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景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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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景谣-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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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吧,别客气。”

    天景在桌边坐下,看着小吱狼吞虎咽。问道,“小吱,你有多少年的道行?”

    它抻着脖子咽下一块点心,又喝了一大口茶,抹抹嘴道,“你别小看我哦,我活了快三百年了!”

    “三百年?切……你以为我没见识吗?三百年的妖,最起码都能变人形了,你变个人给我瞧瞧。”

    小吱被说中了伤心事,连点心都不吃了,闷闷地低着头,“人形这辈子都变不成了,要不是我运气好遇见了公子,小命都不保呢。”

第170章天景和小吱的夜话() 
天景后悔说话冒失了,摸了摸它的小脑袋,又递了块酥酪给它,“你吃点心吧,我不问了。”

    小吱有点感动,在酥酪上啃了一口,道,“其实我在我们族中挺有天份的,不过我得罪了族中一个很有权势的长老,就被除了族籍,赶了出来,那以后才能独自修炼了。平时还好说,可是,我三百岁时要渡一次天劫,渡天劫你知道吧,这对妖类是很重要的,渡过了修为大进,过不去神魂俱灭。渡天劫时,身边如果没有功力深厚的同伴守护,是很容易出问题的。我没有同伴相助,就出问题了。”

    天景当然知道天劫。那是妖类又盼又怕的机遇或末日。渡劫之时,上界会根据渡劫之妖的道行降下数量不等的天雷,最高级别的天劫,渡劫者要经受八十一道天雷的考验。天雷降下时,渡劫之妖的神智会经历种种恐怖幻境,但一定要保持灵台清明,心境平和,一旦心念混乱,就会被雷劈,下场将很惨很惨。渡劫时如果身边有同伴守护,关键时能出手用自己的功力助其沉稳心神,成功率会大增,即使失败或许也能促使性命,如果没人襄助,就只能拼实力碰运气了。看小吱现在的样子,显然实力不过关,运气也不好。

    她叹口气,又摸摸它的头,“你渡劫时,引下几道天雷?”

    “什么几道,”它反驳,“是足足十八道。十八天雷,层次不低了。”

    天景没说话,只同情地看着它。小吱垂头丧气,“我知道你想什么,不错,别说十八天雷,就是八十一道天雷,过不去也没啥可夸耀的。我就没过去。我只经了十二道雷,心神就崩溃了,然后……”

    它浑身哆嗦,摇着头道,“你不知道雷劈在身上是什么滋味。有三道雷劈在我身上,我觉得全身的骨头都碎成了渣,皮肉烧焦的味道太难闻了。可我还活着,我还不想死,我就喊救命,虽然我知道没人救得了我,还有三道天雷等着劈我呢,那是天雷啊,谁挡得住!”

    天景惊道,“难道是贺云阳帮你挡了天雷?”

    “当然!”耗子骄傲地一仰头,“除了公子,还有谁有这样的本事!那一天他正好路过我隐蔽修行的地方。看到那一方天际电闪雷鸣,而旁边的天一片晴好。他就过来查看,就看到我这只全身焦黑喊救命的老鼠精。这时又有一道惊雷下来了,我闭了眼等死,可好一会儿也没觉得自己死了,睁眼一瞧,是站在我身边的那个少年,用手中的剑抵住了天上的雷。”

    “怎么可能?剑怎么抵得住雷,哪还不得把雷引到他自己身上啊?”

    小吱的惊讶不亚于她,“亏你还和公子一起在玉寒山里和火麒麟打过架,难道不知公子是剑仙门下弟子,他用的是仙家剑法,而且他的青琊剑也不是普通的凡间兵器。当然抵得住天雷了。他连着接下两道天雷,第三道雷劈落时,他也抵不住了。毕竟他那时才十三岁嘛。他抱起我,施展开御风术就逃,那道雷就在后面追我们。后来公子飞到了一座小土山前,猛地一个急转弯绕到了山侧,那道雷径直打在了山壁上,把那座山轰出了一个大坑。我渡劫的十八道天雷才算彻底完结了。”

    它在杯中喝了一大口茶,接着道,“公子给我治了整整一年的伤,每天用他的内家真力修复我的经脉、内脏和骨骼。一年后,我的伤才痊愈。公子跟我说,‘要是你没有地方去,就跟着我吧。’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感动,以公子的本事,他完全可以去收服一个厉害妖物做随从,可他却收留了我这只已经废掉了的耗子精。”

