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将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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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将休-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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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云散,甚至还有人说是沈浪沈大侠得了秘笈这才出海。”说起这个,李寻欢脸上显然有欣羡:“那日我见到秘笈便觉不对,吃面的时候那俩江湖人,谭兄你还记得吗?”

    谭昭点头,他自然记得。

    “我与你分开后就回家换了身衣服,入了夜就等在翰林院门口,等到半夜就听到有脚步声传来。我以为是那哥俩,却没想到”

    这表情怎么听着有些难以启齿:“没想到怎样?”

    “没想到是个娇俏的女郎,出现在那是我自然觉得不妥,可这女郎身形壮硕,我刚要躲便听到掌风袭来,那人武功端的是高,我自问武功不低却在他手下走不过几招,情急之下我欲遁走,却未料中了迷药。”

    “等我再醒过来时,是被柳编修的尖叫声吵醒的,我躺在血泊里,左手还受了伤。”李寻欢抬起自己的左手,左手的小胳膊上果然有一道血疤。

    真是有够离奇的。

    “告诉你是怕你瞎掺和,此事事关江湖,那死者更是西域人,我最多丢官,不会有性命之忧的。”

    谭昭从大理寺的监狱里出来,便觉得有些奇怪,他让系统将拍摄的凶案现场全景图放出来,他一边走一边看,书丛杂乱,还有些血迹飞溅到古书上,这誊抄修书又造成了对!誊抄!他记得案几上曾经有他誊抄的笔记,那是他抄录的历年来的祭奠辞藻。

    “小郎君,在想什么呢?”

    谭昭猛地一激灵,正对上一双欲语还休的水眸。

    他不是久居偏隅的性子,在现代时他便是如此,他得的是家族遗传病,最多最多活不过二十五,在他躺在病床上之前,他一直天南地北地走,累了就停下,久了厌了就再换个地方,日子过得舒心,没道理他现在就要谨小慎微看人脸色。

    至于男欢女爱,一来是他还有些良心不愿意祸害别人,二来也是他觉得一个人挺好的,没有谁会一直陪着谁。而今他这副样子就更不用想了。

    谭昭有些闲得发慌,每天除了练武就是逗孩子,便是万梅山庄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环绕,他也提不起半点的兴致。况且他又不是万梅山庄的什么人,他是客人,是客人,总该要告辞离开的。

    “喔喔喔,别哭了,再哭娘就心疼了,乖”是女子轻声哄孩子的声音,准确来说,是孙秀青哄未来少庄主的声音。

    今日难得天光和暖,这红梅林里景致不错,谭昭闲着没事就找管家要了些器具酿酒,酿的自然是红梅酒,度数不高,但方法对了,滋味也不错。

    他听到声音时还想要不要回避一下,但还没等他动作,孙秀青抱着已经重新展露笑颜的孩子站在了他的背后:“谭先生,可否借一步说话。”

    谭昭其实是想拒绝的,但看着小孩子圆鼓鼓的大眼睛,拒绝的话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

    “先生也喜欢酿酒吗?”他也喜欢,孙秀青在心里补了下一句,只不过他只喜欢酿酒却并不喜欢喝酒,他的酒最后都进了陆小凤的肚子里。

    想到这里,孙秀青脸上黯然一闪而过,她有时候甚至怀疑西门吹雪和陆小凤的关系,明明从不喝酒的人却会为了朋友去酿酒,细数两年以来,她都未有这般荣幸。

    谭昭随意地点了点头:“嗯,西门夫人有何事要说?”

    耳闻这个称呼,孙秀青脸上凄然:“谭先生说笑了,西门夫人这个称呼,我怕是承受不起。”

    这分分钟就让人接不下去了,索性孙秀青也无意与一个不熟悉的男子谈论女儿心事,更多的恐怕是示弱以便从谭昭这里获得某些消息,很快她说的话也佐证了这个猜测:“谭先生,看在孩子的份上,你能告诉我到底是谁从我手里抢走了睿儿吗?”

