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宠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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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宠八零- 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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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头威从头听到尾,他由衷地敬佩说:“做生意能做到婶儿这份上,真是好样的,你这家店千万不要关,将来留给子孙后代,就是百年老店了。”

    “哈哈哈,是给萌萌的,当年建房子的时候,我们也没想到会有今天。”

    冯老太回想起十多年前的苦日子,就好像经历了一场梦,没有一点儿真实感。当年的他们,天天忙着种田出海,哪里能想到会有今天的好日子过哟。

    既然说到了她家的店,她也就提了一嘴儿:“你那老店呢?不打算开啦?”

    提起这个,光头威就有些来气,他耸着肩膀说:“我倒是想,可政府不让啊,周围的老板也开不下去,他们都走了,我也就搬过来了。”

    他说话大喘气的,突然笑起来说:“幸好搬到了这里,生意比以前好做多了。”

    这个消息,张老头倒是第一次听说,他很关心地问:“那些老板呢?都转行啦?”

    “很大一部分啦,有些人干不下去,就只能转行。现在不比以前了,做生意都要本,你知道我们以前拿货,都要押钱的啦,有时候货被扣走,钱就泡汤了。”

    说到这些往事,光头威的脸上,也忍不住闪过一丝黯然,他最后那次亏钱,就是因为货被扣掉的关系。

    他叹息着,很无奈地说:“回不到从前了,罗沙村,现在都没有水鬼去那里,香港要回归了,政府要脸。”

    他给张老头,抛去了一个“你懂的”的眼神。

    “哦,原来是这样。”

    张老头当然懂,说起来罗沙村,那也是他起家的地方,他很有些怀念的意思在里头,带着遗憾说:“那么好的地方,都不让去,实在太可惜了。”

    光头威却摇头说:“不啊,听说是要开发成旅游区,不过我们都不看好。”

    他的手在空中比划着说:“那里是梧桐山最尾的地方了,周围那么多条山,座座都比它好,人家要玩,也不一定去那里啦,都有东湖公园和仙湖公园了,罗沙村夹在后面,鸟不拉屎的,偷渡客才去那里,现在也没有偷渡客啦。”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始终都带着一抹沧桑,仿佛思绪能够穿越时空,回到那往日的旧时光里。

    那时的他,是水货老板,冯老头和张老头是倒爷,他们挥洒着汗水,在那个时代闯下一片天,想起来都很是辉煌呢。

    离开了光头威的店,张老头还在念念不忘他当倒爷的日子。

    张老太干脆就说:“别想了,咱们自家有车子,你那么想,直接开过去看,有啥好叹气的?”

    “你不懂。”张老头不好意思承认,他是觉得自己老了,才会分外怀念从前。

    但他是不会承认的,他头发还没有全白,脸上也没有爬满皱纹,坚决不肯承认他真的老了。

    为了挽尊,他只好借着娃娃们说:“我不是为了自个儿,我是想着梧桐山挺好玩,正好咱们有空,带娃娃们去爬爬山,也别去那些鸟不拉屎的地方了,就逛逛公园,来深圳这么多次,还没正经逛过公园呢。”

    他们钱已经赚到手了,确实是该享受享受。

    冯老头也拍板说:“反正又不着急回去,就在深圳多玩玩,明天带你们去爬山。”

    第二天他们就开车去了梧桐山,这是深圳很有名的山了,一头连着市区,一头连着海,把深圳和香港分隔开来,纵横的山脉,就好像一条苍翠的青龙,周围的几个公园,都环绕着它。

    天气十分地晴朗,阳光明晃晃地照着,山林里的气温比外面凉爽,处处都是鸟儿的鸣叫,和花儿的芬芳。

    四个老人带着四个娃儿,都没有什么目的,沿着山路缓慢地走着。

    “今天星期四,人都没有几个,真清静啊。”

