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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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宠-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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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这家伙的反应,是不是有了过大了?不就是开个玩笑嘛?倒是泡泡,难得地忸怩了一下,然后咳嗽了一声,自动过滤最后一句,才回道:“哦,他是空调维修工本来我妈想让他跟着一起做生意的,可惜,他嫌我妈是个离婚的女人,看不起我妈”

    冷笑了一下,泡泡又道:“其实我也贱,之前我妈跟他吵过几回,我都哭着求他回来,结果你猜他跟我说什么?他说,你求了没用,要让你妈跪下来求,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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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上回家去,所以这章提前发话说,大家觉得泡泡的前男友,怎么样?因为这位有真人,所以我也不好随意判断,听听大家的意见看。。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125章 要么不杀,要杀就一百遍!() 
“什么?”粉笔琴皱眉,没想到这男人竟连这样的话都说得出口。

    泡泡却握着大刀就是一撇嘴,又接着道:“身边所有的人都在劝我,不要再跟他在一起。可你知道我当时多傻吗?我居然不仅没生气,还让他不要跟我妈计较。现在想想,我都不明白我是不是疯了,连一点尊严都不要,只想着怎么才能挽回他的心!你说我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我?!”

    这叫什么?这就叫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女人有时候就是如此,很傻很傻,爱到深处就把一切全都抛之脑后,满心满眼都只剩下眼前这个人。为了这个人,她们可以放弃一切,包括自己的事业生活兴趣爱好,甚至是最亲的家人。她们卑躬屈膝,只为了求得那一点点可怜的爱。

    只可惜往往,彻底抛弃自我之后,却偏偏又得不到好的结局。有些人醒悟的早,在结婚之前想通了,那也许还有回转的余地,有些人醒悟的晚,结婚之后才忽然明白,原来单单有爱,双方连地位都不平等,是根本无法生活的,那又该如何?

    泡泡说着,伸手就是狠狠一巴掌拍在了自己的脑门上,要不是裤子死死拉着她的胳膊,粉笔琴都估计她得拿着大刀自刎了。

    这里正胡思乱想着,却听她又道:“我忍了他一次又一次,他却一次又一次在我面前说我妈的不是,甚至说她是贱人所以当初才跟别的男人跑了。那毕竟是我妈,再怎么不好也是我妈,如果没有她,我也不会有今天!我从来没说过他老妈的一句不是,他又凭什么在我面前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的?”

    别人也许不知道,但这一点,粉笔琴却是很了解的,身为单亲家庭的孩子,泡泡一直跟着她妈生活,虽然两人在一起也会有争执和吵闹,但却都是真心为了对方能过得更好。这么多年下来,这其中的感情,一般人根本不能体会。

    更何况,粉笔自认这会儿如果换做是她,恐怕更加不能容忍别人这样辱骂她的家人。让她妈跪下来求人?还说她妈是贱人?他以为他是谁?!粉笔琴觉得,她恐怕早一个巴掌扇过去打得他不认识东南西北了!只可惜,泡泡却被感情蒙蔽了眼睛。

    这一回,粉笔琴没吭声,主要是突然有了几分难得的伤感,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倒是一旁的裤子忽然开口:“这样也好。”

    “好?!这样还好?你找死啊?!”泡泡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在这时候来了这么一句,原本就已经火冒三丈,此刻眼睛一瞪更加暴跳起来,“别以为有组队保护老娘就没办法治你,你给我过来!信不信我咬死你,让你也尝尝被人赏个印记的滋味儿!”

    她口中说着,人已经欺身上前就要动手,侧漏太子粉笔琴包括一直没说话的墨染江湖全都一脸看好戏的表情看着他俩,就见裤子慢条斯理地,再次从嘴里吐出一句话来:“当然好,如果没有他这样不懂得尊重别人的男人,又怎么能衬托出我的伟岸和不俗呢?”

    “噗!”泡泡本来还一肚子火,一下笑喷了出来,“就你?这瘦猴儿似的?还伟岸,还不俗?你逗谁呢你?”

