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女奴意外爱:千年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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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女奴意外爱:千年殇-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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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番外-水绚璎篇(16)() 
当那双脏兮兮的小手碰到我的身体时,我条件反射般地抽身退出,谁知一时用力过猛,竟将她推倒在地上。随即,我跨步离开,始终不曾望她一眼。

    到达磨安镇最大的锦绣店,我随便指了指一些布帛,叫家丁搬走,自己跑去跟掌柜结帐。正当我掏出银子,准备付帐之时,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横在了我与掌柜之间。我讶议地低下头,发现站在自己眼前的,正是刚才被我推倒的小乞丐。

    她站在正中间,双眼直视掌柜,冷静地问道:“那些布帛一共多少银子?”

    掌柜不明所以地望望她,又望望我,以为她是我的朋友,便诚实地道:“一共一百三十两。”

    她不屑地哼了哼,指着仆人手上的蓝色丝绸,问道:“那个纹宁绸多少钱?”

    掌柜郁闷地望着她:“三十两,怎么了?”

    “哼,掌柜不诚实,昨天李夫人过来,你只卖二十八两。”

    她又指指另一仆人手中的乳色锦缎,“那个呢?”

    掌柜的脸有些发黑,低声道:“四十两。”

    “前天赵三爷来买,你明明只卖三十七两。”她愤怒地望着他,双手指着仆人们手上的布帛,继续道:“那凤尾锦,你四十三两卖给了孙四娘;绒地绢,三十二两;洋花缎,二十七两;绮霞绸所有的加起来,一共一百二十两!掌柜你不厚道,怎么能这么做生意呢?这样的黑心钱怎么可以赚?”

    掌柜的脸色越来越青,他尴尬地望了望默不作声的我,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这位小少爷,那些都是老顾客的价格。但一回生,二回熟,今日我也这个价钱卖给你,以后记得常来光顾本店,嘿嘿。”

    我二话不说地掏出银子,付了帐,转身走了出去。

    没想到,那个脏兮兮的小丫头也跟着跑了出来。她望着我,傻笑:“漂亮的哥哥,你了我两铜币,我帮你省了十两银子。我可不欠你了哦!”

    “好。”我点点头,试图绕开她。谁知她一个跃步,又跳到了我的眼前,狡黠地笑:“鉴于这十两银子是我帮你挣回来的,你是不是应该分我一半?”

    我慷慨地掏出掌柜退还我的十两银子,递给她:“全给你,拿去吧。”

    她开心地伸出手,笑嘻嘻地试图接住我递过来的银子,就在我松手的刹那,银子突然掉了下去。伴随着银子一起落地的,还有那个肮脏而瘦弱的身影。刚才还活泼跳跃的孩子,突然就这样从我的眼前倒了下去,晕厥过去。

第310章 番外-水绚璎篇(17)() 
于是那一天,我将昏厥的她带回了水绚宫。后来我才知道,她之所以会昏厥,是因为连续几天滴米未占,饥饿过度所致。

    小乞丐苏醒后告诉我,一年前,她的父母为躲避战乱,带她来到此地。可是在途中,遭遇土匪袭击,双亲当场毙命,而她,因为藏身在车上的茅草堆里,才侥幸逃过一劫。这一年来,她独自流连在磨安镇,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我望着那对明亮清澈的眸子,心里感叹,这真是一个倔强的丫头。明明过着饥不择食的生活,却不愿卑微地向他人乞讨。为了维护心中那点渺小的尊严,努力地从荒郊野岭摘来几束寒梅,试图以梅换钱。出于怜悯,我将她留在了身边,做我的贴身侍女,并且送给了她一个名字:赤雪。

    那时候的我,不过是心血来潮,做了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从那天开始,她竟然在我身边,不离不弃地待了十七年。

    初进水绚宫时,赤雪爱极了白色。那时候的她,总是会穿着一条雪白的小素花裙,成天粘在我身后,欢天喜地地当我的小跟班。她总是用干净的嗓音,喊我为“璎哥哥”。

    小时候的我,深深厌恶着白色。那纯净而一尘不染的颜色,太过干净,与我的世界格格不入。所以相应地,我讨厌着穿白裙子的她。每次她试图靠近我,我总是会不耐烦地冲她吼:“你走开。”

