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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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新时代- 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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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止是沉船佳酿啊!看这瓶子,看那徽章,如果我辨认无误,这三支普通酒,是两百多年前,波拿巴皇室的贡品葡萄酒呢!”

    哗哗的口水,把这一片海域都洇浑了。

第136章() 
拳齿鲼虽然凶暴,经过人鱼族独特的烹调方式,却是十足美味!

    鱼肉软嫩滑爽,鱼肝香腻馥郁入口即化,鱼骨香脆可口

    再配上两百年的皇室沉船佳酿,而且是经过一级魔兽雪蛤冰镇过的在这片明晃晃太阳每天会从头顶正中掠过的温暖海域,佛尔斯以及数名沾光的家伙,结结实实享受了一顿人间美味。

    无论是前任的记忆,还是他穿越以来的经历,佛尔斯都是吃过见过的主儿,以往是生在豪富之家,后来则是屡次参加法师公会最高规则的宴会。

    可是眼前这顿材料单一,做工看似简单的海底烧烤,美味程度无论在哪段经历里,绝对都是首屈一指的。

    一场大海中的篝火夜宴,吃的酣畅淋漓,喝的觥筹交错,两伙本不相干的人,甚至本不相干的种族,不知不觉间勾肩搭背形同亲朋。

    在这样的气氛下,就连自穿越以来一直处于紧绷状态的佛尔斯,也难得的放松了一下。

    葡萄酒喝了一瓶又一瓶,他也没有动用生命魔法驱除醉意,第一次任神志晋入到那种头脑昏顿,眼神朦胧的状态。

    到后来,佛尔斯甚至已记不得自己都做过些什么了,隐隐约约似乎和人唱了歌,跳了舞,很是哈屁了一阵。

    迷迷糊糊,天地间一片朦胧,那种感觉真的挺好的

    “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的向我召唤;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回来吧,回来呦”

    佛尔斯是在清亮的歌声中醒来的。

    美妙动听的旋律初时只是一缕缕,慢慢的越聚越多,到最后几乎是大合唱。

    让佛尔斯的记忆不由自主随着那动听而又熟悉的旋律,沉浸在一个又一个几乎已经遗忘的画面中

    这首歌的语言人鱼其实并不懂,但是不懂语言不代表欣赏不了那优美的旋律,人鱼在歌唱上的天赋,让她们硬是不通其意而记住了歌词,虽然有些地方难免咬字不清,但是意境全出。

    此时,太阳刚才东方升起,明媚的光线射到海面,给海底世界带来第一丝光明。

    忙碌了半宿的人鱼们纷纷醒了,拎着各自的魔皮袋,矿工铲之类的工具,就如勤快的小蜜蜂一样出工去了。

    虽然地精开始了大清洗,地面上的矿物是没法开采了,深海里的胶泥毕竟还是它们需要的,早挖晚挖并无区别。

    事实上,昨晚和菲舍尔聊过之后佛尔斯就知道了,如他一般的老人,吃那大清洗的亏不止一次,基本都在族中最隐秘之处有储藏室,各色物资以储藏为主,帐薄明面上是没什么记录的。

    鱼人们在水中轻快的吟唱着刚刚习得的旋律,诸如此类的生活数年如一日,她们其实也习惯了,并不觉得苦累,只是

    佛尔斯忍住头疼从床上直起身,无奈呻吟了一声,自己竟然把另个宇宙的歌带到这宇宙来了?

    虽然说,剽窃原创是每个穿越者的必杀技,可是这首歌?!

    难道自己潜意识里,还真对那个宇宙怀有眷恋?佛尔斯心中不信,调动生命元素驱除了宿醉的头疼,纵目四顾看清了周围情况。

    这里已不是人鱼们那处隐秘洞窟了,而是更隐秘的所在——她们的家——生长在离岸很远的珊瑚丛林里的隐秘洞穴。

    周围的墙壁,五彩斑斓,俱是珊瑚那种特有的质地。

    就连身下的床铺,也是跟地面墙壁浑然长成一体的,也不知是直接从珊瑚礁上开凿出来的,还是人鱼族特有的秘技,可以让珊瑚直接长成想要的形状。

    更加让人惊叹的是,屋中竟然是干的。

    门窗之外,碧波荡漾,人鱼摇曳的身姿不时从窗口门口闪过,阵阵歌声如天边传来

    想要起身,腰间却被某个温软滑腻的东西纠缠着,佛尔斯偏头望去,正看到原野兰惺忪醒来的脸孔:“少爷,你醒了?”

    狐精灵从床上一跃而下,也不知想做什么,纵目一看讶然:“这里是哪儿?”

