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神养成记2》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囧神养成记2- 第10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小二是个聪明伶俐之人,很快便明白了我的意思,“您说的对,那些官府的犬牙,个个就是猪狗不如。”说到此处,声音减小了很多,“不过,您这话,可不能当着别人的面说,若不然,被有心人给听在耳里,禀告了官府。到时,只恐您要受牢狱之灾。”

    “牢狱之灾?姑奶奶倒要瞧瞧,看哪个孙子有这个胆量!”语毕,瞥向靠窗位置的那个男人。

    打从进门起,他那一双狗眼,就没离开过我,即便是山里来的土包子,即便没有见过世面,也不该以这幅二愣子的眼神盯着我瞧。

    那男子瞧见我在看他,急忙收回视线,转而看向窗外。

    但见着他衣裳光鲜亮丽,想来,不是位公子哥,定然也是位商贾之子。

    缓步朝他走近,嘴里试探性问了一句:“这位公子,您不觉得,自个如此看一位女子,有失分寸么?”

    “姑娘,这位是方公子。”小二几个箭步过来,挡在我前头,介绍道。

第183章:旧相识() 
从小二阿谀奉承的迫切态度来看,这位方公子,果真是有头有脸的角色。

    既是有头有脸的角色,那自然见识过诸多美女,自然不该大惊小怪才对。

    事实证明,这位方公子,他的眼神,至始至终,未曾离开我寸毫,并且,眼睛打量着,嘴里答复着我的提问,“抱歉,姑娘,在下只是觉得,姑娘看起来似曾相似,好似在哪里见过一般。唐突之处,还望见谅!”

    得亏他还知晓几分礼义廉耻,并未盯着女子的某些敏感部位去看,若不然,非得把他那一双狗眼给毒瞎。

    “你平常戏文看多了吧?知不知晓这个回答很老套,很没有创意?再者,见谅有用的话,要律法作甚?”

    如今这幅长相,虽不是倾国倾城那般绝色,但起码辨识度还算是颇为高的。

    方公子的答复,显然是在胡扯八扯,不过,倒是可以说明,此人心机城府不深,很容易让人捉摸得透。

    此时,小二又插语了一句,“姑娘,您可能是误会了,方公子可是今科的进士,不是那种登徒子。”

    进士?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位方公子,在大明会试当中,起码在前四十名的行列。

    放眼整个大明,参加科考之人,数以不计,能在全国范围内取得这个成绩的,那绝迹非泛泛之辈。

    然而,众所周知,大明的科考,与唐宋时期大为不同,被坊间的百姓戏称为八股文。

    以八股文来选取人才,所选取出来的,未必会是真才实学、才华横溢之人。但能达到进士这个级别的,光靠照本宣科是远远不够的。因而,这位方公子,肚子里,多少肯定是有些学识的。

    虽则如此,小二的话语里头,存在着严重的逻辑问题,“进士就不能是登徒子了?进士就不能对女子有觊觎之心了?人面兽心,道貌岸然,和伪君子这样的词语,是用来形容谁的?正是用来形容像方公子这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人。”

    想在言语上胜过我?打回娘胎重新修炼去吧!我可是赫赫有名的死鸭子嘴硬,除了那点天灯的朱佑樘之外,任何人,休想胜出我半分。

    至于朱佑樘,我和他之间,正好印证了那句俗语: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说到朱佑樘,话说,这点天灯的,还当真没有派人跟着我,自己亦是没有跟来,着实出乎人的意料。

    “姑娘,您怎能如此说话呢?”小二见状,急忙拉着我,快步朝一旁走去,“方公子还尚未成亲呢,您是不知晓,咱这兰州城,有多少女子,做梦都想嫁给方公子,他若真像您所说的那般,别说是娶妻,早已纳了几房妾了。”

    “如此说来,岂非是我冤枉他了?”我问。

    小二答道:“可不是吗?方公子既然说与您似曾相识,那就说明,您应该与他所认识的某人长地相像。”

    “相像?哦?是吗,方公子,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说我与你那初恋情人长地相像?”甩开小二的手,回头,朝方公子所在的方向再次走去。

    多半男子,在这个时候,皆都会采用这招,虽则早已烂到家,然而,可谓是屡试不爽,百试九十八灵。

    “初恋情人?倒并非全是。”方公子答着,眼里忽然闪现出一丝奇怪的神色来。

    什么叫并非全是?这话是说,除了初恋情人的身份,那女子,还有其他身份可言?

