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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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人生-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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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沈琦一笑置之。

    一旁的文杰坐下座位后,就开始填表,很快填完后,他抬起头看向沈琦询问道:“沈琦,你想好写什么了吗?”

    “有了些头绪。”沈琦回答道。

    经过这么段时间的考虑,他心里也有了规划。

    写作文这种东西在他前世都是他比较擅长的事情,今生就更不用说了。

    可能上学的时候,小学写个两三百,三四百字的日记都觉的费劲的很,到了初中,觉得八百字的作文也挺有难度。

    但那说白了那都是肚子里没有墨水的缘故,没有货来填充文字。

    沈琦作为一个“老作者”写惯了动辄两千字,三千字一个章节的网文,如今写个八百字的作文,实在是很轻松的事情。

    因为那位黑胖前社长说的不限题材,不限内容,所以考虑之后,沈琦还是决定写篇议论文。

    他一直不太喜欢写记叙文,因为写记叙文需要笔力,你笔力足够,才能把你想写的画面描绘出来。

    重生之后,如今写到第二本玄幻,沈琦觉得他描绘画面的能力还是很强的,起码一场战斗,可以渲染的热血沸腾。

    但是写作文,还是不要用这些了,毕竟他不可能写一篇两大高手决战紫禁之巅吧。

    相比之下,议论文就简单多了,说观点,举例子,而且高中时,一般语文试卷的作文要求,都是写议论文,也比较符合高中这个时间段。

    马上就是午睡时间,在班级里的学生,没人会管你干什么,只要别搞出太大声音吵到别人就行了。

    所以,沈琦便拿出稿纸,想了想,在上面先写了个标题。

    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ps:先扔上来一章压压惊,然后继续去码字,六章一个不会少。

第134章 感触() 
一个午睡的时间,沈琦用心雕琢,很快便把这篇八百字的议论文给搞定。

    因为写惯了长章节他刚刚开始写时,还有些收不住,字数直奔一千多,仔细调整了一下,才把字数控制到了八百多字。

    接下来,就是等明天把报名表和这篇作文都交上去,然后被审核了。

    沈琦觉得他还是可以轻松通过的,毕竟这一直是他擅长的东西。不过,万一要是没过的话

    沈琦没继续想,因为他觉得那实在是太丢人了。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每个城市的夜生活,都有其独特的风采。

    一天的工作学习下来,有些人匆匆忙忙赶回家休息,和家人团聚,而有些人则在夏季的晚上,招呼上几个朋友,一起去到街边小摊喝点酒,撸个串,过的快活自在。

    在学校下午的自习课上,沈琦就把作业搞定了,背着书包回到家中后,他没第一时间就凑到电脑前去码字,而是自己又出了门。

    心态发生了些变化,沈琦也决定适当的放松放松自己。

    毕竟,生活中,除了努力奋斗外,还有不一样的点点滴滴,五味陈杂,放松,愉快,种种堆砌在一起,这才是一个圆满的生活。

    自开学前搬过来后,他还真没在晚上的时候出去溜达过。

    九月份的徐阳市,气温炎热,晚上稍微好了一些,没了毒辣的太阳照射,但是依旧很暖活,街上的人们穿着短裤半袖。偶尔有人套件长袖的衬衫。

    紫东花园小区不远处,就有个夜市,到了晚上。这里灯火通明,两边的炸串烤串小摊尤其火爆。每天都会热闹到九点多,才会消声硒鼓。

    沈琦走在街上,看着周围的形形色色的人群。

    有几个小姑娘一起出入着各个店铺疯狂购物,也有在街边小摊上,壮汉喝醉了酒大喊大嚷,被身边的朋友拦住架着回家的。

    夜市不远处,有个小广场,那里玩乐的人也不少。少年郎穿着旱冰鞋,来回穿梭,两个小姑娘坐在长廊下,静静地聊着少女那猜不透的心思,还有个准妈妈,挺着个大肚子被老公搀扶着散步,额头上满是细汗,但嘴角却挂着笑容。

