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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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崛起-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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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画梅摇了摇头,但一想到待会天黑了同猫哥单独回去时,肯定要被拉手被吃豆腐的,羞死人了,于是又点了点头还是趁早先回去。

    “不能亲自送你回去,猫哥向你道歉。”余文说的郑重其事,叶画梅慌忙止住余文。

    “我一个农家的孩子,哪要猫哥亲自送呢,你在杂志社小心点,办完事也早些回来。我我晚上给你送吃的。”

    余文内心再一次感觉温馨,恨不得将叶画梅抱在怀里狠狠亲一口,不过他还有理智,光天化日之下肯定不行,要惹人非议。

    “陆朝可以三妻四妾,这点事极好得。可民众保守得有点过分了,脸当街拥抱都不行,真是麻烦!”

第四十四章黑色西服和双排扣军装() 
杂志社门口,余良和余羽两人早早坐在门口,一见余文前来便鞠躬,老板老板的喊的甚是勤快。

    公章正式刻好了,白玉材质的,既精致又好看,余文很是满意,打上印泥便往之前写好的委任书上盖去。

    “这是你们的委任书,收好了!以后你们就是九州异志杂志社的干事了,无论做什么都要心中有杂志社,不能败了杂志社的威名,记得了?”

    “老板,记得,记得了。”余良余羽点头应是,两人摊开委任书表情各不相同,余良识一些字,所以能看出大概的意思,但余羽斗大的字不认识一箩筐,看了一会委任书后便不再肯了,认真折起来,小心翼翼藏进了胸前袋子里。

    想到要给余良余羽两人订做衣服,余文便想到要做布行的生意,穿衣嘛这是人人都需要的,若是做好了,比之任何行业都要吃香。

    不过暂时不急,等杂志社走向了正规再好好视察一番也不迟。再说了,李氏不就是布行生意牛逼嘛,自己做了这个,李德春这个盟友恐怕再也做不成了。

    走一步算一步吧,余文将目光转向二位少年,问道:“还没吃晚饭吧?走,今儿老板带你们去吃好吃的,都说说,最想吃什么?”

    余良一听好吃的,思索了片刻后露出腼腆的笑容,“老板,我想吃炸鸡腿,每次从华记鸡铺过,香溢满街,哈喇子就流一地!”

    “没出息,一个鸡腿就能把你诱惑成那样?以后还怎么做大事?”余文斜睨余良。

    余羽也一撇嘴跟着起哄,“真没出息!长这么大还没吃过鸡腿么?”

    余良一听怒了,老板奚落我就算了,你余羽这个呆子有什么资格奚落我?“呆子,你有出息了?你有出息也不会背不出简短的几句话!”

    余羽最嫉恨别人提他脑子不灵光,抬手就要余良火拼,余文眼疾手快一挥打断了余羽,预防两人矛盾升级,笑眯眯问着余羽,“小羽,你最想吃什么?”

    “报老板,我我想吃张家铺的肉包子。”余羽舔了舔嘴唇,显然是幻想着包子入口的那一刻香油四溢!

    余良笑得前仰后合,连眼泪都笑出来了,笑得余羽愣是说不出话来,“你你”

    “笑个卵蛋,你们两个都没出息!一个惦记着鸡腿,一个惦记着肉包!本老板也没出息一次,满足你们好了,青城活地图小良带路,走起!”

    “老板,你最想吃什么?”余羽弱弱问道。

    余文嬉笑的面孔顿时变得沧桑,犹如历尽了无尽的岁月一般,他想起了老家的父母,还有妹妹以及一起创业的兄弟们等等。

    “我最想吃卤子面!”

    卤子面是余文小时候最爱吃的食物,没有之一,每逢喜事的时候,东家都会用剩菜和生分放入面条里和起来,做出香喷扑鼻的美食来。

    “已经很久没吃过了!或许以后再也吃不到了。”

    看着余文黯然神伤的模样,余羽本想着安慰几句,被余良扯住,轻声地恶狠狠警告了一句:“老板肯定是想娘了,你别说话,若说错话了,老板要伤心的!”

    声音虽小,但余文还是听到了,轻叹了一口气,既然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就要坚强起来。让两个小朋友看笑话,那怎么行!

