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天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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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天变- 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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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的人力物力更多的掺和到了战争之中,不知不觉之间,战争已经和每一个人都扯上了关系。

    许多人都是破家而为,把宅子变卖了,把田产变卖了,也要参与进来。这可是发财而且是发大财的机会,这样的机会几辈子能遇见一回都算是不错,岂能眼睁睁的错过?

    万一赴死军要是打败了,是什么后果,人们不是不清楚,到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投河上吊呢。可赴死军会败吗?

    要说赴死军会打败仗,就是三岁的娃娃也不会相信。谁不知道赴死军的百战百胜的不败金身,如今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岂有失败的道理?

    这次远征亦里巴里,赴死军的主力一直都在后头压阵,根本就没有怎么出手,凭着吴三桂那点“三脚猫”的兵力就有如此辉煌的战果,赴死军要撒了出来,还不得打到天边去?

    日头有可能从西边出来,赴死军没有战败的可能,这是铁律。

    赴死军彻底扫平亦里巴里,还需要一些时日。赴死军的将士和指挥官们还没有着急呢,底下的老百姓们可就早就急的不行了。

    借贷的银子是要利息的,家里的银子要是放在别处也能生处几个小钱了。把所有的本钱作为赌注都压在赴死军的战争上了,怎么还不开始大战?怎么还这么磨磨蹭蹭?赶紧打吧。

    有些个心机深沉之辈,还四下寻觅白食帝国的情报,通过种种传闻和猜测,知道白食帝国有数量惊人的财富,有几千万的人口,这些东西要的全变成银子,堆砌起来绝对比泰山还高……

    在这种气氛当中,能够保持清醒头脑的就是圣人了。

    偏偏赴死军一直都在“磨磨蹭蹭”,还在忙于稳固地方和安置移民,暂时看不到要大动干戈的迹象。

    从内地过去的人口需要安置,毁于战乱的基础设施需要修建,等等等等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事情还要耽搁不少的时间……

    那些个参与到其中的大型商业团体已经获得了不菲的收入,正需要时间来消化吸收这些利益。

    不光是江南,就是在淮西,也出现了大量的奴隶。

    这些奴隶的大量涌入,直接就刺激了工户商家的发展,各种物资价格一路走低。以前那些个价钱咬手的货物现在也便宜了,普通的老百姓也能用得起了,极大的刺激了销量,着实让各地的工户笑了一回。

    可也不全都是好事情,也有不好的一个方面。

    那些个在作坊做工的匠人和小工,工钱也被压的很低。只有买了奴隶,一个钱也不必出,想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岂不是不雇工要划算的多?

    要么就接受低的可怜的工钱继续做牛做马,要不然就是辞工走人。

    虽然还没有失业这样词儿,可有很多人失去了原有的工作,他们的出路在哪里,暂时还看不到什么。无非是有两条路可走:其一就是做点别的营生糊口,勉强维持生计。其二就是效仿那些个一夜暴富的家伙,不顾一切的参与到战争之中,说不准也能谋到一个好的出路……

    可现在的战争似乎已经进入到了间歇的空当……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一个消息让很多人再次陷入了狂热之中。

    张大贼起兵二十万,远征朵霍剌提部。

    朵霍剌提部曾是亦里巴里的一部分,后来起了内乱分裂为两个小邦。对于朵霍剌提部人们知道是并不算多,可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知道太多了,因为人们渴望的是战争,是发财。

    战争和发财已经是两个密不可分的事务,人们已经意识到战争的本质。一听到又起了大战,眼珠子都红了,急吼吼的参与了进去。

    按说以张大贼那种能臭到大街上的名声,应该不会有几个人支持他。可事实恰恰相反,张大贼的大军一动,争着抢着往上送银子的大有人在。

    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张大贼的兵力虽多,可能有几分战斗力?要是失败了怎么办?

