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流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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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流贼-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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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父王,您有没有想过,兔死狗烹?”李定国想了想,劝说道。

    “我们可不是狗!我们是狼!”朱启明狠狠的说道:“早在练军之时我就说过,我们是一支虎狼之师。所谓的兔死狗烹,只是那些懦弱的人才会得到的下场!”

    “对,我们是狼!那父王说应该怎么办?”刘文秀眼前一亮,附和道。

    不知不觉,四个人似乎接受了他们的义父………占据张献忠躯体的朱启明的想法。

    “先显示一下我们的实力。接着找一个可以控制的王爷,咱也玩一把挟天子以令诸侯!”朱启明得意地说道。

    “那如何让南京的弘光接受我们呢?”孙可望补充。

    “对啊,父王,弘光能听咱们的话吗?”刘文秀也有疑问。

    “这个,我早就安排好了!汪兆麟已经去了南京上下打点,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向他们露一手。至于弘光会不会听我们的,放心,我不会用他来号令诸侯,我选择的天子另有其人。”朱启明最后又重申了一遍:“我这绝逼不是投降!而是一种韬光养晦的策略,扮猪吃虎!你们放心,大西的基业只会扩大,绝不会在我手里失去!”

    “既然父王是这种想法,那儿臣赞同!一切听凭父王吩咐!”孙可望忽然意识到了一点:父王是曹操,而建立魏国的则是他的儿子曹丕。如今,曹丕是谁?

    他立刻明白了这一点,下跪施礼道。

    “儿臣也赞同!”“儿臣也是!”“儿臣愿助父王完成不世之大业!”

    ……

    “大王若坚持不称帝,岂非要寒了我们这些臣下和蜀地士子之心。”龚完敬的呼喊声让朱启明从回忆中回过神来。

    “哈哈哈,龚大人真会说笑。寒什么心,我功不过秦皇汉武,文治不如唐宗宋祖,开疆拓土也不如成吉思汗,拿什么来称帝?倒不如好好的为巴蜀大地的子民谋一条活路出来,让大家吃好穿暖,共享太平来得好。称帝什么的,虚名,不要也罢!”

    “大王真乃圣人!微臣从未见过大王般的人,大王的心如此之旷达,令人佩服。臣愿为大王肝脑涂地,至死方休!”龚完敬又一次被刷新了价值观,他没有什么话可说了,除了敬佩还是敬佩,敬佩到五体投地都不足以表达。

    “大王!大王!大王!”所有人都欢呼起来,声音之大,屋宇都要颤抖了。

    朱启明看着一直没有说话的四将军,也笑开了花。

    这个年,过的可真开心啊!

    接下来,就让我好好的实行计划吧!

    。。。。。。

    军械局制造的供火炮发射的弹丸总有三种:实心弹、霰弹、开花弹。先说实心弹——这种炮弹内部没有火药,由铁或者铅铸造而成,少量是用石块磨成球体,主要用于攻城洞穿城墙工事,射程远,但是对人员杀伤力不大,除非直接命中或靠击中其他物体,使之碎裂飞溅,造成间接人员杀伤。

    其次是野战的时候用的霰弹,这个在当下可是野战火炮的大威力弹种,由数斤铅铁小丸构成,也有装填碎石的,射击时一打一大片,以杀伤人员为主,但是霰弹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射程近,有效杀伤约在三百米内。

    最后就是开花弹——这是爆炸性弹丸的别称,内部装有火药,因其炸开时弹片四射,犹如花朵绽放而得名。中国自南宋未期就出现了铁壳开花弹,其改进型曾被元军用于征讨日本之役。炮射开花弹在明代中后期得到广泛应用,如宁锦大捷,就是使用这种炮弹的成功范例。朱启明大力发展了这一种类型,还特意让钱成搞出了不少的缩小版——手雷弹!

    现在这些弹药正在由辅兵一箱一箱的搬上辎重车辆。

    辎重车辆经过改造,变成了西方的四轮马车,车体变大加宽,采用双马,动力十足。这是安文思提出的意见,结合了本地车马行的想法做出来的。

    除了火炮弹药之外,辎重车里还有大量的鸟铳弹药,以及粮草。

    朱启明早有命令,过了这个年,全军出发。实战是检验战斗力的唯一标准。

    目标,汉中!