    “去吃鸡腿和包子了,走。”余文神情变化很快,转眼便笑容满面。

    就这样,三人买了一大袋子鸡腿和包子,吃到饱。接下来便是订做衣服的时候,还是余良带路,去的自然是质量不错且性价比不低的店面。

    “掌柜的,我要给这两位兄弟订做两套衣服,大概设计是这样的。”余文掏出了手稿,其中画出了衣服的大概原型,若是放在余文前世,三岁小孩也能认出这东西来,这不就是黑色西服么?什么斧头帮、黑客帝国的,都兴这个款式。

    “你别急,还有一套是为我订做的。”手稿依然提供出来,连颜料也给涂上了,余文借鉴的正是美军流行的绿呢子双排扣的军装大衣,就两个字——大气!

    看着复杂的图案,中年妇女摇了摇头,这衣服太奇怪,见所未见,怎么做?

    “你别急着拒绝,价钱问题好商量,至于你们什么时候做出来,一个月期限,如何?这是订金。”余文说完从兜里掏出一张银票来。

    这可是一张十两银子的银票,出手如此大方,中年妇女咬了咬嘴唇,思考了片刻便接了下来。

    “订金我这就收了,布料我们自然用上好的,若是做成了,大概的价钱在三十两银子左右,客官看如何?”中年妇女说完便喊来一位伙计吩咐了一番,“你将黑绸布和绿呢子布的样本拿来给客人看看。”

    “用你们最好的布料!”三十两银子这个价格余文似乎不太满意,他的心里价位是一百两银子,毕竟这是杂志社的门面东西,自然得用最好得,不能节省!

    “客官,这已经是我们最好得布料了。”中年妇女略有些不好意思,手放在了银票上,生怕余文反悔拿走订金。按照掌柜的预算,这布料成本最多十两银子,若是做成相当于赚了二十两,抵得上平时一个月的收入!这样的大生意自然不能黄了。

    余羽惊得瞳孔放大,嘴巴都合不上了,大哥要给我们做衣服?还是十两一件,十两银子够我狗蛋花一辈子吧?而大哥就用来做一件衣服?

    霸气,老板太霸气了!感动死我了,余羽眼眶里闪烁着晶莹泪光。

    余良的反应比之余羽要好许多,“老板,这衣服我们不要了,你给自己做一件就好!十两银子可以买我狗蛋十条命了,你却用来给我做衣服,我余良不敢要!”

    “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余文不予理睬,接着看向中年妇女道,“好,那就三十两,若是一个月内没做出来,这订金我可是要拿回去的。”

    一个月的时间对于一个熟练的裁缝来说,至少能做出三十件衣服,就算是余文提出的新款式,裁缝师也有十足的把握能完成三件,加上余文出手阔绰,这可是个大客户啊,对于摇钱树,中年妇女可不会放走,自然点头称是,一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黑色绸布和绿色呢子布样本送来了,余文亲自感受了一番后还给余良余羽两人摸一摸。

    余羽摸着黑色绸布后竟然舍不得放下来,很不争气得一直在搓揉着,“这料子又软又顺,不知道穿在身上是什么感觉!”

    “就这出息!”

    余文一把夺过布料递还给中年妇女,点头同意算是肯定了布料的质量,在纸上预留下杂志社的地址,以便衣服做好直接送来。

第四十五章新衣服() 
出了店铺,太阳已经下山了,余文赶着回去,便与余良余羽分开走,可这两兄弟非要送余文到青城门口,说不看到老板走出城门,就不能回杂志社,否则就是大逆不道。

    如此忠心,余文自然不会打击两位。等到余文出了青城门的那一刻,泪水早已模糊了两兄弟的双眸。

    “男子汉大丈夫有点出息!”余良带着哭腔呵斥余羽。

    余羽哇的一声哭的更厉害了,如同患了气喘病一般,许久后才平复,说道:“老板就是我余羽的再生父母!”

    “恩,老板不但给我们取名,安排我们住宿,还发我们工钱,以后无论要我们做什么,哪怕刀山火海,我余良也不眨眼!”

    就这样两兄弟带着跟随余文的坚定信念回到了杂志社内。

    两兄弟除了订做了一套黑色西服外,身上也已经换上了新衣服,虽然只是一两银子一件的儒袍,可在这两兄弟眼里也是天价,换算成葱花大饼,那可是至少三百张啊!