    眼下的狂热已经让很多人迷失了,根本就顾不了这么许多,张大贼是弱了点儿,可和赴死军还有联系不是,战败的可能不大。这一注值得去赌。

    张大贼本人笑的都合不拢嘴巴了,今日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如此的“深得民心”,大军一动,竟然是“万民景从”,以前还以为自己的名声臭的很呢……

    《甲申天变》来源:

第228章 算是做到了吧() 
第228章算是做到了吧

    刀把村。赴死军的源头,无数精忠勇士心目之中的圣地。

    就是这个毫不起眼的小小村落,孕育了这个时代的精锐力量,劈开了笼罩在这个民族身旁的层层迷雾,挟风雷之声开辟处一条前所未有的民族之路。

    多少忠诚的义士,多少热血的少年,早把这个小小村落当作这个时代的一个象征,梦想和希望同在的地方。

    就是因为李四的这个人,刀把村被赋予了太多的含义,隐然已经是一个政治符号,代表的就是赴死军和忠诚伯本人。就是在赴死军内部,出身刀把村也是一个资本,是一个资历的象征。哪怕就是一个寻常的老兵,只要是刀把村出来的,也代表着护村队时代的老底子,属于嫡系里头的嫡系,精锐里头的精锐。

    所以,新式的军事学校必须建在这里。

    刀把村的村北,护村队时代的练兵场,就是校址。选址事宜是李四本人亲自敲定的,现如今已经进入基础建设时期。

    匠人们已经划好了基线。许多小工正担土挑石传砖递瓦的忙碌着,用不了多少时日,基建就能做起来了。在这些工人当中,不时能够看到身穿土黄色军装的身影。

    这些赴死军将士都是从各个营头千挑万选出来,虽然说不上什么战功赫赫,却个个都有一技之长,尤其是在新式的火器军中,这种人才最为要紧。

    在李四心目当中,军校的基本职能不是培养出多么优秀的指挥人才,这种人才更需要在实战中磨砺摔打。成立军校的本意是为军队提供基础型的人才储备,所以在选择第一批学生的时候,李四也是用了很大的心思。

    更加侧重于在那些个后勤人员中选拔,在辅助作战人员中挑选。首批一百挂零的学生当中,就有三十来个和测绘、计算、统筹有关,还有三十来个是选自叉子兵,这些人将学习新旧两种战法的互相协同和配合……

    校址正中是高高飘扬的日月血旗,这面旗帜将是这些未来的军中骨干力量必须维护的精神图腾,不管他们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哪怕的生命,也要保证日月血旗的威严。血旗之下是一座不算太高大的石碑,以纪念在为民族战争中先行一步的英烈。最右边就是赴死军元老路丙寅的墓碑……

    路丙寅,大帅最亲密的战友,生于这个小小的村落。同样死于这个村落,如同他的名字一样,跟着大帅如烈火一般锻炼天下。就算是身死以后,也化为护国的神灵,继续保佑着这片土地,在天堂之上看着后辈们把赴死军的事业推向又一个巅峰。

    路丙寅墓碑之左,空出来一大片白地,这是留给其他人的,也包括这些新晋的学生。他们死后,将和老路一样埋骨于此,无论生死都和赴死军在一起,并且为后世子孙所敬仰膜拜。

    每当李四走过,这些个学生立刻正身行礼。大帅亲自担任这个学校的校首和总教官,所有的学生都是大帅的亲传,这本身就是一种荣耀。

    “你多大了?”李四做出和蔼的面容,问这个行礼的学兵。

    “报告大帅,二十一岁。”

    李四微微点头,看着这个既紧张又兴奋的年轻人:“不错,好好干吧,你们的前途不可限量,要牢牢记住校训……”

    “唯愿日月长照苍天,莫忘同胞鲜血满地。”

    这是学校的校训,也就是李四一直要传达的一个信息,这句话是整个赴死军为之奋斗的动力,驱使着无数时代的精英前赴后继九死不悔。

    为了民族的利益,可以做出任何牺牲。同样是为了民族的利益,可以把人性和道德抛于脑后,这是李四所撰写的教学纲领的根本部分。为了这个民族,民族的精英有必要化身为恶犬。不仅仅是守住门户,还要撒处去疯狂撕咬,为的就是叼回来一块又一块鲜血淋漓的肥肉,以滋养恶犬的主人发展壮大。

    能够做这个民族的走狗,是每一个战士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也是李四的最高追求。

    既然是走狗,什么样仁义道德什么人性廉耻,都可以不要。既然是走狗,对内就要摇头摆尾,对外就要呲牙咧嘴。这和什么内圣外王有本质的区别,因为李四根本就没有拿自己当人,也没有把赴死军当人。