    嗯某组合现在还不是那么火爆,前世据说风靡了全球的广场舞还没被各个小区的大妈所知晓,广场上倒是没一群大妈在劲歌热舞。

    他逛了半个小时。最终进了家小饭店,点了两道菜,自己慢慢吃了起来。

    他很少在晚上这个时候。从家里出来,溜达溜达,仔细品味过城市的夜生活。

    前世今生都是如此。

    前世,他辍学后,工作一天下来,第一时间就回到家中,因为劳累,没什么精力出去,哪怕有朋友叫他出去一起玩。他都会委婉拒绝,推脱。不想出去。

    而这种情况,在他前世写文出了些小成绩。转为全职后更加明显,每天都宅在家里,可能只是偶尔出去买菜时,会和外人交流交流。

    今生更不用多说了,沈琦仔细回想重生后的这一年,愕然发现:他似乎,从来没有在一个晚上,自己一个人出去溜达溜达,放松过心情。

    这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好在,因为白天上学,他倒是不缺乏和别人的交流。

    科技进步,网络发展,人呆在家里,就可以和别人聊天,打字聊,语音聊,觉得不过瘾还可以视频聊。

    购物有着电商网站,吃饭可以叫外卖,可以说,一切曾经需要自己出去干的事情,如今都变得无比简单,一个电话就能搞定一切。

    也就是因为这样,“宅”这个词汇,名气越来越大,什么技术宅,死宅,废宅,等等

    这不是一个好现象。

    沈琦前世今生,都算是个宅男,好在他不是什么废宅,整天待在家里混吃等死,而是每天都在工作,努力,不过基本上只要下班,就会第一时间回到家中,不会出去,两点一线。

    吃着饭,沈琦想了好多好多。

    他内心里,也告诫自己,以后可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每天晚上出来散散步,放松一下心情,接触一下“外人”。

    吃完饭,沈琦去到收银台结账,这是家小饭店,也没看到什么服务员,一对夫妻俩正坐在柜台里聊着天。

    走到柜台前,沈琦一边掏钱包,一边开口问道:“多少钱?”

    老板娘从柜台上拿过账单看了一眼,开口道:“鱼香肉丝一份,地三鲜一份,加上一碗米饭一共25块。”

    沈琦低头把钱包打开,发现没什么零钱,便抽了张一百的递过去。

    接过钱,老板娘仔细看了两眼,辨别一下真假,随后低头找钱。

    倒是她身旁的老板,在盯着沈琦看了两下后,“咦”了一声,觉得有些眼熟,开口询问道;“小伙子,你是不是以前来我们店里吃过饭?”

    “呃”沈琦搬过来快半个月的时间,这还是第一次晚上出来,平常晚饭他要么在学校食堂搞定,要么自己回家做,还真没在外面吃过。

    所以,他摇了摇头,回道:“我没在你这儿吃过啊。”

    “那还真是奇怪了。”老板纳闷:“我看你这样子这么眼熟呢。”

    “呵呵。”沈琦一笑:“大概是以前来你这吃饭的人,有过和我长的比较像的吧。”

    说完,他接过老板娘递过来的钱,从饭店里走了出去。

    老板在他走后,露出沉思神色,嘀咕道:“不对啊,我肯定在哪里见过这个小伙子。”想了想也没个头绪,他便看向自己老婆:“你对这小伙子有印象吗?”

    老板娘回道:“他不都说了他之前没来过了么,你肯定是记错了。”

    老板皱着眉头,怀疑道:“我真的记错了?不应该啊,我感觉就在这几天还见过他呢。”

    “在哪见过来着?”

    这时,饭店门被推开,有客人走了进来,老板娘连忙起身去招呼。

    正当她询问客人要点血什么时,身后柜台处,突然传来了声:“我想起来了!”

    她循声回头,只见自己老公一拍脑门,然后俯下身子就在柜台下面翻找起来。

    客人一脸问号,搞不懂这是在干什么,询问道:“他这是怎么了?”

