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万户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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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万户侯-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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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誉为天水第一琴师的扶摇面无表情,双手抱琴目光呆滞。

    亭安王手背拂过佳人脸蛋,淡淡道:“女子啊,最重要的便是贞洁,如果贞洁都丢了,那么在倾心的男子嘴上不说心里也会膈应。”

    亭安王凑到她耳边问道:“知道为何本王让你至今保持着完璧之身了么?”

    扶摇平静道:“奴身命都是王爷的,王爷让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

    亭安王轻笑,要是让城中那些怀春的千金小姐看到难免又会神魂颠倒几日。

    他走到那黑衣落笔处,看见纸壁上的一行诗词,先是一怔,随后仰天大笑,竟是笑的眼泪都流出来。

    他双手摸过已干的墨痕,自言自语道:“国器栋梁,怎能不为本王所用?”

161章:新的狼王(上)() 
茫茫北原深处,掠过草原大漠,千里不见尽头。

    匈奴部落数以万计,大则连帐数十里,风吹草低见牛羊。小则棚屋数十落,长笛传空不绝耳,数以百万户!

    最让汉人恐惧的是这个野蛮部落中男孩但凡能直立行走,就能跨上骏马在旷阔草原上横弛,当中原男子立冠时,匈奴男子已经可以持刀劫掠,散布烽烟,也就是说匈奴有多少成年男子,就有多少精锐士卒,有多少马匹,就有多少战力无双的游骑。

    幸好。

    十几年前那位威名传颂的广文皇帝挥师北伐,赤色铠甲所到之处寸草不生,踏破了匈奴王庭,击溃了匈奴游骑,连被繁花似锦的中原视为不毛之地的幽州都书声琅琅,像是忘记了百年前那千疮百孔支离破碎的旧山河。

    连手无缚鸡之力之力的文弱书生都能挥笔写出提剑赴北闻酋笛,青卷散落天神兵。似乎匈奴人人可骂,人人可欺。

    除了戍守九边三府的将士,那些大言不惭的人何曾亲眼见识到草原男儿挥鞭大漠的身影?

    汉广文帝九年,天成单于抛下他同父同母的弟弟,毅然带领王庭仅剩的三十余天狼骑仓皇逃窜,丢下了数万牛羊,数千战马,还有数万匈奴百姓。

    从此王庭威名一跌千丈,无数部落纷纷自立,就像其中一个大部落的首领所言:狼王折碎了利齿,剜断了利爪,丢弃了尊严和狼群,那么年轻时的赫赫威名还有谁能记得?

    天成单于一蹶不振,在广文十五年死在了一件简陋帐篷里,在漫天冰雪下合上了双眼,将生前的不甘和愤恨也一并带走。

    从此匈奴部落内战无数,长生天的子孙们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大单于之位向着同胞挥刀,惹得九边戍卒将士嗤笑:瞧!那帮狼崽子为了骨头开始互相撕咬了。

    直到在广文帝去世前的一年。

    北原之北,千里冰封。凛冽冬风吹过,万物不生。连能在北原最恶劣的环境下生存的匈奴人都不敢踏足这片冻土之地。

    十年来数百匈奴部落相互征伐,无数匈奴最凶悍的勇士长眠于草原大漠,北原几乎寸土皆埋骨,寸草皆染血。

    在北原之北的土地上,一个匈奴青年眼神中尽是怒火,站在连草原上最狡猾的狼都无法生存的冻土之上冷眼旁观这一切。

    汉广文十九年。

    这个长发披肩的匈奴青年提起一柄王庭弯刀,裹着不知名野兽的皮,踏进了北原。

    他自称是长生天的子嗣,以其父的名义以战止戈,还给早已乌云霾汰的草原一片蓝天。

    短短三年时间,这个青年脚下已经有了十几个大部落首领匍匐跪拜,为他献上部落里最肥的羔羊,最美的女人。

    就在大汉西凉叛乱初起之时,这个青年在九边北外两千里的地方与最为希望取代王庭的安达部落展开了一场惨烈搏杀。

    烽寒起暮云,依依青草都被血染的狰狞,这个青年浑身浴血站在尸山血海之上,被看做战力仅次于王庭天狼骑的安达部伊尔曼战驹折戟沉沙。三万安达部落的年轻勇士连带着战马一同沉睡在这片草原上。

