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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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公子-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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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忍不住时时朝外看上一阵,久了,脖子扭得发酸,可其实什么也看不见。

    又那样执着地看了阵子,我揉揉发酸的眼睛,把头靠回身后的真皮靠椅上。

    那种舒适妥帖的柔软让我不由自主轻吸了口气。随后打起精神,再次不由自主地看向前方那个聚精会神开着车的男人。

    这个暑假我经历了很多个第一次。

    第一次见到鬼;第一次被鬼缠;第一次被妖怪寄生;第一次跟活的骷髅一起吃饭;第一次撞到了所谓的神仙……

    都是些超现实的第一次,所以,生平头一回坐上宾利这种级别的豪车,倒是现实得让人不再有任何感触。唯一让我感兴趣的是,那个骷髅人到底是从哪里找来这么一号人物,不单看起来跟他挺熟的样子,还舍得开这么名贵的车连夜送我们去汶头村。要知道,那边唯一通向村里的路,可是出了名的弹簧路。

    想问,但是一路将近半个多小时,我始终没能问出口。

    因为这名驾驶员的状态看起来实在很糟糕。

    他一刻不停地在抽烟,仿佛离了烟就会没法呼吸似的,而抓着方向盘的那只手则总在发抖。

    尽管车开得还算稳当,但这么个抖法,实在让人没法把注意力从他这只手上转移开来。我担心稍有不慎他就把车撞到隔离带上去了,他那张脸一副睡眠不足,精神萎靡的样子,却还一个劲地踩着油门。

    倘若排开身体因素的话,这明显是心里有事的一种表现。

    因为焦虑,所以困倦,所以靠着速度来给脑子增加刺激感。

    但到底什么样的事能让一个腰缠万贯,养尊处优的人不安成这种样子

    一边琢磨,一边忍不住时不时地朝他手腕看上两眼,他腕上那只硕大的金表和一根手指粗的金手链着实晃人眼睛。

    说起来,最初我还以为此人真的只是这辆车的司机。

    宾利慕尚。典型的商务用车,会买它的人通常很少会亲自驾驶这种车型,因为配备司机才显有型。

    不过凡是跟冥公子这个骷髅人相关的,无论人或者事,总归会比较特例一些。

    这位开宾利的款爷姓陈,冥公子叫他老陈。

    老陈其实并不老,至多三十末尾四十不到的样子,因为身材瘦削并且穿着讲究,所以看起来颇为英俊。若不是脸色这么糟糕,举止又那样神经质,他外表同他这辆车是一样气派了然的。

    但有意思的是,同他不错的穿衣品位相比,他对饰品的嗜好却粗暴直接得让人有点无法直视。

    不仅手腕上那两件巨大的金件,他十根手指也都戴满了粗得能当指套用的金戒指,脖子上的金链条更是粗得能当锁链使,并且不单只戴一根,不知是出于炫耀还是真爱,他挂在脖子上的颈链和项链林林总总加起来,能有五六根之多,虽被他塞在领口里,那种闪烁的光芒却哪里能隐藏得住。

    这么多链子同时挂在脖子上,又都那么粗,显然是相当不舒服的。

    所以总见他时不时朝脖子上拉扯两把,揉捏两下,以减轻脖子的负荷。

    不免叫我感到费解,一个人怎么会对黄金饰品持有这么大的嗜好,喜欢得连什么叫适可而止都忘了,甚至可以忍受它们带给自己**上的不适。

    兴许很快从我眼神里觉察出了我的这些念头,没多久,老陈就把后视镜转了转偏,让我无法再透过镜面继续观察他。

    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此人似乎对我存有某种排斥感。

    尤其是刚见到冥公子带着我径自坐进他车里的时候,他眼里的神情分明是诧异和不悦的,尽管这一点从未明确表示出来,但路上半个多小时,他始终没同我说过一句话,也没怎么用正眼瞧过我,更没有因为我故意发出的咳嗽声而停止吸烟。

    真也是够讨厌的,若不是实在没别的选择,谁稀罕上他这辆车。

    刚想到这里,突然眼前骤地一亮,一辆迎面开来的卡车毫无防备地出现在了车前,冲着我们方向急打了几下远光灯。

    灯光瞬间晃花了我的眼。

    依稀看到老陈猛一打方向盘,在两车相撞前一刹那险险避让了开来。但这侥幸着实没什么可让人值得庆幸的,因为不知是走神还是手抖得太厉害的缘故,刚才老陈竟把车开到了逆向车道上,且速度飚到了一百码以上。