    老板娘无奈的翻个白眼:“没事,您点菜,他发神经呢。”

    哈哈一笑,客人也忽视过去,拿过菜单点起了菜。(。)

第135章 空余恨() 
拿着菜单回了柜台,老板娘瞅着翻箱倒柜的老板:“别翻了,去给人家炒菜去。”

    “你等一下。”老板头都没抬答道。仅仅过了两秒钟,他就惊喜道:“找到了。”然后起了身。

    “不是你这是翻什么呢?”老板娘埋怨道:“快去给人家做菜。”

    老板没回话,拿起他翻出来的报纸看了一眼,最终找到了目标,眼睛一亮,看向老板娘:“我想起来我在哪里看过刚才那个小伙子了。”

    “哪里?”老板娘不在意的问道。

    “报纸上!”老板倒是很兴奋,拿着报纸指着上面的一条新闻给老板娘看:“你看,我说那小伙子怎么那么眼熟呢,他上过生活报,就是前两天的!”

    上报这种事情,对于平民老百姓来说还是很神秘,很高大上的,听到老板说完,老板娘也来了兴趣,低头瞅到了老板所指的地方,看到了一张照片。

    脑子里回想着刚才那小伙子的面貌,老板娘看着报纸上的照片开口道:“确实是有点像啊”

    老板一乐:“你看,我说吧。”

    接着,他皱眉道:“可惜了,不知道以后这小伙子还能不能来咱们店。”

    “以后再想吧。”老板娘拉着他进了厨房:“你也找到了,那就抓紧给客人整菜,一会人家好等急了。”

    出了饭店后,沈琦就回了家,完全没想到饭店里的这么个小插曲。

    今天心态发生了些变化,他决定休息一天,反正还有十多章存稿可以消耗,不会断更。

    回了房间。沈琦掏出电话,给自己老爸拨了出去。

    儿行千里母担忧,做父母的。对儿女的念想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

    前世他几年后才明白这个道理,如今早就清楚。所以自他回徐阳市之后,基本每隔个三四天都会汇报一下自己的情况。

    没一天一次的原因是他毕竟不是啥小姑娘,天天给父母打电话也确实没什么好说的。

    电话接通,沈琦当先开口道:“爸,你这几天怎么样?”

    接到儿子的电话,沈万林心情很好,语气中都带着笑意:“还能怎么样,天天照看下超市。小琦你呐?最近学习怎么样?可不能因为写书就把学习荒废了。”

    “您放心。我都懂得,每天学习很认真,我自己有计划的。”他顿了顿,又开口说道:“等到我们这个月月考,我把成绩报给你,你不就知道了么。”

    “嗯那我就放心了,你妈要跟你说两句话,我把电话给她了。”

    “好。”

    “小琦,最近吃的怎么样?你自己住在外面,注意些。等到过个个把月,天气就要凉了,别忘了加点衣服。”李敏刚一拿过电话。一大串嘱咐就脱口而出。

    沈琦心中一暖,随即笑道:“妈,我都知道的,您儿子这么大了,我又不傻。”

    “我儿子当然不傻。”李敏也笑道:“小琦,你不知道,咱们家的那些邻居,现在天天碰到我,就跟我说我真是命好。能生出你这么儿子来,以后就享福了。”

    母凭子贵。沈琦有出息,最开心的当然是他母亲。

    “哈哈。他们说的这是大实话。”沈琦回道:“妈,你放心,以后你儿子只会越来越厉害,咱们家会越来越好!”

    电话的那头,李敏欣慰的笑了笑:“妈相信你。”

    母子俩又聊了几句,李敏把电话还给了沈万林,说了两句后,挂断了电话。

    他很满足现在的生活,家庭美满幸福。

    不过,重来一世,还是要尝试着往更高的高度拼一拼的。

    过段时间,就正式开始准备那个吧。沈琦想到。

    一登录qq,消息的提示音就炸锅一样的响了起来。

    军训过后,沈琦在学校里很少把手机拿出来,一般一天都不会登录一次qq。

    把杜冰关心他到没到家的消息回复完后,沈琦像往常一样看起了书友群的聊天。

    他并不是每天都会在书友群冒泡,毕竟作为一个作者,尤其是像他这种已经有了一定成绩,有了一定数量读者的作者,还是需要保持一些高冷的。

    自打商量好十一聚会的事情,随着雨天在老群里一公布后,报名就如火如荼的进行了。

    大家响应的很热烈,五百人的满群,第一天就有二十多人报名。

    这无疑让沈琦和雨天都犯了难,毕竟大家这么踊跃的报名,他们虽然确定好了二十人的计划,但是也不好拒绝他们。

    所以,一番商量后,人数上提,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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