    偌大的草原在无一人敢质疑这个青年不是长生天的子嗣。

    斜阳之下,这个寡言残暴的青年只是怔怔的站在原地,身后十几个有着草原雄鹰之称的单于头领噤若寒蝉。

    只有少数骨子里都是倔强的部落为了躲避被这个青年吞并或消灭的噩运北上或南下,为自己的族人找一个能够赖以栖身之所。

    数百个部落百万人口都对这个青年敬若神明,相信他是长生天带领他们步入辉煌的神之使者。

    ……

    风卷狂沙下,一骑出了平沙城外的行营往北绕过城根,一路东去。

    东边百里外,有一条沿着天水郡东境边线绵延五十里有余的防线。号称是用西凉精锐垒起来的人墙,比起被黑羌游骑冲刷百次的西陲边塞还要牢不可破。

    这话一传出后,倒是让天水郡的百姓心安理得过着小日子,不用担心哪天武威郡那群烹人煮食的逆贼会打到跟前来。

    这一骑走走停停,足有三天才望到远处连绵不绝的营帐和无数哨骑游探。他坐在马背上,三日风餐露宿不仅不显疲态,反而更加精神。

    东境防线建立不过数月,已经形成了全新的一种体系,既不同于西陲边塞的固守要领,也不似北塞九边燕阳府见到匈奴骑兵便追打到死的战术。

    逆贼光论人数,比起东西两境夹击合围的官兵总数还要多,据那些军中幕僚祭酒的推算演化,粗略估计不下三十万人。如今凉州已经入秋,数年旱灾本来就是颗粒无收,再加上三十万只烧杀抢掠每逢一处必是寸草不生的蝗虫逆贼早就将纵深不过五十里的武威郡啃的连颗完整的树皮都没,就连在不谙兵事的大人都清楚这个严冬注定会难过许多。

    传言由骠骑大将军统领的十万平叛大军已经开始开拔,在沉寂数月之久后可谓养精蓄锐到了极致,更有从苍城郡守府传出来的消息,说这位权势倾天的将军在麾下将领和苍城本地将官面前发誓今岁必荡平逆贼。不论消息真假,总之是件好事。

    而在普通百姓眼里和修罗恶鬼并无两样的逆贼单比兵卒技击不但不差于官军,总体而言更要强上那么一线。之所以被官军处处击打到短肋不过是没有能谋大局的俊彦罢了。

    大小交战数十场,双方都各有输赢,官军是为了挣军功日后好用于加官进爵,叛军又何尝没有以战养战的打算?

    当下的东境线上,常常会有叛军的探马和官军的哨骑碰面,展开一场小规模的惨烈对杀。武威郡毕竟不像北原那般辽阔,燕阳府的哨骑在千里草原上就算是刻意去寻找匈奴踪迹都还要仰仗三分天意,可屯军在东境上的凉州郡兵出发前烧香拜佛求一个平安都十有八九会和叛军照上面。

    马背上藏在一件宽厚棉袄下的魁梧身影从胸口处掏出一份信件,望向远处可在云雾中瞧出个大概轮廓的山脉。

    不见他挥马鞭,胯下的骏马便拔蹄而去。

    平沙城内。

    三百陌刀手实在太显招摇过市,郑霄云给领头的什长说了一声后只带着四名精壮可靠的汉子护送侯霖。

    顺着平沙城中轴大道不过半盏茶的功夫就来到了城北的朱墙深院里,看着前面带路的好心姑娘郑霄云犹豫一路,终是开口问道:“姑娘,敢问姓名?”

    打扮清雅脱俗的姑娘回头巧笑嫣然道:“本姑娘名叫临不语!”

    这片深宅都是平沙城里有头有脸人物才有资格居住的地方,城南热闹非凡的景象两相对比下有着天壤之别,休说干净整洁的大道上有叫卖小吃的行商,就连人影都能寻见一个。

    郑霄云不知为何杀机凸现,清香楼时金泰衍能用美人计下套射杀侯霖,依照他让人心寒的阴险手段,难免会一计不成在施一计。这姑娘出现的实在太过凑巧。

    他手摸到佩剑上,朝着身后四名侍立侯霖左右的陌刀手使了个眼色,被荣孟起精心训练出来的四个西凉汉子心领神会,将手上的熟铜盾稍稍抬高了几厘。

    “到了!”

    名叫临不语的姑娘看到自家宅邸后欢跃的上前叩门,郑霄云打量起这座府邸,不同于一路上见到的其他富绅家宅那般豪气外露,红钉铁门两旁没有镇宅兽,更没有刻意去显摆出来的挂满金银物的生财树。他抬起头看到红底黑字的牌匾上用古篆书写的两字‘临府’,总算心安了几分。

    一名体格健朗的中年管家打开宅门,见到是自家小姐露出笑容,可看小姐身后还跟着几名神情淡漠的兵卒和马上躺着受伤的一男子,一抹不快迅速从眼眉间闪过,他收敛笑容对着临不语道:“小姐,这几位是?”