    经过了三日的准备工作,全军齐装满员,两万人浩浩荡荡,即将奔赴战场。但在这之前,他们将要有一次接受检阅的机会。地点,就在新城那个规模庞大,曾经历练过无数次的校场。不同的是,这次,他们不再操练,而是将他们的新面貌展示给所有蜀都的百姓和自己的亲人。

    (本章完)

第59章 阅兵!出征!() 
“再见了,大王!再见了,吴老二!”

    时间还未到除夕那一天。蜀都城门外三里处,已有二十多号人在此地集结完毕。

    “报数!”“一二三四。。。。。。。。。。二十二!”

    他们是那次朱启明选拔出来的特等射手们,经过了结合当下实际的半桶水特种训练,即将执行他们的第一次特别任务——刺杀汉中城的主要将领!

    “此去估计凶多吉少,你们都要保重了!”李报国也是这里的一员,他回望着渐渐远去的城市,心里默念道。

    二十号人随着商队前进,藉由他们的掩护混进汉中城,伺机狙杀。

    说道狙杀,就要提到新军士兵们的武器。

    除了前排的车营,刀盾手,长枪手,后排的弓弩弓箭手,随军的军医之外,士兵们的主要随身背的枪都以鸟铳为主,因为新型的燧发枪正在研制之中,火帽枪的改进工作一时半会拿不出太多的成品出来。

    但李报国他们那二十多个特种射手的枪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那可是朱启明花了大力气监督制作的:

    这些小口径枪拥有全尺寸桃木枪托。全枪长六尺有余,枪管长两尺有余,全枪重约九斤。瞄具式样简单,为方形准星和固定的缺口式照门。除枪管、击发机构等之外的其他金属部件,包括扳机护圈、托底板、推弹杆等,全部采用黄铜制作。扳机护圈前方和枪托组件前方各带有一个枪背带环,用于安装枪背带。

    更为重要的是,火枪枪管前端可安装一个三棱形铳刀,刀长一尺多。刺刀尾部设有可与枪管套装的套管,套管上有一个卡扣,便于装上刺刀和卸下。

    火枪使用的枪弹为纸壳弹,其采用定装黑火药,圆弹丸。每10发弹包装在一个纸包内。装填时首先用嘴咬破枪弹的底端,将弹底部的火药从枪口倒入枪管内,然后再将用纸壳包裹的弹丸从枪口装入,并用推弹杆将其压紧在火药上方。之后,将击发火帽放置到底火窝上,再将枪设置成待击状态,即可进行瞄准和击发。经过练习之后,这一操作过程仅需二十秒。在不使用时,击发火帽会被放置在专用的火帽盒中,该火帽盒可斜挂在枪背带上,需要使用时取出击发火帽即可。

    可以说,这些射手才是武装到了牙齿的人。也是朱启明的杀手锏。

    他们的武器,将来会大规模的装备新军部队,然后在全军中推广。

    。。。。。。

    当日吴老二喝了李报国请的一顿酒,醉的不省人事。次日起来已不见李保国的身影,本来他还以为是被大王调去特训去了。哪曾想直到过完年也在没有见到李报国出现。

    “这小子,跑哪去了?”吴老二尿念叨着,手里却丝毫不停地在收拾东西。

    新军接到了命令,全体集结,即将踏入战场。

    这帮人本身就是经历过多次的战斗活下来的老兵,对于他们来说,去战场厮杀远远比待在军营里每日无止境的训练来得好。一听说有仗打,一个个的兴奋地嗷嗷叫!

    多月来的训练,加上极好的供应。新军士兵有了一个质的变化,尽管这些人自身并未曾感受得到。然而,旁人却是看得清清楚楚。

    “老冯,你准备好了吗?”

    “废话,就等着这一天呢!”

    白文选在和冯双礼聊着天:“那今天下午,我们就比比看,看谁的兵更出彩吧!”

    “哼哼哼,不是我吹啊,我们一营肯定最好!”冯双礼骄傲地说道。

    “瞧你得意的样,千万别出丑就好!”白文选翻了个白眼,提醒道。

    “放心吧!走,去最后检查一遍!”冯双礼收了心气,喊道。

    “走!去看看这帮兔崽子!”

