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子成婚:丫头,休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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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子成婚:丫头,休想逃-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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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钱我过几天还给你。”是不是这就是多看他几眼的理由,自然无人知晓她的心思。

    “不用,就在你的工资里扣,你既然想休息几天,那我放你一个星期的带薪假,七天后,我希望能看到温经理来向我述职。”

    千寻一愣,“纪总为何非得留我一个想离开的员工。”

    “老高总对你非常赏识,虽然公司卖给了我,也知道人事上会有些变动,但一直力举推荐你。”

    原来只是这样,是她多想了吧,可是他话锋忽然一转,“而且,我若想留住一个人,纵使她有千般能耐,也是走不成的。”

    那扬长而去的背影,让千寻忽然困惑着他留下她的动机。

    这天的黄昏,千寻接到海芋的电话,“亲爱的,我终于解脱了,今晚来waittingbar陪我喝酒庆祝恢复单身,好不好?”

    终究是离了婚,王子和灰姑娘的剧情落下帷幕,那幸福的结局只存在童话里,而现实总是很残忍。

    残忍到千寻不敢幻想能和纪君阳再发生点什么。

    如今的他,高高在上,再不是当年落魄的男子。即便当年他落魄,也是背景强大的人。她和他的距离,本来就不只一点点,如今,更是遥不可及。

    千寻赶到waittingbar的时候,海芋正在舞台上又唱又跳,完全一副疯女人的模样,半道上又扔下话筒调戏着新来的酒保,闹着要把艾维珍藏的最好的酒全都拿出来。

    艾维是这家酒吧的主人,高挑的个子,白净的皮肤,像是长年不见阳光,有种孱弱阴柔的美,用时下流行的一个词来形容就是个花样美男。

    此刻他正站在一旁,摇头笑看海芋胡闹。

    如果说在这个城市里,海芋是她的闺中蜜友,那么,艾维就是她认识了五年的蓝颜知己。

    酒保年纪不大,再加上刚入这一行,对于海芋有意无意的调戏和忽悠,耳朵根子都红了,窘迫地站在那里,眼巴巴地等着老板来解救。

    可老板对这一切熟视无睹,悠闲地啜着他的酒。

    千寻看见此状,不禁莞尔,一路赶来时的担忧终是松了口气。这女人,还是和之前一样地没心没肺。

    她在电话里说的解脱,大抵是真的想通了吧,鸡肋般的爱情,不如早点丢掉。

    这强悍的恢复能力还是让千寻忍不住咋舌了一翻,她用五年的时光,都没能从那个深渊里爬出来。

    海芋看见她,扑啦扑啦地就抱过来,“千寻宝贝,你终于来了。”

    每每被她唤作宝贝的时候,千寻全身都会泛起鸡皮疙瘩,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海芋将她的身体按坐在高脚椅上,然后朝艾维招了招手,“来,你们俩个,今晚上陪我不醉不归,庆祝我恢复单身。”

    今晚的海芋眼睛有点微肿,涂了厚厚的眼影来遮掩,可是那张脸蛋,依旧是那样地无可挑剔,就是酒保,也忍不住用余光相看。

    千寻不到万不得已时,一般不会喝酒,她胃不好。这些年忙碌的工作让她的饮食失去规律,坏了肠胃。

    可是,今晚,她也不推辞。海芋笑得再灿烂,可心底的那道伤,哪有那么快就愈合的。

    朋友,就是用来疗伤作陪的。

    酒至浓时,海芋的眼神变得有些迷离,倒靠在千寻的肩上,此时他们已经从吧台移到了沙发卡座区,桌上堆满了瓶瓶罐罐。

    “千寻,我净身出户了,无家可归,你可要收留我,要不然我可只能住公园长凳了。”

    冷不防从她口中听到这个,千寻不免大吃一惊,却又了然,只是心疼地抱着她,“你怎么这么傻。”

    虽然爱情没了,可几年的青春,换点分手费那也是应该的。

    “他给我留了一栋房子一辆车,还有几百万,可是我都没要。人都没有了,我要那几个子儿做什么,他父母亲戚一直认为我是冲着他家的钱去,我就让他们看看,穷人也有穷人的志气。”

    “志气又不能当饭吃。”千寻咕哝了一句,可到底没有大声说出来,换成了另一句,“你这个傻瓜。”

    海芋轻轻地笑,“你不是比我更傻吗?为一个男人生了个孩子,却一直没让他知道,对我们也守口如瓶。这些年,也不见你接受别的男人,你的心里,还在想着他吧?”