    冯老太爬山的姿势分外矫健,她一边走,还能一边甩胳膊甩腿,把手臂从前面,绕到后面去击掌,大幅度地做着操。

    男娃娃们背着重包,那里面有他们野餐的材料,不管去到哪里,他们总是不肯委屈自己的肚子。

    萌萌打着小阳伞,手里拿着冰棒在吃,她的任务就是让人拍照,站在那些花儿呀草儿的面前,只管笑就是了,偶尔天空中还会冲下一道黑影,给照片中留下一头老鹰。

    夏季的梧桐山,草木繁茂得好像原始森林,但和真正的森林比起来,还是很有些差距的。

    大伙儿仗着自己是山里人,快到中午的时候,他们偏不走寻常路,专往那些老林子里钻,想找到一个有水源有草地的露营地。

    找了许久才终于找到,也不知道这儿是哪,前面有条河,潺潺地分出一条小溪,看那样子还挺干净的,决定了,就在这儿做饭。

    有三个男娃娃在,基本上冯老头他们就不用动手了。

    男娃娃们配合得很好,有人垒灶,有人烧炭,有人负责烤。野餐嘛,当然是烤肉来得实在。

    不一会儿,这片临时营地,就满是香味儿。

    睿哥儿把肉端上来,冯老太把水果切好,萌萌把带来的大汽水打开,给每个人倒满杯子,就可以开吃了。

    身处在这样优美的环境里,吃野餐,那也是格外地有滋有味,就连小金都不去打猎了,赖在营地里,等着萌萌喂它。

    “给,辛苦你了。”

    萌萌把烤肉撕一块给小金,她每次出去,小金都要跟上,这家伙长着翅膀,飞起来的速度比车子还快,萌萌他们还没到深圳呢,它就先到了。

    小金啄着美味的烤肉,吃完一块还想再吃,它是大胃王,把多出来的烤肉通通消灭光,才算勉强填饱肚子,飞到树上梳理羽毛去了。

    这片营地选得好,阳光晒在人身上尤其舒服,萌萌在小溪旁边洗完了手,踱回来说:“虎子要是在这里就好了,这么大片林子,够让它撒欢一个来回的了。”

    冯老太收拾着地上的东西,抬起头来说:“虎子那体型,车子载了它,就装不下咱们了,再说它还有小虎儿要照顾,哪里走得开身。”

    萌萌有些失望,二娃想逗她,就故意装作很神秘地说:“听说这儿以前有老虎,那些偷渡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被老虎吃掉。”

    “扯淡吧,真有老虎早就被打死了,还能留着祸害人?”冯老头想也不想就反驳回去。

    他可是经历过特殊年月的人,在那个时候,别说什么老虎了,就连野猪、野狼、毒蛇这些动物,看见一只就打死一只,坚决不能留下来害人,把那些动物都打得绝了迹,聪明的都逃到深山里去了。

    “爷爷,我那是骗妹妹的,你知道了也别说呀。”

    二娃有点儿委屈,他想哄妹妹容易么,一个两个地都来拆他的台。

    冯老头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弱智,毫不客气地埋汰:“你妹比你聪明,你都不相信的事儿,她哪里会相信?”

    没有人在意老虎的传说,只有萌萌比较感兴趣,她到一个新地方,就好像扫雷一样,要把这个地方的犄角旮旯都弄清楚。

    趁着大伙儿都在歇息,她就放出意识,在山里巡游起来。

    深圳的山,不像他们龙岭,没那么高,也没多少石头,到处都是繁密的树木和植物,地上长满了藤蔓和灌木丛,连一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在这样的深山老林子里,本该空无一人,萌萌却发现了不对劲。

    她睁开眼睛说:“好像有偷渡客,我看见那边有个人。”

    她的手指着远处的山林,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影,大伙儿并没有发现她说的人。

    “没有哇,在哪里?”几个男娃娃站起来看,冯老头和张老头也接连站了起来。

    萌萌把他们带到了小溪旁边,指着河流对岸的老林子说:“有,就在那儿。”

    他们等了很久,即将要怀疑萌萌看错了的时候,隐隐约约的,居然好像真的有个人影。

    “还真有,穿着绿衣服。”

    冯老头虽然年纪大了,但那眼神还是特别尖,他看得出来,对面那人是个男的,背对着他们走路,还没发现这边有人。

    这么刺激,二娃不禁提议说:“咱们要不要喊人?”

    冯老头没好气地在他脑袋上拍了一记,瞪着眼睛说:“喊谁呀?这儿只有咱们,万一人家不是偷渡客呢?尴不尴尬?”

