰、芍药等。

    花是没有稀奇,然而,花坛的旁边,有一处菜园。

    当我瞥见菜园里头那几株荨麻草之时,是喜从心头来。

    荨麻草可以当痒痒粉使用,也可以当毒药使用,具体功效,就看你如何去利用了。

    许是我盯着菜园的眼神太过专注,以至于让大魔头以为那是眼神涣散,“若是觉得累了,你就先歇息吧!”

    “嗯,我确实是累了!”

    乔家大院的后院,单独有一处院落,想来应该是乔玠给自己另辟的居所。

    此处院落,周遭种满了紫竹。

    种竹子的院子常见,但种紫竹的,实属罕见。

    紫竹属于竹子中的真品,价值极为不菲。

    能种上如此大规模的一片紫竹,另一方面证实了乔玠的财力雄厚。

    客房在院落的西方,距离院落还有一段距离。

    西厢房的房屋宽敞明亮,大魔头就住在其中一间。

    眼瞅着他进了屋,又等待了许久,见着他没有出屋的打算,我才偷偷溜着出了门。

    不停歇,直接朝着目的地飞奔而去。

    荨麻草并不难挖,不费吹灰之力就挖了几株。

    挖完之后,往回走,走到乔玠那处单独的院落之时,突然好了奇,想去里面看个究竟。

    院落的门是锁着的,进不去,那唯有翻墙进去。

    想我不翻墙的岁月,已有多年,如今不得不重操旧业。

    院落的最前方,种着两颗梅树,一颗梅树的旁边,放着一张石桌,几张石凳。

    从外观来看,此座院落并无任何与众不同之处。

    进到正屋之后,也是尚未发现有与众不同之处。

    正屋的摆设构造,和寻常富贵人家的摆设构造也是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乔玠在经商当人之中,算是口碑较为好的。

    乔玠做生意素来诚信、童叟无欺,时常还做一些善事,在民间百姓的口中,那可是名副其实的大善人。

    在昆仑山之巅的时候,我就曾经耳闻过他的大名。

    原本以为,如此的传奇人物,与普通的富商想必,绝迹会有一些迥异。

    可从肉眼来看,目前起码是没有发觉出什么特殊。

    正屋没有,或许其他屋子会有蛛丝马迹。

    正屋的东面,是书房。

    见到乔玠书房的那一瞬间,我十足惊呆了眼。

    乔玠的书房,极大极大,甚至比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的书房要大出足足四五倍。

    毫不夸张的说,乔玠的书房,无疑是我所见过的,最大的书房。

    一个经商之人,家里能有这般大的书房,实属罕见。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此处只是乔玠的偏宅而已。

    一个偏宅,就有如此规模的书房,那正宅可想而知。

    大致浏览了一遍,发觉乔玠所珍藏的书籍,涵盖面极广,只有极小一部分是关于经商之道,其他则包含了这世间所有领域。

    在这些书籍当中,除了有医书,还有几本和毒术有关的书籍。

    其中一本,似乎还有经常被人翻阅的痕迹。

    做生意之人,有时难免在不经意间得罪别人。

    换而言之,想要乔玠性命之人,断然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乔玠利用闲暇时间研习毒术,倒也不失为一件英明的举动,毕竟求人不如求己。

    多学一门本领傍身,诚然不是什么坏事。

    然则,显而易见的是,乔玠对用毒只停留在表面之上。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在那几本和毒术有关的书籍当中,乔玠时常翻阅的那本《毒物百科大全》,只是毒术的基本入门。

    或许正是因为是基本入门,难度较低,才成为乔玠青睐的对象。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几本书当中,赫然正有《具原书》。

    《具原书》是百年之前一位用毒高手花了一生的心血所著,其中包含了大量关于奇毒的记载。

    荣华以前曾经在我面前提及过这本书,还不止一次。

    顺手将这本书揣进怀里,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太不厚道。

    花花草草这种东西,若是挖走了,还可以再种,可这《具原书》世间只此一本,我若拿走了,相信乔玠很快就能发现。

    即便乔玠不能发现,那也不能做出如此损人利己的事情来。

    我虽不敢说是什么心善之人,但也绝迹没有坏到这般程度。

    信步走到书桌旁边,还是尽快抄拓一份。

    《具原书》中的大多奇毒,我还是有所了解的,因而也没有抄拓的必要。

    洋洋洒洒地在纸张上写着,耳畔猛然传来一道声音:“要不要我帮你?”

    我朝来人看了一眼,干巴巴问道:“你是何时来的?”

第95章:特定的缘份() 
来人不是别人,岂不正是大魔头?

    “来了有半晌了。”

    “那我为何没有看到你?”

    “许是因为你太过投入吧!”

