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眼里有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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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里有星辰- 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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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遥的再三邀请加软磨硬泡和各种威逼利诱之下,季念念无奈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路遥的签售会,路遥原本还想让陆南叙也跟着参加,被陆南叙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你男人太不给面子了。”路遥不停的给季念念洗脑:“你看,他连这点小忙都不肯帮,以后结了婚也不会听你的,要我说你就应该吊着他,吊他个十年八年,看他还拽不拽。”

    季念念:“”

    路遥一直喋喋不休的说着,说到口干舌燥,拿起面前的水来咕咚咕咚的喝了好几口,仍有些愤愤不平。

    来参加路遥新书签售会的粉丝很多,可以看出路遥多有人气,长长的队伍排过去,路遥和季念念一左一右坐着,粉丝们排成两队,分别找路遥和季念念签名,季念念还是头一次参加这样正式的签售会,签字签的都快要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好在她签的不过几个英文字母,路遥就比较惨了,谁让她非要取个笔画这么多的笔名,叫一一不好吗?

    季念念签名签的手疼,但还是耐着性子,路遥从头到尾都没表现出累,一副战斗力爆表的模样,让季念念刮目相看。

    路遥说:“你说这些粉丝来自天南地北,有的日夜兼程赶到这,排队一等就是几个小时,我不过坐在这动动笔,哪里能喊累呢?”

    用路遥的话说,这是职业道德,季念念难得对路遥肃然起敬。

    签售会快要结束,季念念长长的吐出了口气,有人把书递过来,季念念听到对方说:“麻烦你了,queen。”

    这个声音莫名有点熟悉,季念念抬头一看,对上一张不算陌生的脸。

    季念念愣住,有些不可置信:“逆光?”

    季念念下意识看了路遥一眼,路遥那边还围着很多人,有女孩子正在和她说话,那边传来欢笑声,路遥并没有注意到这边,季念念收回视线来,看着笑意温和的逆光,语气有些不善的质问他:“你来干什么?”

    沈从之看着季念念不怎么友善的脸色,他也不介意,只是说道:“恭喜你,fg拿到了冠军。”

    “”季念念皱眉,逆光的好脾气让她没办法说太过分的话。

    “请签字吧。”沈从之只是这般说道。

    沈从之没有找麻烦的意思,季念念看了他一眼,签了自己的名字,沈从之说了声谢谢,然后转到路遥那边,老老实实的排在队伍最后面。

    季念念嘴角动了动,想要叫路遥,路遥正眉飞色舞的说着什么,她的心情看上去很好的样子,季念念到了嘴边的话一顿,什么都没说。

    签售会结束,沈从之是最后一个,路遥看到沈从之的时候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如常,她接过沈从之手上自己写的书,然后干脆利落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微风轻起。

    当初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呢?

    因为路遥第一眼见到沈从之的时候,她只能想到这几个字。

    穿着白色t恤的少年,温润如玉,眉眼如画,有风拂过她耳边,也拂过了她心上。

    微风轻起,我中意你。

    路遥对沈从之,是一见钟情。

    那个时候路遥并不知道沈从之是逆光,也不知道他有个正在交往中感情稳定的女朋友。

    知道他是逆光,路遥就毫不犹豫的去学画画,进入漫圈;知道他有女朋友,她就极力克制自己的感情,不敢靠他太近,直到他分手。

    她爱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沈从之的家庭条件不好,路遥不介意;沈从之除了画画什么都不会,她就去学,洗衣做饭、擦地刷碗;沈从之放不下前女友,没关系,他们不公布恋情,路遥陪着他走出来。

    可就算做到这个程度,他们还是分手了。

    路遥签好自己的名字,沈从之问她:“你还好吗?”

    路遥回:“还是那样,挺好的,有钱赚就很好。”

    其实路遥本来也不是个有多大野心的女孩子,只是因为她曾经爱的少年太优秀了,她不想配不上他,所以才一步步走到现在。

    沈从之嘴角动了动,他想问什么,一个极具磁性的男人声音越过他先一步响起:“路遥。”

    沈从之愣了一下。

    “呀,你来了。”路遥站起身来,声音里顿时就带上了几分愉悦,“不是说今天要加班?”