    她了解西门吹雪,他绝不是一个会做这种事的人。

    谭昭却摇了摇头。

    “你不知?不,你肯定知道!”她声音忽地提高,怀中的孩子吓了一下,霎时两泡眼泪含在眼眶中哇哇大哭起来,她一时之间手足无措,只低声哄着孩子。

    谭昭觉得女人聪慧起来,当真聪慧,可蠢笨起来,也当真蠢笨,等到孩子被安抚下来,他才将酒坛的泥塑封好,道:“西门夫人聪慧过人,可这件事情如果要说,也合该由西门吹雪来说。”他既然不说,便是因为你知道太多不好。

    “我,尚且不够格。”

第68章 朕的皇位呢(二十二)() 
不知道写什么;反正看到你就懂了李寻欢听到这个也很无奈,他幼年体弱便自小学武,后来憧憬江湖生活便化名去江湖上“游学”;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同样也:“那刀客是西域来的;说是要挑战关内的高手;当时我多喝了两杯便与他战在一处;谁知道他不敌我,后来又在江湖上听说我飞刀如何如何,便总想逼我出飞刀与他一较高下。”

    谭昭听到西域两字就胃疼,自然不想多提:“李兄厉害。”

    竟是这个反应李寻欢眨了眨眼睛,笑起来格外得风流倜傥:“谭兄当真妙人;来,喝酒!”

    然后还没等谭昭把茶杯端起来,这人自己就一饮而尽了。得;又是一个酒鬼;为什么他每次都会遇上酒鬼朋友。

    “在下今年二十有四;谭兄你呢?”

    谭昭就说比你大两岁叫声兄长听听;李寻欢倒是不在乎这个;酒杯一端叫得格外痛快,听得谭昭腮帮子疼。

    愚兄贤弟的,两个光棍喝了小一个时辰;某位探花郎看着风流潇洒;却是个顶顶的纯情boy;说是老家有表妹等待要回老家成亲。

    谭昭:很好,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

    “谭兄,届时你可一定要来啊!”

    “一定一定。”

    两人便各自分开,酒钱自然是李寻欢付的,谭昭这个状元郎两袖空空,虽说考取功名后有些进项,但居住京城加上各方打点,现在每天吃上白米饭都是阿弥陀佛。

    除非是京城本地或者世家子弟,新晋的翰林都居住在翰林府邸,京城地界东为贵,西为贱,越靠皇宫越尊贵,翰林府邸位于东区的边缘,过两条街就是西区,谭昭从繁华的大街走过去花了不到半个时辰。

    至于为什么是走?他没钱。

    刚一进门,谭昭就被谭大娘拉着喝药,苦涩的汤药冲鼻,实在让人难以下咽。

    “娘,以后别给我买药了!”

    这就是小病都要磨成大病了,虽然他这身体估计是好不了了。前些日子他来的时候,原身就已经服毒自尽,当时恰逢剧毒发作,虽然他已经及时止损看着跟没事人似的,但伤害不可逆转,除非找到传说中的灵药,否则这具身体活不过五年。

    系统:五年还不够你作吗!上个世界那个好的条件,你也不过撑了三年!

    系统:你看看你,一个世界下来才攒了一年半的时间,就这还要拿出一半来还贷,你看到这个数字,良心就不会痛吗?

    自家系统好像不知不觉坏掉了,狗宿主自觉理亏,终于秉着呼吸大口干掉了苦汤药,卧槽真的太苦了:“娘,这什么熬出来的,怎么这么苦?”

    谭大娘没什么见识,对儿子确实顶顶的好,这辈子的心血都交托在这儿子身上了,看着儿子乖乖喝药,脸上荡起一脸的褶子:“好东西好东西,我的儿你别去听外面的风言风语,那些人跟些老娘们似的嚼舌根,以后定是没有出息的!”

    一句话就将外面的学子比作老娘们,谭大娘你很有见识嘛,只可惜你儿子想不开啊,再想想活不过五年,谭昭有些不忍。

    系统:那就好好锻炼,争取多活一天是一天!

    说起锻炼,看到今天那武功卓绝的探花郎,谭昭终于决定将武功捡回来,这些世界高来高去的,死亡率太高了。

    “娘,我去书房,别太累,等下个月的俸禄下来您就请个帮佣,以后享享清福。”

    谭大娘一听,立刻喜笑颜开,她这儿子最是孝顺,读书读得好不说对他也好,就是:“等等,你看你现在功名也考取了,也该想想终身大事了。”

    谭昭谭昭无话可说。

    '系统,现在死可以不?'

    系统:qaq宿主你冷静啊!你刚才不还在羡慕那李探花小登科吗!

    羡慕归羡慕,让他真的娶亲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先不说他是个短命瞎的,就是这盲婚哑嫁他就十分排斥。好说歹说终于说服谭大娘他现在没这心思,又发挥功利野心说是想升官后取个高官小姐,如此才算是打消了谭大娘的念头。

    不过他也明白,这只是暂时的,古人对传宗接代十分看重,他这一套说辞对付不了多久,所以

    系统:宿主你冷静啊!