    艾维听到这里的时候,本来有些懒洋洋的身体,忽然往前微微倾了一下,目光流转之间落在千寻的脸上。

    那张脸,带着些迷幻的色彩,看不真切。

    千寻沉默了片刻,端起酒杯,“喝酒吧。”

    醉了,就什么都不用想了。

    可是她哪有那么容易就醉掉,酒量好了也不是件好事,越喝越清醒,她要怎么说?安安的父亲出现了,可是他不认识她,也不知道有安安这么一个女儿,更加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她的存在。

    她曾经问过他,“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不会来找我。”

    他说,“会。”

    “要是一直找不到怎么办?”

    “天涯海角你都是我的人,跑不掉。”

    可是五年,他都没有找来。再见面时,不过是陌生人。

    海芋喝得酩酊大醉,艾维开车送她们回家,醉倒了的海芋反倒安静多了,蜷缩地靠在千寻的怀里,像一只受伤的猫。

    艾维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也难为她了。”

    “她会挨过去的,只是时间问题。”千寻怜惜地看着怀中的女子,她所认识的海芋,从来是打不垮的的小强。

    小区楼下,艾维帮着她将海芋架出车放到背上背着,轻车熟路地往电梯方向走去。

    千寻按了楼层键。

    当初父亲车祸医药费告急都没舍得卖掉的老房子,在安安四个月上头突发急病无钱医治的时候,父母都没跟她商量,毫不犹豫地卖掉了。

    父亲对她说,“只要人还在,就会有希望。”

    那一刻,她便暗暗发誓,等安安好起来,她一定要努力地工作,再买一栋大房子让父母安享晚年。

    这个梦,在去年的时候,终于得以实现。房子虽然不大,装修也很简单,家具不多,可是特别温馨,也有电梯,方便父亲出入。

    将海芋安顿好,千寻倒了杯热茶给艾维。

    艾维问,“叔叔阿姨和安安不在?”

    “我妈病了,在医院,我爸陪着,这不,今晚安安也放在那,另外开了张床,明早上我去接他们。”

    “怎么都听你提起过,严重吗?”

    “没事了,过两天就可以出院了。”如今想来,其实还是心有余悸的,好在上苍慈悲。

    喝完茶,艾维便起身告别,千寻要相送。

    “外面挺冷的,我又不是头回来,你早点休息吧。”艾维拦住她。

    千寻笑道,“我顺便下去买点东西。”

    艾维也就不再说什么。

    两个人一起下了楼,小区阴沁的路面上,路灯将影子拖长。

    “千寻,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艾维突然问道。

    千寻笑道,“怎么不记得,酒鬼。”

    那时候艾维还没有经营waitting

    bar,她刚刚回到洛市没多久,还不知道肚子里其实已经有了安安,偶然遇到在公园的长椅上睡了一夜的流浪汉,报纸盖着上身,露出脏兮兮的牛仔裤。

    可说是流浪汉吧,哪有那么多钱买椅子底下那一堆的啤酒,喝掉的没喝掉的,加起来怕是有二三十支。

    当喝水呢,酒鬼。

第22章 半夜遇到鬼() 
千寻撇了撇嘴,本想绕道,可是那人忽然报纸一掀,鲤鱼打挺地坐了起来,抓着一个酒瓶伸过来,眼神茫然却不失秀气,“喂,我失恋了,陪我喝酒。”

    千寻前后左右环顾了一下,好像除她之外,离这长椅最近的人,都在十米开外。

    原来这个世界到处都不缺失恋的人。

    莫名地,她便接过了他手中的酒瓶,“为失恋的人干杯。”

    她也刚失恋。

    “喂,你说,女人是不是都那么地现实无情,我穿名牌,开名车,卡刷到爆的时候,她左一句我爱你,右一句我爱你,哄得我心花怒放,可是当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便立刻变了副嘴脸。为什么她要背叛我,为什么她要离开我,为什么就不能等我东山再起,你们女人怎么可以这么坏,怎么可以这么无情。”