    这不是找死又是什么。

    所以两车交错而过的时候,对方司机朝着我们一顿臭骂。

    骂声终于让老陈的手指停止了颤抖,也让他打破了半个小时以来的沉默,他盯着后视镜低低说了句什么,在目送那辆轰轰作响的卡车扬长而去后,无比严谨地将车开回了自己的道,再无比谨慎地放慢速度又往前开了一阵,随后靠边停了下来。

    一出车门他立刻迫不及待冲到公路下面一通干呕。

    呕得天昏地暗,看来刚才那一幕着实把他惊到了,以至连身体都起了反应。所以吐完后,他擦干净嘴没有返回车内,而是远远站着,一边慢慢搓着自己再次颤抖起来的手指,一边若有所思看着车后某个方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然后他做了一件让我十分诧异的事。

    他把那些塞在衣领里的金项链全都拉了出来,又从衣袋里抓出几条,有长有短,有粗有细,尽数挂到自己脖子上,仿佛那不是他的脖子,而是个项链展示架。

    “……带那么多金子出门,都不怕离了车子会被人抢。”见状我终于忍不住咕哝了句。

    咕哝得很轻,但还是被一旁的冥公子听见了,他瞥了我一眼,笑笑道:“你不晓得么,金子能辟邪,尤其是阴性之邪。”

    “阴性之邪?邪还分阴阳么?”

    “那是自然的,万物都有其阴阳之分,无论明的还是暗的。”

    “……那什么是阴性之邪,什么算阳性之邪?”

    “活物为阳,譬如那个寄生在你眼睛里的妖物,他就是阳邪。而阴则对应死物,譬如缠着你的那个女人的魂魄,也譬如某些被阴魂附着的物件,好比石头。”

    “哦……”

    “但石头之邪,也是分阴阳的。就拿翡翠来讲,翡属火,对应阳;翠属水,则对应阴,它们被称作阴邪中的次阴阳。其中,以次阴最为棘手,所以总体来讲,如果本身不是个阳气很重的人,最好不要以收集翠玉为乐,虽然并不是所有翠玉里都有邪,但正所谓常在河边走,焉能不湿鞋,小心为上总不会错。”

    “这么说,老陈之所以身上戴了那么多的金子,是为了辟邪?”

    “没错。”

    “那他是被什么样的邪东西给缠上了??”

    “看你问得这样积极,怕是已经忘了自个儿身上那些问题了吧。”

    淡淡一句话,适时让我住了口,也让我情绪一瞬间跌回至谷底。

    见状他又笑了笑,一边看我神情上瞬息的变化,一边侧了侧身子,随后伸手到我面前,对着沉默下来的我递来一样东西:“见过这种石头么?”

    我原想继续保持沉默。

    但当目光落到他手中时,要想再不吭声,却谈何容易,因为他手心里握着的那样东西美得叫我一瞬间几乎有点窒息。

    那是一块石头雕刻的佛牌。

    开脸已是完美,颜色和水头却更是完美。

    那是好似春天初生嫩叶般的绿。天然晕化,沁入通体,又透彻得仿佛用手一戳就能戳出一汪清水。

    如此完美到极致的石头,若不是玻璃所制,那必然就是块玻璃种的翡翠。

    且还是满色的帝王绿。

    “很贵的吧。”因此脱口而出这么一句大俗话。

    他闻言轻轻一笑,遂将那块佛牌随手抛到我手里:“还好,不过虚价百来万的东西。”

    “哪儿来的?”

    “算是老陈邀我上他这辆车的定金。”

    只是定金??

    轻描淡写一句话,不由叫我呆愣了片刻。

    随后一下子反应过来,却又不禁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有点不可思议:“明白了,他是不是想要你为他驱邪……?”

    “说对了。”

    “……可他为什么会认为你能驱邪?难道他知道你的来历?”

    “这个么,怕是要从我跟他第一次见面时说起。”

    “第一次见面?”

    “你知道天光墟么?”