    千秋百代之后,赴死军和今日的这些英雄人物能够落下一个民族之犬的名声,足以光耀千秋。

    从书成教学总纲的那一刻,李四就知道这个时代的走势了。

    为了民族的崛起,为了民族的富强,会有一代人或者是几代人走上祭坛成为牺牲……

    “这条路是对还是错,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们的初衷绝对不会有错,付出的这些牺牲和准备付出的代价必须由这个时代来承担,而不能留给子孙。因为时代已经到了十字路口,再也犹豫不得了。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之中行走,需要的不是温良如玉的谦谦君子,而是嗜血嗜杀的恶犬……”

    同行的娥子正在老路的墓碑之前拨弄着火盆之中的纸钱,脸上还挂着泪珠儿:“爹,你就莫惦记这边了,四叔待我很好,娘他们也好……”

    李四则是坐在老路的墓侧,掏出老路遗留下来的烟锅子,把烟叶子按的实实,擦火点上了,狠狠的吸了一口……

    让这又干又呛的烟雾在胸中停留。刺激着心肺,仿佛回到了当年的西瓜田中,心神竟然有些恍惚了。

    “路大哥,我知道你在那边很放心,咱们做的是什么事情你也明白,我也就不多说了。你在那边看着吧,还会有更多的弟兄过去陪你,等什么时候我也过去了,咱们弟兄再好好的团员团员……”李四又摸出一个烟锅子,埋进土中:“这是当年你送我的那个,先用着吧,你的这个我先留着,不是说非要留什么念想儿,咱们兄弟说不着这个。只是为了记住先行烈士的英勇,以激励后来者,等什么时候我也埋进了土里,咱们再换回来……”

    说着说着,李四的声音竟然呜咽了……

    “四叔,咱们回吧,我爹也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呢。”娥子终究不是什么大门大户出身,说话也直接。

    成亲已经有些个日子了,可娥子这丫头还是不由自主的以四叔相称,在很多时候都会引起莫名的尴尬,却也别有一番韵味。

    如今的娥子虽然还是青涩的很,可也多少有了点玉润珠圆的女人气,李四把烟锅子往身上一揣:“咱们回去,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哩……”

    身边的死狗看了看老路墓碑左边的大片空地,知道肯定有一小块儿是属于自己的。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只要是死了,肯定会回到这里,回到赴死军起源的地方,继续做大帅的铁卫死士……

    现在的西征,整体上已经是混乱不堪。

    张大贼就不必说了,本身就是个流寇的料子,这一放出去就有了名正言顺的抢劫借口,成了披着官衣的巨型土匪,带着几十万人走到哪里抢到哪里。或者是哪里有可抢的就往哪里走。

    几十万人的队伍其实没有多少战斗力,放在内地也就是给各个实力派鲸吞蚕食的下场。可到了西边,在那些弹丸一般的小邦眼中,张大贼就是不可正视的庞然大物。

    有占据压倒性优势的兵力,还有江南各地的财力争抢着支持,张大贼这一辈子从来就没有惬意过。攻城略地所向披靡,让张大贼顿生“天下谁属”的豪迈。

    因为战争太过顺利了,顺的连张大贼自己都不敢相信了。这才几天的工夫,就已经拓土千里。攻占了好几个“国家”。张大贼的手段早就用的炉火纯青,每到一地,就是敲诈勒索,然后再杀人取财,哪怕你是王公大臣皇亲国戚,也得交买命钱,要不然就是卖给那些奴隶贩子处理……

    战争的过分顺利,让张大贼和他手下那些大大小小的贼头子们意气风发,再一次征调大军,加强西征的规模和力度。

    张大贼不是赴死军也不是关宁军,动辄就是多少多少万的“人马”,这些“大军”比蝗虫还要蝗虫。对于这种兔子不拉屎的地盘儿,无论大贼还是小贼,都没有多大的兴趣,往往是吃光拿净之后就席卷而去,继续往西拓展。尤其是在打的顺风顺水的时候,都以为天老大自己老二,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打的这么顺,旁边还有赴死军和关宁军这样强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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