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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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公主- 第2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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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准备用钱买回自己的小命的,于是对购物这件事并没有多少抵触,好歹也是陪过富婆的,对这个套路还是很熟悉的,看着对方挑选,付钱,刷卡,签单,偶尔还要用次元袋装一下,如同一个十全十美的男朋友,娇宠自己的小公主。

    对着富婆都能笑得足够优雅得体的小白脸康斯,对着丹凤这样的美人更是能够表现出十分的优秀来。

    而他不着痕迹奉承人的功底,还有那种体察入微的善解人意,也是让丹凤十分的满意,甚至考虑以后要不要找一个浪子回头的男朋友,那种花花公子类型的,起码知道怎么跟女孩子相处,不用女孩子太主动,还能制造一些惊喜浪漫什么的,足够愉悦心情。

    如果嫌弃对方“阅尽千帆”,也完全可以排除“肌肤之亲”嘛,只是享受好处而不付出,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难办到的事情。

    “你要去天空竞技场?那里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地方。”康斯满脸的排斥,在那里,杀人真的如同家常便饭,感觉进去了就没有安全感,那里的强者哪怕胡乱杀人,被杀的也只能怨自己倒霉。

    大部分时候,天空竞技场的安保也只是能够保护大部分人,大部分当然,也许最后那些乱杀人的家伙会得到惩罚,谁知道呢?

    “就是去看一看,当个观众,你不愿意陪我吗?”丹凤笑着,她还挽着康斯的胳膊,对着高半头的康斯仰起脸说话的时候,好像在撒娇,连嘴角的笑容都多出一些甜美味道。

    近在咫尺的康斯看到的却是对方眼中的威胁,冷汗都要流下来,“去,当然要去,我愿意陪你去任何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是的呐,侠客!

    晚安!

第398章 第398章() 
进入天空竞技场之后好像就是进入了另外的一个空间;尤其是在观看区;看到那个偌大的舞台,还有各种屏幕上面具体显示当前的状况,如果换成演唱会现场;大约也没差别。

    周围都是那么昏暗;唯独中心的舞台凝聚着最明亮的光线,能够看到一些奇形怪状的人在上面拼杀;一拳见血的残酷惹得下面的叫好声纷纷而来。

    丹凤有些不太习惯这样的场面,尤其旁边儿还有一个汗毛很长的大汉在呐喊欢呼;对方的动作幅度一大,很容易就让胳膊上的汗毛剐蹭到丹凤的手臂。

    “今天穿短袖一定是个错误的决定。”

    丹凤嘀咕着,再看台上那个明显占据优势的一方;对方完全是不死不休类型的,另一个明显已经无力了;但他还是在穷追猛打;似乎非要让对方死在台上不可。

    “是必须要死一个吗?”

    丹凤对规则还不太了解,低声问身边的康斯。

    因为欢呼的人太多;她不得不偏头凑近一些问。

    “还好吧;可能就是一时收不了手。”

    康斯还算了解这些武斗派的家伙,打得上瘾;或者是因为下方的欢呼,一时头脑发热,都可能让他们决定把对手打死,输赢之外的生死;更多的只是为了观赏之后的叫好声。

    “你也打过?”丹凤问。

    “怎么可能?”康斯反驳得极快,这可不是他会热爱的运动,有这个时间,做点儿什么不好,何况,他能打得过谁,他还是很有数的。

    不要以为会了念就能天下无敌,当初开念的时候他都没这么想过,后来有了次元袋之后更是没有多想,天生注定自己不适合这种打打杀杀嘛!

    有人说念能力某些方面也反映了一个人心里的期望,是心灵的具现化映照。

    从次元袋这个念能力,康斯就明白自己胸无大志,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聚拢财富——这没问题!

    “不过我还是有点儿眼力的,”在漂亮的女人面前,男人都不愿意显得自己太过无能,康斯表示,“台上这个选手算是比较平常的,我听说一个叫做西索的十分厉害,他的比斗也是十分有观赏性的,可惜,今天没有他的比斗。”

    在讨好女人这方面,康斯下意识就能做到很好,他会带着丹凤去更符合她衣品的地方,也会带她品尝她更喜欢的口味,在带对方来这里之后,更是会下意识选择更有观赏性而非血腥性的比斗。

    “西索?”

    这个名字也很熟悉啊!