    '我很冷静,你说我要不要散布一个克妻克子的谣言?'

    系统长吁了一口气,它以为狗宿主又要玩火自焚呢:这种事情随便啦,我不会管你娶亲生娃的,说起来你如果娶,系统商城还有免打扰功能,开启需要一小时,经济又实惠。

    '谢谢,不需要。'

    不过他现在这个情况,估计也没多少人愿意同他家结亲,一没钱二没房还据说长得丑,谭昭想到这里就安心地窝在书房里睡着了。

    **

    如此三月悄然过去,翰林工作说繁重可以说很繁重,如果你想要出人头地上下钻营的话,但要轻松也可以很轻松,像是谭昭和李寻欢这种每日点卯就窝在藏书楼里看书,特别是入了冬后紧接而来的天子寿辰和祭天,翰林们都卯足了劲争取给领导写演讲稿的机会,他俩就更加闲了。

    “李大人,这是又看什么风花雪月的诗词呢?”

    谭昭打了个哈欠醒来,一身暗紫色的官服穿在他身上不成正形,整个人懒懒地枕在大部头的辞典上,一看就知他睡得不错。

    “那你总比你拿书当枕头强。”

    翰林算是一个小官场,世家子和寒门两派对立,偏偏李寻欢和谭昭玩得好,然后各自被双方阵营抛弃,就变成了如今这般光景。

    “说得你好像很用功一样。”

    彼此心领神会,互相伤害点到为止,谭昭从书堆里起来,只听到后面的李寻欢轻咦了一声,他转过去,恰好看到李寻欢惊讶的表情:“怎么了?”

    李寻欢就将手里的书对着蜡烛一照,谭昭眼睛极好,只见旧黄的纸张上倒映出一列飒爽英姿的小人,小人举着刀剑,乃是一套高绝的刀剑秘笈。

    “不错呀,这楼里书这么多竟被你翻出了一册武功秘笈!”

    李寻欢却转过来,他平日里多情的桃花眼里难得藏着冷峻,如此才幽幽地开口:“谭兄,你不懂。”

    你不懂这秘笈对于江湖人的含义,它值得每个知道它的江湖人舍生忘死。

    “我不懂什么?”

    谭兄并非江湖中人,李寻欢掩下眼中的惊叹又将秘笈收了起来,宝剑蒙尘总比腥风血雨来得好,还是不要多惹是非。他又将书堆回原来的套书了,这才开口回答谭昭的话:“不,没什么,只是说你不懂武功而已。”

    不想说实话也不用这么伤人的。

    下了班,两人就去西区的小摊吃面。这是谭昭前几日发现的,做面的师父是个老手艺人了,不比现代的什么名店差,价格公道汤水鲜美,简直一绝。

    吃过一次后谭昭就深陷其中,后来还拉着爱吃面食的李寻欢一起。

    只不过今日吃面的人有些多,甚至靠街外侧的还有一个拿着刀剑的江湖人,说话嗓音忒大,谭昭想不听到都难,只听得那雷公脸的大汉说着:“贤弟,你说咱哥俩到底有没有机会,听说那二十年前的梅花盗都出来了,难道这次消息属实?”

    那贤弟长得普通得紧,如果不是他拿着剑,倒像是平常的贩夫走卒:“大哥我也不瞒你说,这条街走到底那就是翰林府邸,那人说秘笈就在那儿,等天黑”

    后面的声音就听不见了,想来也知道自己嗓门大收小了声音。

    听八卦的功夫,谭昭的面也上来了,他将洒满葱花的牛肉面推过去,却发现平日里光风霁月的探花郎这会儿震惊地出神:“喂,喂——回神了,想你表妹啦?”

    “你胡说什么呢!”

    谭昭撇了撇嘴,吃饭的功夫还想,他是来吃面的又不是来吃狗粮的。

    “吃面吃面。”

    可李寻欢这会儿哪里还有什么吃面的兴致,方才那对江湖人的话回荡在他脑海里,怎么就这么巧呢!他刚刚翻到那本秘笈,出门就听到传闻,怎么听都觉得里面有古怪好不好。

    可现在翰林院已经锁门,李寻欢只得按耐下心思吃面,准备等下夜深再来一探。

    第二日,谭昭起来去点卯,刚走到翰林院的门口,就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其中有个顶尖的声音特别显耳:“李寻欢,你杀人偷书,证据确凿,难道还想抵赖不成!”

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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