    下一刻,方公子解答了我心中的疑惑,“在下如此一说,姑娘想必有些不明所以,那在下就简单对姑娘解释一二。其一,凭心而言,你与她,单从容貌的角度,并不相像。气质方面,顶多有五六分的相像。若说最像的地方,应该属眉眼部分,可眉眼又不尽相同。然则,在下有种直觉,总觉得,姑娘与她,应该有某种渊源才对。”

    一顿,方公子继续说道:“其二,她与在下而言,意义非凡,既是在下平生所爱慕上的第一位姑娘,又与在下有其他无法为外人所道的关系。”

    “你既与她之间的关系如此复杂,那她化成灰,你该也能相识,何以干出这认错人的勾当呢?”对于方公子的话语,我仍是半信半疑的态度,怀疑他有所隐瞒。

    “事实上,我与她,只有区区一面之缘,并且年代太为久远,印象已十分模糊。”方公子如是道来。

    一面之缘?一见倾心么?不由得连连好奇,这一见倾心的感情,究竟能维持多久的岁月?

    一见倾心的感情,在我看来,忒不可靠,不靠谱的程度,丝毫不亚于母猪能上树。

    最先的感情,或许始于一见倾心,然而,一见倾心,往往并不能长相厮守。

    长相厮守的感情,需要太多的磨难与考验,最终才能获得升华。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我立即反驳道:“那您方公子的意思,由于您印象已经模糊,所以就理所应当的认错人么?模样都记不清,还好意思说是自己的心上人?这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也不怕被人笑掉……”

    大牙两字,生生咽了回来,实乃,荒天下之大谬的人,是我自个。

    岂能有脸去说别人?想我,前年把老妖精的模样给忘地一干二净,更是将他,错认成了别人。此时此刻,虽记得荣华的模样,但已与公子刑天那一张脸开始渐渐混淆起来。

    虽则,荣华就是公子刑天,然而,他与公子刑天,是截然不同的两张脸,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身份,在我生命中,亦是代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意义。

    方公子与那位女子,不过只有一面之缘。而我,和荣华相识的时日,已有十多年,并且,几乎每日都是朝夕相处,甚至,还有过数次肌肤之亲。

    我岂是在骂方公子,分明是在抽自个脸才对。

    方公子答复的什么,我只言片语也未曾听到,皆因,想心事想出了神。

    猛然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不由得嘴角耻笑,哪个孙子,竟然敢鲁班门前耍大刀。

    话说,就算是下毒,咱能别用这种两文钱一大包的滥迷药么?拿这种喂狗狗都哆嫌的迷药,是在侮辱这店内所有客

    人的智商?还是在侮辱我的人格?

    不用抬头,不用观望,也知晓这下毒之人为何人,岂非正是那方公子?

    原本想以牙还牙,给他回击一记毒药,转念一想,一掌朝他胸口拍去。

    对付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用毒药,岂不是种莫大的浪费?

    万万没有想到,方公子被我这一拍,直接飞出客栈,落到客栈之外数丈之远的地上。

    “姑娘,你这是要……”小二话语未完,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店里的客人们,也都纷纷倒地,大多都是在不知不觉当中倒地,亦有一些察觉到了端倪,可惜为时已晚,咒骂的同时,连呼救都属来不及。

    这普通之人,对毒药没有抗体,有这样的反应,实属正常。

    摇了摇头,我快步走到门外,看向地上的方公子,“说,你究竟是何人?为何要害我?”

    方公子并未回答我的话语,而是从地上渐渐起身,“果然是你,我当真没有认错。”

    此言一出,我盯着他打量了半晌,愣是没有记起,自己还认识这么一号人物。

    “这么多年不见,你认不出我来,也是正常。毕竟,当时,我还尚且年少。更何况,你当时的注意力,并非在我的身上。”方公子已起身,不过站地并不稳当,看样子,所受的内伤,极重。

    “到底在这说什么鸟语呢?能否说地清楚一些?”