    。。。。。。。。。。

    年后,探子来报说,满清的大军已到达了潼关附近。若此时出兵汉中,李自成定然不能两相顾全。毕竟他的大本营在西安而不是汉中,对于他来说,大西孱弱,丢了无非是夺过来的事情,不犯难。而一旦西安有失,他就完蛋了。

    若想守住西安,必要守住潼关。

    这个年李自成过得不好,首先是收拾处死李岩之后的乱局耗费了些时间,其次是河南那边的消息说,山东的官员已经投降鞑子,他的大顺失去了很重要的一块地盘。最后是迫在眉睫的问题——鞑子的大军在吴三桂和唐通等降将的指引下,一路攻城略地,直奔潼关而来。领兵前来的,是鞑子新晋的靖远大将军,英亲王阿济格。

    这可是一员猛将,山海关一战的惨象历历在目,李自成自然不敢马虎。

    西安,现在叫西京。

    同样和北京城布置相仿的金銮殿。李自成正在和召集爱的将领讨论眼下面临的军事情况。

    “皇上,末将以为为今之计,当速速出兵援助陕北诸军。利用有利地形,遏制鞑子的攻势。”刘宗敏提出自己的看法。

    “对,还可以调派怀庆府的军队,向东南攻击前进,牵制鞑子的兵力。”李过赞同的说道。

    “那就依你们所说,调陕南兵马北去援助陕北。令李过前去怀庆,统兵东进!”李自成思考了一下,同意了他们的说法。

    形势紧迫,不得不动!

    ……

    朱启明早早就安排兵部的人准备好了今年的第一次阅兵。

    往日里,军队的阅兵都会集中在冬天农闲时举行。这次,也刚好趁着年后的热闹劲儿。

    现场依然是在新城校场,上次搭设的观看军事演习的台子就没有撤掉,并且在两边还搭设了更多的木台子。这一次前来观看阅兵仪式的人非常多,不单单是朱启明和文臣武将,甚至他们的家眷也可以前往观看阅兵仪式,当然这些家眷也是有限制的。他们所站立的方位非常不错,挨着最中央的主席台,视线辽阔。

    普通的百姓和军人们的家眷则被安排到了远处的地方,不过也能将阅兵的盛况一览无余。

    国人大抵都爱看热闹,蜀都的百姓将校场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都想瞧瞧这大西的兵马气势如何。

    吉时到,仪式起。

    朱启明信步走上高台,迎着众军的欢呼。

    “万岁!万岁!”

    接下来的动作就跟后世阅兵式差不多,礼部的琐碎礼仪结束后,朱启明开始发表讲话。

    阿福跪在朱启明前面,双手高举着大又长的喇叭,将喇叭的一头对准朱启明的嘴巴。

    这喇叭是工匠在朱启明的“提醒”下制作出来,虽然效果及不上后世的电喇叭和麦克风,但效果也颇为不错,至少整个校场的人都应当听得到他的讲话。

    “天佑我大西!大西万岁!”朱启明在讲话的最后将他激昂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校场:“将士们,前进!”

    这是阅兵开始的信号。

    百姓们忍着寒气,哆哆嗦嗦听完了长篇大论。还未曾缓一缓,耳边就听得一阵急促的鼓声。

    “咚~~~!”

    新军的将士们闻声更是精神一振,他们知道阅兵仪式即将开始了。每个人都紧张起来,心里默念着接下来的每一个动作要领。

    鼓声到达最急促的地方忽然停止,正当大家疑惑的时候。一阵整齐的脚步声承接着鼓声“唰唰唰”传入了人们的耳朵。脚步声很响亮,绝对不可能是一个人发出来的,因为一个人发不出这么响亮的声音。但若是许多人,怎么会这么整齐?就像只有一个声音一样。

    莫非这个世界上还有巨人不成?百姓们心里想着。

    下一刻,众人的疑问就得到了解答。只见一队排列非常整齐的方队进入了众人的视线。方队非常整齐,无论横排竖排都如同一根直线一样,只这纪律一项就已经震住了众人。更何况方队的人穿着统一的衣服,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昂着抖擞的精神面貌,那视觉冲击不是一般的大。

    文臣和其他营的将领们同样被震撼住了。

    第一方队是冯双礼统领的近卫一营,他自行充当领队,此时昂头挺胸地走在队伍最前面,风头出得足足的,吸引了许多姑娘少妇们花痴般的目光。

    队伍来到高台前面,只听得冯双礼一声高喝:“正步——走!”

    “刷!”所有方队士兵的步伐全变了。

    正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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