    狐精灵的酒喝的看起来比佛尔斯更多,至少佛尔斯还记得,当时一群鱼人簇拥着自己和原野兰,把两个人安置在此处的凌乱画面。

    第一次,自己的大脑竟然无法清晰明确的留照当时情形,对佛尔斯也真是蛮新鲜一种体验了。

    “好奇怪!”佛尔斯回味彼时感受的同时,原野兰已经好奇的走到窗边,伸出欺霜赛雪的手指,轻轻碰触那股无形有相的屏障。

    纤指插入水中,不见半丝涟漪,只能感觉到指端丝丝凉意;抽手指回来,水面一分即合,指端不见丝毫水痕。

    真的挺奇怪的,这种效果,倒有些像传说中的避水珠了,魔法可以制造类似效果吗,如果要做的话,应该怎么做?佛尔斯好奇思忖的同时,窗外传来清脆的问候声:“佛尔斯导师!佛尔斯导师!你醒了?”

    小小的人鱼漂浮在窗口正中,尾巴迅速的摇摆着,显示出她此刻心情的欢快,简直就像只讨主人欢心的小狗。

    在她一双澄澈的眼眸里,星星点点俱是对佛尔斯的狂热,基本已经崇拜满格了。

    这是菲舍尔的孩子,流落此间之后的产品,今年方才十岁,不过已经是吟游诗人四级了,天赋着实惊人,菲舍尔苦心孤诣想要回去,接引人鱼信仰依卓洛之光,大半也是为了这个孩子吧。

    “佛尔斯导师,你昨天晚上说还会许多这样好听的歌,能再教米琪几首吗?”小人鱼扶着窗框摇头摆尾。

    床边放着人鱼备下的早餐,煮鱼片,海藻肉丝羹,还有一瓶红酒,不过在那之前,原野兰四下逡巡,找来水盆温水还有毛巾,给佛尔斯洗脸。

    享受着狐精灵的体贴服务,佛尔斯偏头对米琪说道:“米琪,你要知道,贪多嚼不烂,你要学新歌,就先让我听听,昨天晚上教你的歌唱的怎么样吧?”

    “好!”小人鱼干脆利落的答道,乖巧可爱的神情一肃,如清泉般的歌声便自她喉咙涌现。

    一个小小孩童,自然无法理解游子那种思乡情怀,更何况,这首歌的歌词究竟是什么意思,她也根本不明白,佛尔斯原本并没指望她唱的有多么好。

    可是吃着早饭喝着红酒,他的动作不知不觉就凝住了

    小人鱼的确不知道这首歌的意思,可是旋律这种东西是相通的;她也的确理解不了思乡的情怀,可什么情怀都是从天真烂漫,从赤子之心一步步演化出来的。

    小人鱼以她那轻灵通透的声音,唱出来的故乡的云,别有一种真挚动人的情感在里面。

    虽然,还有少许那么几处旋律稍差,虽然,还有近三成歌词咬字不清,但佛尔斯不得不承认,这小人鱼比自己唱的更好。

    佛尔斯自家人知自家事,他的大脑精准无比,他有生命魔法可以调节声带音质,无论什么歌曲,他都可以准确无误的演唱出来,但是也就仅此而已了!

    他是天下间最好的歌匠,却绝不会是最好的演唱家,因为他的歌太少太少感情的注入了

    或许,昨晚醉酒之后,那时的表现已是他此生巅峰,再难逾越了!

    “佛尔斯导师,我唱的怎么样?”一曲唱罢,佛尔斯的酒杯停在唇边久久难以放下,小人鱼咬着嘴唇焦切的问,“对了,故乡是什么意思啊?”

    故乡两字,她是用另个宇宙的语言说的。

    虽然不明其意,小人鱼却以难以想象的敏锐觉察出了,歌中此二字的重要性。

    “你唱的很好!”佛尔斯真心的道,“故乡啊,就是家乡,就是我们来的地方,这首歌的歌词大意是”佛尔斯简短的将歌的内容叙说了一遍,同时更正了小人鱼歌唱中几个疏漏的地方。

    “我明白了!”人鱼小脸兴奋的点头,将佛尔斯的教导仔细回忆一遍,凝心定神,再次开口。

    一缕缕简直不是凡间能有的妙音,开始从小人鱼口中溢出。

    那声音就如小桥流水,宛似山间涧流,丝毫也不洪亮,却仿佛压住了天地间所有其他的噪音,或者唯独它与天与地与大海在发生着共鸣,让这世间的声音只剩下这独一无二的一缕。

    甚至,连佛尔斯那迟钝的识海里,都感受到了异乎寻常的魔网波动。

    这是吟游诗人的歌起作用的基本方式,直接作用于识海,给敌人以震慑,给自己人以增益,可是能够激发魔法效果的歌都是制式的,古往今来统共那么六七十首,佛尔斯还是第一次听说,制式之外的歌曲也能激发效果的。