    丹凤这样想着,她大概知道这是一个“猎人很好”“猎人光荣”“猎人强大”的世界,而强者为尊的社会现实,也让“猎人”拥有种种特权。

    但,为什么一定要叫“猎人”啊!

    总觉得像是要打猎似的,然而竟然是高精职业,如同农民工坐在办公室,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就是一种错位感,让丹凤对这个词总会露出很微妙的表情。

    “他也是,呃,猎人吗?”

    于是,这句话分成了两部分来说,努力把脑海中那个上山打猎的猎人形象抹去,换成换成什么合适呢?

    “你是猎人吗?”

    “当然不是!”

    猎人考试的高死亡率也是让康斯畏惧的。

    说实话,若不是阴差阳错开了念,他可能会选择更为安稳的工作。

    “竟然还要考试?”

    丹凤一阵莫名,这是什么神奇操作?科举制度吗?

    “是啊,猎人考试,很有名的。”康斯虽然没考过,但相关的消息还是听说过一些的。

    两人说着话,不自觉就凑得近了,这时候台上正是快要分出生死的时候,后面的人已经站起来欢呼了,看他们这一对儿就有点儿莫名的不顺眼。

    大概可以理解为单身狗的愤怒。

    “喂,你们两个,这是来观看的态度吗?不看滚出去!”

    挥舞着拳头的大汉,威胁的意思更多落在康斯的身上,他有意显示自己的强大,对着丹凤炫耀自己的肌肉。

    而丹凤看到的只有某个袒胸露乳穿着毛边儿的坎肩还一副洋洋得意样子的野蛮人,没有开化完全吗?

    比起康斯的西装革履,对方的差距实在是太大,都不像是一个世界的人。

    “啊,抱歉,我们影响你了吗?”康斯脸上露出笑容,但心里已经在骂人了,这算是什么,没事儿都被人挑衅到头上,这帮武斗家都应该到台上去走一圈儿才好,希望他还能平安下来。

    “然而,我们花钱了的。”

    丹凤理直气壮,目光中却带着点儿奇异的期待,“你会付钱给我们吗?”

    “付钱,付什么钱?”

    完全无法理解其中逻辑的壮汉一时发蒙,这是什么意思?话题怎么到这里的?

    “那么,很遗憾,作为一个穷鬼,你没有赶我们出去的资格。”丹凤毫不留情地表示了自己的惋惜。

    “你——”

    壮汉被激怒了,然而他拳头朝向的还是康斯。

    在康斯的悲剧表情之下,丹凤迅速地撤走,还不忘回眸给了他一个笑容,小样,真以为那么容易就放过你啊!

    快要走出天空竞技场大门的时候,一个西装革履的红发青年正往里面走,正要跟丹凤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的手伸出来在丹凤面前打了一个响指,一枝红玫瑰瞬间出现在手中。

    “请问,我有这个荣幸吗?请你共进晚餐?”

    红发青年的声音清爽,长相英俊,衣着得体,显示出了自身良好修养以及足够的财力。

    丹凤的目光在那闪着光的钻石袖扣上绕了一圈儿,矜持地点头,露出一个笑容来:“好啊!”

    她的爽快大概也让青年意外,对方挑起眉头,直接转身,带着丹凤就往外走。

    丹凤问:“不耽误你吗?你刚才似乎要去看比赛。”

    “并没有什么能够比这邂逅更令我心动,美丽的小姐,遇见你是我的荣幸。”

    红发青年风度翩翩地说着,他的言谈举止都显示出了真正的傲然自信。

    “我也是,很高兴遇见你。”

    丹凤笑起来,白皙的贝齿一露即收,她喜欢这样年轻有财的男人,对财富的追求并不影响她的品味,如非必要,当然也要足够英俊的青年才能令她微微心动。

    晚餐用得很愉快,是标准的烛光晚餐,唯一不愉快的就是晚餐之后的邀约了,很显然,丹凤还没有跟人同床共枕的意思,这让那位红发青年十分失望,露出了有些委屈的表情来,那一瞬间,可真令人心软。

    丹凤在他的红发上轻轻抚弄了一下,对方极为意外地看着他,那一瞬间,似乎有些什么情绪从眼中溢出,很快又收敛起来,弯了眼角笑着:“那么,我可以期待下一次相遇吗?”