    “逗你啊!”他话接得很快,当然相应的,被揍的速度和频率也更快了。泡泡红着脸,那拳头,实打实直接往他身上捶啊!最后粉笔琴看他们扭成一团,都懒得理会了。正所谓,打是亲,骂是爱,拳打脚踢谈恋爱,她觉得,这恐怕是他俩表现亲密的一种特殊方式

    这边气氛从原先的抑郁,莫名其妙就又变成了亢奋,太子和侧漏哥俩好地肩搭着肩,就开始替打架的两人录像,说要取名叫做裤子和泡泡的恋爱发展史,到最后甚至都开始讨论,把这段录像放到官网,应该卖多少钱才划算了。

    赚钱的事情,粉笔琴自然也不能落后,只是她才刚要动手,哪天截两张图也好啊,却被大神一手拦了下来:“你干什么?”

    “你不是看出来了吗?拍了准备用来赚钱啊”

    “他们比我值钱吗?”大神不乐意了,从刚才就一直盯着他们看,他们比他看好吗?

    粉笔琴囧了一下,值钱?那倒还真没有。可问题是,她又没那个胆量截他的图往网上发,不说他的威信本来就放在这里,让她根本不敢轻举妄动,就算发出去了,要是让那些女色狼对他动了心思,说到底还不是给自己找事儿吗?她才不干!

    不过,这些话她也顶多只是心里想想,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因此她只咧了一下嘴,摇头。便听大神接着道:“那你还拍他们有什么可拍的?”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多看看他,或者让他多看看她也行。

    粉笔琴索性不吭声了。总之,大神说什么都有理,即便是没理的,也有理。

    倒是那里面的三个人,停了没多一会儿,再次开口聊起天来:“哎,继续往里走吧,这里我还是第一次来,豹哥,你上回不是跟着咱们帮那几个高手一块儿来过吗?最后的boss不难打吧?说起来,我还真羡慕你,刚进帮没多久,居然就能组进北辰天的队里去!”

    “切,这有什么可羡慕的!帅虎我告诉你吧,以后你等级高技术好了,有得是机会。要不我怎么让你们跟我一起进神寂呢,这个帮派虽然规矩多了点自由少了点,但福利还是不错的,现在游戏和现实币能兑换,你们还能赚点外快呢!帅龙,你说对吧?”

    “那倒是。还好,我这个游戏舱也不是我自己花钱买的,还是当初泡泡送我的,也算是把钱给赚回来了。其实我当初劝她别买来着,她却非得买,也不想想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就只知道追求好的生活。亏我之前还跟她说,等结婚之后她就可以不用上班了,我养她,可你们猜她跟我说什么?”

    “什么?”

    “她说如果那样,只靠我一个人的工资,根本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帅龙哼哼了一声,“她想要的生活?我呸!你们猜我怎么回她的?哈哈!”

    这一下,声音异常响亮,瞬间将众人的注意力又都给吸引了过去,就连原先已经打成一团的裤子和泡泡,也猛地安静了下来又探头往里面看。裤子没忍住,低头问泡泡:“然后呢,他跟你说什么了?”

    泡泡狠狠啐了一口:“我不想说,反正总之老娘之前是眼睛瞎了不行吗?我真受不了了,让我进去灭了他吧!我现在只想在他身上砍个百八十刀的消消气,不然实在难解我心头之恨。再说了,他们貌似居然成了神寂的人,那你们不也就可以那啥了?”

    虽然自己并没有加入永恒,但泡泡对永恒的帮规还是稍微有些了解的。很简单,三句话。一、一切以帮派为主,二、尽量少乱杀人给帮派惹麻烦,三、对敌对帮派下手要狠绝不心软。他们如果是路人,那还未必能动,但既然是神寂的,还客气什么?

    这里商量着,粉笔琴也觉得可行。他们本来来刷怪,如果果然有人抢了先,也就放弃等下一次再来也是一样,反正又不是着急。但此刻嘛,抢先的人是神寂的,那就不能怪他们不留情面了。

    “你们看呢?”裤子问,太子和粉笔点头表示赞同,墨染江湖则是没意见,他一路上就光抱着粉笔琴闭眼享受去了

    “既然这样,那就进去呗!”泡泡终于被人解除禁令,瞬间就成了放了线的风筝,那跑得叫一个快,边跑边还挥舞着大刀,瞬间便有了几分巾帼英雄的意思在里面。偏偏也合该那帅龙倒霉,如果他不再说话乖乖等死也就罢了,可他却在这时候又开了口。

    “哈哈,我跟她说,你要过那种好生活,那你去卖啊!卖了不就什么都有了?出卖肉体换取金钱,不就跟她妈是一个德性?”