    我欣赏红色,尤其是暗红,因为那是血液的颜色。我遗传了父亲的基因,天生就有一头暗红的卷发。我的人生注定充满血腥,唯有在狰狞的血光中,我才能找到生存的意义。

    令我奇怪的是,相遇三个月后的某一天,赤雪突然不再穿白色了。从那日起,红色成了她唯一的标志。正是那一缕红裙,陪我走过了之后十几年的岁月。于是,我莫名其妙地相信,其实她与我一样,也是个嗜血之人。

    半年之后,水绚宫惨遭灭门之害。我与赤雪被藏身在密室之中,屋外杀声撼天,屋内的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那一日,强烈的愤怒与仇恨侵袭了我的心房。于是,我下决心修行水绚。而陪伴在我身边的赤雪,理所当然成了我的试验品。

    那一日,我将童年时代偷看水绚所学为的咒术,用于了她的身上。“我以水绚宫神鸷的名义,赐于你弯月烙。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水绚璎的专属女奴!生生世世,永不停歇”

    自那日起,赤雪成为了我的奴,而我,是她唯一的主人。

第311章 番外-水绚璎篇(18)() 
水绚宫灭门当日,扇须右使在赤雪的包裹中,放入了足够我俩生存几年的盘缠。秘密逃出之后,我带着赤雪,在一处僻静的山林,买下了一幢大房子,作为我练功的秘密基地。

    不得不说,“水绚”似乎是特意为我而准备的邪功,自修行之日起,我那原本空虚的灵魂,仿佛突然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于是,自那日起,我将自己封闭在密室,夜以继日地修行着。五岁的小赤雪,成为我主要的血源供应者,也是照顾我饮食起居的唯一伙伴。

    那时候的我,早已习惯了被人捧在掌心的少爷生活,根本不懂得生存的艰辛。我从来都没想过去关心,年仅五岁的她,为了照顾我这个小少爷,每日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我将扇须右使留下来的银两,全部都交给了她去打理,自己则全心全意修行“水绚”。

    对于赤雪,我有着绝对的信任。每次看见那丫头崇拜而羞涩的眼神,我总会在心里嗤笑,真是一个蠢丫头。如果她想逃走,这几年将是她最佳的时光。可是,我却非常清楚,那丫头根本不会逃。她不会离开我,更不会背叛我,因为,她是我水绚璎的奴。所以,我很放心把一切都交给她。

    魔功“水绚”似乎天生为我而出现,我的成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它的创始者水绚离。不过短短三年,我的功力已达到当时一流剑客的水平。这三年里,我潜心修行,完全忽略了那个总会定时出现在我身旁的小小身影。直到,那一天的到来。

    那是一个秋风萧瑟的黄昏,我独自在林中舞剑,在满天飘落的碎叶中,欣赏落日时分天际那一缕血红的霞光。每日夕阳西下之际,身着红裙的小赤雪,都会蹦蹦跳跳给我送来晚膳,并且坐在我身旁,笑嘻嘻地望着我用膳。然而那一日,她没有出现。

    我坐在树荫下,不耐烦地等待着。夜色渐沉,夕阳的余光消失殆尽,漫天繁星爬上了漆黑的夜空。可是,那个从来不曾迟到半分的女孩,依旧没有出现。

第312章 番外-水绚璎篇(19)() 
我的心情开始变得莫名地焦躁。我怒气冲冲地回到我们的宅子中,却发现,她不在那里。我的心中闪过一丝疑惑,她会不会已经逃走了?我的“水绚”还没有修炼成功,她是我的第一个血源供应者,我需要她。如果,她敢逃,我定饶不了她!

    于是,我凭着对她气息的感知,一路寻她而去。只是我没有想到,再次见到她,竟会是这样的情形。

    微弱的月光下,漆黑的深巷中,她跪坐在地上,被几个打手模样的人围在中间,遍体鳞伤,眼神中透着惊恐与倔强。一个富家阔少模样的男子,站在外圈,嚣张地大吼:“给我打死她!奶奶的,竟连本少爷的钱包都敢偷。打!往死里打!”

    打手们伸出拳头,凶猛地向她袭去。我飞身将她救出,神色阴霾地望着那帮狂徒,冷静地问她:“怎么回事?”她紧紧揪着我的衣袖,眼框溢出了晶莹的液体,吞吞吐吐:“我我”

    “臭小子,你少管闲事!”不远处,那个富家阔少却开了口:“这个死丫头,屡次三番偷我的银子,今日总算是逮着了,老子非打死她不可!”

