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法告别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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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法告别的城.-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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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嘉则意外地来了杨康的公司,只不过她没有来我所在的《游遍天下》,她去的是一个很红的娱乐节目。某天我和杨康去录影棚的时候恰好遇见他们栏目组在录节目,我这才知道她并不是我之前认为的主持助理,更不是代班主持,她跟其他来这里实习的人一样只是一名普通的临时编导。这多少还是让我觉得有些意外,因她不久前还在一个主持人大赛上拿了不错的名次。
    “喂,我说,凌嘉做编导会不会有点可惜啊?”我用手肘碰了下杨康说。
    “可惜?”他回过头来,“新人做编导不是很正常吗?”
    “她那么美,你提拔她做主持人更合适吧?”我语带嘲讽地说。
    “开什么玩笑,你知道我们捧现在那个女主持花了多长时间吗?”他斜了我一眼说,甚至没有理会我刚才那句话里的言外之意。
    我顿时觉得索然无味,便没再说什么了。
    然他却在旁边轻咳了一声,凑近我的耳边低声说了句:“而且,我对那种假清高的女人没什么兴趣,相比之下还是你这种比较合我的胃口。”
    我的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想问他我又是哪种女人,不想脱口而出的却是:“边去,小心我告你性骚扰。”
    他似乎对我恼羞成怒的反应很满意,戏谑地冲我笑笑,就把手里那个香奈儿的纸盒递给了我。
    “这个是给我的?”我惊讶地看着他。刚才见他提了这个纸盒过来,我还以为是带给台上那个女主持的。
    “补给你的生日礼物。”他微笑道,“上周去香港了,6号没能赶回来。”
    “谢谢。”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这个是…邂逅?”
    “嗯,觉得这款香水还挺适合你的。而且名字也好。”他眼里的笑意几乎是温柔的了。
    我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早春的下午,脸颊不觉有点烧。
    而后想起来,我依然不知道他那时究竟为什么要送我香水这么暧昧的礼物。那之后五年,我都一直沉溺在了这个清甜的味道里。
    我并不喜欢北京的天气,不过却一直很喜欢这个城市的秋天。暑气一天天褪去时,天空就会变得宁静而高远,亮的透明,蓝的深沉。阳光里也弥漫着一种温暖慵懒的气息。每年此时,我都会约了友人去老城区附近走走,一杯茶,一支曲,一个悠然的下午。不经意间回眸,阳光穿过青灰色的古城墙,倾洒在年轻姑娘美丽的脸庞上。不远处,一对情侣言笑晏晏地划着小舟远离河岸,蓝色的船桨划破什刹海碧波粼粼的湖面,不一会儿,小船就飘过了那一片翠绿如玉的水葫芦。绿杨荫里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只是这一段时光总是太短,似乎只够喝完一杯茶,听完一支曲。还未来得及品评一下余味,冬天就猝不及防地降临了,阳光和天空都变成了一种混沌不清的灰色,每天都刮着刺骨的风。我一向讨厌冬天,因而秋天结束时,心情总会变得有些糟糕。
    或许,我也应该去一个四季都看得到阳光的地方生活。只可惜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像夏安那样习惯漂泊的人,我人生中也从没有一段旅行是说走就走的。那天当我站在16楼的窗前这样想着的时候,杨康突然走进来递给了我一张卡片。
    那是一张万圣节派对的邀请函。我只看了眼那个花里胡哨的封面便拒绝了。
    他忙解释说:“放心,没有那个圈子里的人,也不是你想的那种下流派对,只是一个普通的化妆舞会。那间酒吧的老板是我在美国读书时认识的一个工读生学长。”
    我又疑心他为什么要去这种普通的舞会。他说如果去参加那个圈子里的派对,一定会有一帮女人从头到尾地黏着他,最近突然觉得有点厌烦了。
    我笑说:“别这么矫情好么?那群身材火辣的女神可是方路扬那种穷酸宅男这一辈子都高攀不上的。”
    他也笑笑:“其实,当你有钱的时候就会觉得,凡是可以用钱买到的东西都是廉价的。”
    去参加派对的那天下午,我剪掉了留了四年的长发。我当然不是因为削发明志之类的理由,我剪头发的唯一缘由就是上午去堂姐家时,被那位小祖宗把口香糖黏在了头发上,清理了三个小时也还是粘糊糊的,索性拿剪刀全部剪了。发型师帮我修成了一个短短的梨花发式,看上去倒也不错。我对着镜子照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了晚上的派对,便让他帮我把刘海又剪短了一些。
    果然,当我穿着那身复古的白衬衣和黑色喇叭裤出现在杨康面前时,他的确像我想象的一样吃惊。当然,我兴许比他还要吃惊一些——那家伙居然穿了一身臃肿的塑胶外套,还把脸和手都涂成了中毒一样的绿色。
    “拜托不要跟我站在一起。”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就面无表情地朝吧台那边走去。
    “拜托,我都没嫌弃你,我这种装扮才是正常的好吧?”他跟在我身后扯着脑袋上那两个像小喇叭一样的“耳朵”说,“谁会在万圣节扮成乌玛。瑟曼啊?你绝对是拍照的时候跟别人约了要一起扮鬼脸自己却在那里扮可爱的那种人。”
    “我可没跟你约好了要扮绿巨人。”
    “大姐,这是史莱克。你不是号称自己看过500部电影么?”
