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命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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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命为后- 第3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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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岁的孩子,能干的成什么?

    如果不是他那英勇的父亲,还有身份高贵的姑姑,谁会知道这个年仅五岁的孩子!

    “瞧瞧,都城来的公子哥儿就是不一样,长得细皮嫩肉跟姑娘似的。”有老兵吹了个口哨,言语轻佻,根本没有把李术放在眼里。

    “老黑,你是不是嫉妒。我们这位尊贵的贵族少爷,来头不小啊!”

    “……”

    那些老兵根本没把李术放在眼里,你一言,我一语,竟然开始编排他。

    伯庸注意到,哪怕那些老兵措辞十分难听,李术也不曾动怒,甚至不曾反击半句。

    他只是微笑着看他们,等到众人声音稍微小一些的时候,这才含笑开口:“你们好,我是李术,来自都城,却不是你们口中的贵族。”

    老兵们收敛了神『色』,纷纷看向李术。

    这个年幼的孩子,看上去非常稚嫩,但是说话的语气中却莫名带了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威信。

    “镇国大将军的封号是我父亲历经沙场出生入死挣来的,至于王后……她是我的姑姑,但是她一直教导我,李家的男人要靠自己的双手挣出一份天地!还有一件事,知道的人非常少……我的母亲,是启国人,是启国的公主。”

    此言一出,周围的老兵皆是哗然。

    就连伯庸都面『露』惊愕之『色』。

    李术表现的很淡然,他静静看着众人,非常平静地说出这些话。这些也是他思虑很久,才对众人袒『露』的。

    内战在即,和硕的身份只要有心人一打听,必然会看出端倪。届时定然会成为对手大做文章的筹码,与其这样,不如敞开了。

    他继续说道:“不止是我的母亲,我的父亲,我的姑姑,都是启国人。他们都是被启国皇室放逐之人,他们最后到了这片草原,扎根下来,生下了我。对于这片土地,他们有深厚的情谊,这里虽然不是他们土生土长的家乡,却是他们永远都要守护的家园!”

    “我的姑姑,尊贵的王后,她很快就会诞下wang储……我们所有的子民,会更加团结,在王室的带领下,将我们的国土扩张到南方,让我们的子民全都沐浴在富足的光辉里,让草原之神的荣耀遍布整个大陆!”

    李术的话正好拨动老兵们心中的那根弦,就连旁边的营队全都肃然起敬。

    每个战士,都以保护国家,守卫子民为责任。每个战士,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富饶,国土广袤!

    伯庸从震惊中缓过神,他暗地里朝身边的随扈递了个眼『色』,随扈立刻悄悄退下。

    伯庸这才回头,他注意到,在李术这番言辞下,那些老兵,那些骄傲目『露』不屑的老兵,此刻全都收敛了神『色』。

    甚至有些人有些激动地看着李术。

    先前的敌意和不满全都消失了,虽然大家还不至于臣服,但却不再那么排斥李术。

    李术便在这时候,恰在时机地开口:“你们都是殷国的骄傲,是王室的荣耀!你们用自己的血肉阻挡战火,为殷国子民构建稳定和平的生活!作为殷国子民平凡中的一员,我想对你们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们的付出,谢谢你们!”

    他深深鞠躬,声音真挚,用力地行了一礼。

    那些老兵们反倒不好意思起来。

    这时候有老兵笑着『摸』头,将话题岔开:“少……李公子,让我这个瘸了腿了的伙夫来告诉您比试规则吧。”

    李术自然是感激地点头。

    瘸了腿的伙夫清了清喉咙,才道:“每年的比试有三项。第一项是剑法、刀法、枪法……中的一种,具体是哪一种需要抽签,去年是比试『射』箭。”

    李术认真听着,也就是说第一项的比试有运气成分,抽到自己擅长的那胜算就会高许多。

    “第一项比赛按分数高低排名,会淘汰一半的营队。第二项比试是摔跤,抽签决定对阵的营队,每个营队派出十个人,获胜的一方能进入决赛。”

    “决赛是沙盘阵法,在沙盘上演练对阵,也是抽签进行,直到决出最后的胜利营队。”

    李术听完长松了口气,心里逐渐有了几分底气。

    那老兵却突然不好意思地嘀咕了一句:“我们……我们每次都是第一轮便被击溃。长江后浪推前浪,老了,不中用了……”

    伯庸看见李术变了又变,不由得在心里暗暗一笑,这孩子还是太年轻啊!