    方公子眼眸一变,注视了良久,道:“看来,你所杀的人太多,压根就不记得。”

    方公子?方?姓方?

    约莫大概知晓这位方公子是何人了,他并非胡说八道,他与我,的确有过一面之缘。准确来说,他是与昔日的我,

    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昔年,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前来回禀,说是找到了天魔神功秘笈的下落,在兰州城内,一位叫方宏远的商贾手里。

    不待向公子刑天禀告,我连夜赶路,去往兰州。

    当时,将秘笈抢到手之后,带去的那几名弟子,将方家上下十几口,全都赶尽杀绝。

    就在离去的时候,结果发现,一口大瓮里头,藏着一位少年,年约十二三岁。

    从他当时的样子来看,是被人点了穴道,放在了瓮中。

    随行的弟子,大多都是兰州分舵的弟子,认出那少年是方宏远的幼子,好像叫什么方如画。

    杀了十几口人,自是不能放过这最后一个。

    殊不料,这少年,是个犟驴,小小的年纪,有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

    看到他那坚定的眼神,许是联想到了昔日的自己,隐隐动了一丝恻隐之心。

    一旁的弟子劝道,说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方如画的性命,绝迹是万万不能留的。

    伸手,直接给了那少年一掌,但只是将他打晕,并未取他性命。

    这事,还怕公子刑天会知晓,或许,亦是天意,在回去的途中,遇上了秦广王,并且,被他给拍了一掌,后来,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能下床走动。

第184章:画风诡异()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因为遇上秦广王,和我一起的弟子,皆都被他给拍死,唯有剩下我一人半死不活。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留下方如画活口一事,除了我与方如画本人之外,再无第三人知晓。

    万万没有想到,时隔十多年之后,会在兰州城内,再一次遇上方如画。

    缘何没有第一眼就认出他来,并非我眼拙,实乃方如画的容貌,与那时相较,发生了莫大的变化。

    昔日,留在心目当中的印象,是一位白白净净的少年,面容清秀,眼神倔强。

    而此刻,眼前的男子,不止不是小白脸,反而皮肤极其黝黑。

    皮肤黝黑也就罢了,最重要的是,这面容,也比昔日粗糙了许多。

    原本就只有一面之缘,加上时日久远,若能认出他来,那才实属稀奇。

    然而,方如画却一眼认出了我,或者,是几眼之后,认出了我。

    若说他的容貌发生了莫大的变化,那起码还有迹可循。而我的容貌,比他当初见到时,可谓翻天覆地、天渊之别。

    除了公子刑天本尊之外,相信不会再有第二人能在短时间之内认出我来。

    当然,公子刑天务须费心去认,只因我如今这幅模样,全然都是拜他一手所赐。

    再论方如画,方如画究竟是如何将我与昔日那个杀他全家的魔女联系在一起,这个问题,着实令人好奇不已。

    方如画瞧见我一直在打量他,嘴角,浮掠出一丝古怪的笑容来,“诧异一个翩翩少年何以会变成此般模样是吗?家破人亡之后,家里所有的钱财,皆都被堂叔一家趁乱抢走,就连院子,亦被他们一家给霸占了去。我被他们扫地出门,连父母的丧事都未办完。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且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少年,能做什么?什么都不能做。但为了能活下去,什么都得去做。”

    一顿,方如画直了直身子,继续说道:“跟着家里的一位老仆人,在山西大同的煤窑厂,干了四年苦工,那时的模样,比现今,要不堪百倍千倍。”

    短短几句,寥寥数语,足以表明凄凄惨惨的境地。

    不待他吐露,早该想到,家破人亡之后,一个小少年,岂能不被人趁火打劫,岂能安然地活在这个世上?

    凡尘间的百姓,是何模样,所谓的亲戚故友,又会是何种模样,别人不清楚,难道我还能不清楚么?

    方如画能健健康康地活下来,并且高中进士,实乃是件奇迹。

    一个爹疼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