    老板真是奢侈啊!好浪费!可既然老板说这是门面,买衣服是为了不给咱们杂志社丢面子,于是也就欣然接受了。

    “你照好了没?该我照照了!”余羽大喝了一声。

    杂志社只有一块大铜镜,余良借着微弱的灯光站在铜镜面前搔首弄姿的,左扭一下右扭一下,时而撇一撇额前的刘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与那群书院里高傲的童生并没有任何区别。

    这可急坏了余羽,最后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仗着自己力气大,一把推开了余良,占着铜镜卖弄起风骚来。

    “啧啧这衣服料子就是好,人看起来也精神许多了,余良你注意到没?我仿佛比以前小了一岁!”

    “土包子!”余良冷哼了一句,奈何力气不够,就算三个自己也推不动余羽啊。

    余羽沉浸在其中,时不时砸吧着嘴巴,“嘶啊不行,我决定了,今晚不打赤膊了,穿着衣服睡!”

    “有病吧!大夏天的,热不死你!”

    这两兄弟是穿上了新童生服,舍不得换下来了。

    余文也换了一身行头,同样花了一两银子买的现成的长衫,现在做总编了,自然也不能穿平民的衣服了。

    连余良和余羽都有衣服了,那怎么能少了叶画梅呢,手上提着大红色绣着黄色花儿的丝绸旗袍正是为叶画梅买的,由于是丝绸材质,花了五两白花花的银子。

    “小妮子不知道会如何感激我?”余文遐想非非,眼前似乎看到叶画梅踮起双足,轻轻一吻后飞速跑开了。

    在叶家,叶画坤如一阵风一般跑进了房子里,在叶画梅耳中轻声说了些什么,只见叶画梅板着脸,凶煞着脸训道:“大晚上的乱跑什么,还不快回房睡觉!”

    留下矗在原地的叶画坤,咧了咧嘴一脸鄙夷,轻声自语,“弟弟我善解人意,我特意通知你余大哥回来了!你倒好,还摆起老大的谱儿来了,真是好心当成了驴肝肺!”

    女子天生胳膊肘容易往外拐,叶画梅也不例外,此时她提着小篮子正兴冲冲前往余文家小院而去,“娘,我去余大哥那儿启蒙了。”

    叶老三长叹了一声,“女大不中留啊!”

    “呸,叶老三,我可警告你,在外人面前若是敢胡乱说姐姐坏话,我保不准余大哥会动粗!”叶画坤冷冷说道,拿余大哥来唬人,这一招用在叶老三身上屡试不爽。

    常荷香默不作声,其实心里是高兴的,“女子生的漂亮并非是好事啊,不过若能嫁给余文这孩子也不错”

    她想起了以前的自己,年轻的常荷香容貌可不输叶画梅,端是村里的一朵花,可爱恋她的人多了,其中难免会有精虫上脑之辈。也正是常荷香被凌辱了,失了贞操,才下嫁给叶老三。

    有余文的保护,梅儿就不会重蹈我的覆辙了!常荷香嘴角露出憧憬的笑容,憧憬自己抱上外孙儿

    叶老三被儿子骂了一通也不在意,反而挺起了胸膛,很是自豪,“我们叶家的孩儿不但长得俊,更有种,连爹爹都敢骂!”

    “就你这贼眉鼠眼的酸样,幸好我跟了娘,若是跟了你的样,怕是要丑到娶不到媳妇了!也不知道娘为什么会嫁给你这样的人,样貌猥琐且又没能力!”叶画坤咕哝了两句,这话自然没有被其他人听了去。

    余文前脚刚进门,叶画梅后脚便跟了进来。

    “我我来念书识字,这是给你准备的小食。”

    不用说,这些都是常荷香给准备的,余文很清楚,叶画梅的一切行为虽然是自愿,但肯定跟常荷香的授意也脱不开干系。

    若是常荷香呵斥一句:黄花大闺女夜里跑进单身汉房子里,没事也被人说出事来了,丢不丢人?

    当然,常荷香肯定没有这么说,不然叶画梅这般软性子的脾气,怎么着也不会忤逆了做娘的命令。

    未来丈母娘都不介意,我介意个蛋,最好在我这儿通宵识字,余文脑子里有了坏念头,嘿嘿一笑,可把叶画梅吓了一跳,心想猫哥刚才的笑容好邪恶,那奸诈的样子跟城里的登徒子一模一样。

    “额”余文意识到自己的失常,忙打了个哈哈,“走了这么多路,实在热得不行,我先喝绿豆汤降降暑。”

    女孩子天然对色彩鲜艳的东西敏感,那大红色的绸子旗袍虽然放在余文身后,但还是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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