    “比想象中的顺利,就赶过来了,已经结束了吗?”男人摘下头上的帽子,有点歉意。

    “这不还有最后一个人吗,不算结束,你也不算晚。”路遥迎上去,很自然的夸奖男人:“帅呆了啊。”

    路遥挽着男人的手臂和季念念炫耀:“妞儿,看我男人帅不帅?”

    季念念翻了个白眼,觉得路遥大概是没救了。

    “走走走,给你看看我今天的成果。”路遥拉着男人走了。

    沈从之站在那里,打从那个男人出现的瞬间,路遥就再也没看过他一眼。

    “那是路遥的男朋友,人民警察。”季念念一只手拖着下巴,斯条慢理的说道:“还是个刑警,他叫徐策。”

    沈从之看了季念念一眼,语气有点冷漠:“谢谢你告诉我,不过我并不想知道。”

    “是吗?我以为你很好奇。”季念念说完站起身来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东西也要走。

    沈从之突然压低声音说道:“她看上去很喜欢他。”

    前面的她指的是路遥,后面的他指的自然就是徐策了。

    “不难看出来是吧?”季念念说:“其实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反对他们在一起,那个徐策的职业但是路遥和我说,她喜欢的人特别伟大,和犯罪分子作斗争,守护四方平安,路遥说这些话的时候非常的骄傲,其实徐策不是路遥喜欢的类型,她跟我说她喜欢温柔一点的男人,对她好的,她也会对他好。”

    这个温柔的男人指的是谁自然不必多说,沈从之苦笑:“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季念念怔了怔,问沈从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前女友不是路遥,是在她之前的女友,她来找我复合。”沈从之说:“我拒绝了,和路遥分手之后我想了很多,其实我今天来是想告诉她,我突然发现其实我可以为她放弃那些,我愿意为她退圈,什么大神,我根本不在乎不过看起来已经晚了。”

    季念念看了沈从之一眼,他的眼神迅速黯淡了下去,整个人看上去都有点颓废,嘴角的笑意再也支撑不住。

    “你不是晚了一步。”季念念说:“你是因为晚了一步,所以晚了后面的很多步,路遥再爱你,得不到回应也会失望,她那样的女孩子,拿的起放得下,爱你的时候非你不可,不爱你的时候走的潇洒干脆,她是这样好的女孩子,逆光,你真的错过她了。”

    季念念走了,沈从之一个人在那里站了好久都没有动作,寒风有些冷,连带着他的心一起冰冻。

    他真的错过她了。

    这个认知让沈从之特别难过。

    路遥有多好从来不需要别人告诉他,没人会比沈从之更清楚,他就是个大傻子,不懂得好好珍惜,他以为路遥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出现,比起爱她,沈从之更需要她,因为路遥漂亮、聪明、热情如火、更知情识趣,沈从之不是没有想过和路遥共度余生,只是他始终不知道路遥对他有多么重要的意义,现在他知道了,也失去她了。

    路遥找到了真命天子,她看上去很喜欢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很在意她,这样很好不是吗?

    沈从之微微弯下身子,拼命质问自己,不是很好吗沈从之,路遥能放下,为什么你不能?

    原来一直沉溺在过去走不出来的人,始终是他啊

    沈从之抬手,慢慢的捂住了自己的脸,有些晶莹的湿湿的东西从他指缝中慢慢流下,他肩膀一抖一抖的,却绝不发出声音。

    路遥,你要幸福,我爱的女孩,这次是真的再也不见了。

第181章 番外3:温柔了时光的少年() 
“孟神退役了。”

    最近微博上的消息铺天盖地全部都是这个,电竞粉们哭着要退圈,孟赢的人气毋宁质疑,孟赢带领js战队拿下了s5赛季的亚军,是个亚军也仅仅是个亚军。

    “孟老师,这个知识点我不是很懂,您能帮我再讲一次吗?”孟赢原本正坐在办公室批改作业,有人敲了敲门溜进来,孟赢看了来人一眼,把书接了过来。

    “你最近变得很爱学习了。”孟赢说:“这很好,你的成绩本来就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男生听到孟赢的话抬了抬下巴说道:“因为我和我爸妈说好了,只要我能考个年纪第一回去,他们就同意我去打电竞。”

    孟赢手上动作一顿,笔尖在纸上晕开了一点黑色的痕迹,孟赢看向男生,好像有点兴趣的模样:“哦?你想去打电竞?”

