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枪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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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枪魂-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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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过。

    但是,她刚跨出一步,便就想到:潭州城郊密林一战可知,姑奶奶根本不是那畜生的对手,与他硬拼无疑是等于白白送命。嗯,上兵伐谋。

    完颜金铃冷静下来,脑子就反应很快,智谋也多。

    毕竟,她从十二岁开始,就到完颜兀术的军营里,接受强化的军事训练,阅看各类兵书,接受军中无数武功高强的将帅和侍卫传授武术,亲眼目睹过许多恶仗、险仗。

    于是,她又解开长袍,除下裤子,往浴桶里尿尿。

    她心想:现在可以看出高明义这个小畜生是有仇必报、有恩必报、性格倔强、颇有心计的人了!嗯,姑奶奶不能与他明斗,暗中玩玩他就行,既要报复他,又要做到不被他察觉。

    她尿完了,穿好衣服 ,抓过桌子上的一只竹筒杯子,从浴桶里盛了一杯汇融了她的尿和她沐浴过的水,又从包裹里取出一只白色的小瓶子,朝竹筒杯里滴了滴香花汁,便轻轻地拉开房门。

    这香花汁本是姑娘家涂在身体上的,没有毒,散发着淡淡的菊花香气,会聚了处子的体香之后,更引男人入胜。

    恰好,店小二端着她和高仁两人的饭菜上来。

    完颜金铃便朝店小二招了招手。

    店小二便走进了完颜金铃的房间。

    完颜金铃低声说道:“小二哥,你到楼梯口等我一会。嘞,这串铁钱是赏你的。别大声喧哗哦,你到了楼梯口就开始低声数数,数到三十,再到回我的房间来。”

    “谢谢公子爷!谢谢!”店小二接过一串铁钱,喜出望外,激动万分,颤声道谢谢,连连向完颜金铃躬身作辑。

    然后,他照完颜金铃的吩咐,走出房门,到楼梯口去数数了。

    完颜金铃便将竹筒里的“水”,分别倒进其中几碟饭菜里,并用其中一副筷子往高仁那份饭菜里搅拌一会。然后,她取出自己的那份饭菜,将所剩的半筒“水”放在盘里。

    “公子爷,有何吩咐?”此时,店小二数完数,回到完颜金铃的房中,躬着身子,低声问。

    “你把这盘子里的饭菜和酒,给隔壁那位小哥送去。记住,那位小哥如果问你,我这边的饭菜呢?你就说掌柜给我送来了。你只负责给他送。还有,告诉他,这只竹筒里盛的不是水,是你们店里的一种特色汤,清肝明目、去湿养肺的。”完颜金铃决定狠狠地报复高仁,又想做到不露声色,所以,花钱收买了店小二。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店小二此时收了完颜金铃的一串铁钱,正乐得飘飘然,哪会想及其他?他躬身点点头,便端着一盘子饭菜酒,去敲高仁的房门了。

    完颜金铃轻轻地关上房门,但是,又不把房门关死,留了一条缝,以便偷听高仁喝完她送的“汤”会有什么反应?吃了她加了“佐料”的饭菜之后,又会有什么反应?

    隔壁房间,高仁此时正在穿衣,听得敲门声响,便拉开了房门。

    店小二端着一盘子饭菜和酒汤进来,放在床对面的小桌子上,躬身对高仁说道:“公子爷,小人给你送饭菜来了。这竹筒里是本店最有名气的鸡骨草汤,清肝明目、去湿养肺的,公子爷赏赏。”

