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警界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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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警界传说-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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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小娇挑了自己喜欢的碟片,就率先开唱,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唱得还真不错,颇有几分原唱的味道。

    魏天雷虽然不怎么唱歌,但是唱的好不好还是知道的,于是,持续不断地给罗小娇鼓掌。

    林子君却是一直闭着眼睛在轻轻打着拍子,享受音乐的按摩。一曲终了,林子君笑着说道:“不错不错真不错,有点功力。”

    罗小娇有点挑衅地递过麦克风,说:“瑶瑶都成你家人了,你还不给瑶瑶献首歌?”

    林子君简直想笑,在唱歌上向哥挑战?哥还真没怵过谁!

    选了首千纸鹤,林子君看着洛瑶瑶,说:“这首千纸鹤,我献给瑶瑶。”

    随着音乐响起,林子君开始了对洛瑶瑶的深情告白:

    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

    情太真,所以难舍难分。

    折一千对纸鹤,结一千颗心情。

    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逢

    夜难眠,往事忽隐忽现。

    心在痛,对你越陷越深。

    折一千对纸鹤,解一千个心愿。

    梦醒后,情缘不再飘零。

    我的心,不后悔,折折叠叠都是为了你。

    我的泪,流不尽,纠缠在梦里夜里的负累。

    我的心,不后悔,反反覆覆都是为了你。

    千纸鹤,千颗心,在风里飞。

    魏天雷是知道林子君唱歌的水平的,所以对他的完美演唱并不是很意外。

    洛瑶瑶和罗小娇可就不一样了。

    似乎感受到了林子君的真情告白,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摇摆,眸子里是满满的爱意。

    罗小娇更是有意思,先是极度的惊讶,小嘴张的下巴都快掉了,然后就是不停地鼓掌,手都拍红了。

    罗小娇在林子君唱完以后,跟看怪物似的看着林子君:“哇,你太厉害了,唱的比原唱都好听,不如去当歌星吧,我辞职不干了,去给你当粉丝团团长。”

    洛瑶瑶敲了一下罗小娇的头:“脑袋被驴踢了吧,不干警察,去唱歌?”

    罗小娇一边叽叽咕咕的,一边选了一首你最珍贵,又拿了个麦克风给洛瑶瑶,说:“你不是喜欢这首歌吗?现在有人陪你唱了,我瞧瞧你俩能配合好不?”

    洛瑶瑶看了林子君一眼,见他点了头,就把麦克风上的开关打开,站直了身体。

    林子君也很喜欢这首对唱的情歌,此时此刻,这首歌也是绝对的应景。

    明年这个时间

    约在这个地点

    我愿意这条情路相守相随

    你最珍贵

    林子君唱歌的时候总是很认真、很投入,没想到洛瑶瑶的表现也是极其出色,两人的配合无比之好。但最大的亮点却是两人牵着手对视的时候,彼此的深情凝望,令罗小娇和魏天雷感叹不已。

    魏天雷还好些,觉得俩人的配合真是不错,深为林子君感到高兴。同时,想到了自己那段短暂的初恋,心下有些黯然,以致于没有发现罗小娇的眼睛里隐隐有泪光泛起。

    一曲唱完,洛瑶瑶有些小兴奋,又选了首比较经典的老歌,铁血丹心。

    林子君当然配合。

    两人完全忽略了罗小娇、魏天雷的存在。

    罗小娇用胳膊轻轻碰了下魏天雷:“魏什么来着?”

    “魏天雷。”

    “她俩挺般配吧。”

    “嗯。”

    “真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啊。”

    “确实。”

    “林子君以前没女朋友吗?”

    “没有。”

    “哎,你能不能多说几个字啊。”

    “可以。”

    林子君在和洛瑶瑶唱歌的时候,无意间瞥见罗小娇和魏天雷的互动,突然在心里升起一个有趣的想法:这俩人要是能走到一起,貌似不错啊。

    至于罗小娇口中的笨笨,林子君可没当回事儿。

    恋爱本身,就是一种选择,是一种男女之间交流感情的方式,而不是结果,婚姻才是。

    通过恋爱这种感情交流方式,认为可以步入婚姻的殿堂,就可以结婚生子过日子;认为不合适或者说缘分尽了,自然各奔东西。

    林子君待一曲结束,就自做主张选了首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让魏天雷唱一首。

    魏天雷拗不过林子君,只好硬着头皮上阵。

    林子君记得很清楚,五年前,高三的时候,魏天雷有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在教室里旁若无人地唱这首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