    千寻有蛮同情地看着他,一张挺帅气的脸,年纪和她相仿,眼眶里卷着氤氲湿气,硬是忍着没掉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啊,想必是动了真感情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女人这么地没有福气。

    她就着酒瓶往嘴里灌了几口酒,手背在嘴上一抹,“也不是啊,有些女人就很傻,纵使知道不能爱,还是飞蛾扑火,不求回报。怕自己成为他的累赘,选择离开,离开了还念着。”

    年轻男子怔了怔,变得安静了一些,“你不会说的是你吧。”

    千寻笑了笑,“是啊,就是我。所以,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坏女人。那个离开你的女人,她不适合你,但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你的真命天女,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

    年轻男子沉默了,低垂着头,大概是在想着什么。

    千寻喝光一瓶酒,拍了拍他的肩,“都会过去的,谢谢你的酒,再见。”

    有些再见,是再也不见,可有些再见,却是再一次相见。

    谁也没有想到,在不久后的某天,当海芋拉着她到一家新开的酒吧里玩时,会再次遇到他,而他便是那酒吧的老板,就这样,成了朋友。

    如今想来,也不免唏吁,缘分就是这么地奇妙。

    千寻买了解酒的药,艾维望着街上的霓虹,轻轻笑道,“你说得对,时间是伤痛最好的良药,海芋她有你这样的朋友,会挺过来的。”

    两个人在楼下道别,千寻刚转身,被突如其来的车子强光照得睁不开眼睛来,她下意识地往路边闪了下。

    那车子飞驰而过,溅起地上的积水扑到她的身上,米色的裤子立即沾满泥污。

    千寻不禁骂道,“什么人呐,开这么快,深更半夜也不怕撞到鬼。”

    可她一定不会想到,那车上的鬼,正是纪君阳。

    纪君阳在waittingbar就发现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跟着她到了这个小区,然后看着她和那个男人毫无间隙地走在一起,交谈,说话。

    显然,在他的眼里,他们的关系,是亲密至极的。

    那男人看起来对她很照顾的样子,她去小区外街对面买东西,那男人陪她过马路,然后又将她送回来,才驾车离开。

    看着,竟觉得很不舒服。

    他们,是男女朋友吗?

    温千寻,我要找的人,会是你吗?为什么,你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

    千寻自然不知道身后有双目光注视着她直到消失在楼梯口,她想他,特别是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就会想起,那种想念,如影随形,蚀骨侵心,在梦里百转千回。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明明相识,却不敢相认。

    半夜的时候,千寻迷迷糊糊地醒来,摸一摸身边,竟没了人影,睡意跑得无影无踪。

    客厅隐隐传来啜泣声,她随手披了件衣服,打开房间里的灯。

    沙发上,海芋披头散发蜷曲在那里,像夜半的幽灵,对于灯光的骤亮,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反应,仅是眼皮微微地动了一下。

    到底,那些热闹是装出来的,婚姻带来的痛,哪是一场宿醉就能抚平的。

    千寻拿了条毛毯裹在她身上,“海芋,坚强点。”

    “我没事。”海芋抬起头来,嘴角强撑起一缕笑容,很难看,“不就是离婚吗……”

    可到底没有伪装好,离婚两个字刚说出来,那眼泪也就跟着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

    “当初他追我的时候,用满满一车的玫瑰,在宿舍楼下的草坪里点起心形蜡烛的圈,拿着钻戒单膝跪地向我求婚,说要照顾我一辈子,为什么这么快他就忘记了当初的誓言,男人怎么可以这么快就喜新厌旧呢……”

    海芋终是泣不成声。

    千寻亦觉得惨然,他们结婚,不过三年。在此之前,海芋还经过耿家严格的两年考察期。

    常听人说,婚姻有七年之痒。可是,三年之痛都熬不过,何来七年的痒。

    那个做错了事的男人,在曝光之后,没有半点愧疚,甚至是顺水推舟地甩下一纸离婚书,迫不及待投入新的温香软玉,这样的男人若靠得住,果真是母猪也能爬树。

    “好了,现在婚都离了,悼念这些有什么用,他能给你玫瑰也能给别人烟花绚烂,这种男人你还为她哭,哭毛啊。”千寻义愤填膺,一不小心就暴出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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