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往情深深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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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往情深深几许-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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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装修整理的差不多了,这两天设计师正在布置摆放家具,下周应该就能搬进去了。”蒋年说,毕恭毕敬的。

    温景时嗯一声:“那就好。”就着车内昏暗的光,温景时抬起手腕宝玑的手表看一眼,现在九点一刻。想了想,他对蒋年说,“时间还早,现在带我过去看看吧,挺好奇那边装成什么样儿了。”

    “您的腿,今天不疼吗?”蒋年有点担心他。

    温景时用手揉下小腿关节,看眼窗外在灯光照射下水波荡漾的街面,淡淡回他:“没关系。”

    疼了三年了,偶尔疼的都麻木了。

    ===

    蒋年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温景时跟纪笙笙的冤家路窄。

    温景时在中郡国际选的房子位于3号楼。

    九点四十分,当他开车载着温景时到了中郡国际,车子在3号楼楼下停住的时候,没想到会看到林江北载着纪笙笙的那辆玛莎拉蒂也会在3号楼楼下停住。

    “六哥,你们怎么在这边?”九点四十分,林江北撑伞从车里下来,就着小区院子里昏暗的路灯看看他们,一脸的诧异。

    院子里有风,吹在人身上冷飕飕的。蒋年撑伞跟在温景时一侧,看眼林江北,说:“小闻那小家伙也跟着回国了,现在上二年级了,非得在这附近的那所实验小学上学,为了方便每天的接送,温总准备从苑泉别墅那边搬这边来住了。今天过来看看装修布置的怎么样了。”

    林江北哦一声,点点头后看看温景时,略带委屈的腔调:“六哥,你回国后的这两个月里有一堆的事儿要忙,我也就一直没敢打扰你,今天我的生日可是你回国后咱们第一次碰面。嗯,哪天再抽点时间来给我吧,让我去你家坐坐,咱们这么多年没见了,想跟你好好聊聊了。也真的很想见见小闻那小家伙了,是不是变得更帅了。”

    林江北去年去墨尔本出差过一个月,住在了温景时家里,见过温小闻几面。

    小家伙是个小帅哥,人小鬼大特活泼机灵的小帅哥。

    同时,也是个小王八蛋。

    嘴巴特毒挺爱炫富的一小王八蛋。

    “等我过几天搬过来,请你来家里吃饭。”温景时看看他,嗓音低沉好听。

    “好。”林江北应的干脆。下一秒,林江北突然指指面前的3号楼,问温景时,“六哥是搬到3号楼吗?”

    温景时嗯一声:“3号楼602。”

    “好巧啊,我们笙笙住在3号楼702。”

    一个602,一个702,这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当真算是冤家路窄了吧。

    蒋年眼神在纪笙笙身上微落一会儿,瞬间转开。

    ===

    林江北还有一群朋友在等他呢,跟温景时再聊一小会儿后,就开车急急忙忙离开了。

    院子里,只剩下了他们三个。

    他们三个知根知底,没必要再装作不认识的样子。

    纪笙笙看温景时:“我在702住,搬过来后如果需要什么东西,可以随时找我。”

    温景时嗯了声:“谢谢。”很没有温度没有情绪近乎于教科书般礼貌的谢谢,说完,看蒋年,“上楼吧。”

    蒋年点点头,跟在他身后撑伞上楼。

    虽然三年前她跟温景时做过三个月的恋人,温景时对她也不错,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温景时气场太强,而且还是她老板的缘故,她一直都挺敬畏他的。

    现在,依然如故。

    雨幕中,雨滴落下打在伞面上,吧嗒一声。纪笙笙撑伞呆在原地看着他俩进了大厅,上了电梯。

    ===

    在温景时跟蒋年上了电梯,电梯门关闭后,纪笙笙才撑伞进大厅。

    进大厅经过物业前台时,纪笙笙看前台两个穿着浅蓝色制服的漂亮姑娘正一脸春意盎然的议论着温景时。

    “前几天刚在财经杂志上看到温景时的样子,没想到今天竟然见到本尊了,而本尊竟比照片上还要再好看一点啊。”

    “长得的确挺赏心悦目的,但可惜了,是个瘸子。”

    “瘸子?”