    老兵们半点看不出李术的无奈,还觉得十分好意思地向李术道歉:“这次您多半要损失了,去年赢的是城主大人的阵法营队,五个将领各输了五千两银子,那是赌注最大的一次……”

    伯庸想去捂那个老兵的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面对李术精亮审视疑『惑』的眼神,伯庸只能讪讪尴尬而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李术唯有长叹一口气,这位长革城主大人是把自己当冤大头了啊!

第733章 打秋() 
心里反倒多出几分跃跃欲试。

    一年多未曾跟随父亲出战,也不知是否有退步呢。

    这时候,台子上的战鼓突然响起,有位穿着银白『色』战甲的将领朗声发话:“城主大人有令,今年的比试进行调整,所有营队进入钎子沙漠,每人不许佩戴任何武器、食物、水。待会儿会分发给每个营队一张地图,地图上有食物补给站,但每处的食物只够一个营队的口粮……时间为三天,最后留下来的为胜利营队,能获得所有城主提供的奖励,并且……每位营队的士兵晋封一级!”

    真正让战士们激动的是最后一句话,晋封一级!

    就连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老兵这边,都开始蠢蠢欲动。

    地图很快发下来,李术快速扫了一遍,补给站有三个,参赛的营队却有四十支。人多粥少,注定是一场血战啊!

    除了地图,每个营队还有十只弓箭,这些弓箭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箭矢的一头是用松软的棉花做成,箭头上沾了白『色』的粉末。分发弓箭的将领说的十分清楚,十只箭,二十只箭矢,一旦箭矢『射』中对方的士兵,士兵相当于死亡,不可继续参加比试。

    当然,三天时间,有坚持不下来的营队,可立刻拉动手中的烟雾弹,表示自己放弃比试,退出钎子沙漠。

    伯庸在边上神神秘秘地说:“几位下了赌注的将领都会跟随营队进入沙漠,这场比试会十分有意思呢。”

    李术不咸不淡地看了他一眼,伯庸立刻闭了嘴,老实退到一旁,一副我什么都没说的样子。

    李术在心里叹了口气,他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而且,这场比试,他必须拿下!靠这些大家都不看好的老兵,拔得头筹!

    当天下午,营队便开始进入钎子沙漠。

    对于李术的同行,老兵们其实有些微词。

    毕竟李术年纪这样小,只怕在沙漠里都走不稳,恐怕要成为拖油瓶啊!

    也有十分豁达的,觉得自己的营队反正都不可能取得冠军,不过是去凑凑热闹罢了。带上李术也没什么,这小子,十分讨人喜欢呢。

    李术在老兵喜忧参半的情绪中进入了沙漠,而伯庸也死皮赖脸跟了去,美其名曰奉城主之命保护李术公子。

    等到了沙漠,老兵们看见李术身形轻快地行走在黄沙上,这才相信这个年幼的孩子在沙漠中有自保之力。

    钎子沙漠,位于摩梭城的北面,黄沙覆盖不知多少年,极度缺水,是摩梭城百姓口中出了名的鬼地。

    李术取出地图,认真看了一遍,然后指了其中一处补给站,转身对身后一位老兵说道:“陈伯,我们从这里穿越,去补给站,如何?”

    陈伯是这支老兵营队里年纪最长,且最有威望的。据说他以前是个将领,后来受了很重的伤,无法再上战场,便主动卸掉职位,去了伙夫营。

    这位德高望重的老兵此刻双目凝视着地图,却微微皱眉,好半天才摇头:“这是最远的补给站,步行到这里需要三天时间,钎子沙漠困险重重,万一遇见突发情况,我们可能熬不到那里。”

    李术沉了片刻,才冷静分析起来:“离我们最近的补给站只有一个时辰的路程,大家都盯着这块肥肉,我们过去讨不到任何好处。”

    他缓慢说着,陈伯面『露』无奈之『色』。

    他们这些老兵,并不都是年纪老,只是因为入伍的时间长,且都负了伤,无法再上战场拼杀。与那些精锐的营队相比,他们的确没有机会夺得食物。

    这么一想,陈伯顿时便看了李术几眼,不知为何,李术明明是个年幼的孩子,却能让人有种说不出的信任感。

    陈伯回头看了眼老兵们,然后重重点头:“好,那就去最远的补给站。”