    “是啊。”男生听到孟赢发问,忙说道:“我想去打电竞,去加入战队,打职业赛。”

    男生的眼神亮亮的,格外有光彩,孟赢微微一哂,只说道:“以你现在的成绩,距离你的梦想还很遥远。”

    孟赢说的格外委婉,男生却一点都没被打击到,信誓旦旦的对孟赢说:“所以我现在要好好学习,争取早点去打电竞。”

    孟赢敲了一下男生的头,评价道:“你学习的目的不纯。”

    “好吧老师,其实除了想去打电竞,还有一个主观条件。”男生说到这里做贼般的四下看了看,然后小声对孟赢说:“我是和我喜欢的女生一起去。”

    “你喜欢的女生?”孟赢挑眉:“你喜欢的女生也喜欢打电竞吗?”

    男生红着脸点了点头。

    “女孩子打电竞很不容易的。”孟赢觉得自己操碎了心,“你们还是学生,应该好好学习。”

    “女孩子打电竞怎么了?”男生马上说道:“fg的打野queen,老师您知道吧?”

    孟赢听到男生的话愣了一下。

    “queen?”

    “是啊,老师您不会连queen都不知道吧?不过也对啊,您是老师,肯定对电竞这种新时代的产物不了解,那我就给您普及一下,queen是fg战队的打野,fg战队您知道吧,不久前拿下了世界冠军,冠军啊!”男生的情绪顿时变得十分激动:“queen就是个妹子,被称为天才少女,打法特别狠,大家都叫她杀神,因为她杀起人来势不可挡,谁见谁怕”

    男生打开了话匣子,孟赢往后面靠了靠,他看着男生侃侃而谈的模样,已经很久没有人和他提过电竞,提过queen这个名字了。

    不知道她过的好不好。

    孟赢想着想着,不由得有点恍惚。

    孟赢第一次遇到季念念是在一家电子城,准确的说是在一个抓娃娃机前,那天孟赢本来只是心血来潮跑过去玩,看到有个小姑娘站在抓娃娃机那不动,几次都想去抓同一个娃娃,但却抓不起来,看着那姑娘恨不得砸了娃娃机的神情,孟赢觉得特别有趣,他走近一看发现那姑娘抓的是king的娃娃,就更加好奇了。

    孟赢只以为那姑娘是king的粉丝,所以对他的娃娃这么执着,孟赢就过去跟这姑娘搭话,劝这姑娘换个娃娃抓——比如就在king旁边的他的娃娃。

    可是这姑娘一根筋,非要king的娃娃,孟赢就帮她抓了出来,后来小白给他打电话催他回去,孟赢本来都走了,可想到什么事又折了回来,就看到king抓起了他的娃娃,他和那姑娘看上去很熟,最后还把他的娃娃给扔了,孟赢难得看到这般幼稚和孩子气的king,隐约猜出了那姑娘的身份,也觉得king对那姑娘有点不同寻常的在意。

    如果不是因为king,孟赢压根不会去关注季念念。

    后来几次接触,孟赢觉得季念念这个女孩子特别有意思,再加上他后来知道季念念是季景的女儿,对她也特别关注,季念念很厉害,游戏打的好,孟赢欣赏她,然后

    其实没什么然后,关于孟赢喜欢季念念这事,季念念不知道,就连他自己也是后知后觉,大部分时间都是小白在胡说八道,等孟赢觉察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其实他试探过季念念好几次,后来季念念还是和king在一起了,孟赢是有点不甘心的,为什么偏偏是king呢?

    孟赢想,大概他和king真的是八字不合吧。

    大家都说他们是电竞双雄,各有各的风格打法,都是引领了一个时代的人物,可是对于孟赢来说,一个时代应该是不需要两个强者的,既生瑜何生亮,他想king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孟赢最终还是输给了陆南叙,他没有直接输给陆南叙,可是js输给了fg。

    季景说:“孟赢,你已经做的很好了,谢谢你愿意来js当队长。”

    小白说:“队长,我和你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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