    “刚刚没注意他走路时很慢,右腿很不自然吗?有点跛呢。”

    “是吗,那可真可惜了。不过,像他那种人,那么有钱,有点缺陷也没什么。”

    “这倒是。”

    瘸子,这个词儿听着真不舒服。

    纪笙笙眉头皱巴巴蹙一下,深吸一口气,匆匆按了电梯上楼。

    ===

    纪笙笙跟爸妈分开住,她现在是一个人住在中郡国际这边的房子里。

    家里没有请保姆,纪笙笙坐电梯到了家门口,开门进去的时候,偌大的屋子里是漆黑一片。开了灯,换好鞋,脱掉外套,纪笙笙走到沙发上懒懒坐下,头仰在沙发背上,只觉得有点累,也有点心烦意乱。

    现在还不到供暖的时候,而屋子也没有开空调,冷飕飕的。

    纪笙笙拿起一个抱枕抱在怀里,脑海里是情不自禁的浮现温景时走路的样子。

    虽然温景时告诉了她不用自责跟愧疚,但他毕竟是因为她而受伤的,即便他不怪她,但她得感恩啊,得为他做点什么吧。

    可是,该为他做点什么呢。

第五章() 
凭借在最近热映的三部电影中可圈可点的演技,讨喜的人设,女明星宋桐一夜爆红,人气急升。

    每天打开电视,报纸,网络……关于她的新闻是一条接着一条,想不看都难。

    而她的广告代言,最近也是一条接一条的,还都是大品牌广告。

    窝在沙发上抱着抱枕心烦意乱了会儿,纪笙笙起身去茶水间倒了杯白开水开了电视想要专心看个节目让神经舒缓会儿。没曾想,一开电视,就是宋桐的广告,代言的某家知名果汁饮料的广告。

    百度百科上,宋桐身高173。

    看她拍的那几部电影,跟男演员站在一块的样子,确实是挺高的。

    高个儿,大长腿,身段姣好,曲线诱人,广告画面拍的很唯美很有范儿。

    纪笙笙认真看着她:眉眼间,真的跟沈隶喜欢的那个姚周太像太像了。

    下巴搁置在抱枕上,纪笙笙叹息:想想这个大千世界有时候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甚至完全不认识的两个人竟可以如此相似。但再怎么相似,也不是一个人啊。还是那句话,沈隶应该没那么无聊的因为她们长得像就去做宋桐的背后金主吧。

    沙发前面的茶几上放着一瓶饮料,正好是宋桐代言的。纪笙笙挠挠头,竟忘记了是什么时候买回来的了。

    发愣时,放茶几上的手机突然响起,纪笙笙拿起来看一眼,屏幕上显示着的是:“我的沈先生”。

    沈隶呢。

    外面还在下雨,淅淅沥沥的。屋子里,沙发前的落地灯散发着橘色的光,打在人身上暖意融融的。纪笙笙微微起身从茶几上摸起手机,按了接听键。

    接听后,纪笙笙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呢,就听沈隶清清淡淡开口说:“在苏黎世的工作处理已经处理好了,傍晚的时候,我回来了,给你带了礼物,明早给你过送过去。”

    纪笙笙嗯一声。

    “十点了,早点睡吧。”

    “好。”纪笙笙说完好还没来得及回他一个也早点睡时,那边沈隶已经挂了电话了。

    真讨厌啊。

    看着那通话时长没一分钟的电话,纪笙笙眼神有点黯淡。跟沈隶交往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了,他们每次通话的时间好像大都是五分钟之内结束的呢。

    ===

    沈隶有个八岁上三年级的儿子沈凡凡。

    沈隶经常出差,为了照顾好儿子,家里请了个阿姨。

    但是,他出差时,把孩子放在阿姨手里多少有点不放心。所以只要他出差,就会让他妈妈过来他家小住帮忙照顾沈凡凡。

    偶尔纪笙笙工作不忙,也会帮忙来家里照顾几天的。

    今晚,沈隶穿着一身长衣长裤的灰色家居服站在客厅的落地玻璃窗前给纪笙笙打电话的时候,沈隶的妈妈何凤平是刚刚哄着沈凡凡睡着,从卧室走出来。

    看他通话没一分钟就挂了,何凤平皱皱眉:“沈隶,你既然同意跟笙笙交往了,就对感情认真点行不行?听你讲电话,怎么就那么敷衍那么没耐心呢?通话没一分钟呢你就挂了电话了,你厉害啊你。”

    “我对她没什么感觉,不知道跟她说什么。”挺直着背脊,沈隶握着手机缓缓转过身,很平静的看着何凤平,“跟她交往,是你们希望的。既然现在已经如你们所愿了,你就少说几句吧。”顿了顿,“妈,不早了,你也先去睡吧。我还有几个重要文件需要看一下,就先去书房了。”