    唔,隐隐约约另个宇宙某些网络里,倒是提到过这种可能性,佛尔斯却没有想过,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有朝一日会变成真的。

    小人鱼的歌声还在继续,小脸恬静肃穆,准确形容起来,充满了一种神圣的光辉。

    所有正在或者将要出工的人鱼,俱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

    他们没有像往常一样,随着那歌声应和,因为他们都本能的感觉到了,一种空前的、不可思议的悸动。

    一缕飘忽不定的灵光,从九天之上斜斜垂下,灵光穿透大气,穿透海水,直连接到小人鱼的身上

    阳光下,飘忽不定的灵光缓缓汇聚成一尊光的雕像,女性人鱼的雕像!

第137章() 
“吾神依卓洛!”不管是远还是近,不管是在浅滩还是已到深海,所有可以看到感觉这束光的人鱼,尽皆俯身下拜,虔诚叩首,齐声颂唱。

    那是一种源自心底里的悸动,因为降临的那灵光,那气息,意味着创造他们护佑他们的母神。

    不管年岁怎样,不管信仰如何,重回母亲怀抱的感觉,每个人都是相同的。

    灵光幻化的雕像缓缓睁开了眼睛,金色光辉铸就的法身高约三米,富丽庄严,带着不容亵渎的气势:“不知道多久,没听过这般美妙的声音了!”

    金光化身缓缓抚上小人鱼头顶,叹息:“米琪,虽然年龄还小,你唱的真好!”

    从歌声响起,到依卓洛显形化身,小人鱼一直呆呆的站着,丝毫没有表现出其它人鱼的谦恭,她仍然呆呆的承受着神灵的抚摸,天真的仰首:“不是我唱的好听,是佛尔斯导师的歌好听。”

    金色化身斜睨了佛尔斯一眼。

    佛尔斯目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抱元守一心无杂念,神灵都可看破人心,他可不敢把心底里的想法泄露出去。

    他也万万没有想到,仅仅就是教了一首歌而已,竟然惹来这么大麻烦,就算另个宇宙的网络里,剽窃作品也没出现过这么大阵仗呀!

    这个世界其实歌曲很多,不过调式简单,音都维也纳虽人才辈出,所作之乐偏向高雅,多是贵族上层欣赏难以在平民间传唱。

    而吟游诗人口中的英雄故事虽动辄长达几万言,几万言通常并无多少不同的旋律,大部分是重复。

    优美动听简洁明快的旋律仍然是很难的追求,一首另个宇宙的经典,在这个世界引起轰动倒也合理,只不过到让

    神灵!神灵!这个世界竟然真的有神灵?!

    以往佛尔斯还曾隐隐约约做过设想,神灵只是这个世界人类共同意念的幻化,大家都信了,便就有了神灵有了神迹有了神力,神灵可以解释,并不真实存在。

    他却从没有想过,推断全错了,神灵真的存在,而且虽不是活生生,却也是以某种鲜活的姿态呈现在自己面前。

    依卓洛的化身瞥了佛尔斯一眼,眼神中蕴含的神情,让佛尔斯倍觉压力。

    似乎看出了佛尔斯窘迫,人鱼之神嫣然一笑,媚态横生:“歌的确是他写的没错,可是他不归我管。小米琪啊,我只奖励你,你想要什么?”

    小人鱼蹙眉听着,半晌开口:“阿姨,你是我们的神吗?”

    族中发生了如此大事,菲舍尔不可能不知道,众人俯首拜叩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场中,听到女人和神灵如此这般的对答,登时出了一身冷汗。

    “是啊,我是。”依卓洛点头。幸亏,她不是个小肚鸡肠的神灵。

    “神阿姨,我刚刚才知道,佛尔斯导师这首歌的真正意思,佛尔斯导师能写出这样的歌来,他一定很想家!神阿姨,你能送他回家吗?”

    佛尔斯神情一愕,万万没想到小人鱼竟提出这样的要求,心中一阵感动。

    不过感动之后,是惊惧,他便见到,依卓洛转头扭向他,露出一个无比诡异的神情:“送他回家啊,我还真没有那样的神力,小米琪换一个愿望吧。”

    她真的知道了?她应该不知道吧?可如果不知道,她怎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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