    临不语摇着管家胳膊道:“这位公子受伤了,劳烦林叔挑一位医师前来帮他看看。”

    林姓管家看着面前这位如同他亲生女儿的姑娘,无奈的点了点头道好。

    绕过临府内一座座假山,后院的偏房内,郑霄云好奇问道:“临姑娘,为何你家中会有医师?”

    临不语吐了吐舌头也不遮掩:“我爹他是行商的,商队里常常会有受伤的伙计,所以家里就住了几个医师。”

    正说间,医师将侯霖肩肋上的箭矢取下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严肃道:“小姐,这公子伤的可不轻,老夫看他身上还有数块近日结疤的伤口,明显不久前受过数次伤,体弱身虚,在中这一箭,怕是熬不住了……”

    医师捻须继续道:“不过也并非无救。”

    郑霄云拱手迫切道:“还请先生救他!”

    医师摆摆手,指向临不语道:“你得问我家小姐。”

    临不语天资聪慧,知道医师所指是何,她扭过头,冲着旁边的丫鬟道:“去把那株冰山雪莲拿过来。”

162章:新的狼王(下)() 
正当侯霖仍在临府内昏迷时,大汉西北角凉州的更北处,那人烟罕见的茫茫大漠里却骚动不安起来。

    西域有城邦三十六,盛者连郭十余里,藩民万计,与大汉不同,其三十六国一城便为一国,西域两千里,民众不过数十万,盈绿之地十中方才有一,不过百里,城郭多建于绿洲,西域民众与匈奴人一样,信奉的是主管沙漠和草原的长生天。

    这一日,三十六位西域国王齐聚被胡杨林围绕,隔绝黄沙的卑陆城。

    三日前,从东方草原里有人驰马前来,声称是神之子的信使,对这位年轻的长生天之子,西域诸国国王畏惧远超过尊敬。

    三十六名国王端坐在用戈壁独有的特勒石筑成的座椅上,打量着这个风尘仆仆的草原使者。

    “各位尊敬的国王,我来自北原希尔阿汗草原,奉神之子之命,特与诸位商议共享九州土地的事宜。”

    左侧的楼兰国王和西而弥国王对视一眼,落在草原使者眼中,他心中冷笑不止。

    所有西域国度里,唯有楼兰和西而弥两国交好大汉,通商多年,楼兰上一位国王甚至起了受藩大汉的念头,只是迫于多方压力才不得不打消,而其余西域国家,对大汉的畏惧远不如对于天生就是战士民族的匈奴来的真切。

    卑陆国的国王坐在正席之上,其国以胡杨为国树,寓意在寸草不生的大漠里也能够繁衍生息,卑陆的军事力量在西域三十六国中位列前茅,就像匈奴人善马游驰草原一样,卑陆国的骆驼骑兵能在地势险峻的沙漠里如履平原,虽是性格温顺却难以驯服的沙漠之舟在卑陆人独有的驯养技术下,甚至能够像骏马一样驰骋。

    卑陆国的国王是个年近四十,有着银色胡须的稳重男子,对匈奴向来不喜,他开口道:“来自草原的使者,九州从亘古时期,长生天眷顾沙漠与草原时就归汉人掌握,如何能够共享?”

    草原使者一笑:“神之子受到其父的指引,如今汉人内乱,这是预兆,神之子已经带领我的族人南下接近汉人筑造的城墙,就如同长生天同时眷顾保护沙漠与草原一样,神之子愿意与各位共同分享汉人的土地。”

    楼兰国王摘下面纱,一双如蓝宝石璀璨的眼睛里带着几分不屑,他高高在上,俯视着草原使者:“神之子的事迹在广阔北原流传,甚至有一些被驼队带进了绿洲,我也略有耳闻。对于他是否真是长生天的子嗣我毫不怀疑,自古就没有人能够从极冻之北生还,对于他本人,我深表尊敬,但对其所作所为、我深感厌恶,请谅解我不能和一个背信弃义的人商议,这无疑是与虎谋皮。”

    说罢楼兰国王便起身,轻轻跃下台阶,却被草原使者挡住去路。

    “楼兰的共主,请你留步,我的话还没有说完。”

    “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说的。”

    西而弥的国王环顾四周,对在座和他身份一样雍贵的国王们朗声道:“匈奴人自视为草原雄鹰,但在我看来不过是苟活在蓝天下的饿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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