    ===

    沈隶进了书房,在红木椅子上坐下来时,看书桌上放着好几本小说,都是爱情类的。

    他平日里一般不读小说,家里的书架上,一排排的全是经济类的。

    这几本小说,应该是纪笙笙的,应该是在他出差这几天,纪笙笙来他家看沈凡凡时落下的。

    有点好奇书的内容,沈隶随手翻了翻,翻到第三本书的时候,他看书里夹着个很漂亮的书签。

    书签的背面,写着一行字,字体很漂亮:“我亲爱的沈先生,c'e're

    用的法语。

    c'e're

    中文翻译成:遇到你是我最美的意外。

    盯着书签再看一会儿,沈隶面无表情的把书签夹进书里,合上书本开始看文件。

    ===

    也许是有心事的缘故吧,纪笙笙昨晚没睡好,一晚上做了好几个梦。

    不过一觉醒来,具体梦到了什么她忘得一干二净的了。

    昨晚雨差不多是下了整整一夜,今早放晴了。

    纪笙笙有晨跑的习惯。拉开窗帘看外面不下了,她换了运动装,运动鞋,洗了把脸,出门去了小区不远处的公园跑步去了。

    雨后的空气很清新。而早上六点的公园里,环卫工人还没来得及打扫干净落叶,跑过去踩在上面沙沙作响,倒是挺让人踏实舒服的声音。

    一小时后,纪笙笙跑步回来。

    她没想,跑完步回到家,输入密码开了门,一股葱油饼的香味袭来。

    望向厨房,沈隶正在用电饼铛做葱油饼。

    沈隶的身材特别好,也是183的大个子,大长腿,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衣架子。

    应该是听到了她推门的声音,衣架子扭头看了她一眼:“回来了。”

    纪笙笙穿的是连帽运动服,把帽子拉下来,嗯了声。嗯着,走到厨房,看眼他做的葱油饼,赞叹了句好香,闻着就有食欲。

    “一会儿就可以吃了。”沈隶说,面无表情的。

    沈隶面无表情的样子,让纪笙笙有片刻的心塞,但是想着他竟给她亲自做饭,心塞的情绪顿时烟消云散。

    恋爱中的女人啊,偶尔就是那么容易满足。

    “给你带的礼物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过去看看喜不喜欢。”沈隶再看她一眼,依旧面无表情。

    纪笙笙嗯了声,从厨房折回到了客厅看礼物。

    ===

    折回客厅,纪笙笙看眼茶几上放着的礼物上的外包装上的标识时,微微愣了下:这次他送的竟是百达翡丽的手表。

    走过去,小心翼翼的拆开最外面的纸盒,再打开里面做工特精致的木质手表盒子,纪笙笙看他送的是一款鳄鱼皮腕带的手表,表盘外镶嵌了一圈的水钻,璀璨夺目,熠熠生辉。

    这款手表她前不久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市价大约三十几万。

    沈隶每次出差差不多都会给她带礼物回来的。

    他送过她大牌的手包,也送过她一些漂亮的丝巾,围巾,还送过她一些品牌的限量版香水,护肤品什么……她也收过他送的昂贵巧克力。

    虽然他每次送她的东西价格都挺贵,但这次的手表应该是迄今为止她收到他所有礼物中最为贵重的了。

    扭头看看还在厨房忙碌的沈隶,纪笙笙呼口气,实话实说:“这次的礼物真的太贵重了,我都有点不好意思接受了。”

    “那有什么不好意思接受的,你是我的女朋友,收我的礼物天经地义。”沈隶看看她,淡淡回答。

    “好吧,那谢谢金主了。”笑一下,纪笙笙小心翼翼的把手表从表盒里拿出,戴在了手腕上。水钻闪亮,特别漂亮。戴好,进了厨房给沈隶看,“是不是特别好看,我很喜欢,谢谢。”

    “喜欢就好。”沈隶看看腕表只说了四个字,声音低沉,听不出什么情绪。

    ===

    沈隶做的早餐是:葱油饼,小米粥,还有煎鸡蛋。

    沈隶的手艺很好,东西做的特别好吃。

    跟沈隶面对面吃饭吃到一半的时候,纪笙笙听沈隶突然问她:“在楼下没看到你的车。是昨天下雨放公司了,没开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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