    虽然他的音质不太好,但是他在唱歌的时候,把那种刻骨铭心的痛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次也喝了有八分醉,再加上林子君和洛瑶瑶相亲相爱的刺激,林子君期待着他这次的表现。

    魏天雷果真如林子君期待的那样,唱到“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还是该勇敢留下来”的时候,眼角的晶莹已经清晰可见。

    他那并不算好听的声音里,透露出无尽的伤痛,直入听者的灵魂深处。

    唱歌,最重要的不是嗓子,而是感情。

    林子君偷偷瞟了几眼罗小娇,果然看到她时不时地就抹一下眼角,这个表现充分说明罗小娇是个有故事的人,并不象其表现的那样活泼刁钻、没心没肺,她说的那个什么笨笨估计也是渗了水的。

    林子君坚信,这是个坚强的女孩。人前坚强,人后悲伤,应该正是需要人安慰的时候。

    林子君给洛瑶瑶去了个眼神,并朝罗小娇二人呶呶嘴。洛瑶瑶心领神会地点头表示明白。

    魏天雷刚唱完,林子君就故意说道:“你这歌唱的,太震撼人心了,也太沉重,换一首。”说完,又选了一首心雨,洛瑶瑶把麦克风递给了罗小娇。

    罗小娇可不怵场,接过了麦克风就看向屏幕,准备开唱。

    魏天雷却推说不会唱,不想接麦克风。

    林子君是知道的,魏天雷虽然不喜欢唱歌,但这首心雨本身没什么难度,他还真会唱,于是连拉带拽的把他弄到罗小娇身边。

    罗小娇的声音清脆甜美,和魏天雷的粗犷沙哑正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奇怪的是,这种声音上的反差产生的效果却是极好,林子君觉得比原唱的风格听起来更有味道。

    本来么,把很伤心的离别唱出了甜歌的味道,根本就是不应该的。

    这两个大约拥有同样故事的人,唱歌的时候,都融入了自己的情绪,使得这首歌重新找回了应有的风格。

    在两人唱完这首歌之后,林子君和洛瑶瑶使劲地鼓掌,音乐都结束了也没停。搞得魏天雷和罗小娇很是不好意思。

    林子君笑着说:“太棒了,你俩真合拍,让这首歌的内涵得到了升华,找回了应有的风格。”

    魏天雷和罗小娇对视了一眼,都不大好意思,觉得林子君言过其实了。

    林子君看看时间也不早了,决定结束这次小聚会。

    至于罗小娇,从今天的表现来看,只要自己的推断没错,拿下她只是时间问题。

    魏天雷身材魁梧,却不笨拙;戴着眼镜,又凭添了几分儒雅。事实上,魏天雷算是自己的同门师弟,身手比林子君还好;同时,魏天雷参加自学考试,凭实力一鼓作气,拿到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是个实实在在的文人。

    上学的时候,性格豪爽的魏天雷就是很多女同学暗恋的对象,比林子君出息多了。

    几人出来以后,把门锁上,钥匙从门缝扔进了店里。

    林子君看了看洛瑶瑶和罗小娇,说道:“魏天雷就自己一个人,咱们三个先送他回去吧,正好逛逛咱虹城的夜市。”

    魏天雷极力推辞,却敌不过三人的一致意见。

    林子君和洛瑶瑶走在一起,两人时不时的打闹一下,故意把罗小娇甩开,缩短她和魏天雷之间的距离,甚至绕着两人追打,让人一看就能感觉到这是两对恋人。

    有心算无心的效果很明显,离魏天雷家还有一半的距离呢,两对的形态就比较稳定了。

    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慢慢地晃,故意落下了一大截,一边听林子君跟她介绍魏天雷,一边时不时地观察下前面的情况。

    林子君相信,罗小娇铁定会通过洛瑶瑶打听魏天雷的情况,索性提前先说给洛瑶瑶知道。

第47章 悲喜相依难说梦() 
到了魏天雷家楼下,林子君指了指二楼的阳台,对洛瑶瑶说:“看见没?那就是魏天雷家,阳台里边就是他的卧室,我曾经在这里住过很多次。”

    洛瑶瑶“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夜已深,魏天雷没有邀请几人上楼,这种虚头巴脑的话他是不会说的,只是礼貌性地说有空来家里认认门。