    我没理会他,只在吧台那边坐了下来:“你脸上那堆东西能洗掉吗?”
    “应该可以吧。”他也在我身边坐下说。
    “洗不掉也没什么,以后你跟别人说‘当时我脸都绿了’一定特有场面感。”
    “边去。”他推了我一把说,“你假发倒是挺别致啊。”
    “谁说这是假发了?”我甩了一下头发说,“新发型,还行吧?”
    “还不错,比长发清爽一些。”他支起那只绿色的手臂托着下巴看着我说,“不过那么长的头发怎么舍得剪了呢?”
    我于是便跟他解释了一下剪头发的缘故,而后又感叹了一句:“多亏了这个小魔头,让我彻底打消了结婚的念头。”
    “也不是所有的小孩都那样吧。”他笑说。
    “我遇到的差不多都是那幅德性。也不知是怎么的,我跟小孩子好像完全不搭调。”
    “那你准备一辈子都单身啊?”
    “可能是年纪的原因,现在觉得那样也没什么不好,不过以后想法会变也说不定。以后的事谁知道呢。”我一边说着就拿起了吧台上的餐谱。
    这家酒吧竟然真的有牛肉汉堡和差不多要5美元的香草奶昔,我便毫不犹豫地跟那个打扮成超人的服务生点了这两样。
    杨康笑说:“那我是不是也要点香草可乐和三分熟的牛排啊。”
    可惜他们并没有香草可乐和牛排,他于是就点了无糖可乐和牛肉汉堡。
    等餐的时候我们又聊起了昆汀的电影。他说:“明年下半年昆汀有新电影要上映,到时候要不要来我家一起看?”当时酒吧里正播放着噪杂的音乐,他几乎是向我喊出了这句话。
    “好啊。”我也对着他额上那只小喇叭一样的“耳朵”大声喊道,“如果那个时候我还在北京,我们也还是朋友的话。”
    他大概没有听清后面那句话。
    服务生很快就过来送餐了。那杯香草奶昔实在太甜,我只喝了几口就转身对杨康说:“喂,史莱克,能喝一点你的可乐吗?”
    “当然可以,女士,这是我的荣幸。不是每个女人都愿意跟史莱克喝同一杯饮料的。”他向我半躬了一下身子,就把那杯可乐放到了我面前。
    我笑了笑,刚要把自己的吸管插|进可乐杯里就想起了在曼谷的那个早晨。犹豫了一下,还是径自用他的吸管喝了起来。
    他的唇角好像露出了一丝笑容,也可能没有。昏黄的灯光下,那层绿色的油彩就像是面具一般遮去了他所有的情绪,我很难从那之中看清什么。
    后来,我要用自己的奶昔换他的可乐,他不肯。我便故意插了两根吸管喝了起来,他于是也凑过身来往可乐杯里插了更多的吸管跟我争抢,不几秒那杯可乐就见了杯底。
    他跟我相视笑了一会儿,便向酒保点了一杯威士忌,又帮我点了一杯马蒂尼。
    喝到第四杯或者第五杯的时候,杨康提议去舞池那边跳乌玛。瑟曼和约翰。特拉沃尔塔的那段扭扭舞。'1'我欣然同意。
    杨康于是起身去问DJ有没有查克。贝利的《世事无常》,DJ说没有,杨康便让他放一首节奏布鲁斯的快歌。而今我已经想不起那首歌的名字了,只隐隐记得那似乎是一首听起来很吵的歌,那天晚上周围的一切都很吵,而且那时我也已有了几分醉意。
    前奏响起时,杨康拉着我走进舞池。史莱克和米娅这对怪异的组合很快就吸引了酒吧里所有人的注意力,当然,我们那些夸张的舞蹈动作在他们看来也十分滑稽。他们拍着手,大声地叫着、笑着,还有人吹着口哨怂恿我们接吻。我们当然没有接吻,我们一直心无旁骛地跳完了整段舞,然后心照不宣地给了彼此一个High Five。围观的人们开始不明就里地鼓掌,我们于是也牵着手向他们鞠躬致意。这个时刻大约持续了十几秒。DJ很快切入了另一首歌,杨康便拉着我往台下走去。
    我甩了下他的手说:“我的奖杯呢?”