    说罢,他便躬身告辞了。

    “嗯,好香!”高仁服侍了完颜金铃一天,又走了一天的路,赶了半天的马车,早就饿了,没对店小二说什么,便附身闻了闻那竹筒“汤”,香气扑鼻,让他更馋了。

    于是,他系好腰带,坐下就端起那只竹筒,送到嘴巴前,呷了一口,又抓过筷子,挟了一块肉塞到嘴里,然后便倒酒。

    “咦,味道有点怪啊!是不是这肉不新鲜呀?”高仁又将没嚼完的肉吐了出来,喃喃自语了一句,感觉这“汤”和肉的味道不正常:是很香,但是,又有酸臭味,还很咸。

    香,是花香汁的气味。

    酸臭,是因为这“汤”融进了完颜金铃的尿。

    咸,是因为这“汤”本就是完颜金铃的洗澡水。

    “啪,他娘的,不对劲,这是一家黑店。饭菜和汤里都有毒!”高仁气得将筷子扔在小桌子上,站起身来,准备去提醒完颜金铃,让她先别吃,然后再去找掌柜算账。

    虽然,他对完颜金铃很恼火,但是,他也不想她死,因为他的娘亲还在她的手上。

    再者,他和美女打情骂俏,一路上既不会寂寞,也别有一番风趣。

    “哈哈哈哈痛快!痛快!太他娘的痛快了!”此时,躲在房门后,耳朵贴着房门那条小缝的完颜金铃,听到了高仁的话语,不由也学着刚才高仁的语气,大笑起来,并且大呼痛快。

    她一边笑,一边回到桌子前,挟菜吃饭。

    报复了高仁,她心情格外舒畅。

感动1() 
“咦,她疯了?不好,她可能中毒了。我修炼过百毒心经,我中毒之后,就多是痛痒一会,但是,一时不会有性命之忧。而她呢?”高仁听得笑声不对劲,这种笑法和话语不就是刚才自己戏弄“金铃”之后的那种笑法吗?

    他喃语一声,便赶紧跑到完颜金铃的房间来,推开房门,便说道:“师叔,别吃,这饭菜不对劲,可能有毒,味道怪怪的。来,我学过百毒心经,你让我把把脉,看看你中毒没?”

    他神情很紧张,语气很急促,抢身进来,就抓起完颜金铃的玉腕,搭上二指,要给她号脉。

    而且,他因为情急,又因为“男女授受不亲”,此时也不是戏弄完颜金铃,为了解释,他说漏了嘴,道出了“百毒心经”。

    “你才中毒了呢!去你的,滚开!一点规矩都不懂。我是你师叔,是你长辈,你不敲门就冲进来,你还有没有教养呀?你还是不是名将高宠之子呀?”完颜金铃俏脸一板,甩开高仁的手,又斥责他一番。

    但是,她芳心骤惊,花容变色,暗道:这畜生学过“百毒心经”?这么说,他嘴里的隔世恩师就是路重山了?

    坏事了,百毒教主的徒弟,肯定会很邪气。

    今夜,他会不会对我…?

    她黑漆漆的眼珠滴溜溜地转,心慌慌的,额头渗汗。

    “你不是!师叔,小侄是关心你啊!对不起!男女授受不亲,但是,小侄一时情急。这饭菜确实不对劲,味道怪怪的,香中含着酸臭,还很咸。正常的饭菜不是这样的。你先别吃了,等小侄给你号脉后,不管中不中毒,我得先找掌柜要解药给你服用。”高仁是这回是真的关心她,焦躁地解释几句,又抓起她的玉腕,搭上二指,给她号脉。

    这一刻,完颜金铃芳心一阵感动:这小子人品不错,真把姑奶奶当他的师叔了。唉,刚才,我不该玩他玩的太狠。唉,本郡要报复他,但是,也不该让他喝尿啊!多侮辱人啊!他往后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恨死我了。

    刹那间,她心里竟然隐隐升起愧疚之情。

    一向狼毒的她,忽然间百感交集。

    高仁给她号脉也还不放心,生怕她中毒后,那毒液会快速流入她心脏。于是,高仁又附身而下,把耳朵贴在完颜金铃的胸口,聆听她的心跳。

    “他不可能象路重山那么坏,他很体贴,很关心我。我刚才真不该让他喝尿,唉!这事,闹的太过份了。唉,很多将帅背后都说我狼毒,我是不是真的很狼毒?”完颜金铃芳心很是感动,瞬间心绪万千,眼角忽然湿润了。

    “咦,咋回事?同样是这家店做的饭菜,你却没中毒?我尝尝你的饭菜。”高仁没感觉到完颜金铃有什么不对劲,便松开她的玉腕,站起身来,喃喃自语一番,又拿起她的筷子,去挟她的菜。

    “不用了。这筷子是我用过的,你再用,就不干净了。咱俩又没招摇过市,也没有炫富。这店里的掌柜和小二不可能害咱俩。没事的,你回你的房间,将你的饭菜倒掉,然后下楼去,看着厨子重新做一份吧。”完颜金铃芳心更是感动,眼睛蒙上了一层雾,伸手拨开高仁的手,不让他拿自己的筷子,又劝说他一番。

    她的话语有些哽咽,但是,关心她有没有中毒的高仁,没有留意。这个时候,他关心的是完颜金铃的性命。

    “那你也别吃了,咱俩一起下楼去,看看厨子重新做两份饭菜吧?”高仁认为她言之有理,但是,生怕她中毒,不放心她一人留在房间里,便要拉着她一起下楼去。

    “好!”完颜金铃生怕高仁看到她的珠泪,低下头来,应了一声,便让高仁牵着她的手,跟他一起下楼。

    走到楼梯口,完颜金铃心口忽然甜甜的。

    她忽然心想:如果有一天,我的真命天子如此牵着我的手,那该多好啊!唉,为什么?上天要让我出生于帝王家?为什么?我这辈子就不能过平凡人过的生活?