    林子君跟魏天雷告了别,又陪俩美女回酒店。

    一路上,就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摇啊摇的,时不时说几句话,罗小娇居然一声都没吭,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丫头难道是在想魏天雷?林子君不无恶意地揣测,甚至有种动用回溯能力的冲动,瞧瞧这丫头到底在想什么。

    到了酒店的房间门口,罗小娇依然没有吭声,默默地掏出房卡,开了房门径直走了进去。

    洛瑶瑶又站在门外跟林子君腻歪,林子君把她拥在怀里,笑着说:“还是舍不得吧。”

    洛瑶瑶举起手轻轻捶了他几下,娇羞的样子让林子君无比喜欢。

    或许应该、可以加深一下感情了吧,林子君的心里有种冲动在蠢蠢欲动。

    心动不如行动!

    林子君搂紧了洛瑶瑶,找着了她的嘴唇,轻轻啄了一下,见她并不抗拒,甚至有点期待的样子,于是大着胆子吻住了她的小嘴。

    洛瑶瑶应该是个极其敏感的女孩,被林子君吻住的一瞬间,身子明显地哆嗦了一下。

    洛瑶瑶的小嘴虽然不是传说中的樱桃嘴,却也大不到哪儿去,嘴唇不厚却也给了林子君肉嘟嘟的感觉,含在嘴里时又觉得软软的,林子君觉得这感觉是如此美妙,如此熟悉,好象,初恋的味道。

    洛瑶瑶只觉得大脑好象缺氧了,有种飘上云端、眩晕了的感觉,这感觉让自己迷恋,欲罢不能。

    林子君没有更进一步的打算,只是吮了吮洛瑶瑶的香唇便收工了,头抵着头看着她满面含羞的样子,笑着问:“还来不?”

    洛瑶瑶娇羞更甚,把头转向一边,略带点俏皮地说:“不来了,急死你。”说完,趁林子君手臂放松,一个转身逃进了房间。

    林子君心里暗笑:小样,急死我?哥还没发力呢。

    这可不是瞎说,林子君虽不是花丛高手,却有着几十年的丰富经验,若是真有点坏心思,洛瑶瑶这个涉事未深的小丫头哪里敌得过?

    就凭洛瑶瑶羞涩的样子、唇唇相交时生疏的动作和身体的反应程度,林子君就敢断定洛瑶瑶的初吻被自己收获了。

    这是个值得珍惜的好女孩!

    再过个几年,别说初吻了,就连初夜就绝少有女孩子能保留到大学毕业。

    到现在,林子君还不知道洛瑶瑶到底有多优秀。

    洛瑶瑶六岁上学,小学跳过一级,高二就参加了高考,考取了江南大学新闻系,整个求学阶段算是两次跳级,大学毕业了才十九岁,二十岁就开始在江东省电视台当实习记者了。

    这是个学霸级的人物!

    哪象林子君初中留一级、高中留一级,还是靠内招名额上的警校,跟这学霸一比,整一个废材!

    如果不是重生,林子君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这么优秀的女孩子!

    所以,林子君的前世里,洛瑶瑶根本就没有出现过!

    幸亏林子君还不知道这一切,否则的话,估计羞都能羞死。

    回到家,林子君轻手轻脚地进了家门,洗刷一番就上了床。

    之前与洛瑶瑶拥吻的兴奋劲还没过去,林子君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一如初恋的少年。

    林子君仔细回想和洛瑶瑶相识、相处的每一个细节,发现到目前为止,除了知道她在南都电视台工作、刚拿到实习记者证之外,对她的家庭、喜好、习惯等等一无所知。

    哦,不对,这丫头起码有个已经表露出来的习惯,喜欢粘人,抱着他的胳膊一整天估计也不会厌烦。还好,自己也很喜欢她的这个习惯。

    老夫聊发少年狂,求灵犀,思如狂,来日欢好画眉妆。

    林子君居然在得意中进入了梦乡,简直是闻所未闻。

    入了梦,却不是好梦。

    林子君在梦里,一条看不到尽头的小路上,遥见一宛约女子,身材窈窕,长发及腰,背向而立。这背影似是极为熟悉,林子君急切地向着背影奔去。

    眼见到了那女子身后,几乎触手可及,林子君也的确伸出了手,却不料面前突然出现另一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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