    五十个老兵排列成队,按照李术交代的方法,缓慢沿着沙漠往腹地去。

    伯庸跟在李术身边,从来没有说一句话,但是他却隐隐感觉到,这支老兵似乎在逐渐听从李术的指挥。就连那位最年长的陈伯,也都事无巨细会与李术商量。

    队伍行走了两个时辰,李术便眉开眼笑起来。

    钎子沙漠虽然没有水源,但是因为临近绿洲摩梭城的缘故,稀稀拉拉会出现一些植物。

    在李术对面的,就是一丛仙人掌。

    长得格外高大茂盛。

    李术没有客气,让人全都砍了,将上面的倒刺处理掉,小心分发给大家伙儿,以便路上充饥。

    又走了一个时辰,大家明显有些乏力了。

    这些常年在伙夫营劳作的老兵们,身上或多或少会有隐疾,此刻大半皆是气喘吁吁。

    照这个速度走下去,只怕天黑都不能抵达补给站。而且,四十支营队,李术相信肯定有营队将注意力打到最后的补给站上,照他们的速度赶过去,食物早就被搬运一空了。

    李术干脆停了下来,让大家也休息休息。

    老兵们取出仙人掌,缓慢咀嚼起来。

    这种沙漠里带有刺的植物并不好吃,但是却能补充一定的水分和能量。

    长时间的赶路,他们已经饥肠辘辘口干舌燥,仙人掌正好能驱除一些疲惫。

    陈伯坐在李术身边,取出一块仙人掌,李术没有客气,拿在手中,缓慢咀嚼。

    伯庸同样也坐在李术身侧,依旧不发一言,李术曾试图和他说话,伯庸只简答回应:“比试已经开始,属下不能向公子提供任何帮助。”

    李术便不再问他。

    而是转而问起陈伯。

    “摩梭城……我是说摩梭城外可有马匪?”

    陈伯愣了一下,不知道李术为何要问这些,但老实地答了:“有城池,有百姓,就有马匪。但摩梭城的马匪不多,我们伟大的城主大人骁勇善战,将摩梭城周边的马匪全都斩杀了,剩下的一些只能藏在沙漠深处,以抢劫来往的商贾度日……”

    陈伯的声音逐渐小了下去,他看见李术的眼睛越来越亮。

    不由得吓了好大一跳:“您……您不会想……神明在上,我们可没有任何武器!”

    李术淡淡一笑,反问他:“如果是在战场上,丢了兵器,就会立刻投降吗?”

    陈伯顿时肃然:“决不!”

    李术满意地点了点头,站起来,拍拍袍子上沾的黄沙,然后从黄沙里抽出一根不知什么植物已经干涸的根茎,在地上写出两个字——

    “打秋!”

第734章 肥羊() 
陈伯和伯庸齐齐『露』出震惊之『色』。

    李术却一脸淡然,似乎经常做这样子的事。

    打秋,军队私下的用词。为了改善军队伙食和物资,将领会组织士兵悄悄地去偷袭马匪,抢夺来的物资不会上报,全都分发下去。

    ……

    黄沙寨。

    以前是摩梭城数一数二的马匪帮派,结果被强大的摩梭城主围剿了好几次,虽是死里逃生了,却损失了不少兄弟。至此元气大伤,只能躲到钎子沙漠深处,偶尔打劫过往的商贾,憋屈过日子。

    当家的头儿是以前马匪帮的三把手,老大和老二全都在摩梭城城主的围剿中丧命,他便理所应当继承了头儿的位置。

    与他那两位哥哥相比,他明显要胆小的多。

    或许是被摩梭城城主打怕了,他甚至不敢让自己的属下靠近摩梭城。

    在沙漠建立山寨,苟延残喘,他知道自己窝囊,却又无可奈何。

    杯里的酒水十分粗劣,喝了两口,又全部吐了出去。

    已经一个月没开张了,地窖里的美酒和食物几乎要被消耗一空,上个月还跑了两个弟兄。大家熬不住这苦日子,全都想去另谋出路。

    马匪头子手里还有百来号弟兄,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以前的围剿中受了伤,战斗力十分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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