    她的心阵阵颤动,忽然对美好的爱情开始了向往。

    两人走到柜台前,要求掌柜重新做两份菜饭来。

    掌柜看高仁出手大方,不敢不依。

    于是,高仁和完颜金铃两人便看着厨子,重新做了两份饭菜,然后,他们俩又自己端着回来,到完颜金铃的房间,两人一起吃。

    “刚才,可能恰好你那份饭菜没洗干净?或者,饭菜不新鲜。这次,没事了吧?去睡吧,明儿一早,还要赶路呢!我希望,能尽快赶到令尊的坟前,给他磕几个头。”完颜金铃取出锦帕,抹了抹樱桃小嘴,便轻松了一下气氛。

    她的心有些内疚。

    “嗯!”高仁点了点头,端起小桌子上的碗碟,走出完颜金铃的房间。

野心1() 
翌日一早,高仁驾着马车,驼着完颜金铃上路回牛头山。

    细细的雨丝,飘飘洒洒。

    路旁的花草树木,青翠欲滴。

    高仁浑身湿漉漉的。

    但是,他冒雨驾车,期盼早点回到牛头山,回到“千紫坟”前。

    他想:虽然高某不是衣锦还乡,但也是学有所成。时隔三年,我再也不是一根废柴了。拜过父亲,接回娘亲,我从此要在三年的时光里,争回那一份属于高家的荣耀。

    他还不知道他中的“盎毒”已经通过他和花如玉、他和方珍珍的几场欢愉恶战排泄干净。

    他至今还认为自己只有三年活命。

    因为当时白富美是咬牙切齿地骂他的。

    他相信了白富美的话:他只有三年活命。

    “高明义,要不,找个马夫来吧?咱俩也不是没钱的人。我看你出手挺大方的,怀兜里一定有不少钱。”完颜金铃不时掀开车帘,看到高仁浑身湿透了,有些不忍心,便提出一个建议。

    完颜金铃经历了昨夜的那份感动,她对高仁明显柔情了些,对他的称呼也变了,不再是戏弄地称呼他为“师侄”了。

    “不必了。我年少、体力好,淋点小雨,没事,不会生病的。唉,只是,离家越近,我的心情越来越低落。”高仁摇了摇头,话语蕴含着忧伤。

    不过,他对完颜金铃语气的变化,也感觉到很意外。

    他不由自主地回头望了完颜金铃一眼,暗道:今天是一个雨天,没太阳啊!怎么可能太阳会从西边升起来呢?咋了?我这个难缠的“师叔”忽然温柔起来了?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明义,你的心情,我明白的。其实,我一直都很敬仰令尊。虽然,他的生命很短暂,但是,他的名字永远是辉煌的。人们,会永远铭记他勇挑十一辆铁滑车的英雄壮举。”完颜金铃俏脸一红,芳心怦跳,赶紧放下车帘,吟风弄月起来。

    她的言辞里,对高仁之父高宠的英年早逝,也挺遗憾的。她曾无数次地幻想过:如果自己那年和高宠同龄,而高宠又没死的话,自己一定会嫁给他。

    高仁无语,回头低头正视路面。

    刹那间,他的心更疼,他的鼻更酸。

    他的泪水涌出眼帘,无声地流淌。

    “怎么啦?”完颜金铃良久不见高仁反应,便又掀开车帘来问。

    高仁泪水和着雨水,哽咽难言,伤感异常。

    他也不敢回头,听了完颜金铃的问话,他反而用鞭子猛抽两匹马,打的两马狂奔起来。

    道路泥泞,坑洼里的泥浆水,不时经马蹄溅起,弹在高仁的衣衫上。

    “对不起!刚才,我不该吟那两句诗,伤了你的心了。但是,我对令尊的敬仰,是真诚的。否则,我也不会收留令堂。哦,对了,如果你现在见到令堂,肯定认不出她来。我把她滋补和调养的很青春,简直就象一个美少妇。如果不是因为我之前对你们一家子很了解,我也不敢相信她会有你这么一个高大威猛的儿子。如果,你现在和她并肩在一起,不知情的人肯定会以为你们是姐弟俩。”完颜金铃虽然看不到高仁的脸,但是,心细如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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