    他趾高气昂的话才刚说完,最后一个字的尾音还在空中回荡,泡泡和裤子两个,身为战士各项属性都是最强的,已经在最前面杀到了他跟前。裤子先是呆了一下,然后第一回,出离地怒了,然后泡泡则更是一蹦三尺高。

    这句话,她最最最不想让裤子听到,可这个该死的男人,竟然在他面前说了出来。泡泡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很严重。裤子更生气,他怎么都没想到,同样都是男人,同样来自农村,这人竟然会说出这种话来。

    自己不懂得奋斗拼搏也就算了,还来挖苦自己想要过上更好生活的女人,他还算是男人吗?裤子泡泡两人四目相对,而后心有灵犀一般同时大刀一挥,直接将帅龙瞬间秒杀。帅虎和帅豹被吓了一跳,目瞪口呆地看着突然出现的这一队人,傻眼。

    泡泡他们见过,粉笔琴他们最近也看到过,后面那个竟是像全服第一的大神墨染江湖,至于剩下的,貌似都是在官网上看到过的人,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还在发愣,泡泡已经一个捆尸索将帅龙绑住:“叫你在背后说我坏话,本来老娘今天只准备杀你一次,不过我改变主意了,我决定要学裤子的,要么不杀,要杀就一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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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觉得我这里这个帅龙夸张了,其实说真的一点都不夸张,可能现实真的比还要狗血。当然,并不是所有农村人都这样,这只是一小部分。再说,裤子和侧漏,我的设定他们也是农村的。所以这和农村不农村没关系,关键在于作为一个男人,有没有责任心,是安于现状还是敢于奋斗。。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126章 最后一句不能听() 
情绪异常激动中的泡泡光顾着发泄,压根儿忘了,就算真要一百遍,除了需要捆尸索这样的道具之外,还有一个条件是必须要具备的,那就是队伍里一定得有药师。

    没有药师,就无法将对方复活,不复活,怎么一百遍?

    这要是以前的粉笔琴,也许还能胜任这项工作,可现在她不做药师已经好多年,救人这种事自然是一概不会,倒是杀人嘛,还能算得上是一把好手。比如说现在,趁着帅虎帅豹还在发呆的当儿,她已经偷偷将三只宠物一同召唤了出来。

    口中一动,粉笔琴声音清脆:“上!”,肉鸟已经带着一道红光,如箭一般直直射了出去。经过这段时间跟着自家主人后面不断的烧杀抢掠,它等级日高,周身的轮廓渐渐分明,隐隐已有了几分说不出的神兽威严,甚至一路上那些动物怪基于本能,面对它时所有属性都会降低一半,平白让粉笔琴占了无数便宜。

    这也是她为什么喜欢找这样的怪区刷怪的原因。当然,也正因为如此,才让肉鸟的被粉笔打击得所剩无几的自信渐渐恢复了一些过来,平时遇到困难也不会再一味退缩,有时候真的动手,它速度快物攻高身量小,立时成了偷袭的必备良药。

    虽然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面对强大的敌人时,它依然胆小怕事,面对金银财宝时,依然形如土匪,不过有一点倒是和从前略有不同,那就是至少当它确定遇到的人对它毫无威胁时,便不会再偷懒,而是大发雄威,让对方也尝尝被神兽攻击的滋味儿。

    所以这一下,肉鸟根本就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冲过去的,面对的,也不过是它最瞧不起的卑微爬虫,因为毫无退缩之意,那力道就显得更加可怕了。

    帅虎和帅豹还傻傻愣着,他们到此刻都还没想明白,自己怎么会这么倒霉,好端端刷个怪,竟然这么碰上了这么一帮人。一个泡泡已经很让他们头疼了,现在还遇上粉笔琴,这可是全服公认的难对付!最重要的是,连永恒的帮主都在这里。难道是因为出门没看黄历?

    刚才还庆幸自己加入神寂的他们,瞬间悔得肠子都青了。

    帅虎瞪着眼睛,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只看到眼前闪过一道红光,血就被刮掉了大半。接着不等他反应,一只猫又冲过来,对着他的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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