    他愣了一下,继而环顾起了四周。终于,他看到了放在吧台旁边橱柜里的那个玻璃奖杯。
    “那个可以吗?”他问我。
    我说:“勉强可以吧,虽然寒酸了一点。”
    他无奈地笑笑就示意我先去门口等他,自己则飞快地冲过去把那个奖杯从橱柜里拿了下来。那酒保一脸惊惶问了句“你要干嘛”,话音未落就眼睁睁地看着他抓起我的手来往酒吧门外跑去。
    我们跑了大约五分钟,确定没有人追来,便在胡同口的一条马路上停下了脚步。
    “杨少爷,真想不到你竟然也会做这种事。”我拎着高跟鞋回头笑道。
    “拜托,不是你让我这么做的吗?”他把手里的奖杯塞给我说。
    “我也没想到你真的会去抢人家奖杯啊。”我斜眼看着他说,“估计明天‘史莱克兽性大发,洗劫什刹海酒吧’的新闻能被推荐上新浪首页,你恐怕要火一阵子了。”
    “奖杯还我,真是的,好不容易帮你抢了来还要被你损。”他佯作上前要抢,我忙转过身去把奖杯藏在了怀里。他便只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
    我们就这么聊了一会儿,还是没有等来出租车,他便提议我们走两个街区到南面的主干道去等。我说好,然只走了两步就不肯再往前走了。他问我怎么了。我指了指自己的脚说,刚才跑的时候脱了鞋子,脚底好像弄伤了。
    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在我身边蹲下身去。我抿嘴笑了笑就上前伏在了他的背上。
    有那么一会儿我们什么都没说。直到走过一个街区的时候,他才突然开口说道:“我突然想到,如果被人看到现在这个场景,他们心里会怎么想呢?”
    “嗯,估计‘史莱克兽性大发’那个新闻可以出个后续报道了…”
    “闭嘴。”
    “喂,是你先说起这个话题的好吧。”
    “再多说一句就把你扔地上。”
    我只好乖乖地不再说话。
    晚风拂过,吹在耳畔隐隐有些痒,我心里的那池水静静地悄悄地一圈一圈地漾开了。




☆、第十五章 错觉(2)

    我们回到杨康的寓所时已经接近十点半了。刚才他在楼下问我要不要去他家处理一下脚上的伤,我迟疑了一下还是上来了。
    客厅的灯亮起来时,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一半是笑他那个搞笑的史莱克装扮,一半是笑那个奖杯——那竟然是一个“美国骑驴篮球大赛”的亚军奖杯,这世界上还真是无奇不有。他把奖杯拿过去看了一眼,也跟我相视大笑起来。
    “这倒的确像那个学长的风格,有一次他还参加了一个农场拖拉机拉力赛。”他又跟我说了几句那位学长的轶闻就让我先去洗澡了,自己则去了楼上帮我找创可贴。
    我从浴室出来时,他已经坐在沙发那里等我了,身上换了一件清爽的蓝色细纹衬衫,然脸上的绿色油彩却还是没有洗掉。
    我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忽然觉得有点尴尬。我想他大概也跟我一样尴尬,因为他不管是帮我检查伤口,还是把那两个创可贴粘在我脚底的时候都没有开口跟我说一句话。我抱着自己的双脚靠在沙发上,脑中蓦地又蹦出了“unfortable silence”这两个词。好在正当我想着该怎样结束这种该死的沉默时,他忽然起身说:
    “哦,对了,我应该可以找到那支曲子。”
    “《世事无常》?”我问道。
    “嗯,那是查克。贝利那张《从圣路易斯到利物浦》的专辑里面的曲子,'1'当年看完《低俗小说》之后我就买下了那张黑胶唱片。”他说着就往那台复古留声机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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