    “这么说,贺云阳还真是个有爱心的好人。”天景托着腮感叹。

    “公子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人,他就是命太不好了。他说过,他在世上只有三个朋友:青琊,墨雪,还有我。对了,墨雪的命也是他救的。齐朝的御用马要求毛色纯黑,而墨雪有杂色,所以它一出生就被御马监的人丢弃了。那时候还是大冬天,公子发现它之后,把它藏在柴房里,熬了米汤喂它,直守了它三天三夜才把它救活。不过墨雪也没让公子白辛苦一场,它可是匹极难得的好马,跑起来像风一样快,而且特别聪明。唉,公子的三个朋友里,我是最没用的。”

    天景没理会耗子的自怜自伤,她被它刚才的话刺痛了,锁着眉发了好一会儿怔,怒道,“贺云阳才不是什么好人哪!我把他当最好的朋友,原来他的朋友只有剑、马和耗子,我根本不在其列。他太过分了!”

    “你才太过分了呢!”没想到耗子比她更怒,尖声叫道,“公子有三个朋友,可是他心里只有一个人,就是你!上次的芙蓉会,公子说太危险就没带我去。所以那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他回来后就和以前不一样了,常常会出神发呆,发着发着呆就笑,不是他一直挂在脸上的那种分寸刚好的笑,而是真正欢喜开心的笑。他还用上好的紫芒玉雕了个小人,是个面容清秀的小侍卫,有空就拿在手上看,看着看着也笑。说实话,那时我还以为公子是有断袖之癖,喜欢上了某个侍卫,跟他来到这里才发现,那个小侍卫就是你!公子到大渊来,就是特地来看你的,可你倒好,总是躲着不见他,所以你才太过分!”

    天景只觉脸上烧得滚烫,心里突突跳得失了分寸,她想自己真是有病啊,为什么要听一只耗子说起这些。她起身,背向桌上的小吱道,“你吃饱了没,吃饱了就回去吧。”

    “我吃饱了,可我的话还没说完呢。那天公子在御花园遇见你,你干吗非要让他娶你那些姐姐?公子都跟你表白心意了,你干吗不接受?你知不知道公子有多失望,他以前从没拿我撒过气,可那天我只是说你不好,他就差点捏死我。”

    天景的心里已经打翻了五味瓶,她低吼道,“你啰嗦完了没有?啰嗦完了快走,再不走,我就……”

    “啰嗦完了,你送我回去吧。”

    天景气得七窍生烟,“你自己没长脚吗?”

    “公子后天就要回去了,他想能再见你一面,跟你说说话。”小老鼠的声音低下来,哀怜恳切,“你就看在他这次为你冒险的份上,跟他说说话吧。”

    天景转过身,认命地看了小吱一眼,伸手把它捧了起来,“走吧。”

第171章暗斗() 
第二天,夜色下的银月原响起了琮琮铮铮的琴音。今夜草原上有风,风呼啸而来,把完整的曲子拆成零碎的音符,撒在银月原的每个角落。来年春天,这些无形的种子也许会长成神奇的植物,迎风而舞,逆风而歌。

    天景坐在贺云阳的身边听他弹琴。云阳公子的琴艺是袤合一绝,天景今天第一次听到,嗯,真是很好听。

    用这种没有任何修辞手法的大白话来评价贺云阳的琴实在太潦草,太简单了。如果其他的女子知道的话,一定会齐唰唰地鄙视她。

    可天景从来不好此道,也想不起什么更加深入赞美的言语。而且,贺云阳自己也没有未遇知音的遗憾不悦,虽然每首曲子得到的评价都是一样,深刻揭示出了天景公主在音律方面造诣浅薄,欣赏力低下,甚至很有可能根本就没听懂。贺云阳依然弹得欢喜,他在大渊呆了一月,展示琴艺是每天必行之事,他手下完美的拨弦,心却没有半分在旋律中,对一曲终了后众人长篇大论的赞美一笑置之。

    可今夜在银月原上,他用心弹每一首曲子。每曲终了,他的指尖压下琴弦的最后一丝鸣唱,身边的丫头就会拍着手大叫:好听,真好听!