    “当然。”丹凤爽快应下,被送回了家中,对这一次艳遇表示还算满意,餐厅的气氛情调都让她感受到了青年的手段,同时也明白对方某些方面的放浪。

    既然如此,在这里装什么小白兔?

    扭头关门,连告别的吻都吝啬,红发青年看着几乎拍到自己鼻子上的门板,忽而无声的笑了起来,有意思,真是有意思极了,什么时候他的魅力竟然可以被无视了呢?

    “连我的名字都没问呐,记住了,我叫西索。”

    在情爱上无往而不利的西索对着门板深情款款地说了一句,继而迅速鼓起了脸,还是很气啊,本来以为转瞬,又丢出一个飞吻,同样对着门板,期待下一次见面。

第399章 第399章() 
丹凤如今住所就在康斯的甜品店不远处;同样跟天空竞技场也很近;她次日午后溜达着去找了康斯,昨日买下的东西都还在对方的次元袋中,因为走的匆忙;也没带走。

    到了店中;视线一晃,就看到康斯脸上的笑容僵硬了一下;很快就结束了跟某个漂亮小姐的对话,来到了丹凤的身边儿。

    “你昨天可把我害苦了。”

    康斯在舍财和舍命两点上非常会选择;昨天就是通过舍财求生,最后没被打,但很尴尬就是了;好在当时丹凤也走了,他也没必要硬撑出什么男人面子;最后全身而退。

    糟心的是;全身而退追出去,看到的却是丹凤跟某个帅气男人离去的背影。

    糟心!

    太糟心了!

    最糟心的还是;就算这样;他还要负责给对方送货上门。

    那么多包装袋当然不能让丹凤自己拎回去,康斯跟店员交代了一下;就在店员一脸暧昧的笑容下,送丹凤回家,顺便把那些东西给她送回去。

    “嘻嘻。”

    丹凤只是笑,笑康斯故意做出来的一脸苦相;对方不愧有着小白脸那样的外号,单看外表是十分好的,就是气质上,一戳就破,不太撑得起来。

    两人说说笑笑往回走,走到楼下,看到一辆豪车的时候,康斯多看了几眼,他跟很多男人一样,都喜欢豪车。

    车窗降下来,里面,一个红发青年戴着墨镜往外看,注意到他们的回视,摘了墨镜,一双眼中有着玩味的笑意,看了一眼丹凤,又看了一眼康斯,什么都没说,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康斯被看得有些不自在,低声问丹凤:“你认识的?”

    丹凤认出来是昨天的那个红发青年,叫什么来着,呃,她还真没问,这人也没自我介绍啊!

    于是——

    “不认识,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的。”

    丹凤说得真诚,一双眼看向康斯,试图让对方相信自己真的没说谎,康斯大概是信了,看了丹凤一眼。

    今天的丹凤也穿得很漂亮。

    哪怕不是古装,也能驾驭出属于美女的独特风华来,这也是丹凤乐于展示在人前的美丽。

    合身的白色连衣裙,外层的薄纱上还有着碎金的羽毛花纹,阳光下时而闪动光芒,微光点点,好像真的阳光化作的羽毛一样,点缀着素洁的裙子。

    手腕上,红英石的手链本身就有着媲美钻石的闪烁度,再有那精致唯美的花型雕琢,衬得那一双皓腕愈发夺目。

    她的脖子上也有着同样材质的项链坠子,简简单单被银链坠在微微露出一些的锁骨上,画龙点睛般吸引众人的眼球。

    长发披散而下,带着点儿自来卷的末梢自然垂下,微微一笑的时候,脸侧的碎发都像是在添光添彩。

    当她装无辜的时候,哪怕心中存疑的康斯也选择了再次相信,松了一口气的样子说:“那就好,看着就不像是个好招惹的。”

    对危险的预感上,康斯也算是有些能耐的,否则也不可能成为从黑帮全身而退的小弟。

    他总有一种莫名的能耐,会选择对自己比较好的出路,当年是傍富婆离开最为危险的黑帮环境,后来又是主动投进去,因为自身能力不够而让人低看的同时,却也因为他的这点儿自觉性,给自家的店找了一个大靠山。

    否则,凭借他的本事,哪怕有钱在天空竞技场附近这种含金量高的地段买店,只怕也开不起几天就要被其他的势力欺压赶走了。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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