    “为什么?”我们自己明明有银子,为何还要去偷窃?

    我冷静地扫向她,她却只是紧紧拽着我的袖子,半天不肯说一句话。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扇须右使留给我们的银两,在购置宅子的过程中,已经耗掉了大半。尽管她一直精打细算,却只支撑了两年。钱用完之后,我俩的生活,全靠着她幼小的肩膀抗着。她先是卑微地做了乞丐,却发现乞讨所得,根本不够两人的生活。迫于无奈之下,她走上了一条偷窃之路。

    今日,并非她第一次被抓,也并非第一次挨打。

    难怪很多次,她给我送膳时,总是刻意低着头,似乎在刻意掩饰着脸上的伤痕。很多次,我留意到了她手上的擦伤,却又漫不经心地忽略而去。我一直告诉自己,她不过是我的奴,我没有关心她的理由。

    “他妈的,你们给我上!那小子要是敢管闲事,一起揍!那个死丫头,我非打死她不可!”富家少爷似乎等得不耐烦了,狂妄地吼道。那群打手闻声后,凶猛地向我们袭来

第313章 番外-水绚璎篇(20)() 
那一日,我杀光了包括富家阔少在内的所有人。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做到的,似乎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所有人便都倒下了。待我清醒过来,却发现小赤雪跪在我身边,紧紧抱着我的腿,嗓子因为哭泣而嘶哑无比:“璎哥哥,求求你,别杀人了!是是我不对,我偷了他们的钱,求求你,别别杀他们!”

    那一日,我第一次发现,拥有力量后的自己,竟会变得如此可怕。当我愤怒之时,我竟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杀人的欲望。我想,我并不是真的想杀他们,可我还是杀了。在一种自己都未曾发觉的状态下,疯狂地杀光了所有的人。

    因为遗传了母亲性格中黑暗无情的一面,那日的状况,让我更加坚定不移地相信,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似乎我这样的魔鬼,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理由,便是杀人。

    那日之后,我开始着手组建暗夜宫,一个专门培养杀人机器的组织。通过杀人来让自己生存,似乎是我诞生于这个世界的目的。我想,我终于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半年后,一个酷酷的小男孩找上了门。他平静地望着我,眼神里满是淡漠,说了一句话:“你给我肉吃,我替你杀人。”我微笑地点了点头。于是,那个名叫“影”的男孩,成为自赤雪之后,暗夜宫第二个弟子。

    随后几年,我一方面努力修行水绚,另一方面用心扩展暗夜宫。短短五六年的时间,暗夜宫的规模越来越大,在各国政权中的声望越来越高。暗夜宫的突然崛起,让武林所谓的正派人士开始变得不安。面对他们惴惴不安地反应,我在心底轻声嗤笑,好戏,才刚刚开始上演呢。

    这五六年之内,通过邪恶诡异的方式,依靠赤雪及多人的鲜血供应,我已成功修炼至水绚的最高境界。虽然我知道,迅速成功的代价,是我寿命的急距缩短。可是,生命于我而言,本身就毫无意义,我完全不在乎自己能活多久。

    修行成功之后,我开始了有计划的复仇之路。曾经参与灭门水绚宫的武林门派,一个个被我剿杀殆尽,从蓝月大陆的史册中销声匿迹。暗夜宫,渐渐成为了一个人见人畏的组织。蓝月大陆没有任何人,敢忽略它的存在。

    然而,复仇完毕后,我却再度感到了迷失。似乎再也找不到生存的激情,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我无聊的人生。

第314章 番外-水绚璎篇(21)() 
赤雪十六岁那年,我占有了她。我理所当然地认为,她必须是我的女人,尽管她并非我的第一个女人。可令我奇怪的是,她丝毫没有反抗我的意志,相反,她望着我的眼神中,似乎还有着那么一丝期待。

    于是,在一种波澜不惊的平静中,我占有了她完整的身体。然而,我没有吻过她。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吻过任何人。我一直认为,女人,不过是用来发泄欲望的工具。而亲吻,是一种低级无聊的事情。

    我从来就不相信所谓的“爱情”,所以,我讨厌亲吻任何人。直到,我遇到了她。我想,悦悦大概永远不会知道,那一日,我为了戏谑墨曦而覆上了她的唇。事实上,那是我第一次吻一个女人。

    如果没有悦悦,我永远都不会知道,原来亲吻一个人的感觉,竟是如此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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