    他满足于这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简单叫好,这次他带了琴来,就是想弹给她听。现在,在这静谧的夜色里,泛着清香的草原上,他抚琴,身边只有她一个听众。他的心愿实现得完美,才不在意她有没有听懂。

    只是,明天就要离开了。

    贺云阳走了。锦阳帝有始有终地出动盛大排场送他回国,并没为他没相中自己的女儿而有任何芥蒂。

    天景在自己房里,展开那两块“寄思帕”,提笔在其中的一块上写下了“贺云阳,再见!”另一块帕子上果然慢慢浮现出这句话,天景怔怔看着,直到两块帕子上的字迹渐渐隐没,一点痕迹也无。

    这以后的时间天景也不无聊,因为有太子陪她玩。

    从前,天景对他有礼有节,时时处处顾虑他的地位和感受。每次在父皇面前谈及时局政务,她都很留心,尽量不使自己显得比太子出色。有和他意见相左时,也总是主动退让,赞成他的主张。

    但这是从前的旧话了,以后她不会再这样容让与他。

    贺云阳曾对她说过一番话:如果你真想日后为帝,那就一定要在你父皇心里留下你比太子强太多的印象,惟有如此,才有可能突破你身为女子这个巨大阻碍。你和我不同,你得到皇位的方法只能是和平过渡,让你父皇给你,扶你坐上这个位子。而不能自己动手拿或者抢,你没有自己动手的资本,况且你也不忍心不是。

    贺云阳说得不错,她没有自己动手的资本和狠心。但如果要让父皇下定如此离经叛道,前无古人的决心,她就必须表现出舍我及谁,独一无二的优秀。当然,想表现出这样的优秀是要冒巨大风险的。

    既然制定了这样的计划,就要一步一步走下去。天景罗列出自己的倚仗:父皇,虎翼,瞳术,贺云阳。天景也说不清为何要把那个身处遥远异国的盟友列进来,他离她太远了,就算她死了,他一时半会儿也难得到消息。可是,每次想起他,心里都是踏实的。

    从此,但凡和太子一起在父皇面前议政,她必然抢占先机,寸步不让。当然要做得很有技巧,她只是就政务时事表述自己的看法意见,而非是在和太子为难。虽然每次她都把太子为难得或面红耳赤,或哑口无言。这时她才优雅淡定地后退一步,说道,“是天景多言了,其实太子哥哥的论据主张也很好啊,请父皇明鉴。”

    父皇的明鉴,是多数情况下采纳太子的意见或谁的意见都不用,自己再去和群臣讨论。天景不在意,这是正常的选择,父皇要顾及未来储君的颜面,也要维护她的安全。但父皇看向太子时,眼里越来越重的失望;和采用她的主张时,平静脸色下的欣赏喜悦,她都是看明白的。

    这就足够了。胖子不能一天吃成,高台也不能一天拆掉。太子的台,慢慢地拆,急什么。

    可是,有一天她正要出门时,母亲发话了,“天景啊,上次你见过面的那位李公子,感觉怎么样啊?”

    “李公子?哪一个?”她一边反问一边在印象里搜索,一时还真想不到。

    “就是左都御史李大人家的五公子嘛。”秋月明来了气,“你不小了,该考虑终身大事了,别整天就惦念着朝堂时局什么的,那些是你父皇和你太子哥哥的事。女孩子家,这一辈子最重要的,是嫁个如意郎君,才能终身有靠。”

    “呵,”天景无声冷笑,原来太子想出了这样一步棋,争不过自己,就撺掇着母亲来说服自己赶紧出嫁。这一步棋倒也妙,女大当嫁,天理伦常,还真是有理有据的将了她一军。

    可是太子哥哥你难道忘记了吗?天景我不但会讲理论据,撒娇耍赖更是拿手好戏。

    “母亲,其实我想起来了,不就是那个西瓜头嘛,我看不上。”

    秋月明气得直眨眼,“人家李五公子明明是个容貌俊秀的少年,在昀城也是颇有才名的,怎么到了你眼里就看成了西瓜头?”

    “怎么不是西瓜头?母亲,您见过谁的脑袋长得那么圆啊?而且他眼睛也是圆圆的,鼻头也是圆圆的,嘴巴也是圆圆的。我记得他的名字叫李骥才是吧?其实叫李圆圆才是真正的实至名归啊。”

    秋月明一掌拍在她头上,“你这个丫头,不喜欢便不喜欢,怎么还给别人胡乱编排名字?这么利口快舌,哪里有半点公主应有的礼仪分寸。我非得去告诉你父皇,让他禁你的足,让你静下心来,好好想想自己该想的事。”

    “母亲,您要是让父皇禁我的足,我就绝食。一口饭也不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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