    他其实想说的是,万一那人是坏蛋,有同伙呢,都沦落到偷渡了,肯定也不怕死了,他们这儿有老有小的,可不敢冒险。

    冯老头和张老头对看一眼,很老江湖地说:“都不要出声,咱们悄悄地走,别管人家的闲事儿。”

    他们猫着腰,从小河边撤到了营地,拿起背包就打算溜了。

    萌萌缩着脖子走路,觉得很刺激,就偷偷叮嘱小金说:“小金小金,你飞过去,看他在干啥。”

    小金灵活地转动着鹰眸,如箭一般飞到了天上,往那个方向飞过去了。

第228章() 
大家伙儿走出去很远;确定没有人在后面跟踪;才开始讨论。

    冯老太很纳闷地说:“现在这世道;咋还有人偷渡呢?再过几年;香港都要回归了;你说他们图啥?”

    “谁知道啊;我又不是他们肚子里的蛔虫;哪晓得他们在想啥。”

    冯老头也想不通,他顿了顿,突然说:“这种事情少是少;可也不是没有,咱们家是日子好过了,可天底下;还有那么多穷人呢;他们日子过不下去,就只能跑了;不奇怪。”

    “是啊;”张老头也搭腔:“咱们也没去过香港;不知道那边怎么样;我听光头威说;香港就是最最好的地方。”

    冯老太想起来了;她回忆着说:“你们还记不记得那个美国记者?他当时跟我讲,美国人个个都有汽车,家里的冰箱啊、电视、洗衣机;啥电器都有;日子悠闲得很,钱还多得花不完,简直是神仙过的日子,谁不想要?”

    “我看呐,”她总结说:“偷渡不一定是去香港,也有可能去美国。”

    真是难为她了,只不过一个人影,她就能猜出来这许多。

    冯老头很无所谓地说:“咱们别胡乱猜测的了,说不定人家就是来爬山的,还是说说明天去哪儿吧。”

    二娃立刻兴奋起来,嚷嚷着叫唤:“爷爷,要不咱们去大梅沙吧,我听别人说,那儿的海不错,咱也瞅瞅去,看比不比得过咱们村儿,顺带吃它一顿海鲜。”

    后面这个,才是二娃的目的,毕竟是渔家人,平日里,总也离不开海鲜,一顿不吃,心里就想得慌。

    萌萌也深有同感,她很挑剔地讲:“住在宾馆好是好,可就是饭菜不合口味。”

    “没问题,明天爷爷就带你们去。”

    冯老头乐呵呵地答应了,还说呢:“深圳那么多海,海鲜肯定也不少,咱们咦,小金回来了。”

    只见那白云当中,有一个很不起眼的小黑点,那就是小金。

    它越飞越低,离得近了,大家伙儿才终于看清楚,不由得奇怪地说:“小金抓了个啥回来?”

    小金轻轻地掠过地面,那团爪子下的小东西,就被它随意地丢在地上。

    它长着圆圆的脸儿,圆圆的耳朵,短短的小肥腿儿,胖嘟嘟的身子,尾巴也是圆圆的,几乎看不见。

    比较特别的是,它的鼻子和嘴巴突出,鼻头是黑色的,嘴巴咧成了三瓣儿,浑身上下都长满了短短的棕毛,正“嘤嘤嘤”地叫唤着,听起来奶声奶气的。

    冯老太很稀罕地猜测:“这是条小狗不?咋没见过这个品种的狗?”

    她伸出脚,踢了踢这团小东西,谁成想,这小玩意儿居然顺势缠了上来,两条小胖手抱住了冯老太的脚踝,还真别说,挺可爱的。

    萌萌蹲下来瞅着它,十分惊喜地说:“奶,我能养这条小狗吗?”

    睿哥儿听得嘴角直抽搐,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这货,分明就是熊猫,国宝啊。

    他认真地翻看起了小家伙的毛发,立刻就断定了:“这是只熊猫。”

    “啥?”冯老太不敢相信,她狐疑地瞅了瞅小家伙说:“这是熊猫啊?可我咋记得,熊猫是黑白的捏?”

    实际上,她也没有亲眼看见过熊猫,只不过国宝嘛,没见过也听别人说过。

    冯老太只记得熊猫是黑白色的,至于它到底长什么样儿,她敢保证,他们村里都没有人知道。

    哪晓得睿哥儿,他就知道,他翻开小家伙的毛发说:“是被人染了色,它这毛根都还有黑和白,是只熊猫。”

    “真是奇怪了,这里是深圳,压根不可能有熊猫”后面那句话,他没有再说下去。

    联想起刚才那个“偷渡客”,他几乎可以断定,那不是啥偷渡客,那分明就是偷盗熊猫的人!

    这个念头,同时在大伙儿的脑海中闪现。

    大娃连忙张望起了来路,很是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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