第49章 天光墟二() 
天光墟指的是广州民间一些凌晨开始运作,到天亮时结束的特殊集市。

    初时只是一些孤寡老人为糊口而贩卖拾荒及捐献得来物品的地方,后来渐渐成为古董贩卖者的聚集地,卖着一些祖传的或者别处倒腾来的二手古董,以及某些白日里不太见得了光的古玩杂物,供那些收藏者及古玩掮客们在吃完夜宵后,揣着手电和放大镜,兴致勃勃地前来“沙里淘金”。

    如此一种充斥着形形□□各种类人,形形□□各种类物品的地方,自然是冥公子游历的兴趣所在。

    当然了,他的所谓游历,同我们的游山玩水,本质上是有些区别的。

    为了适应这个对他来说已经脱离了许久的时代,也为了吸纳一些必要的新东西,寻找这类地方并身入其间从旁观望,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虽然被困汶头村时,多多少少也目睹了每个时代的变迁,但终归地方太小,人也太少,区区一些变化如坐井观天,因而一得自由,除去花费在我身上的那些时间,短短几天他就已走遍大江南北。

    而老陈就是他那天刚好经过天光墟,想趁着开张时段各处走走时,很凑巧地碰见的。

    说凑巧,是因为那天冥公子刚好相中的一样东西,可巧老陈也看上了它。

    那东西就是现今握在我手里的这枚价值百万的翡翠佛牌。

    佛牌美如天物,贵同天价,对于我这样的平民小百姓来说只有顶礼膜拜的份。

    但冥公子既来自唐代,所以对它的价值自然是不屑的。

    自古文士皆好玉,可是,虽然翡翠也属玉石类,但真正进入国人的收藏主流并价值得到飞升,应是从清朝、尤其是慈禧时才开始。因此最初纯粹是抱着对这类石头标价出奇高昂的兴趣,他才对经由它们所制的物品特别留意一些。

    但当他见到这块佛牌时,却觉察到了一些颇为与众不同的东西。

    它色之艳,艳得有些邪。

    虽然一路上见过各种品质的翠石无数,其间不乏绿得非常纯粹出彩的,但这一块却是独特之极,即便在摊主非常昏暗糟糕的灯光下,依旧挡不住它那抹浓重的色泽在周围一众石头中呼之欲出,色浓如魅,并且魅到妖冶。

    因此,这应是一块典型的“日月丽天”石。

    所谓“日月附丽于天,能照天下”,形容的就是玉石里这样一种极致的品相。而往往色浓之极,便生妖孽,所以有句话叫“日月丽天,群阴慑服”,这种石头的阴性度,由此可见一斑。通俗点讲,这不是一件凡物,却更不是什么善物。

    而那个时候,这块非同凡物的牌子正被一个同样身上有着些与众不同东西的男人,非常专注仔细地握在自己手中,拿着支细小但极亮的手电筒,反反复复地观察着。

    男人就是老陈。

    全名陈秉坤,北方人,现任广州某著名日化集团的董事长,真正意义的有钱人,区区几百万对他来说就是玩儿的,难怪一个上车费就能给出这样的价钱。

    不过,别看现在身价过百亿,但我读过关于他的报导,他小时候家里穷得是连他上学用的钱都出不起的。更可怜的是父亲太过懦弱无能,觉得活得压力太大又觉得出去打工赚钱太苦,所以在他小学时自杀了,一家兄妹几个全靠母亲一人做保姆养活。因此初中以后,他靠自己半工半读一路从高中读到大学,更帮着母亲养活全家,之后,靠着天赋的商业头脑,什么赚钱就做什么生意,一步步获得现今这番成就,真正的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

    或许正因为如此,人就比较恋旧,即便如今身价百亿,他依旧念念不忘当初给他奠定第一步创业基金的地方——天光墟。

    老陈踏入社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天光墟的玉石贩子。

    大概是因为从小就穷苦,又打工到大,所以老陈的工作理念跟他的同龄人不太一样,在他同学都挖空心思钻进企事业单位打工的时候,他想起以往经商的种种好处,所以一个人跑到广州,在看了几处进货点后,用以前打工所赚的盘了些货,一到凌晨就跻身天光墟,开始了他的经商之路。

    最初试水,卖的都是些市场上的寻常货,和一些骗骗初入门者的小玩意和仿古董。后来觉得利润太低,就跟了个老师傅,一边空闲时帮他打打下手,一边学一些看玉器的门道,不久自己开始选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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