    大魔头的脸上,看不出来是何种表情。

    正要探究他的神情,不料他又说了一句:“何不把这书也一起拿走呢?”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是个傻子也能听出,大魔头明显是在讽刺我。

    他是来了半晌了,他是来了老半晌了。

    早在我方才挖荨麻草的时候,大魔头肯定就在周遭。

    我的耳力一向甚好,可压根就没察觉到自己周围有人。

    如大魔头所言,我的确太过投入,无论是偷荨麻草的时候,还是方才抄书的时候。

    我总是秉承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原则去做任何事情,正道也好,歪门邪道也好,没有这点敬业精神,那是什么也干不好的。

    恐怕我从房子出去的时候,大魔头就已然跟在了我的身边。

    他跟在我的身边,可一直没有提醒我,想来是要看看我到底要耍什么阴谋诡计。

    方才挖荨麻草的时候,我一边挖,一边得意洋洋地哼着小曲。

    那副欠揍的模样,定然是被大魔头给看在了眼里。

    在院外参观紫竹的时候,一不小心刮了一下衣裳,我曾狠狠对着那颗始作俑者重重踹了几下。

    那副傻了吧唧的模样,定然也被大魔头给看在了眼里。

    看到《具原书》的时候,我是欣喜若狂,高兴地直接手舞足蹈,

    那副发疯的神经病模样,定然还被大魔头看在了眼里。

    用脚趾头想想,大概都能想到大魔头看到我那一场场免费表演时的神情。

    此时此刻,当今之计,我唯有装傻充愣、浑然不觉,“你方才说什么?哦,要帮我抄书对吗?那感情好,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呗。来,你过来,你帮我念,我来写。”

    大魔头许是并且料到有人的脸皮能厚到如斯的程度,看我的神情,极为有趣。

    始料未及的是,他竟然当真走了过来,然后从我手里将书拿了过去,开口念了起来。

    在大魔头的帮助之下,我很快便顺利完成了工作。

    抄完之后,将书原封不动地放回架子之上。

    “倘若你当真看上了什么书,我告诉乔玠一声,让他赠与你便是,何须干如此勾当?”

    大魔头此言一出,我着实哭笑不得,“你为何不早说?害我白白抄了半天,老胳膊老肩差点都要断了。”

    “我还以为,你有抄书的癖好。“

    你看,大魔头那一脸无辜的表情,就连我自己也差点以为自己有抄书的癖好。

    走出院落之后,我偏头问他:”你和乔玠很熟吗?“

    ”算是有几分熟络。“大魔头答道。

    “那你和他,是如何相识的?”我继续问道。

    大魔头许是察觉到我的神情不对,接着说道:”怎么,你很好奇我和乔玠的关系?“

    我点了点头,答道:”是有些好奇,你一个习武之人,他一介经商之人,不晓得是如何成为知己旧友的。“

    “并非算是知己好友,只是相识罢了。”大魔头纠正道,“人与人的相识,和身份地位无关,和性别无关,唯一有关的,是特定的缘分。”

    大魔头能说出如此富有哲理的话语,不得不令我觉得匪夷所思、刮目相看。

    这话并非是在质疑大魔头的智商,而是在质疑他的情商。

    在我的心目中,大魔头是个跟情字全然不沾边的人,可他竟然能说出缘分这个词语,令我觉得甚是讶然。

    “这么说,你也认为我和你之间的相识,是有某种特定的缘分喽?”

    “嗯!”

    嗯?我确定自己没有听错,大魔头竟然说的是嗯。

    他竟然承认了,竟然承认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一直寻思找机会开口,可始终觉得不是合适的机会。

    此时不待,更待何时呢?

    "既然如此,那你觉得,我们之间,是否应该将这种缘分更进一步呢?“嘻嘻一笑,脸上露出巴结之色。

    许是因为我的循序诱导,大魔头显然受到了蛊惑,”那依你的意思,该如何更进一步呢?“

    ”我拜你为师,你教我武功吧!“

    跟公子刑天的时日也不算短,也曾从他那里学到一些武功,但不知为何,最近记起的事情倒是不少,可独独对于以前所学的武功,是记不起一丝半点。

    隐约记得,自己以前的武功也是极为高强的,甚至一点也不输于昆仑山之巅的四位使者。

    提到四位使者,突然想起一些事情。

    东风夜我以前曾经见过,但其余三位使者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我第一次见东风夜的时候,他还只不过是昆仑山之巅的一位小弟子而已。

    在我还跟着公子刑天的时候,他的身边还是没有四大使者的。

    四大使者是没有,不过亲信却不少。

    换而言之,四大使者是在我离开之后才有的。

    再换而言之,四大使者的名字,也是在我之后才有的。

    当初,公子刑天给我起千寻这个名字之时,我曾问过他:“那么多名字,为何要叫千寻呢?”

    他反问道:“那么多名字,为何就不能叫千寻呢?”

    当时,并未发觉他喜欢辛弃疾的诗歌,如今想来,从他给四大使者起名字的情形来看,他似乎极为偏爱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千寻这个名字的出处,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未曾怀疑荣华和公子刑天或许是同一人时,我就曾怀疑过,公子刑天究竟为何要给我起这个名字,但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推断出他们十有八九是同一人之后,我约莫有几分明白他当初的心境了。

    早在昔日,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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